习近平对马克思主义“人民主体”思想的发展
2018-05-30唐晓勇
唐晓勇
习近平在党的十九大报告中指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进入新时代,我国社会主要矛盾已经转化为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和不平衡不充分的发展之间的矛盾。”“我国社会主要矛盾的变化是关系全局的历史性变化,对党和国家工作提出了许多新要求。”这一论断立足主客体辩证关系,深刻揭示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进入新时代的客观历史依据,从人民对美好生活需要的满足出发,丰富和发展了马克思主义的“人民主体”思想。
一、“人民主体”不仅仅是“创造主体”,也是“发展主体”
马克思主义创始人划时代地确立了人民作为“历史主体”、“实践主体”至高无上的地位,向历史昭示了人民在推动社会进步中的“创造主体”地位。马克思充分肯定人民在创造历史中的决定性作用,明确指出人们追求物质利益的劳动过程,就是改造社会、书写历史、推动社会进步的过程。同时,人民也运用心智推动精神层次的劳动创造。毛泽东指出:“人民、只有人民,才是创造世界历史的动力。”马克思主义经典作家始终秉持“解放全人类”、“造福全体人民”的崇高社会理想。一百多年来,由于各个阶段的任务不同,在历史实践层面,经典作家更多强调了“人民主体”为实现这一崇高理想所必须担负的“创造”使命,对人民受益于创造成果而获得自身发展,在理论上没有作出突出强调。在习近平看来,人民是社会主义发展的主体,理应也是社会主义发展成果享有的主体。立足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进入新时代,习近平总书记在党的十九大报告中指出:“我们要在继续推动发展的基础上,更好满足人民在经济、政治、文化、社会、生态等方面日益增长的需要,更好推动人的全面发展、社会全面进步。”这就在肯定人民是历史主体和实践主体基础上,把人民是“受益主体”的历史内涵加以凸显和发扬光大了。
一“人民主体”不仅仅是“片面发展主体”,也是“全面发展主体”
马克思主义始终把实现人的全面发展和人的彻底解放作为终极理想,由于“政治解放”、“经济解放”是人类解放的基础和根本路径,也由于推进历史使命的阶段性特征和实践要求,“人民主体”作为“发展主体”的内涵和外延长期囿于“物质利益”、“政治利益”这一比较狭隘的理解上。习近平在中央全面深化改革领导小组第二十三次会议上指出:“要关注群众多方面、多层次需求,创新方式方法,多用善用会用多予少取、放活普惠的办法推进改革,多谋民生之利、多解民生之忧。”习近平总书记在党的十九大报告中强调,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进入新时代,“人民美好生活需要日益广泛,不仅对物质文化生活提出了更高要求,而且在民主、法治、公平、正义、安全、环境等方面的要求日益增长。”为此,必须“着力解决好发展不平衡不充分问题,大力提升发展质量和效益”,更好满足人民新期待。这就立足新的时代条件,适时把“人民主体”作为“发展主体”的发展内涵和外延大大拓展了,凸显了人民的发展利益的完整性和全面性。从人的全面发展的意义上看,“人民主体”是“政治主体”、“法治主体”、“正义主体”、“历史主体”、“创造主体”、“文化主体”等多方面主体属性的统一,是人民作为主体的全面发展利益的多样性的统一。
三、“人民主体”不仅仅是“未来发展主体”,也是“代际发展主体”、“过程发展主体”
马克思主义是实践的唯物主义。经典作家不仅在理论上科学阐明了人类彻底解放从“此岸”通向“彼岸”的歷史必然性,也指明了实现这一转化的现实路径——社会实践。人民作为历史“创造主体”,必然享有历史发展之未来荣光,也应享有历史创造之阶段性福祉。“人民”是一个历史范畴,不能把“未来之人民”与“当代之人民”对立起来,也不能把“未来之受益”与“过程之受益”对立起来。未来福祉不是远离创造过程的“绝对理念”和“自在之物”,而是人民主体在代际实践和接续奋斗中不断接近的崇高目标,人民主体在每一个时代的实践中创造的福祉不仅是实现未来福祉的历史前提,也是实现历史创造的强大原动力。人民主体只有成为“过程发展主体”,才能孕育源源不断的内生动力。习近平总书记指出,人民对美好生活的向往就是我们的奋斗目标。发展为人民,发展依靠人民,发展成果人民共享,人民对发展成果的“共享”,既是“彼在的”,也是“此在的”。在经济社会的整个发展过程中,我们都必须让改革发展成果更多更公平惠及广大人民群众,使人民群众在共建共享发展中有更多获得感。因此,“人民主体”必须是“过程发展主体”。
四、“人民主体”不仅仅是“中国人民主体”,也是“世界人民主体”
党的十八大以来,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取得历史性成就,实现历史性变革,中国正逐步走近世界舞台中央。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坚持“不忘初心、牢记使命”,致力于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中国梦、推动人类不断迈向美好生活,把“中国人民”的发展利益与“世界人民”的发展利益紧密结合在一起。正是以“共同发展”利益作为纽带,把中国的发展与世界的发展紧紧联结在一起。2017年11月初,在越南岘港举行的亚太经合组织工商领导人峰会上,习近平总书记诠释了中国“坚持以人民为中心、迈向美好生活,推动构建新型国际关系、推动构建人类命运共同体”的责任担当,展示了一个大国领袖致力于世界范围内更大发展的胸怀,彰显了大国气质和人类情怀。“人类命运共同体”把“人民主体”的内涵、外延从中国人民推及世界人民,托起了“用中国的发展推动世界变革,依托世界的繁荣打开中国发展新空间”的人类文明发展新样态。
五、“人民主体”不仅仅是“个体发展主体”,也是“共享发展主体”
“人民”是一个集合概念,是由一切推动历史进步的人们(群众)构成的,“人民”之中的每一“个体”都有自身发展的需要,都需要在推动社会发展中享受发展成果。要实现每一个人的发展,就必须坚持“共享发展”,要实现人人“共享发展”,就需要社会在制度设计安排上努力实现“公平正义”。习近平在党的十八届中央政治局常委上任伊始同记者见面时庄严承诺,“人民对美好生活的向往,就是我们的奋斗目标”。在以后的多次讲话中,他都反复强调,要“以百姓之心为心”,真正“使改革发展成果更多更公平惠及全体人民”,真正“做到发展为了人民、发展依靠人民、发展成果由人民共享”,使“生活在我们伟大祖国和伟大时代的中国人民,共同享有人生出彩的机会,共同享有梦想成真的机会,共同享有同祖国和时代一起成长与进步的机会”,“全面小康是全体中国人民的小康,不能出现有人掉队”。必须“按照人人参与、人人尽力、人人享有的要求”,“实现全体人民共同迈入全面小康社会”。
纵观习近平总书记的系列论述,始终坚持从历史唯物主义和中国共产党人的根本宗旨出发,深刻洞察人类文明发展大势,立足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进入新时代,创造性发展了马克思主义关于“人民主体”的思想,丰富了历史唯物主义理论宝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