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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营企业参与高职院校校企合作动力机制研究

2018-05-26邱立国

湖北函授大学学报 2018年3期
关键词:校企合作民营企业高职院校

邱立国

[摘要]民营企业在我国经济体系中占据重要地位,随着民营经济的逐渐发展,其对人才的需求也愈发增多,其在高职院校校企合作机制中的作用也愈发明显。因此本文通过对高职院校校企合作动力机制现状进行分析,总结出其中存在着合作观念缺乏、政府扶持力度较低、院校能力缺失等问题。同时阐述了构建校企合作动力机制的必要性,进而提出建立民营企业参与校企合作动力机制的方式,从树立合作观念、调动企业主动性、增强院校综合能力等方面展开论述,旨在推动校企合作动力机制发展,培养综合型人才。

[关键词]民营企业;高职院校;校企合作

[中图分类号]G640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671-5918(2018)03-0023-02

引言

在市场经济背景下,民营企业进入了新的发展时期。并且民营企业所带来的经济效益正在逐年增长。在这种情况下,民营企业对人才的需求也在逐步增多,但由于民营企业受生产经营规模的限制,其多需复合型人才或技能型人才。基于此,高职院校也转变人才培养模式,并且校企合作模式的提出,转换了高职院校的人才培养思路,但校企合作模式在构建过程中,其动力机制并不健全,致使其无法发挥作用。但随着校企合作动力机制建设的深入化,高职院校校企合作模式逐渐健全,民营企业与院校形成良性合作关系,逐渐完善校企合作动力机制。

一、高职院校校企合作动力机制中存在的问题

(一)合作观念缺失,政府扶持力度较低

近年来民营企业逐渐进入了发展时期,致使其在发展过程中,对人才的需求力度也在不断提高。但同时由于民营企业本身的生产规模与经营方式特点,其对人才的需求主要偏向综合类人才或技能型人才,而高职院校所采用的校企合作培养模式,能够满足民营企业对人才的需求。但实际情况是民营企业缺乏合作观念。民营企业在发展过程中,由于对自身认知不清,其在发展过程中,对自身的生产经营规模没有形成正确的认知,认为参与到校企合作模式中的企业都应是国有企业等企业,缺少校企合作意识。高职院校虽然认识到校企合作对自身发展的重要性,但由于其受到发展眼光的限制,致使其在建立校企合作动力机制的过程中,忽视民营企业在其中的重要性,进而影响校企合作模式的建立。在构建校企合作模式的过程中,高职院校与企业需要政府作为二者共同合作的纽带。并且由于院校与企业目标的不同,使得二者在合作过程中,极易产生分歧,无法维持合作模式。院校更加强调对人才的培养,而企业则注重自身的经营利益。因此,政府便成为沟通高职院校与企业之间的桥梁,但在实际情况中,政府没有为校企合作,提供强有力的政策扶持。政府没有结合实际情况,制定相应的法律法规,为校企合作提供具有实质性的法规支持。规范在校企合作中,院校与企业之间的不同职责,极易造成校企合作模式混乱,影响学生发展。同时,在校企合作过程中,政府为企业提供的政策优惠较少,降低民营企业参与校企合作的积极性,不利于校企合作动力机制的构建。

(二)企业缺乏主动性,校企合作参与度低

民营企业参与高职院校校企合作具有重要意义,民营企业能够结合自身需求,对人才培养进行一定的调控,进而建立适合企业发展的人才模型。但民营企业缺乏参与校企合作的主动性。首先,在市场进行背景下,民营企业在生产经营中,承受着巨大的竞争压力。大部分民营企业在这一过程中,其主要方向是增强企业的市场竞争能力。进而忽视校企合作的重要性。并且部分民营企业对校企合作形成了不正确的认知,其主要认为校企合作模式无法增强企业的经济效益,甚至会对企业的工作运行产生影响。并且让学生参与到企业生产经营中,会增强民营企业对经营管理的投入。其次,民营企业主要是以提高经济效益为主要目标。在校企合作过程中,当民营企业在其中投入了资金、管理等大量资源,却无法获得相应的经济效益时,便极大地降低了企业参与校企合作的积极性。在校企合作模式中,民营企业不仅要提供相应的资金支持,还需为高职院校提供相应的人才支持,增加了企业费用,而且校企合作不能在短期之内为企业带来经济利益,降低民营企业参与校企合作的动力。民营企业在生产经营过程中,对自身的职责没有形成正确的认知,在这种情况下,其忽视自身的人才培养职责,在建立企业时没有在产业环节中,设置相应的教育环节。导致其无法认识到校企合作对自身发展的重要性。并且由于民营企业在经营过程中,缺少长远的眼光,导致企业没有利用长远的经营眼观,看待校企合作模式,造成人才流失。

