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旅游非正规就业:基于中外多维度的比较研究※

2018-05-30李志飞

武汉商学院学报 2018年2期
关键词:就业者群体部门

李志飞 喻 珍

(湖北大学,湖北 武汉 430062)

随着经济结构调整与转型升级的步伐继续推进,劳动力市场面临严峻的就业形势和巨大的就业压力。这主要来自农村剩余劳动力、城镇失业人员、新增劳动力[1]。而旅游业的带动和关联作用为提供就业机会、缓解就业压力提供了多种途径,世界旅游协会对全球旅游预测的数据表明,至2020年,全球旅游产业可提供的就业岗位将达3亿,占到全球就业总量的9.20%。①在这当中,旅游非正规就业群体占有一定规模,他们就业方式灵活,为游客提供各类质优价低的服务和产品,是旅游经济中的积极力量。共享经济和旅游新业态的进一步发展催生了更多的旅游非正规就业。然而,一方面学术界对于旅游非正规就业的认识一直比较模糊,纵观国内外文献相关研究也涉及的较少,旅游研究中缺少对该群体的学术关照;另一方面,在实践中,政府部门对于这一群体不够重视,甚至存在诸多歧视,使得规范管理存在较大困难。因此,对旅游非正规就业的重新认识和研究及其在中国本土化旅游情境中的规范管理,是今后旅游发展中必须解决的一个重要课题,在政策管理上有其必要性。基于此,本文通过多维度的比较,梳理和分析了国内外旅游非正规就业的研究进展及差异,以期促进旅游非正规就业的深入研究。

一、研究文献的中外比较

鉴于中国知网数据库的权威性和全面性,本文中文文献的获取来源主要通过中国知网(CNKI)全文数据库,以“旅游”与“非正规就业”为主题词进行模糊检索(至2018年2月底),有关非正规就业的文献结果达1849条,但旅游非正规就业的研究文献仅27篇。外文文献的获取以Elsevier Science数据库为主,以“informal employment”和“informal tourism employment”为主题词进行全面检索(至2018年2月底),检索结果如下(表1和图1)。

笔者在对文献分类汇总、粗略统计与归纳分析的过程中,发现国内外在旅游非正规就业方面的研究文献来源和类型均集中在主流、权威期刊上,如Tourism Management、Annals of Tourism Research、《旅游学刊》,发文量占比较高,这些成果很好地代表了旅游非正规就业研究的学术性和权威性。近年来诸多硕士学位论文和主流学术期刊将选题聚焦旅游非正规就业,逐渐引起了学界和有关部门多方关注。但从研究学者来看,按CNKI检索成果依数量多少排序,国内仅有郭为、梁增贤、秦宇对旅游非正规就业做了深入、持续的研究,且研究者也以青岛大学、中山大学的研究团队为主。

从文献基数(表1)来看,国内有关旅游非正规就业的研究比较缺乏,不仅在研究起点上滞后国外很多年,并且在数量分布上也较之国外不足。足见国内在此领域基础研究薄弱,尤其是对旅游非正规就业者这一特殊群体的研究更少,表明在实践和理论中这一群体均被忽视而处在边缘地位。然而旅游非正规就业是人们职业通道的途径之一[2],旅游非正规就业者对旅游经济的拉动效应不容忽视[3]。由此对于旅游非正规就业的关注和研究当引起足够的重视,这对其合理引导和规范化管理有着现实意义。

表1国内外旅游非正规就业文献检索概况

从年谱分析(图1)来看,国外在20世纪90年代就开始将非正规就业的相关概念和理论运用在旅游研究领域,之后越来越多学者聚焦旅游非正规就业的相关研究,文献的数量也相应的呈快速增长趋势,表明国外对此研究正逐步趋向成熟。纵观国内,尽管非正规就业在20世纪90年代就已被关注,但直到近年来随着旅游就业问题的升温才转向旅游领域。苏静、陆林(2009)指出非正规部门在旅游业中是不可缺少的一部分,其研究应当引起广泛关注[4]。李茂(2010)也指出涉及旅游非正规就业的文献总体不足[5]。此后随着国内对这一研究的逐渐重视而文献数量有所增加,这与2010年之后旅游就业问题的社会关注度显著提高有着密切关系,且和旅游非正规就业此后的学术关注度趋势一致(图1)。因而国内旅游非正规就业研究还处在初级阶段,相关研究有待进一步拓展与加强。

