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油企业纪检监察疑难信访问题以及解决措施分析
2018-06-08高海燕
摘 要 疑难主要是在信访受理、反馈办理的过程中出现的一系列信访问题,如缠闹访问、越级访问、重复访问等。在石油企业的发展过程中,经常出现纪检监察疑难信访问题,这些问题对石油企业正常经营造成了不利的影响。本文对相关石油公司的实际事例进行分析,提出了石油企业纪检监察疑难信访问题及其带来的危害,从舆情应对、接访、反馈、查证工作等几个方面提出了一些疑难信访问题的解决措施。
关键词 石油企业 纪检监察 疑难信访问题 解决措施
一、前言
现阶段,石油企业纪检监察部门受理申诉类信访、检举控告类信访中有大量的重复和越级访问,匿名举报多,也反映了许多贪污受贿类的问题,而网络举报也随着信息技术的发展持续增加。[1]在疑难信访问题中,这种“三多一升”现象频繁出现造成石油企业纪检监察部门在处理申诉、举报问题时难以找到入手点,从而导致舆情应对、接访、反馈、查证四个方面的工作难以展开。
二、疑难信访问题及原因
疑难信访问题出现的原因可从以下几个方面进行分析。
舆情应对难主要是由于石油企业对信访问题不重视或采取了错误的处理方法等造成信访案件不断恶化,直至影响石油企业的正常生产经营。首先,大多数石油企业并没有制定统一的制度规范管理网络舆情,导致在舆情出现时没有专门的工作部门及人员进行及时有效的处理;其次,大多数石油企业在网络舆情出现后仍然采用以往的处理手法,如托关系等;最后,多数石油企业纪检监察人员不能认识到网络舆情的重大影响,对其没有预先判定措施,也没有在日常工作中重视舆情信息的查证、处理,从而导致舆情持续恶化。
接访工作困难主要是因为信访问题处理正常不连续、信访人自身等原因造成集体访、越级访、恶意访、重复访以及缠闹访等疑难信访问题,这种疑难主要有两个方面的原因,即信息管理和信访人两个方面。石油企业在发展过程中对违纪行为的处理不断变化,导致信访管理者在处理信访问题时无法采取统一的方式,从而造成处理的结果各不相同,再加上纪检监察部门对信访件的关注力度不够,造成信息办理反馈不及时,从而导致信访处理工作处于被动局面。
反馈难主要是由于举报人拒绝接受反饋结果、匿名举报这两种原因造成的疑难信访问题。举报人拒绝接受反馈结果主要是由于一些信访人个人性格或为了自身利益最大化而造成过于偏激的疑难信访问题;而匿名举报则是由于石油企业的信访件大多数举报人都不愿暴露身份,一方面信访人考虑到信访问题不能有效处理,被当事人采取报复行为,另一方面则是举报内容过于失真,担心获得负面评价。
查证工作困难主要是由于举报证据丢失、毁坏或信访所举报的问题不易查证形成的疑难信访问题。查证难主要有三个方面的原因,即办案人员专业能力不足、纪检监察部门权限不足及信访问题自身的原因。由于办案人员对于专业知识的了解程度不够,造成信访查证工作不易进行;纪检监察权限不足,没有从税务、工商部门取证的权限,导致取证困难;经济类案件当事人经常会销毁犯罪证据,从而导致商业贿赂及男女作风问题的证据难以取得。
三、解决疑难信访问题的措施
针对石油企业出现的疑难信访问题,只有提高纪检监察部门对信访问题的重视,从而提升信访管理人员的专业能力,才可以保证在信访问题出现时进行有效的处理,保证企业在日常经营过程中减少疑难信访问题的出现。
(一)完善信访处理机制
纪检监察人员在工作过程中要学会站在信访人的角度看待问题,从而能够以更加公正、公平的态度处理信访问题,得到信访人员的认同,减少缠闹访问的概率。同时,纪检监察人员也应该按照相应的法律法规,根据自身发展实际情况,不断建立健全信访处理机制,从而保证信访问题得到及时有效的解决。石油企业纪检监察部门应加大相关政策法规的执行力度,坚决在信访、查证过程中公正、公开,从而在解决信访问题时可以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处理违法违纪的信访当事人。此外,在处理舆情的过程中,纪检监察部门要重视网络舆情,及时发现,根据反映的内容进行全面分析,完善舆情采集分析处理机制,建立专门的网络舆情监测处理工作机构,[2]不断规范舆情分析报送等处理过程,从而促使纪检监察部门在处理舆情的过程中能够掌握主动权,正确引导社会舆论。
(二)提升纪检监察部门的工作能力
纪检监察部门的工作能力主要可从查证、反馈两个方面来提升。一方面,查证处理过程中要增加对旁证和当事人作风的调查,如在无法取得商业贿赂和干部男女作风问题的有效证据时,可以与当事人谈话,获得基本的信息。由于石油企业纪检监察部门职权的局限性,这种职权的限制现阶段是无法有效改变的,因此纪检监察部门可以借助当地法院、警察局等其他政府机构的力量,在这些部门的协助下逐步提升自身在查证过程中的工作效率;最后纪检监察部门可以系统化制定查证过程,详细规定每一个工作人员的工作职责,从而促使查证过程能够做到快,即部署快、取证快、固定证据快,[3]避免由于当事人毁坏证据而造成的查证工作困难。
另一方面,有效的反馈工作可以降低缠闹访问、重复访问等问题的发生概率。解决信访反馈工作困难可以通过建立实名举报双向承诺制度,[3]通过纪检监察部门维护举报人合法权益、办理时限、举报奖励等承诺,鼓励举报人在信访过程中尽量实名制,同时举报人也可对举报内容的真实性作出承诺,从而促使两者建立良好的合作关系。此外,要建立信访复审终结制度,对定性准确及复审清晰的信访件可以在上报上级领导审核之后作出终结处理,避免重复访问现象的出现;同时也要完善纪检监察部门的疑难信访沟通机制,将被动的信访处理逐步转化为主动的信访处理,如纪检监察人员可采取电话回访、约见信访人的方式加大反馈力度,根据信访人提供的疑难点进行分析,采取更有效的处理措施;匿名举报现阶段不能得到有效的解决,因此纪检监察人员在处理匿名举报信访的反馈问题时,可以根据信访问题当事人的影响程度、职位等信息进行分类反馈,如问题严重的可以举办员工代表大会通报,而职位较高的当事人则可以通过管理层内部进行反馈,根据不同的情况,尽可能地向举报人有效反馈。
四、结语
为了使纪检监察部门的工作能力得以不断提升,石油企业应该重视对纪检监察部门的管理,使纪检监察人员在处理问题的过程中可以得到有效的指导,促使纪检监察人员处理信访、反馈、查证、舆情应对高效及时。同时,石油企业也应该正确认识自身的职责,按照法律法规,规范工作程序,降低工作失误率,减少信访数量。此外,对于恶意举报的人员也应该严格按规定处理,保证石油企业快速发展。
(作者单位为华北工程录井分公司)
参考文献
[1] 王亚平,姚斌,饶泽伟.石油企业纪检监察疑难信访问题对策研究[J].北京石油管理干部学院学报,2015,22(6):58-61.
[2] 高海燕.石油企业纪检监察工作中面临的挑战与应对方法[J].现代企业文化,2016(18):42.
[3] 郑多芬,苗兴琳,王生鹏.油田企业纪检监察信访举报工作的创新[J].北京石油管理干部学院学报,2014,21(3):66-6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