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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学低段法治教育的课程理解及教学建议

2018-05-21方丽敏

中小学德育 2018年4期
关键词:讲授法法治道德

方丽敏

摘 要调研发现,道德与法治新教材全面使用以来,教师们对课程的理解和教学实践存在诸多顾虑和困惑。了解法治教育的“渐进性”“传承性”两大课程特征,有助于教师消除“怕学生学得太难”“怕老师教得不适应”的顾虑。把握道德与法治教学中法治教育的“目标制定”“内容处理”“方法选择”,能帮助教师解决“为什么教”“用什么教”“怎么教”的困惑,提高教学实效。

道德与法治;法治教育;课程特征

G41

A

2095-1183(2018)04-00-05

关 键 词中图分类号文献编码文章编号

统编《道德与法治》教材全面推行以来,我们在教学情况调研中发现,老师们对这一课程的理解存在不少困惑。在此,笔者就老师们普遍反映的问题,尝试对道德与法治课程中法治教育的特征作一还原性解读,并对法治教育课堂教学提出一些实践性建议。

一、关于法治教育的课程理解

当前,老师们在道德与法治教学中存在的顾虑主要集中在两方面。一是在小学低年级进行法治教育会不会太难了?二是用了十多年的老教材突然改成新教材,老师们会不会不适应?这两种顾虑的产生,来自于我们对课程理解的偏差。

1. 法治教育的渐进性特征

作为法治教育的纲领性文件,《青少年法治教育大纲》(以下简称《大纲》)不仅提出了法治教育的总体目标和内容,还就义务教育阶段、高中教育阶段、高等教育阶段提出了阶段性的目标和内容。其中,义务阶段还就小学低段和高段分别提出了明确要求。

《大纲》明确提出,义务教育阶段的法治教育内容为“以基础性的行为规则和法律常识为主,侧重法治意识、尊法守法行为习惯的养成教育”。高中阶段的内容为“在义务教育阶段教学内容的基础上,根据学生成长需要和认知能力的发展,全面拓展法律常识、法律制度的内容,有针对性地增加重要的法律知识…… ”。高等教育阶段的法治教育内容则是“在义务教育和高中阶段教育的基础上,针对非法律专业的学生,根据高等教育阶段法治教育的目的,系统介绍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学理论体系的基本内涵……”。

阶段目标和内容的层级设定,照顾了学生的年龄特点,体现了循序渐进的基本原则。只要我们充分认识到法治教育的这一渐进性特征,准确把握目标和内容的阶段性区别,同时,认真落实“以贴近青少年实际、提高教育效果为目的”“坚持落细落小落实”的工作要求,就不会再有“在小学低年级进行法治教育会不会太难了”这样的顾虑。

2. 法治教育的传承性特征

比较品德与生活课程标准(2011版)和《青少年法治教育大纲》,我们会发现两者对于法治教育的内容和要求具有很大的关联性。选列如右表:

仔细研读比较,我们能在这两份《道德与法治》教材编写和教学实施的纲领性文件中,发现更多关于法治教育内容和要求的关联点。根据目前教师任课现状,各校道德与法治课基本由原来的品德与生活教师担任。因此,道德与法治课程的法治教育内容,对教师而言并不是从未涉及过的全新内容。品德课改15年,老师们总结了大量的开展法治教育的经验,也积累了丰富的开展法治教育的资源,这些优势基础是老师们轻装前行,进一步改进道德与法治教学的重要保障。认识到法治教育的传承性特征,老师们也就不必再有“教材更替,会不会不适应”的担忧。

品德与生活课程标准(2011版) 《青少年法治教育大纲》

尊敬国旗、国徽,学唱国歌。为自己是中国人感到自豪。 认识国家象征及标志。初步建立国家、国籍、公民概念。

爱护花草树木和动物;爱护公物和别人的劳动成果,节约水、电、纸张等资源;为保护周围的环境做力所能及的事,有初步的生态意识。 爱护动植物,节约资源,遵守环境保护规则。

认识常见的安全和交通标志,遵守交通规则,注意安全。 认识常见的交通标志和公安、消防、卫生等安全标志,知晓常用公共服务电话,遵守基本交通和消防安全规则。

二、关于法治教育的教学建议

在调研和走访中,我们发现老师们的教学困惑,集中在“法治教育的教学目标该怎样制定”“法治教育的教学内容该怎样处理”“法治教育的教学方法该怎样选择”三个问题上。本质上,就是“为什么教”“用什么教”“怎么教”的问题。