图1 国内外旅游非正规就业研究年谱及发表趋势

二、研究路径的中外比较

(一)研究方法

本文借鉴李志飞、曹珍珠(2015)对文献研究方法的分类,将国内外相关文献中所涉及的研究方法分为定性和定量两种,其中前者主要包括描述性、概念性和案例研究,后者主要包括构造模型与统计分析[6]。从上述获取的国内外文献分析知,国外对旅游非正规就业早期的研究以概念探讨、案例分析、社会调查为主,例如Ralph Wahnschafft(1982)以泰国芭提雅样本的实地调查结果驳斥了有关旅游非正规部门发展潜力的主要假设[7],Judie Cukier&Geoffrey Wall(1994)对巴厘岛旅游非正规就业者的访谈和调查揭示了其群体基本特征[8]。随着对其研究的加深,地理学、社会学、经济学等多学科方法的运用增加,定量研究文献突飞猛进,诸多学者开始借助GIS、AMOS、SPSS等研究工具开展研究,例如Timothy D J&Wall G(1997)构建维度分析了印度尼西亚日惹地区旅游非正规就业与正规就业的差异[9],Donald Getz&Jack Carlsen(2005)通过方差分析和T检验对西澳大利亚乡村旅游地区不同非正规就业类型和规模的差异[10]。纵观国内,目前有关旅游非正规就业的研究以定性为主,尤其是概念性研究、政策性研究较多,如郭为等(2012)、钟攀龙等(2016)对旅游非正规就业群体的抽样调查[11-12],梁增贤、谢春红(2016)对该群体的半结构性访谈研究[2],徐雅雯、甘巧林(2016)运用扎根理论探究了西递古村落旅游区非正规部门的成长路径[13]。相反,定量研究比较缺乏,仅有部分学者从构建模型和实证调查的方法探究旅游非正规就业群体的特征与行为感知[14-17]。这充分说明国内旅游非正规就业的研究方法需要进一步多元化,丰富定量研究宝库。

(二)研究理论和视角

在研究旅游非正规就业的过程中,学者们运用许多理论作为支撑点,并从不同研究视角切入。相同的是国内外对旅游非正规就业的研究都是从非正式部门就业开始的,将非正规就业的有关理论在研究的逐步深化中延伸至旅游领域,关注旅游非正规部门文化属性以及旅游非正规就业社会影响和旅游经济效应。旅游非正规就业有其复杂性,涉及的理论较多,并且研究的学科视角相互交叉,研究视角呈现出多元化的特征。从文献梳理结果来看,国外在旅游非正规就业的研究中地理学理论、社会学理论、经济学理论应用最多,具体涉及空间分布理论(Timothy D J&Wall G,1997)[9]、劳动力理论(Krakover S,2000)[18]、收入漏损理论(Kermath&Thomas,1992)[19]、乘数理论(Milne,1992)[20],在研究视角的选择上多涉及发展中国家或地区的旅游非正规就业群体,研究对象在微观视角更加细分化。可以说西方国家目前在旅游非正规就业方面的研究逐步多元化,研究体系已趋于成熟。与西方国家相比,国内旅游非正规就业相关研究尚未形成体系,学科视角偏向单一,学者们多从社会学背景切入,具体如社会认同理论(邹忠红等,2016)[21]、二元经济理论(牛冬霞,2014)[22]、行为感知理论(梁增贤等,2015)[23],其次还涉及一些经济学和人文地理学视角。

表2 国内外旅游非正规就业的相关理论和研究视角

三、研究内容的中外比较

(一)旅游非正规就业内涵

“非正规就业(Informal Employment)”最初得到关注是在20世纪50年代左右,因其在经济萧条时期对经济的积极拉动作用而引起了相关组织和部门的高度关注,国际劳工组织(ILO)将这一群体的活动都归入到“Informal Sector”,认为是组织较小且不在法律规定范围内的部门活动[24],但直到1973年Keith Hart在学术领域正式提出“非正规部门(Informal Sector)”[25]后,这一术语才在广泛的研究与讨论中得到了普遍认同,而在国内则被译成非正规部门(也叫非正式部门)。Harris N(1993)从二元经济体系角度提出旅游业由非正规部门(Informal Sector)和正规部门(Formal Sector)构成[26]。Crick M(1992)认为旅游非正规部门是指在政府部门有效控制外的那些与旅游相关的活动部门[27],如自产自销的家庭经营、散在景点周边的摊贩。这是相对于正规部门而言的概念,正规部门则是依法成立、有法律许可经营、在政府注册并缴税的企业[4],如旅行社、酒店、景区。Hsieh&Chang(2006)则把旅游非正规部门活动视作旅游吸引物的一部分,如台湾的夜市[28]。

