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新产业的高质量发展挑战
2018-06-11张于喆
张于喆
改革开放40年来,我国高技术产业和战略性新兴产业取得长足进步。新一代信息技术融合发展注入新力量,国内优势企业茁壮成长形成新优势,激励产业高质量发展政策谋求新作为,合纵连横造就新格局,自主创新展现新气象以及军民融合取得新突破。
我国高新产业健康持续发展面临着多方面的不平衡,而创新能力进步提升还面临着外部环境的强壁垒。
但同時,产业发展也面临着来自国际和国内等各方面越来越大的压力和挑战。
党的十九大指出,我国经济正处在转变发展方式、优化经济结构、转换增长动力的攻关期,同时,社会主要矛盾已经转化为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和不平衡不充分的发展之间的矛盾。
面对新情况、新形势,政府主管部门需要围绕高技术产业和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的迫切要求和战略目标,紧扣我国社会主要矛盾变化,坚持问题导向,针对产业发展痛点精准施策,助推高技术产业和战略性新兴产业的高质量发展,充分发挥战略性、引领性作用。
压力与挑战
随着近年来高技术产业和战略性新兴产业的高速发展,先发优势企业早已从初期依赖劳动力、土地等初级要素成本优势发展,升级为依靠技术、供应链、创新等高级要素能力提升发展,在很多领域正在逐渐缩小与全球龙头企业的差距,部分领域的企业甚至已经进入技术前沿领域的无人区,成长为世界一流的优势企业,由此形成了我国高技术产业和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的新优势。
但就国内而言,一些高新产业短期内“一哄而上”的“跨越式”发展,也造成低端过剩与高端供给不足并存、发展质量和效益不高等问题的日益凸显。
以集成电路领域为例,为摆脱集成电路进口规模巨大的尴尬局面,地方政府与企业全力布局集成电路产业、积极谋划建设晶圆厂。但新建晶圆厂受困于高折旧成本、高人力成本和高价格的材料成本,短、中期投入成本回收困难,面临较大盈利压力。再加上良率不如领先厂商,为了加大竞争优势,必须以较优惠的价格吸引客户投单,对客户的议价能力也受限。两方面最终可能引致产能过剩风险。
与此同时,从产业链来看,由于背靠巨大的市场需求,靠近终端消费者的下游产品竞争力较强,而上游核心材料和设备产业则非常薄弱,最终导致产业链下游和产业链上游之间的发展不协调。
为此,政府政策在助推产业短期快速发展的同时,需要加速同产业发展内在特性和快速迭变外在要求间的磨合。否则,仅仅依靠同质化的低端扩张,而无法实现高端突破,产业发展的长期可持续性将会面临困境。
另外,就国际而言,美国、日本和德国等发达国家正在不断强化知识产权战略,往往会利用知识产权构筑创新壁垒,以抑制我国企业的海外投资并购、技术和人才的引进以及创新能力和竞争力的提升。
特别是,随着国内产业的快速发展,国际巨头围绕我国在核心产品和设备方面有量产和替代能力的企业,充分利用知识产权以制约中国企业的快速发展。因此,国际专利诉讼和知识产权纠纷事件还将明显增多。
在可预见的未来,欧美等发达国家对我国的防范心理和行为都将普遍加大,特别是,为了阻碍中国的技术突破与发展,在关键技术领域会对我国继续采取更加严苛的技术封锁。
综上所述,我国高新产业健康持续发展面临着多方面的不平衡,而创新能力进一步提升还面临着外部环境的强壁垒。政府主管部门需要进一步营造公平开放的市场竞争环境,确保支持产业健康持续发展的政策举措适时适度,加强新技术的多方位沟通。
对策与施政方向
首先,在营造公平开放的市场竞争环境方面,应改善高技术产业和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的市场竞争环境和法律环境。
比如全面放宽民间资本的市场准入,分领域逐步减少、放宽、放开对外资的限制,构建平等竞争、包容互鉴、共同发展、共生共赢的企业发展环境。这是助推高技术产业和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释放市场主体活力和潜力的关键之举。
政府主管部门应该根据新技术、新业态、新产业的特点,注重包容性审慎监管,不断探索并迭代完善监管方式,可以选择构建监管沙盒,创新监管模式。
要加强信用体系建设,建立全国统一的信用信息共享平台。通过对产业界和包括大学、科研院所在内的学术界等市场主体给予信用评分、评级并纳入全国信用信息共享平台,推进跨地区、跨部门信用奖惩联动,营造公平竞争环境。
其次,在支持产业健康持续发展的政策举措方面适时适度,需要确定产业发展重点和方向,持续地不间断地加大投入力度以解决外力助推问题。比如,瞄准重点发展的高技术产业和战略性新兴产业重新配置资源。一是,资源再分配的依据是判断未来的增长领域而非现在的增长领域,着眼未来;二是,应当使用零基预算以纠正过往资源配置不当的现象,从实际需要与可能出发逐项审议开支的标准和依据是否合理,而非根据上年预算逐年增加以防“沉没成本陷阱”。
还要根据产业技术特点和规模程度,有针对性地去思考和正当运用政府的有形之手。按照“技术成熟程度”“产业规模化程度”将高技术产业和战略性新兴产业的不同领域,划分新兴产业的不同发展时期,从而对各领域给予分类指导、分类扶持,以助推产业快速增长。
再次,在加强新技术的多方位沟通方面,面对新技术的快速崛起,需要搭建起政策和技术之间交流沟通的桥梁和连接,及早让跨学科、多元化的参与者共同推动新技术的普惠发展,确保新技术能够有益于各个阶层。
应深入研究并为包括人工智能等技术在内新技术的理性发展确定法律框架,要符合各方接受和适应新技术带来深刻变革的能力要求,既应有效平衡终端用户、技术使用方以及社会公共利益等各方之间的利益关系,又应在技术创新和技术伦理、商业伦理之间寻求平衡。
此外,还需要继续稳步缓解同发达国家在发展理念、发展历程、发展路径上的矛盾,进一步完善对外开放战略布局,积极参与国际竞争与合作,不断突破技术封锁,着力促进我国产业迈向全球价值链中高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