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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私分明辨是非

2018-05-30龙之剑

北京支部生活 2018年3期
关键词:收条公私分明公私

龙之剑

“中央政治局的同志都应该明史知理,不能颠倒了公私、混淆了是非、模糊了义利、放纵了亲情,要带头树好廉洁自律的‘风向标,推动形成清正廉洁的党风。”这是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政治局民主生活会上提出的要求,也为全党确立了标杆。

“政在去私,私不去则公道亡。”党员干部既不能把权力看作一己独占的“私人财产”,更不能把权力当作利益交换的“筹码”。这是马克思主义权力观的集中体现,也是我们党性质宗旨的生动彰显,更是人民群众对党员干部的期待所在。

公私是一面明镜,也是一把尺子。以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为宗旨的中国共产党,将正确处理公与私的关系作为对党员干部政德的基本要求,把崇公、尚公的精神推向了一个新的高度。朱德临终前,把康克清和子女叫到身边:“我们用的东西都是公家的,我死后一律上缴。只有我读过的马列和毛主席著作,你们可以拿去学习。”罗荣桓去世时,拉着妻子的手再三嘱咐:“我死以后,分给我的房子不要再住了,搬到一般的房子去,不要特殊。”在老一辈共产党人的身上,公私分明不仅可见可敬,而且可信可学。

然而,在现实生活中,仍有少数党员干部在思想深处还有挥之难去的特权思想——有的人的确不敢“闯红灯”了,却想着如何“闯黄灯”;的确不敢“酩酊大醉”了,却想着如何“小酌微醺”……做“两面人”、伪君子,画皮终有被揭下的那一天。

心正则公,公则不为私利所惑,正则不为邪恶所媚。党的十八大以来,一批“老虎”“苍蝇”纷纷落马,无不是以自我为中心、以利己为标尺,忘乎所以,不知敬畏,扭曲了权力为民服务的本质属性,最终落得可耻下场。

公私分明,才能透见万物,明辨是非;心静如水,才能身行清正,一尘不染。公权之裂缝,是被私欲一點点撑大的。一旦在私字上打开缺口,私欲膨胀,往往让人欲罢不能,想回头都不行。拿一分钱财,就降低一分威信;破一次规矩,就留下一个污点;谋一次私利,就失去一片人心。当苏联的“共产主义贵族们”争先恐后地涌入“特供”商店大肆抢购的时候,就为一个政权提前奏响了送葬的哀乐。

知道权从何来,才懂得权如何用。党员干部只有把人民群众置于心中最高位置,以群众满意作为权力行使的最高标准,才能“忠实地为他们办事”,而不是为个人办事;才能“适合人民的利益”,而不是适合少数人的利益。牛玉儒说:“权力是人民给的,不属于我自己,我不能随便支配!”彭德怀元帅说:“党给我唯一的特权,就是带头吃苦!”……他们用践行正确公私观的实际行动,构成了共产党人一座座精神坐标。

“砥砺奋进的五年”大型成就展中,有两张手写收条格外人瞩目:一张是2015年春节前夕,习近平总书记回到阔别已久的陕西省延川县梁家河村看望乡亲们时,在原党支部书记梁玉明家的午餐费用收条。另一张是习近平总书记1972年在梁家河插队时交纳公粮的单据。两张收条,虽跨越了43年,但纸间传递的公私分明、以上率下的典范却一脉相承。

“公者千古,私者一时。”共产党人永远在赶考的路上,领导干部既要敬重权力的威力,又要畏惧权力的锋芒,在公与私的问题上,就得“锱铢必较”,要公私分明、先公后私、公而忘私,恪守本心,从思想到行动,真正将行使权力的价值目标回归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上来,才能不辱使命、不负重托,当好群众的旗帜和标杆。

(责任编辑:丁兆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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