事实上,非正规就业在旅游行业中普遍存在,在中国社会旅游情境下也存在着诸多非正规部门,旅游非正规就业充分体现了非正规就业的季节性、临时性、自我雇佣等特点。王丽等人(2010)[29]、邹忠红(2016)[30]、梁增贤等人(2016)[23]从组织规模、从业方式和范围、合法性角度对我国旅游非正规就业进行了详细阐释(表3)。但国内旅游非正规就业始终不被承认和关注,至今对其概念的界定也是基于国外的非正规就业理论,研究成果有限,概念探讨、特征揭示、演化机制等研究鲜有涉及。从概念内涵来看,由于各国所处的经济环境、文化背景、社会基础等因素的不同,对于这一群体活动的界定范围和态度均有所差异。

表3 国内外旅游非正规部门及其就业的内涵

鉴于此,本文根据已有研究,尝试厘清旅游非正规就业的内涵,以望促进其广泛认可和管理。胡鞍钢、杨韵新(2001)基于中国国情界定了我国的非正式部门,指出它是存在于独立法人单位之外小规模的经营单位,非正规就业是在正式部门和非正式部门中普遍存在且区别于传统典型的一种就业形式[32]。笔者将其引申至旅游业中,并参照石培华(2003)对中国旅游就业影响的测算和分类思路[33],将旅游非正规就业(Informal tourism employment)看作是“非正规就业”在旅游领域的延伸,是旅游非正规部门的就业,它是直接相关旅游行业和旅游综合相关行业中存在于独立法人单位之外的一种劳动力就业形式,是旅游就业中不可或缺的部分。这类群体的就业活动常常在法律框架外向游客提供商品和服务,如景点画画者、街头游贩、个体司机(人力三轮或滴滴司机)、无证导游等,他们收入水平有限、未经官方部门统计和登记、经营地点流动性高,往往得不到官方有效的保护、支持和管理。笔者认为旅游非正规就业不等于非法就业,而是一种灵活的可行就业方式,这种就业具有流动性、不稳定性、小众性、非正式性、自治性等特点。

(二)旅游非正规就业的效应和影响

国内外多数文献较为关注旅游正规就业及其拉动效应,对于旅游非正规就业的积极影响常被掩盖,负面影响常被放大。然而不可否认的是,旅游非正规就业方式灵活、壁垒低,在各国旅游业中均是长期广泛存在,为解决人们生计、吸纳城乡剩余劳动力、缩小收入差异作出了积极贡献。从这些角度来看,旅游非正规就业的效应和影响主要体现在社会、经济两大方面。国外学者认为旅游非正规就业对其社会地位提高[34]、促进移民再就业[35]、提高旅游“原真性”体验[36]等社会效应上存在一定的积极作用,国内在此方面的研究则缺少人文关怀,所涉文献寥寥无几,反而较多地关注其负面影响,如破坏旅游形象[4]。而在经济效应和影响方面,国外较早就认识到其重要作用,如减少地区就业压力、解决收入分配、增加收入来源、促进经济发展等。国内近年来才意识到旅游非正规就业的积极作用,郭为等(2014)在研究中指出旅游非正规部门的就业效应远高于国内已有研究及WTTC的计算,其强大的功能作用是一种“被忽视的真实力量”[3]。梁增贤等也提出旅游非正规就业是职业发展的重要通道,不仅是生计来源渠道,也是一种生活方式的选择[2]。

由此可见,旅游非正规就业效应和影响存在两面性,一方面促进地方社会经济发展,另一方面,如果管控不好,则会破坏当地旅游形象。因此,今后的研究趋势上应多关注旅游非正规就业和正规就业之间的社会、经济联系及区别,从机制协调、制度管理、利益分配等方面加强旅游非正规就业的规范化管理和研究,促进旅游非正规就业正规化发展。