1. “为什么教”——法治教育教学目标制定

制定清晰准确的教学目标是保证法治教育教学有效性的前提。低段道德与法治课程中的法治教育内容,以散点形式相机嵌入生活化的学习材料之中,这就需要教师主动挖掘法治教育内容,并合理制定法治教育目标。同时,低段教材注重图文并茂,以图为主的呈现方式,也给法治教育教学目标的合理制定增加了难度。为此,我们需要考虑目标的几个层级。

(1)大纲目标。《大纲》指出,小学阶段的法治教育目标是“着重普及宪法常识,养成守法意识和行为习惯,让学生感知生活中的法、身边的法,培育学生的国家观念、规则意识、诚信观念和遵纪守法的行为习惯。”如果说《大纲》目标是长期的宏观目标,那么,每篇课文、每一课时的教学目标就是短期的微观目标。宏观目标对微观目标起统帅引领作用,而短期、微观目标的一次次达成,保证了长期、宏观课程目标的实现。把握两种目标的关系,能帮助我们准确找到每次教学的出发点。

为了更好地说明问题,我们将德育和法治教育进行目标比较。统编《道德与法治》教材一年级下册第7课“可爱的动物”一课,包含“我喜欢的动物”“我和我的动物朋友”“怎样才是真喜欢”“别让自己受伤害”四个内容栏目。如果仅考虑德育目标,我们可以将教学目标确定为“爱护身边的动物,喜欢和动物交朋友;学会和动物相处的方法”。但是,为落实法治教育目标,我们还应该让学生了解“为了更好的保护动物,防治虐待动物,促进和谐社会的发展”。我国于2016年颁布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保护法》。学生對于其中的重要法条,如“如果伤害动物,将视情节处以不同金额罚款,如果虐待动物致死,将负一定的刑事责任”等应该进行简单了解;对保护法中“禁止出售、收购国家重点保护野生动物或者其产品”等与生活密切相关的内容,也应当做适当了解。

(2)年级目标。统编《道德与法治》教材沿循了“综合交叉,螺旋上升”的编写特点,同样的学习内容在不同主题(领域)、不同年级循环出现,但学习要求、难度逐步提高。这一设计特点要求教师在制定法治教育教学目标时,要考虑同一学习内容的不同年级目标梯度。

以一年级上册第6课“校园的号令”为例,本课要求学生“了解校园生活的一般规则;熟悉与了解学校各种铃声(含升国旗和保健操)的含义和要求,以及相关基本礼仪”。本课教材在“升国旗了”这一栏目下,呈现了国旗、国徽、国歌,而在二年级上册第3课“欢欢喜喜迎国庆”中,这些国家象征及标志又一次出现。这就需要教师很好地区分年级要求,精准定位教学目标。

一年级上册教材的核心教育主题是“适应新生活”,“校园的号令”一课通过帮助学生了解校园生活的规则回应本册主题,教学的重点应该落在“听到升国旗的号令,我们应该怎么做”这一行为规范养成上。因此,引导学生初步了解国旗、国徽、国歌这些国家象征,知道我国的国旗、国歌是什么,并尝试学唱国歌即可。而在二年级上册“欢欢喜喜迎国庆”一课,则要“了解这些国家象征的意义;了解国庆常识,尊敬国旗、国徽、学唱国歌;了解创造新中国的不易,热爱革命领袖;感受各行各业劳动者为建设自己的国家付出的努力,为自己是中国人感到自豪”。

此外,老师们对于单元目标和课时目标相对比较熟悉,这里仅简要提出需要注意之处。统编《道德与法治》低段教材的每单元都是四篇课文,它们之间的逻辑关系有并列,有递进,有总分,也有多种关系共显。

例如,一年级上册第一单元“我是小学生啦”,四课之间呈并列关系(见图1)。四课涉及的法治教育内容也是并列的。“开开心心上学去”结合始业教育,明确小学生需要遵守的一般规则;“拉拉手,交朋友”需要明确同伴交往的规则;“我认识您了”涉及与校园成人群体交往的规则;“上学路上”则强调要遵守常见的交通规则。四课中的法治教育内容并列呈现,在每课中落实,共同完成“我是小学生啦”整一单元的法治教育要求。

