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国企改制中国有资产流失的思考
2018-06-03姚男男
姚男男
【摘要】改革开放以来国有企业的改革一直贯穿于我国经济的发展之中,几十年的发展使我国的经济取得了一定的成就,国有企业也逐步进行了市场化改革,大多数国有企业建立起现代企业制度,走上了适合市场经济发展的道路。但是当前国有企业改革远远没有结束,国企改革过程中出现的问题仍然需要解决。本文以国企改革中国有资产的流失为分析对象,结合国企改革的背景,总结了资产流失的类型和原因,分析了防止资产流失的必要性,最后对如何防止国有资产流失提出了建议。
【关键词】国有资产;流失形式;流失原因;建议
自从我国确立发展市场经济的方针以来,国有企业的改革一直在进行着。推进国有企业的改革和发展是社会经济发展的必然要求。从总体上增强国有企业的活力和国有经济的控制力,对于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促进经济持续快速健康发展,有十分重要的意义,这也是国有企业改革的出发点和归宿。但在国有企业改制过程中频频出现的国有资产流失现象让人心痛。
一、国企改制中国有资产流失形式及原因分析
在实践中,国有资产流失存在多种方式。如,在资产交易流转过程中因操作的非规范性或违法行为而导致流失;因为管理者自身的经营水平或因资产闲置等原因而导致的流失。
(一)流失形式
缺乏规范、暗箱操作导致国有资产流失。此类国有资产流失主要指在国有企业资产重组改制、投资并购、产权转让和流转过程中,具有资产处置权利的产权所有人或管理经营者等相关利益人,违反国家法律法规相关规定,以权谋私、暗箱操作、贪污受贿,通过非法手段侵吞国有资产,或因上述行为造成国有资产在权属变动过程中产生流失。
因经营不善、决策失误导致国有资产流失。此类国有资产流失主要指在日常经营和管理过程中,国有资产的管理经营者、监督人员等相关利益人因经营不善、决策失误失察,或对其应尽的职责“不作为”而致使国有资产流失。
因资产闲置等导致的国有资产隐性流失和因虚估低估、价格失真导致国有资产流失。
(二)改制中国有资产流失的原因
1.曲解国企改革的本质,盲口追求改革速度。
部分地方政府及国企的负责人曲解了国有企业改革的本质,认为国有企业改革就是将国有企业改成私营企业即可,越快越好,于是为了完“任务“,规定了时间将国有企业改革完毕,争当国企改革先进单位。结果在制定改革方案时没有进行充分的论证,对改革的时机及条件把握不当,按照不当的方案进行改革,改革没有达到预期效果,反而使国有资产流失。
2.国有资产产权转移途径不合理。
国有在改制需要建立产权清晰的现代企业制度,实现有效的法人治理机制。产权转移是必然选择。许多国有企业在国有产权转移过程中出现问题,导致国有资产大量流失,国有资产以低价卖给个人,成为个人财产,虽然实现了改制,建立起现代企业制度,但是国有资产已经大量流失,使得国家和大多数国企员工遭受损失,而少数人通过不正当手段攫取了巨额利益。
二、国企改革防止国有资产流失的必要性
保障国有资产安全,是国企改革的前提和底线。国有企业在我国经济发展中占有重要地位,国企的改革的口标应该是建立完善的现代企业制度,提高市场竞争力和管理效率,实现国有企业的可持续发展,而不仅仅在于将公有产权变为私有产权。国有企业是我国的经济基础,随着对外开放的扩大,国有企业承担着越来越重要的责任,在关系国家命脉的重要领域,国有企业的稳健程度关系着国家的稳定和发展。保障国有资产安全,是铸造竞争力强的市场主体的有效途径,要培育具有较强竞争力的市场主体。
三、改制过程中防止国有资产流失的建议
(一)正确认识国有企业改革
国有企业改革是一项复杂的系统工程.改革不但涉及企业的管理层,而且关系着数千万国企员工的切身利益,不仅是企业经营模式的转变,而且是国家经济体制的转变。因此国企改革是一项长期、复杂的任务。国有企业的改革不仅仅是将国有经济模式转变为股份制经营模式,而且要提高企业的市场竞争力和管理效率。国有企业的改革不存在有约束力的日程表,急于求成不适合国有企业的改革。国有企业的改革应该考虑实际,不是完任务,需要充分考虑改革的时机、条件,确保决策的有效性。
(二)加强国有企业的内部监督
有效的监督是防比改革中国有资产流失的有效途径。2015年9月,国务院发布的《关于深化国有企业改革的指导意见》已经明确提出要强化国有企业的企业内部监督。产权制度改革不到位及国有企业公司治理和内控制度普遍不够健全是腐败容易多发的一重大原因。
相关部门应该组建专门的监督机构监督改革实施,从改革方案的甄选,到推行实施等进行全程监督,可以有效防比不法分子趁机窃取国家财产。此外,国有企业关系着职工的切身利益,需要发挥职工的民主监督作用,防比管理层滥用职权,造成国有资产流失。
(三)选择科学合理的产权转移模式
国企改革要建立产权清晰的现代企业制度,必然要进行产权的转移,产权的转移模式要通过民主评议的方式决定,充分考虑大多数人的利益,选择大多数人都能接受的方法。杜绝管理层独断决定的情况,防比搞一刀切,不考虑实际情况产权转移直接采用管理层收购或者产权均分等模式。
(四)公开价值评估机构评估活动,将评估机构纳入监督机制
在产权转移时,为防止国企内部人员与评估合谋故意压低国有资产的价值,可以将评估机构的评估活动公开,将其纳入监督机构的监督之下。另外可以聘请两家以上的评估机构对国有资产进行评估,防止评估价值严重偏离实际价值。
(五)改革企业的分配制度
国有企业改革后,股份制企业创造的利润中,国家以股份的形式参与分配。企业在进行利润分配时,要按照法定的形式进行,根据相关条例中关于企业利润分配的方法进行.不得随意更改利润分配方式,刻意降低国家股利润分配比例。要保证国家的利益不受侵犯,防止企业对国家股不分股或少配股,不分利或少分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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