公务员财产公开制度难在哪里
2018-06-11田俊霞
田俊霞
【摘要】近年来,我国反腐力度和取得的成就已经引起世界各国的关注,同时,人们也在呼吁要求对官员更对的监督权利,尤其是对官员的财产收入进行监督。由此,公务员的财产公开制度成为人们关注的焦点之一,但却迟迟未曾通过。本文旨在探究公务员财产公开制度实行的困难,并希望能引导公众合理看待财产公开这一预防腐败措施。
【关键词】公务员 财产公开 反腐
一、现象引发的思考
今年2月份,一起由家庭内讧纷争引发的官员贪腐举报案在微博里引起公众关注,并在社会上产生很大的舆论影响。江苏省扬州市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原主任黄道龙被儿子的前女友举报称:黄道龙与其子黄宇现有10余套房产,拥有2套别墅及其它门面房,豪车、名贵收藏品更不计其数。3月21日,扬州市纪委监委通报,扬州市国资委原主任皇道龙涉嫌严重违纪违法,目前正在接受纪律审查和监察调查。
值得注意的是,一桩贪污腐败检举的大案竟然是由于儿子和前女友的关系出现矛盾而被揭露,除了感到有些戏剧性,我们更应该反思:如果没有家庭纷争,这么大一只腐败“老虎”就将如此隐没在社会里了吗?公务员的贪污腐败、私吞国家财产行为就这样被默许了吗?由此,关于公务员的财产公开问题又重新被放到台面上了,需要我们深入思考。
二、财产公开面临的问题
近年来,官员的财产公开提}义从最开始难以被理解到逐渐形成社会共识,越来越多的政府官员表示自己会支持并服从财产公开制度的各项要求。这样的现状似乎在告诉我们:公务员财产公开制度已经指日可待。其实不然,官员的财产公开制度迟迟未通过,这当中还有很多问题没有解决。
(一)财产公开的技术制约问题。
财产公开要求我国必须建立完善的不动产联网登记和查询系统,健全以个人纳税号码为基础的财产申报制度,以及以家庭為单位的收入中报和纳税体系。虽然我国目前已经初步形成了行政系统内部的财产申报制度,但还有很多地方不完备,距离真正意义上的财产公开还有较长的距离。不动产要在全国范围内联网登记,以便查询监督,这样财产公开才有意义,才能令大众信服,但现在这样的信息系统还很不完善。
同时,为防止家庭成员内部之间的财产转移,例如父亲是官员要做到财产公开,所以会把自己的隐性收入、灰色收入等转移到儿子账户下,要求我们必须做到以家庭为单位的收入申报、纳税体系。然而,我国目前实行的是以个人为纳税主体的税收体系,如此一来,又会牵涉到税收体系的变革,其复杂性可想而知,因此,这样的技术条件问题在短期仍然未必能得到解决,没有技术前提,即使官员公开了自己的财产信息,是否属实并无法查证,依然不会被人民所信任。
(二)官员赦免问题
由于过去几十年的行政系统普遍存在腐败问题,严格意义上的财产公开和申报制度,应该同时设立赦免制度:对某一额度下,或者某一时点前不能说明来源的财产,予以合法性承认。这是大多数国家在设立政府官员财产公开制度时,普遍实施的制度。否则,真正意义上的财产公开,将会很难推进,因为官员为逃避惩罚,必然会千方百计地隐藏过去的收入和财产,甚至习惯性的隐藏现在和未来的收入,这对监督官员财产是很不利的。
但与此同时,我国几年来的反腐力度十分大,坚持对贪污腐败“零容忍”;而且长期以来宣传政府官员要为人民服务。如果官员有赦免的保护衣,那岂不是承认行政系统内部有较为普遍的腐败问题了吗?这显然与我们的政治意识形态矛盾了。
(三)公务人员的工资待遇问题
过去我们的公务员普遍实行低薪制,但公务人员通过灰色收入、腐败以及某些隐性福利补贴名义上的“低薪”。在这样的制度下,公务员的岗位还是比较有吸引力的。但是,随着反腐败的深入,灰色收入减少乃至杜绝,现有的公务员的收入就太低了。
一个国家要有活力,政府部门的岗位,必须有十足的吸引力,才能将社会上优秀的人才网络进来,这些人才会带领社会创造更多的财富。官员是人民的“公仆”,但不是人民的“奴隶”。只让千里马奔跑,而不给粮草,“是马也,虽有千里之能,食不饱,力不足,才美不外见”。不让,官员腐败,就必须给他们提高T资,让他们过上稳定的、体面的生活,而这与目前的官员T资收入现状似乎又是背道而驰。不提高工资,再怎么公开财产监督约束官员,他们依然会想尽办法铤而走险,去贪污、去受贿、去腐败。
三、结论
目前来看,我国实行公务员财产公开制度还面临较为严峻的形势:财产公开不仅需要健全的信息系统等技术上的支持,还需要社会各个方面的协调配合才有实现的可能性。财产公开,要么彻彻底底进行,要么就像现在这样“千呼万唤仍未出。否则,不够完善的财产公开制度,在社会的高度期待下产生,非但不能让人民满意,稍有不慎可能让人民对政府的信任度下降,严重的甚至引发政治危机。
其实,正如央视记者、评论员王志安先生所说,“财产公开只是一项预防性措施,而不是惩罚性措施”。财产公开是一种温和的改良,而不是激烈的革命。它解决的是今后的问题,而不是之前的问题。因此,社会大众对财产公开的期望值应该适度降低,并且转变观念,不要把反腐只寄望于对官员财产的监督,而要多种方式同步进行,共同监督和严惩贪腐行为。
首先,通过纪委部门严厉打击腐败问题,通过体制内的严厉监督,慢慢改变政府官员的行为预期,从而确实不再敢轻易寻租。其次,假以时日,将整个公务员系统置换为普遍相对廉洁的队伍,这样的官员队伍进行财产公开,可能不必出台赦免制度,从而避免意识形态领域的危机。不过,这样的路径也是需要很长时间的坚持和努力的,所以财产公开制度的出台也是急不得的。
笔者认为,目前我国想实行公务员的财产公开制度是不可能的,这并不是社会呼吁就能进行的,它需要解决技术上的难题,同时处理好各个领域可能出现的矛盾冲突。因此,我们还需要较长时间的等待和努力。
参考文献:
[l]刘义昆.官员财产公示不差论证缺行动.京华时报,2009-3-10.
[2]贾世煜.我们离官员财产公开制仅一步之遥.新京报,2017-3-4.
[3]叶祝颐.家庭内讧牵出贪官警示反腐制度.证券时报,2018-3-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