洗澡被拍,谁来担责?
2018-06-01
现代家长 2018年5期
问:不久前,我在泡温泉时被人用手机偷拍裸露视频并发给他人,导致该视频在微信朋友圈中传播。请问,我是否能要求温泉经营者承担责任?
劉女士(广东顺德)
律师意见:我国《侵权责任法》第37条规定:“宾馆、商场、银行、车站、娱乐场所等公共场所的管理人或者群众性活动的组织者,未尽到安全保障义务,造成他人损害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因第三人的行为造成他人损害的,由第三人承担侵权责任;管理人或者组织者未尽到安全保障义务的,承担相应的补充责任。”
由此可见,温泉经营者只有在合理限制范围内未尽到安全保障义务的才承担相应的补充责任。您是被人自行利用手机拍摄裸露视频,已经超出了温泉经营者的可控范围。因此,温泉经营者不存在过错,故不承担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