浅议明代政治文化对宦官权力的制约
2018-05-26田雨
田雨
[摘要]宦官专权在中国的历史发展进程中是一种独特的政治文化风景,而这其中尤以汉、唐、明三朝最为严重,且又以明代宦官专政较为特殊。明代宦官并不能像汉、唐那样控制皇帝,甚至予以生杀废立,很大程度上是源于明代政治文化对宦官权力的制约。这其中包括皇权的制衡、朝臣的斗争、军权的阻碍以及其他因素的监督。
[关键词]明代;政治文化;宦官专权
[中图分类号]K23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671-5918(2018)03-0112-02
在中国的历史发展进程中,有一种独特的政治文化风景——宦官专权,宦官的历史几乎和中国的封建政治一直相伴,中国的历朝历代都或多或少存在这个问题,也是专制政权所特有的毒瘤。这其中尤以汉、唐、明三朝最为严重,且又以明代宦官专政较为特殊,明代宦官虽有权倾朝野指示,但始终未能达到像汉、唐时期控制皇帝,甚至予以生杀废立,这究竟是什么原因制约他们呢?笔者试图通过明代政治文化对宦官权力的制约进行简要分析,以就教于方家。
一、封建皇权的制衡
明末清初思想家黄宗羲对此评论道:“阉宦之祸,历汉、唐、宋而相寻无已,然未有若有明之为烈也”。作为一位明朝遗民,出于总结亡国教训、批判专制政治的需要,黄宗羲此论尽管道出了明代政治的部分事实,但略有夸大其辞之嫌。明代宦官介入国政,主要通过宦官机构“二十四衙门”中的司礼监进行。从权力和职能上看,司礼监与内阁有些类似,是辅佐明代皇权运作的部门系统,其职能是代替皇帝行使批红权,还在皇帝和内阁之间发挥着中介的作用。此外,皇帝有时也不经内阁票拟而直接向各衙门发布旨意。不论是皇帝授意内阁拟旨,还是皇帝传中旨,显然都要经过司礼监宦官之口。在朝政正常的情况下,宦官只是起到皇帝的传声筒的作用,他们不能随意更改或歪曲皇帝的旨意。不过在实际政治活动中,对宦官的制约性约束,却常常在皇帝的默许、认可或纵容下被突破。从地位上说,宦官是皇帝的“家奴”,他们完全依附于皇权;但有时宦官却可以出奴入主,瞒报皇帝。这种情形在明代中后期曾屡次出现。然而,明代权阉虽然可以权势熏天,盛极一时,但却是基本在明帝暗许放任下对皇权的署理而已,并未对皇权本身构成实质上的掌控,这是与汉、唐时期的宦官专权极为不同之处。汉、唐时期宦官势力迅速扩张后,往往把君王完全当作牵线木偶任由摆布。明代实则不然,宦官始终处于君权的绝对制约之下,即使在权阉当道、群臣蛰伏之际,皇帝的权威仍然毫发无损。诚然,即便当时权珰爪牙众多,如武宗时刘瑾甚至自夸道“满朝公卿皆出门下”。但这不过是表象,附珰者所附并非权珰本身,而是他们背后所依托的皇权。所以权珰一旦失去皇权保护,就会立即出现“树倒猢狲散”的局面,皇帝可以轻松予以剪除。总括而言,明代皇帝不仅让宦官代自己批红,还赋予他们“出使、专征、监军、分镇、剌臣民隐事之大权”。从根本上说来,是为了加强皇帝对全国臣民的控制力量,维护皇帝登峰造极的专制权力,保证皇权的有效行使,而宦官也确实在一定程度上发挥了这种作用。
二、外朝群臣的斗争
明代朝臣与宦官的斗争,根本上是围绕着权力而进行。从朝臣来讲,反对宦官参政才能保证外臣原有的利益;对宦官而言,却是要攫取原本属于朝臣的建言、辅佐和决策等权力。两股势力之间的斗争时而激烈、时而缓和,但这些也大大牵制了宦官的势力,使之无法僭越君王的权力。从正统朝开始,宦官干政进入了一个新的阶段,宦官对朝政的影响越来越重要。朝臣的权力被大量分割,朝臣与宦官之间的争斗就不可避免了。宦官的權力,实际是在原有的政府组织系统之外,又出现了另一个系统,这个系统的权力往往超出前者。再加上一些宦官依仗权势,专横跋扈,极力打击异己势力,朝臣明显感到了权力被分割的被动。为保护自身的权益,遏止直至消除宦官势力,一些朝臣高举“维护祖制”和“以史为鉴”两面大旗,与宦官展开斗争,有时彼此的较量还十分激烈。但彼此胜负的决定权实质是操纵在皇帝的手中。另外,我们观察明代,朝臣与宦官的斗争时而激烈,时而缓和,其原因在于皇帝对宦官的驾驭能力,控制的疏严。激烈之时,其皇帝皆视政事为赘物;而缓和之时,则反之。由于宦官干政是专制的附属物,故不能消失,而朝臣的正统观念道德及对权力的维护也不会轻易放弃,因此两者斗争也会存在到底。
