进一步提升浙江外资工作质量和水平
2018-05-29浙江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副主任徐幸
□浙江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副主任 徐幸
2018年浙江外资工作要从三方面着力推进:强化政策,推进更大范围、更宽领域、更深层次的开放;注重项目,实施外资招大引强专项行动;创新方式,推进新一轮对外投资合作
浙江外资工作有特点、有亮点
我国开放型经济已经站在新的历史起点上,扩大开放的力度不断加大。外资准入前国民待遇加负面清单管理模式在全国实施,实现我国外商投资管理体制的历史性变革。全省发改系统在省委、省政府的领导下,主动适应经济发展新常态,牢牢把握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全省利用外资和境外投资工作有了新进步和新提升。
利用外资稳定增长。面对严峻的引资形势,国务院连续出台了5号和39号两个积极利用外资的重要文件。我们狠抓政策落地,会同省商务厅起草了《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扩大对外开放积极利用外资的实施意见》(浙政发〔2017〕22号),提出了25条支持举措。会同省商务厅起草《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促进外资增长若干措施的实施意见》征求意见稿,正在进行第二轮征求意见,省政府将于近期印发实施。2017年,浙江新设外商投资企业3030家,投资总额610.8亿美元,合同外资346.9亿美元,实际外资179.0亿美元,同比分别增长23.5%和1.8%,其中高新技术产业实际投资53.9亿美元、同比增长42.6%。
对外投资更加稳健。继续支持有实力、信誉好的企业“走出去”,加强对外投资真实性、合规性审查,突出实体经济导向。加强规划引导,会同商务厅、人行杭州中心支行、外侨办等部门联合起草了《浙江省关于进一步引导和规范境外投资方向的实施意见》,强化对境外投资重点企业、重大项目的联络服务。2017年,省发改委转报国家发改委备案和报送项目信息报告的项目5个,总投资32.1亿美元;省发改委备案企业境外投资项目61个,总投资60.02亿美元,中方投资56.28亿美元;市县发改委备案企业境外投资项目148个,总投资7.64亿美元,中方投资4.46亿美元。浙江企业境外投资主要以跨国并购为主,全年共23个项目,总投资27.29亿美元,其中最大项目为吉利控股集团有限公司通过吉利金融丹麦有限公司并购丹麦盛宝银行,总投资8.1亿美元。
国际融资加速拓展。一是企业境外发债额度首次超过企业境内债券融资规模(318.7亿元)。经积极争取,2017年国家发改委共批复浙江企业境外发行60亿美元债券额度,居全国各省份前列。其中,国企5家,合计15亿美元;民企7家,合计45亿美元。从企业单体看,浙江蚂蚁小微金融服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获得额度最大,达15亿美元。二是浙江一批外贷项目进展顺利,世行贷款浙江农村生活污水处理系统及饮水工程建设项目,被世行认定为全球范围内治水样板项目。该项目在全省率先提出了农村生活污水排放限值,出台全国首个省级农村污水排放地方标准,在全国率先开设县(市、区)级财政部门二级专用账户;农村受益人口40.3万人,供排水受益户约近10万户,被世行检查团评价为世行同类项目进度中的标杆。此外,利用法国开发署贷款仙居县域生物多样性保护和发展利用示范工程等项目也已顺利启动。
区域平台优化提升。一是紧扣开放发展,全面推进义甬舟开放大通道建设,印发实施“1+5+5”规划和行动方案,分解落实《义甬舟开放大通道2017年度重点工作》,研究起草《加快推进义甬舟开放大通道建设若干支持政策》、联席会议职责方案和考核评价办法。二是完成开发区审核公告目录修订工作,浙江38个国家级、82个省级各类开发区列入2018年版《中国开发区审核公告目录》。
新时代外资工作的新要求新目标
党的十九大报告提出“推动形成全面开放新格局”,强调“开放带来进步,封闭固然落后”“中国开放的大门不会关闭,只会越开越大”“中国坚持对外开放的基本国策,坚持打开国门搞建设”“发展更高层次的开放型经济”。这是党中央适应经济全球化新趋势、准确判断国际形势新变化、深刻把握国内改革发展新要求作出的重大战略部署。当前,世界正处于大发展大变革大调整时期,我国经济正处在转变发展方式、优化经济结构、转换增长动力的攻关期。我们要认识到,对外开放面临的国内外形势正在发生深刻复杂变化,机遇前所未有,挑战前所未有,机遇大于挑战。
正确认识全面开放的内涵。全面开放是各行业普遍有序的高水平开放,应以开放为原则、不开放为例外。实践证明,有关行业开放不仅没有对产业安全产生重大影响,而且促进了市场竞争。如我国服务业开放明显滞后,互联网、文化等领域仍禁止外资进入,电信、教育等服务业基本维持在2001年加入WTO时的水平上,而这些缺少外资竞争的领域恰恰是产业国际竞争力较低、群众满意度不高的领域。除了开放范围扩大、领域拓宽,全面开放还包括开放层次加深、方式创新、布局优化和质量提升,这也是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基本方略的重要内容。
