坚持法德并举 建设和谐社会
2018-05-26彭国福
彭国福
摘 要:在现代社会中,我们强调法治跟德治同步进行,相辅相成,创建美好和谐的社会。江泽民同志曾经说过,建设具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国家、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同时,要加强法治建设,依法治国,要加强社会道德建设,以德治国。法治和德治都是国家维护社会秩序,防止人们出现违法犯罪的行为。无论只有法治还是德治,都不能将建设美好、稳定的社会,二者都是或缺的。
关键词:法德;建设;和谐社会
1法德并举建设和谐社会的可能性
自古以来,实现社会和谐是无数能人志士渴求的愿望。我国是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我们一直致力于建设一个民主法治、尊礼守序、诚信友爱的社会,在结合了古往今来的历史经验,批判性地吸收以前的治国理念以及继承人类文明的演化成果之后,我们得出了只有坚持法德并举,才能建设和谐社会的科学的结论。当前我国经济发展势头迅猛,由此产生很多的问题,如恶性竞争、贫富差距、腐败问题等等。只要解决这些问题,消除不稳定现象,社会矛盾才能有所缓解,和谐社会的建成才有可能。在问题中求同存异,是建设和谐社会的重要的方法。同时这些问题的解决有赖于人们的自律和法律的约束,也就是法律和道德,二者任取其一,都不能很好地处理好当前的社会问题。法律是人为规定的,是死的东西,很难与道德达到完全一致。法律是规定着人们对基本道德的要求,但是它不能规定人们对所有道德的要求。而且法律的性质决定它很难对人进行思想教育,不能到达人的心灵。和谐社会的建成以及文明的养成,不仅来自于道德自律,也依靠法律法规的细化和完善。但社会上人与人之间的关系不能全部由法律来界定,那样过于繁琐。还是有很多地方达不到要使用法律的严重程度,而这时候就需要用道德来管理。
法德制度的合理协调,可以从制度经济学的角度略窥一二。制度经济学中将法律和道德作为制度的主要形表达式,从近代的历史教训中,我们可以得出只有制度才能推动一个社会的发展和进步。上层建筑决定下层基础,而且上层建筑要有一致性和完整性。很多有远见的政治家都认为只有二者兼备,相辅相成、相互促进,才是治国的大道。制度经济学中将制度认为是约束谋求利益和本人效用最大化的个人行为的规则,它可以分为正式制度,即法律法规等,以及非正式制度,即道德、行为等。法律是一种有形的由各方共同制定的并被认可的规则。而道德是人们在长期的生活中形成的一种行为共识,是一种精神财富,也是一种自律的制度。现代社会法律很重要,但是道德亦不可缺失,有其存在的合理性。
法律永远不可能取代道德,二者不可偏废,和谐社会的构建只有依赖二者只有达到一种和谐。
中国共产党是中国人民的先锋队,中国共产党始终代表中国最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只有在中国共产党的领导下,发挥群众基础,以德治国,依法治国 ,才可以建设出富强民主文明和谐美好的社会主义国家。
在世界历史发展的过程中,市场经济的出现可以说是推动了社会的巨大发展,但是在这个过程中,人类本性中的贪婪和欺骗已经得到了充分的展现,道德沦丧在这里体现的淋漓尽致,以至于过了很久才重新建立起道德秩序。我国自改革开放以来,发展了具有社会主义的市场经济,让人们变得更加富裕,但是这也引发了道德上的滑坡和道德观念的颠覆。不论是国内还是国外,道德上的约束对于发展市场经济都是有很重要的意义的。所以说,我们要坚持法治与德治并举,对二者要有同样的重视态度,才能治国安邦,建设一个稳定、繁荣的社会。
2法德并举的微观分析