(三)旅游非正规就业者的群体特征和认知

国外早期的研究中将旅游非正规就业者的经济活动看作是地下经济、阴影经济,对其存在歧视和偏见。国内学界和政府部门则认为他们破坏旅游形象而对其持消极态度,甚至不愿认可旅游非正规部门的存在。随着旅游非正规就业对拉动经济和缓解就业压力效应的进一步显现,多数研究便转向正视这一群体的特征。Hill(1989)认为他们没有统一组织,是小规模小本经营[31]。Timothy DJ&Wall G(1997)在则印度尼西亚日惹旅游胜地的非正规就业者调查中发现该群体具有异质性,他们有政府的法律认可和保护[9]。Cukier&Wall(1994)在巴厘岛库塔和沙努尔度假区的旅游非正规就业者的访谈中发现他们多是男性、单身、移民[8]。而徐雅雯、甘巧林(2014)则在西递古村落旅游非正规部门成长路径的研究中发现这类经营者大多具有“当地人”与“小商贩”的双重身份[13]。郭为等人(2012)在青岛和烟台旅游非正规部门的调查中发现该群体普遍以受教育程度低、已婚、年龄较大者为主,他们的行业满意度受到多方面因素的影响,最主要的是社会态度、收入和就业政策[11]。梁增贤等人发现旅游非正规就业者不同于其他居民,他们就业背景复杂,来源广泛,形成地缘或亲缘组织,且对从业规划持乐观态度[23]。邹忠红(2016)则指出该群体就业形式存在不固定性、不稳定性、不规范性[30]。不同于国外的研究视角,国内学者结合不同案例地的实际情况总结了旅游非正规就业者的特征,与国外存在部分差异,表明旅游非正规就业群体特征存在区域差异性。同时,国外对旅游非正规就业的认识更加包容,而在国内对其认识还不够全面。

四、总结与展望

综上所述,基于中外旅游非正规就业的现有文献及其比较分析,笔者得出如下结论:

首先,在研究起点上,国外较早关注旅游领域的非正规就业问题,研究起步较早,现已趋向多元化,且已形成较为完善的理论体系。国内在研究起点和文献数量方面滞后于国外,因而在此方面的研究还需要厚积薄发,为引导旅游非正规就业规范化发展和管理提供坚实的理论支撑。

其次,在研究途径方面,国外在研究中重视将相关基础理论运用到旅游非正规就业问题的研究上,且研究视角和研究方法比较多元,注重多学科、多方法在旅游非正规就业研究中的交叉结合。国内现有相关研究方法和视角偏向单一,大多是定性方法与不同案例地结合,实证分析和检验以及理论运用较少,且缺少本土理论创新。在旅游非正规就业研究理论和研究视角上,国内需进一步加强定量研究,并丰富研究理论和视角,注重其创新突破。

最后,在研究内容上,国内外旅游非正规就业研究主要集中在其概念界定、效应和影响、特征和认知三大方面。由于研究背景的不同,国内外在这三方面的研究上存在区域差异性,且国外对旅游非正规就业的研究更包容更全面。

旅游非正规就业作用突出,其提供的旅游商品和服务甚至成为游客体验和旅游吸引物的一大特色,不仅促进了地方就业,也拉动了旅游经济,对经济结构调整和缓解就业压力意义深远。国内外学术界普遍意识到旅游非正规就业对于社会和经济发展的重要作用,并开展了不少研究。但笔者认为国内旅游非正规就业的研究在如下方面还需进一步完善和深化:

一是完善旅游非正规就业概念和理论体系。旅游非正规就业本身有其复杂性,因而至今其概念模糊。同时学界和政府部门常忽视了旅游非正规就业的正面作用、放大了其负面影响,对其缺乏全面了解和系统研究,官方统计和精确测算更无从谈起。旅游非正规就业内涵探析和统计研究尚少,致使其常陷入“难以精确”的困境。因而今后研究进一步完善旅游非正规就业相关概念和丰富其理论体系对于促进旅游非正规就业正规化发展和管理有着重大意义。

二是深入对研究对象和案例地的剖析。由于旅游非正规就业的一些负面印象,如占道影响市容和交通、欺诈经营、辱骂游客等,国内学界和政府部门缺少对旅游非正规就业群体的重视和人文关怀,研究也仅停留在调查和概括、描述阶段,少有实证文献深入剖析。后续研究应该运用多学科、多方法相互结合去深入挖掘不同地区、不同类型旅游地旅游非正规就业的区域差异,并进一步细分研究对象,关注不同旅游非正规就业者(个体/群体、女性、少数民族、社区等)的特征及其差异。

三是加强国际视野和本土化研究。国内在研究中常援引国外非正规就业相关理论进行中国旅游问题的调查分析,且在研究焦点上集中于国内旅游非正规就业的社会经济问题,缺少中国本土化旅游情境下非正规就业的基础研究,研究视野有待拓宽。基于中国情景提炼解决本土问题的基础理论,将成为今后旅游非正规就业研究当中的重要课题。同时,站在国际视野上加强国际比较研究,区别不同国家或地区旅游非正规就业的统计测算、成长路径、发展的内在机制、规范化管理措施,从而在全方位比较思考中丰富旅游非正规就业的研究内容,为我国旅游非正规就业的规范化管理提供启示。

【注 释】

①中国产业信息网.2017年中国旅游业现状及未来发展趋势分析[EB/OL].[2017-08-09].http://www.chyxx.com/industry/201708/548957.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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