正确认识我国开放型经济发展的不平衡、不充分问题,特别是诸多有待破除的体制性障碍。与党的十九大要求和国际平均水平相比:一是我国开放水平仍有较大开放空间,目前仍有28个行业领域禁止外资进入、33个领域设置了外资股比限制,外资准入水平在62个主要国家排第59位。二是营商环境问题,世界银行对190个国家营商环境进行评价,2017年我国总便利度仍排78位,居中游水平。三是公平竞争的待遇保障问题,包括资质许可、政府采购、标准制定、科技项目认定、政府鼓励政策、企业上市、注册登记等。四是企业“走出去”方面问题,包括境外投资无法可依,财税、金融、保险等支持政策有待完善,境外投资中介服务体系有待健全,企业投资房地产、酒店、影城、娱乐业、体育俱乐部等非理性海外收购项目,企业通过境外收购实现资产境外化、负债境内化等。
准确把握“引进来”和“走出去”并重问题。积极有效利用外资不是权宜之计,而是必须长期坚持的战略方针,利用外资不是简单引进资金,更重要的是引进外资搭载的先进技术、经营理念、管理经验和市场机会等,带动我国企业嵌入全球产业链、价值链、创新链。目前占全国3%的外资企业,贡献了全国1/2的进出口、1/4的工业产值、1/5的财政税收和1/7的城镇就业,通过引资、引技、引智培养了大批国际化管理人才和世界最大规模的产业工人队伍。但我国仍处在全球价值链分工的中低端,除了引进高端外资来获得技术溢出和产业升级,可以通过资本输出直接获得已有技术,即“走出去”。通过已拥有的强大产能、适用技术和充裕的外汇扩大对外投资,这也是从贸易大国到投资大国、从商品输出到资本输出,实现开放型经济转型升级的必由之路,因为“引进来”和“走出去”是相互促进、双向正反馈。
2018年外资重点工作
习近平总书记最近在博鳌亚洲论坛上发表了重要讲话,宣布了扩大开放的重大举措,展示了新时代我国对外开放的新愿景、新蓝图。按照总书记要求,结合浙江实际,今年外资工作要从以下三方面着力推进:
(一)强化政策,推进更大范围、更宽领域、更深层次的开放
拓宽开放领域。全面贯彻国发5号、39号文件精神,按照袁家军省长“人有我有、人无我有、人有我优”的批示精神,修改完善《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促进外资增长若干措施的实施意见》,并报省政府印发实施。国家发改委今年将修订全国版外商投资准入负面清单,大幅度放宽金融、互联网、文化、医疗、交通、汽车等领域股比限制,浙江要不折不扣地落实好。
扩大开放范围。全面开放是全省各地优势充分发挥的开放,杭州、嘉兴、义甬舟地区要率先形成利用外资综合竞争新优势,打造全球中高端制造、现代服务和研发创新中心。从目前来看,台州、衢州、丽水仍是对外开放的洼地,要主动承接东部市县和国际外资产业转移,推动传统产业改造升级,打造开放新高地。
提升开放层次。全面开放是投资全生命周期的开放,贯穿准入前和准入后全过程、各阶段。要在准入前不断放宽外商投资准入条件,扩大行业许可,业务经营范围;准入后为外资企业生产经营提供高水平便利条件,给予外商投资企业同等条件,实现内外资企业开放公平竞争,同等适用产业和创新支持政策。
(二)注重项目,实施外资招大引强专项行动
“四大”建设外资行动。积极引导外资企业特别是世界500强企业参与大湾区大花园大通道大都市区建设,建立省市县三级联动招引机制,举办外资招大引强专题活动,加强与英国、美国驻沪领事馆以及香港贸发局、相关商会等机构合作,组织境外投资商赴实地考察,推进与浙江各地招商项目的紧密对接。
省市县长项目工程外资行动。贯彻落实省政府关于深入实施省市县长项目工程的要求,加强重大外资项目谋划盯引,鼓励外商投资高端制造、智能制造、绿色制造,积极打造先进制造产业链,利用外资改造提升传统产业,促进实体经济发展。推进全产业链招商,在招引大项目的同时,要注重引进能填补产业链空白、高成长性的中小型外资项目。
乡村振兴战略外资行动。支持外商参与浙江乡村振兴战略,推动一批乡村振兴外资项目落地。推进世行贷款浙江农村生活污水处理系统及饮水工程建设项目,将浙江项目建成世行在全球范围内的治水样板项目。
(三)创新方式,推进新一轮对外投资合作
加强境外投资管理服务。按照2月28日国家发改委境外投资管理工作会议精神,根据《企业境外投资管理办法》(11号令)、境外投资敏感行业目录(发改外资〔2018〕251号)、企业境外投资管理办法配套格式文本(发改外资〔2018〕252号),以企业为主体、市场为导向,既要深入推进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改革,指导企业按照商业原则和国际惯例开展境外投资,又要严格审核国家限制的境外投资,坚决执行国家禁止开展的境外投资。
做好企业境外发债工作。根据国家发改委相关政策要求,挑选资信强、管理好、偿还能力强的企业发行外债,企业募集资金可根据实际需要在境内外使用,优先用于支持“一带一路”国家投资、国际产能和装备制造合作等重大工程建设和重点领域投资。研究制定浙江企业境外发债管理办法,防范债务风险,争取浙江企业境外发债额度继续保持全国前列。
加快推进国际产能和装备制造合作。贯彻实施《浙江省国际产能和装备制造合作三年实施计划》,充分发挥国家发改委与省政府建立的国际产能合作委省协同机制的作用,引导市场主体积极参与产能国际合作,重点推进钢铁、水泥、汽车、石化、船舶和海洋工程、远洋渔业(海外基地)、风电和光伏发电等重点领域和“一带一路”沿线国家等重点区域的产能合作,建立项目库,围绕抓一批国际产能合作项目推进、抓一批国际产能合作发展平台打造、抓一批具有较强国际竞争力企业培育,推动浙江更多项目纳入国家重大项目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