三、攫取军权的阻碍
与汉、唐相比,在明代虽有宦官担任监军,但却不能像汉、唐那样直接统和控制军队,故不能用军队来控制皇帝的命运、掌握生杀大权。从表面上看,明代权阉之威势与汉、唐相去不远,其实则不然,这就是体现在对军权的把握上。如在唐代后期,皇帝将大权委之宦官,终致形成主领禁兵的宦官“权倾于天下,人主废立皆出其可否”的局势。而明代宦官并不实际领兵,同时他们的行为都必须得到皇帝的默许,且在皇帝的控制之下,因此皇帝很容易就铲除掉专政的宦官集团。明代中期以后,虽也在各省各边设镇守太监,在京营设提督、坐营、监枪太监,让宦官行使广泛的军事权力,但这种权力是很不完整的,因为与宦官一同执掌兵权的,还有文臣和武将,足可以互相牵制。如在地方上,“各方面有险要者,俱设镇守太监、部兵官、巡抚都御史各一员”,有事必由三人“计议停当而行,不许偏执坏事”,他们从护营中挑选精兵十万,分十营团,其管制是“与三营都督中推一人为提督”,成化时又改为十二营团,“命十二人掌之,各佐以都指挥,监以内臣,提督以勋臣”。很显然,在这种严密的监控体制下,宦官若想恃武力以撼皇权是根本不可能的。
四、社会思想的监督
封建社会中非常看重“身之发肤,受之父母”,“不孝有三,无后为大”的观念。堂堂男子入后宫侍候皇帝和后妃,很是被人看不起的,视为可耻之极,有辱家门。家里若有宦官,几代人都会抬不起头,所以宦官死后不能葬在祖坟。孔子见卫灵公用宦者雍渠作参乘而“丑之”,商鞅通过宦者景监的引荐而见到秦孝公,士人赵良因而寒心。这种对宦者阉人的鄙视心态,在士人甚至庶民的观念中根深蒂固。掌权的宦官虽然权势滔天,不少士大夫迫不得已折节而事,巴结奉承,但在心理还是或多或少鄙薄宦官的。明代心学的领军人物王阳明因敢于触犯当时的权阉——刘瑾,得到了世人的崇敬和赞许。而在魏忠贤执政后,同时作为政治势力与文化群体的“东林党”与阉党之争,也曾达到了白热化的程度。虽然他们在政治上暂时失败,但他们却极大地牵制了宦官集团,在思想和舆论上避免了魏忠贤自称“万岁”,并且也为崇祯扳倒魏忠贤集团积累了政治力量。可见,当时风行的文化思想也对残害自己肌体的宦官有着巨大的抵制作用。正是社会风气从根本上排斥这些宦官,才使得皇帝敢放心大胆而又无所顾忌起用这些“刑余之人”,因为皇帝知道在当时的社会条件下,只要自己振臂一呼,号令天下,无论这些宦官势力多大,他们都会在瞬息之间土崩瓦解。
五、世俗文化的抵制
宦官专权的跋扈不是只有上层的官僚集团在反抗,下层群众也对宦官的种种虐行进行着自己的勇敢抗争。至于百姓对宦官的痛恨,可在明代很多事情中看出。例如:万历三十八年(1610)岁末,备监司的宦官蔺光裕等人,遭承天府知府冯劳谦缉拿,因为蔺光裕等平日为非作歹,民众对其怨恨之极,恰逢巡按途经此地,有士民拦路哭诉,难以自平,于是巡按下令知府先行将其拘捕,以平民愤。当地人们之所以痛恨这些宦官,乃因他们“但在地方日久,其所用人役倚势害人,煽殃流毒,士民怨人骨髓,即茂亦不及知”。同治《钟祥县志》说:此后知府被调职处理,而备监府司房蔺光裕却未受到应有的惩罚,人们都以其未被明正典刑而颇为遗憾。至此,这些的宦官气焰才算暂时被浇熄,而人们的怨恨也稍微得到缓解。文献记载,这次事件是由士人领导、参与者几乎全部为市井百姓的民间运动。此外,当时的一些正直的文学家、艺术家在民生凋敝,社会动荡的条件下,创作了大量揭露宦官罪恶的文艺作品。如在诗歌领域中比较有代表性的是高邮诗人王磐的《朝天子·咏喇叭》和韩帮齐的《富阳民谣》;在戏曲领域中则有《冰山记》、《瑞玉传奇》和《清忠谱》等;在小说领域更是琳琅满目,《玉镜新谭》、《魏忠贤小说斥奸书》、《中兴英烈传》等作品都是直斥宦官罪行的佳作。
综上所述,明代虽是中国封建社会宦官势力发展的第三个高峰期,但其却完全不同于汉、唐时期,宦官专权受到了种种限制。宦官势力在其发展的过程中虽也曾不可一世,但不过是依附皇权威势的“狐假虎威”而已。。而宦官政治这种封建皇权的衍生物,只不过是封建社会的特殊病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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