真的是“发错货”吗?
2018-05-24舒圣祥
舒圣祥
今年“3·15”,让很多消费者又见识了一种新的消费陷阱——“发错货”。针对作家六六对京东全球购的投诉,京东方面发布声明称,商家承认是发货过程中出现了失误,并愿意为消费者办理退款退货或换货,并承担相关的国际运费支出,但作为平台仲裁方,在商家并非售假的情况下,京东无权要求商家提供十倍赔偿。
事情的大致起因是,作家六六的朋友在京东全球购,购买了美国Comfort U护腰枕,京东标价人民币1489元,美国官网售价109.95美元。而商家实际发货的是标识为Contour U的护腰枕,美国官网售价33.6美元。也就是说,商家用一个人民币212元的枕头,冒充人民币700元的枕头,再以人民币1489元卖给了中国消费者。
Comfort U与Contour U,两个品牌“长得”很像,又全是英文,一般国内消费者,可能根本发现不了问题。哪怕消费者都已经发现了,商家却并不承认自己狸猫换太子,直到铁证如山,才以“发错货”的借口退换货了事,此外不予任何赔偿。奇怪的是,京东客服同样认为商家只是“发错货”,并非售假。好比消费者要买一本金庸,结果商家发一本全庸,消费者找过来,商家说“发错了”;试问,接到投诉的电商平台,能因为确有个作者叫全庸,就否认商家售假吗?刘强东说自己“脸盲”,可能分不清Comfort U与Contour U,但无论如何,把1489元的商品“错发”成212元的商品,说不过去。
真正令人唏嘘的,还不是消费者遭遇“发错货”式消费欺诈,而是此后的投诉无门。消费者遭遇消费问题,既然找商家和电商平台解决不了,找政府部门投诉解决总行吧?可结果如何呢?打上海12315,说京东不是上海公司,管不了;京东注册在宿迁,打宿迁12345,回复要投诉得去北京;打北京12345,说京东全球购注册在香港,要投诉只能去香港打官司。
要么去香港打官司,要么投诉无门,难怪会惯出来商家“发错货”式傲慢。要知道,并不是所有人都有像作家六六這样的名人朋友,搁在普通消费者身上,遇到类似问题,还能怎么折腾怎么投诉?为什么没有一个部门,主动承担起责任来,帮助消费者进行相关调查,给弱势消费者一个说法?是不是只要把企业注册在境外,哪怕99%的顾客都是大陆消费者,大家的权益也没办法得到保护?
每年“3·15”,消费者总有一个良好的愿望,就是把“3·15”变成“365”。但从现实来看,能在“3·15”哪怕做一天的“上帝”,都已经很不错了。企业注册在哪里,那是企业的事情,消费者管不着;但只要消费者是在境内遭遇消费问题,各地相关部门都有责任介入调查,而不是互相踢皮球,任由消费者投诉无门。在我们广袤的国土上,无分线上还是线下,消费者在哪里消费,权益保护就应该在哪里;而不是只要把企业注册在境外,“3·15”保护就会成为遥远的传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