(三)院校能力缺乏,管理制定不健全

高职院校其主要的教学目标,便是培养综合型技能人才,因此高职院校在课程设置上,应与企业需要相符合,但在实际情况中,高职院校所设置的课程内容与企业需求并不符合,导致学生所掌握的理论知识,无法适应实际就业需求,降低学生的就业几率。并且高职院校实训训练在开展过程中,同企业的实际工作情况不符,不能达到为学生开展实训训练的目的。教师作为高职院校的组成基础,也是校企合作的关键,但在高职院校中,其师资团队结构单一,且教师数量同学生数量之间的比例,明显不协调。在高职院校任职的大部分教师,具有丰富的理论知识,但其也缺少企业实践经验,在这种情况下,实施校企合作模式无法达到预期的教学效果,失去了开展校企合作的意义。而且教师在指导学生进行实训练习时,其无法依据企业需求为学生规划实训项目。与此同时,高职院校在发展过程中,由于受到资金、师资队伍等因素的限制,致使其科研能力较差,无法依据民营企业的经营方向,研究企业产品,进而不能吸引企业开展校企合作教学模式。在校企合作过程中,管理制度的不健全,也让企业与学校之间的合作关系难以维系。院校没有针对校企合作为学生制定相应的管理制度,使得学生并不重视参与校企合作模式。而企业也没有针对校企合作制定管理制度,致使校企合作难以达到预期效果。

二、构建校企合作动力机制的必要性

校企合作动力机制的构建对企业发展具有重要作用。民营企业参与到校企合作模式中,提高了民营企业的社会价值,并让民营企业对人才培养模式形成正确的认知。在校企合作过程中,企业能够对人才培养模式進行细微的调整,进而为企业引进人才,推动企业的发展。同时,高职院校在构建校企合作模式动力机制的过程中,对企业的人才需求掌握更加清晰,进而重新规划人才培养模式,形成体系化的养成流程,促进学生的全面发展,提高学生的就业几率。

三、构建民营企业参与校企合作动力机制的方式

(一)树立合作观念,完善政府政策

校企合作模式动力机制的形成,对民营企业与高职院校的发展都具有重要作用,因此应加强对校企合作动力机制的构建,进而形成体系化、规模化的校企合作模式。首先,民营企业应树立合作意识。民营企业应对自身形成正确的认知,认识自身在校企合作中的重要性,积极参与到校企合作中。高职院校也应树立发展的眼观,正视民营企业在校企合作中的重要性,从而发挥作用,在构建校企合作模式的过程中,积极引导民营企业,让其参与到校企合作中,完善校企合作模式。其次,政府在校企合作动力机制形成过程中,应发挥自身的作用,推动校企合作模式的形成与发展。政府是民营企业与高职院校之间的沟通桥梁,也是校企合作模式实行的政策保障。基于此,政府应履行自身的责任,健全校企合作法律法规,为校企合作提供法律支持。同时,政府还应加强参与校企合作企业的扶持力度,制定相应的优惠政策,提高企业参与校企合作的积极性。

(二)调动企业主动性,提高校企合作参与度

在校企合作动力机制中,民营企业是校企合作中的重要组成部分,增强民营企业参与校企合作的主动性,对企业发展具有重要意义。其一,民营企业应转变自身的认知,正视校企合作模式。从而积极参与到校企合作中。民营企业在生产经营中虽然以生产盈利为主要目标。但其对综合型技能人才的需求也在逐渐增多,因此民营企业应树立长久的眼观,看待校企合作,认识到支持校企合作,可以为企业发展提供大量的人才支持。其二,民营企业应对自身的职责形成正确的认知,认识到自身的社会责任。从而在发展过程中,认真履行企业责任,帮助高职院校完成校企合作模式的构建,并且在这一过程中,增强自身的发展实力,加大对校企合作模式的支持力度,增加对其资金、物力等资源的投入,并在这一过程中,与高职院校形成双师制教学模式,从而让学生在校企合作中,其职业能力能够得到极大的锻炼,进而推动校企合作动力机制的构建。

(三)增强院校综合能力,健全管理制定

在构建校企合作动力机制的过程中,高职院校也应发挥自身的作用,为校企合作提供良好的环境。首先,高职院校加强对师资队伍的建设,转变师资队伍结构单一的情况。高职院校健全福利制度,加强院校环境建设,为教师提供良好的工作环境,进而吸引教师进驻到高职院校中,扩大高职院校师资队伍。进而为校企合作动力机制提供人员支持。其次,高校应加大对实训设施的建设,结合企业实际经营情况与教学要求,建立实训基地,为校企合作的开展提供环境支持。且高职院校加强对教师科研的支持,为教师提供良好的科研环境与科研设施,促使教师所研制的产品,更加符合企业需求,增进高职院校与企业之间的合作度。最后,健全管理制度。高职院校制定明确的校企合作制度,对学生参加实训、教师工作流程等进行明确规范,形成具有规划性、科学性的校企合作形式。同时,健全外部管理制度,明确高职院校与企业之间的工作职能,从而加强对二者的监督力度,确保校企合作的顺利开展。

结语

校企合作的提出,转变了高职院校传统的人才培养模式。而民营企业在其中的参与,更是促进了校企合作的发展。通过校企合作动力机制的构建,民营企业与高职院校之间的合作更加密切,不仅提高了学生的职业能力,还促进了二者之间的共同发展。

参考文献:

[1]张娴.高职院校校企合作中企业动力机制研究分析[J].现代国企研究,2016(10):35.

[2]高光照,曹露露,王晓凌,潘伟琪.高职院校校企合作中企业动力机制研究——以连锁经营管理专业为例[J].创新与创业教育,2015,6(2):60-62.

[3]張光跃.高职院校“校企合作”互利性的动力机制与合作模式探索[J].高等职业教育(天津职业大学学报),2006(6):12-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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