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校非音乐专业古筝选修课程的教学探析
2018-06-08任姗
任姗
【摘 要】艺术教育是美育的重要组成部分,高校开设古筝选修课是对大学生进行艺术教育的一种有效方式,也对高校公共艺术教育课程建设及校园文化建设起到一定的推动作用。本文通过分析普通高校非音乐专业学生的学情特点,从而探讨古筝选修课的教学方法和意义。
【关键词】高校;非音乐专业;古筝选修课;教学探析
中图分类号:G64 文献标志码:A 文章编号:1007-0125(2018)10-0192-01
艺术教育是美育的核心,也是高等院校素质教育的重要环节。随着社会经济文化的迅速发展,高校作为培养人才的基地,不仅要为社会提供全方位发展的综合性人才,也要培养大学生审美能力及人文修养。普通高校开设古筝选修课程是对大学生进行艺术教育的一种有效方式,然而针对非专业学生的学情特点,古筝选修课的教学不但要明确其教学目的,更要有一套灵活、有效的教学方法。
一、高校非专业学生的学情分析
高校开设古筝选修课主要针对的是非音乐专业学生的音乐艺术教育,然而这部分学生在学习时有着显著的特点。首先,高校非音乐专业学生选修古筝课程大多数是喜爱音乐艺术,学习古筝可以使她们更深入接触音乐、了解中国传统音乐文化、丰富课外业余生活、提高音乐素养和人文精神。因此,大多数学生对音乐学习专业性要求并不高,在训练过程中她们常常出现眼高手低、避难趋易等学习现象。其次,高校非音乐专业学生是以其专业课程为主要学习内容,然而多数学生是在业余时间进行音乐学习,因此相比于音乐专业的学生来说,非专业学生的练琴时间非常少,只能借助闲暇时间进行练习。加之学生们的贪玩个性,导致练琴自觉性不高,回课的质量低。最后,只有极少数非音乐专业学生接受过严格的音乐训练,大多数学生的音乐基础素养十分薄弱,因而导致他们在古筝学习过程中,对乐谱的识别及演奏技巧的理解消化较慢。
通过以上学情特点的分析,古筝选修课程教学需因材施教,并制定一套灵活的教学方法,以更好地保障高校公共艺术教育的有效实施。
二、古筝选修课的教学方法
(一)加入音乐素养课程。音乐素养课是对学生识谱能力及音乐认知能力的培养,包括乐理知识、视唱、练耳、和声、音乐欣赏、音乐史等多方面综合理论。由于音乐学科的综合性特点,非音乐专业学生在学习古筝前对音乐素养知识的学习也是十分必要的。然而,由于授课对象的非专业学习目的,音乐素养课授课内容可以根据古筝教学的实用性进行删减,并将其融合在古筝基础训练教学中,这样对于音乐基础薄弱的学生,在学习古筝时才能将其所学知识融会贯通,有效解决古筝学习中“识谱难”的问题。
(二)分层次教学。由于高校非音乐专业学生在考入大学前所接受的音乐教育不同,所以会出现三种不同层次的学生群体,笔者针对这三种不同的授课对象,提出“分层次教学”的方法,以达到因材施教的目的。
第一层次是针对已具有较高演奏水平的学生。这类学生数量极少,在教学模式上采取“一对一”授课方式,教学方法主要以“深造”为主。首先对其进行基本功“回炉”训练,使他们在演奏技巧上更加扎实细腻。其次是对其演奏情感和意境表达的训练,使他们能更深刻体会乐曲所表达的思想情感,弹奏出富有灵魂的乐曲。
第二层次是针对古筝演奏有基础的学生。这类学生数量较少,仍采取“一对一”教学模式,方法以“提高”为主。首先利用三分之一的课堂时间进行基本指法训练。其次根据学习进度选择难度适宜的乐曲进行教学,深化练习所学的指法,增加弹奏兴趣。
第三层次是针对零基础的学生。这类学生较多,采取“一对十”集体教学模式,方法以“基础训练”为主。首先向学生讲解古筝这门乐器,如古筝发展背景、古筝构造、常见的弹奏技巧等。其次对学生进行古筝入门基本训练,如演奏坐姿、手型、基础指法等。最后是对演奏基本指法进行教学,并选择简单悦耳的练习曲或改编流行小曲,增加学生对基本功练习的兴趣。
(三)组织期末教学汇报、演出排练活动。古筝选修课在期末结课时可用教学演出汇报的方式进行考核,这样不但为学生提供一个展示古筝演奏水平的平台,还可促使学生间的相互交流与学习。对有基础且演奏水平较高的学生,可以鼓励他们参加校内外演出和比赛,培养他们的艺术修养和舞台经验。此外,每学期还可组织优秀学生進行合奏、重奏的排练,增强他们的协作能力及音乐组织排练能力。
三、高校开设古筝选修课的意义
音乐教育是艺术教育的重要组成部分,其美育作用不容忽视。古筝有着几千年历史,也是中华民族音乐文化中的一颗璀璨明珠,高校开设古筝选修课程不但是对公共艺术教育音乐课程体系的完善,更是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响应习总书记的号召,坚定文化自信,弘扬民族精神。
作为从事高等艺术教育的工作者,我们应尽快顺应时代的发展趋势,学习艺术教育的先进理念,运用科学有效的教学方法,激发学生对音乐的兴趣,全面提高非音乐专业学生的音乐文化修养和艺术审美情操。
参考文献:
[1]董学民.普通高校非音乐专业钢琴选修课教学探索[J].艺术评论,2007(08).
[2]付佳音.普通高校“钢琴”公选课的教学实践与思考[J].中国音乐教育,2011(0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