法律和道德是一个非常古老的问题,现在再次摆在了我们的面前,我们要产生新的思考。和谐社会依靠社会中每个人都和谐相处,而这种人与人之间的关系要通过制度对人的思想和行为进行约束。但不可用力过度,要合理把握法律和道德对人约束的尺度,综合调整它们的短处并加以协调互补。在坚持法德并举的过程中,要刚柔并济,法律是国家为了维护社会秩序而制定的强制性的规则,通过使人的自由、财产受到损害来防止触犯法律的行为。道德是通过精神对人进行惩戒,让人产生自责感、羞耻感,是软性的制度,对于道德水平不高的人,这种制度产生的影响可以不计。所以在以德治國的过程中,要充分吸收传统德治方略的精华,去除以前的糟粕,用评判性的眼光去发展和继承,并且推陈出新,创新德治。要发扬道德精神文明,不断熏陶人们的思想,让人们产生道德意识。建立起来的道德文明要以人为核心,强调人的主体作用,服务人民为主要任务,要积极倡导助人为乐、遵纪守法、爱护环境、礼貌待人、诚信友善的社会公德。要积极倡导并引领人们践行社会主义价值观,要在人们心里树立道德的认同感,并形成大家都自觉遵守的道德规范,营造出团结友爱、共同促进的社会人际关系。
从上面的论述可以看出,我国所大力倡导的德治,是用批判地眼光吸收和发展了人类优秀的文明成果。但是这里所说的德治并不完全是我国古代儒家所提倡的德治,也不是资本主义国家所说的德治。首先,我们所提倡的德治,是在社会主义下的德治,这个德不仅指的是社会公德、家庭美德以及职业道德,更重要的是指代表最广大人民的利益的道德,是关系人民的道德,而不是注重资产阶级的道德,不是古代社会儒家所说的“三从四德” 、“君父臣子”。其次,我们所说的德治是跟法治相互依赖的,是为了把我国建设成更稳定、更和谐的国家的德治。最后,我们说的德治是在法律的许可范围内,不超过法律的权限的德治。
3 法德互补,相辅相成
依法治国,以德治国,这两项是相辅相成的,对于规范人们的行为,形成良好的道德品质,稳定社会都有很积极的作用。其中最根本的途径是教育,也就是德治,用教育来教化人们去培养自身的道德品质,其次就是法律来约束人们,这是德治的保证。只有在加强德育的同时,加强法律法规的建设,只有这样,二者相互结合,相互促进,让人们在自我约束的同时也受到外部约束。只有这样,人们才能塑造出良好的道德品质,人与人之间的关系才能更加和谐,社会也随之稳定。
现今很多领导干部都意识到了这个问题,开始注重德治,强调在健全地方法规的同时塑造人文素养,积极弘扬社会主义价值观。鼓励人们发扬文明法治精神,发扬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家庭美德。在各个地区都有学雷锋活动,各种标语无不显示着领导干部和人民对于德治的推崇。现在中国共产党严抓纪律问题,严打贪污腐败,整顿之风盛行,很多领导干部都明白自己的职责所在,兢兢业业,遵守党纪党章,严守公德。领导干部的私德也要很好的处理。在一些私人问题上,要时刻明白自己的身份,不以权力压人,不要眼高于顶,要始终牢记为人民服务的宗旨。
要做到依法治国,用法律来规定人们的行为,管理社会的秩序,避免了随意性,让人们心中有一个警钟,保证了人们遵守规则,不乱来胡来。德治是一种看不见的社会伦理道德约束,是一种无形的力量,依靠人们的经验和共同的价值观来作为评判的标准,维系着日常的生活秩序。准确来说,法治是德治的明确规定,是强制性的。而德治较为宽松,但范围广,是法治的基础,二者相辅相成,都是维护社会秩序重要的保障。不论缺少哪一个,社会都会出现不稳定的现象。
4 坚持法德并举,弘扬社会主义民族精神
