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開徴物業空置稅”閙劇的啟示
2018-05-25
立法會早在2月份表決通過修訂房屋稅規章,待出租房屋將視為非出租房屋,同樣需要繳交6%的房屋稅,修訂後規定適用於本年度的房屋稅。經濟財政司司長梁維特表示,希望透過是次修法增加持有空置房屋業主的成本,促使納稅人更有意願及積極地將持有的空置房屋投入租務等房地產市場,減少囤積並增加市場供應。至4月18日,財政局官員表示,由於涉及種種技術問題,社會亦一直意見分歧,特區政府必須周詳研究開徵房屋空置稅,且沒有時間表。坊間訝異的是,堂堂特區政府在前後不到兩個月的時間內,卻制造了一串峰迴路轉的較變,由2月立法會通過開徵房屋空置稅,到4月份再推翻開徵房屋空置稅的立場,政府的理據是:“種種技術問題,社會亦一直意見分歧”。
而針對財政局單方面宣佈的上述兩大理據,無疑令坊間難以收貨,原因在以下:一是,關於“種種技術問題”,這個理由很無厘頭,首先,若有技術問題存在,必然是一早就存在,而非在立法會通過這一項立法以及財政局上級財政司梁司長肯定空置稅有助增加持有空置房屋業主成本之後才存在,所以這是一個客觀存在的問題,而非後期人為制造的問題。所以財政局以此理由作為擋劍牌,作為收回立法的理據,可見是十分之兒戲!二是,關於“社會亦一直意見分歧”。這個理由也是相當地不充分。一直以來本澳作為一個多元社會,任何一個公共議題,來自不同界別的聲音自是不同,有反對有支持,本是再正常不過的現象。但是按財政局的思維,社會上一有意見分歧,政府的工作就要推倒重來,停滯不前,那這個公共部門還能期待作出什麼作為呢?按此思維,難怪我們的特區政府官員經常被批評不作為不做(事)不(犯)錯了。
有人指,所謂的“種種技術問題”,所謂的“社會亦一直意見分歧”,是針對市民的榥子,實情就是開徵空置稅遭遇到強而有力的權貴的反對而夭折,這就是市民所時有聽聞的內有裏“乾坤”把戲,正因如此,恐怕水任何一位官員也不便於向社會公佈,也不赶於向社會公佈的了。所以說,在開徵物業空置稅由立法會通過到打回原形退回到研究階段,只能淡然看作是一幕閙劇,這種閙劇在過去並非新事物,印象中,類似這種由官方或建制團體抛出一個議題來試坊間水溫的事件也發生過,當遭遇到預期的效果時迅速收回議題,避免了沒有把握的政策引來社會强烈反彈及破壞社會氛圍之和諧,以至得不償失,實是明智之舉,不過在市民看來,如同被愚弄一番,得啖笑而已。
筆者翻看資料,全世界上不少國家,包括英國、法國和德國,為了避免資源丟空浪費,都透過稅務政策減少閒置物業數量,這些都是政府行為所致。相對而言,澳門物業貴到離普,物業空置率高逹5%(據統計資料逹一萬二千間房屋),實在想不到有何理據不去實施徵收空置稅,以減少業主空置物業,令市埸充裕的房屋供應量,舒緩樓市價位。作為澳門特區政府不可能不知道這些重要的數據的,相信這些也是坊間數年前已在推動政府去落實推出空置稅的原因。而財政司梁司長早前在立法會實牙實齒肯定的開徵物業空置稅的言論還言猶在耳,不料在2個月後財政局卻來個全盤否定,導致一項經過數年論證而推出的政策,被推倒重來的罕有局面,的確是令很多人大掉眼鏡。
值得反思的,還有澳門空置率高逹5%,這個數字不低,甚至比香港的3.7%(2017年)還要高,在一個經濟高度發逹的地區,樓市住宅卻罕有地出現空置率高企,說明了物業持有者不怕什麼?安心讓物業空置,也不去賺那一筆不菲的租金。而深究背後的原因,政府還有哪些理據未可向社會公佈的?在此,不禁要問一句:政府的初衷去哪裡了?(文/朱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