新中国建立以来,我国就很重视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努力提高全民族的道德素养。在这个过程中,也出现了很多值得我们歌颂的人物和他们的精神,如雷锋精神,铁人精神等,都是值得我们学习和继承的。但是,随着社会的发展,我们的社会主义文明建设也不能落后,道德建设要遍布社会的每个角落。学校从小学就开始进行思想道德建设,在中学、大学阶段进行发展和完善,但是还是有不少人对道德高尚的行为漠视或者嗤之以鼻,甚至投之以嘲笑。社会上近年来出现了道德滑坡,人与人之间的关系变得极为疏远,一些不好的思想文化在侵蚀着人们的心里道德底线。在一些地区,由于道德底线一而再再而三的降低,导致犯罪率上升。因此,加强人们道德文明的建设,坚持法治与德治共同发展,弘扬社会主义民族精神。
5 构建新的德治体系
道德主要靠自身的素质支撑,依靠自律性,但是在当今多元化的社会下,个人的良心很难防止道德的滑坡,我们应该从影响道德的因素出发,制定相应的制度,这个制度要尽量保证有道德的人能够富裕起来,能够过上幸福美好的生活。同时要把不道德的行为与经济利益划上等号,让不道德的行为付出代价。道德需要法律的保障,这会大大增加道德义务的约束力,将原本宽松的约束力变成硬约束。
6 坚持法德并举,标本兼治
法律和道德作为维护社会秩序的两个重要维度,它们都是为了构建和谐的社会。二者都是治国安邦不可或缺的一部分。人们的幸福生活是依靠法律和道德而获得的。坚持法德并举,是一项长期而复杂的任务,需要社会各方面的积极努力才有可能实现。坚持法德并举,要求我们要代表最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从法律和道德发挥作用的效果来看,法律是治标而道德在于治本,法律的制定是作为人们不良行为最后底线,而道德是第一道防线,防止人们产生不良动机,并通过意识的调整在潜移默化中让人们从善。法律可以短暂性解决问题,而道德是调控人们的思想达到治本的效果。要坚持法德并举,积极促进社会公平。需要我们从社会现实考虑,调节各方面的关系,整合各方面的利益,争取制定出一个符合各方面利益诉求,同时适应我国社会主义发展的计划,将基本道德规范和各项法律法规相互结合。
要做到法德并举,政府需要调整和制定各项政策法规,将各项条例更加细化,从更具体的方面对人们的行为和思想进行约束和调整。第二点,要做好道德意识宣传工作,培养人们的道德意识,在社会中掀起一种推崇高尚道德之风。第三点,要严格贯彻从严治党的方针政策,特别是领导干部中间形成一股发扬道德之风,让他们时刻遵守道德,做弘扬道德的表率,做人民群众的榜样,以此推动法律和道德进一步地结合。领导干部要严守心中最后一道防线,不要被贪污腐败、违法乱纪等行为污染。法律和道德发挥最大的效用必须要靠人们自觉从心底里拥护和遵守。法律和道德要有机的结合起来,从目前看,法律效率高,成效成快,但是从长远考虑,和谐社会的构建还是要靠道德的约束,只有法德并举,标本兼治,社会才能长治久安。
7 结语
总而言之,要想社会和国家稳定,并繁荣向上,光靠法律而抛弃道德是行不通的,这样法律的權威性得不到保证,同时道德的滑坡也能会出现一些不合理的法律,从而毁坏社会主义法治的建设。和谐社会的形成,有赖于道德自律和法律的共同作用。当道德内化于心,规则才不会形同虚设;当规则外化于行动,道德自律才能落地生根。只有树立道德意识,培树文明之风,大家才能成为和谐社会的共创者和守卫者;只有政府在制度上多做细化和完善工作,用法律守护道德底线,以奖惩引导人们内心的良善,才能不断提升公民素养,营造文明氛围。 “依法治国”“以德治国”这两点治国方略要求我们同时加强法治建设和道德建设,使二者相互协调,使道德的背后有法律支撑,法律的背后有道德为基础。当今我们处于社会主义新时代,我们要坚持法德并举,努力建设社会主义民主文明和谐美丽的社会主义国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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