而第二单元《校园生活真快乐》的四课既有递进关系,又有并列关系(见图2)。“我们的校园”一课要求学生知道新校园中的相关设施的使用规则;“校园里的号令”要求了解学校生活的制度化特征,并能根据号令做出规则要求的行为。两课内容从校园生活的外在环境到内在的组织规则,形成递进关系。“课间十分钟”和“上课了”两课,是校园空间和制度化环境中两种主要的生活形式,二者是并列关系;同时,这两课和前面两课又形成递进关系。只要我们仔细研读教材,形成整体解读单元教材的意识,就一定能理解每个单元课文之间的逻辑关系,从而更好地把握法治教育教学目标。

在统编道德与法治低段教材中,每篇课文基本上都是划分为两课时。在界定每课时的教学目标时,我们也要清晰划分法治教育目标,避免一课时中法治教育目标太满或不足的现象。如此,才能帮助我们合理安排教学容量,有效调控课堂节奏。

总之,道德与法治教师要建立在每一个主题、每一篇课文、每一课时的教学中,都认真落实法治教育教学目标,仔细发掘法治教育的教学点的教学意识。如此,才能保证法治教育“落细落小落实”,最终完成为社会培养“社会主义法治的忠实崇尚者、自觉遵守者、坚定捍卫者”的课程目标。

2.“用什么教”——法治教育教学内容处理

《大纲》提出,对青少年进行法治教育要“遵循青少年身心发展规律,贴近青少年生活实际科学安排教学内容”,要“与法治事件、现实案例、常见法律问题紧密结合,注重内容的鲜活”。仔细领会,《大纲》其实从现实性、时效性、针对性三方面,对法治教育的教学内容提出了明确要求。

(1)现实性。道德与法治课程将学生的现实生活作为课程内容的主要源泉,真正实现了课程重心由“学科”向“生活”的转变。法治教育作为道德与法治课程中重要的学习内容,也应完成生活化的转变。这种转变直接体现在从学生的现实生活中发掘、选择法治教育的内容。教师要树立鲜明的现实性理念。法治教育的教学内容,现实性越强,教学效果就越好。

(2)时效性。道德与法治教材以学生生活的逻辑为编写逻辑,将学生生活事件作为教材编写的素材。在进行法治教育的教学时,教师同样需要考虑学生的日常生活中会遇到哪些法治事件、现实案例以及常见的法律问题,这些事件、案例以及问题,就鲜活地发生在学生当下的生活中,具有极强的时效性,自然能激发学生的学习兴趣,唤醒他们的参与热情,增强法治教育的效果。

(3)针对性。《大纲》明确指出“法治教育要遵循青少年身心发展规律”,这就要求进入课堂教学的法治教育内容,除了要具有现实性和时效性,还要具有针对性,要符合学生的认知特点。如果缺乏针对性,哪怕是现实生活中的当下的素材,也不能被学生接受。用这样的内容进行教學,也是徒劳无功的、无效或低效的。

3.“怎么教”——法治教育教学方法选择

《大纲》提出,要“更多采取实践式、体验式、参与式等教学方式……注重学生的参与、互动、思辨,创新形式,切实提高法治教育的质量和实效”,这为法治教育的教学方法选择提出了明确方向。但是,走进实际的课堂教学,我们会发现,诸如“提出法条——呈现案例——对照法条讨论案例”传统三段式的法治教育教学模式,还依然主宰着课堂。因此,我们有必要对法治教育的教学方法进行梳理,并结合案例进行诠释。

(1)讲授法。将讲授法作为法治教育的教学方法首先进行介绍,主要是因为在强调活动教学的今天,很多老师将讲授法错误地等同于被动学习和“满堂灌”。因而对这种最朴素、最常见的教学方法欲用还羞,这是一种矫枉过正的错误理解。

讲授法是教师通过口头语言向学生传授知识、培养能力、进行思想教育的方法。讲授法最大的优点在于能提高课堂教学效率。通过教师的讲解,深奥、抽象的知识变得具体形象、浅显易懂,可以使学生用最短的时间尽可能多地掌握准确的知识。[1]而且,讲授法能将教师的主导作用发挥得最充分,因此,教师自身的学识、修养、情感都能最大程度地感染学生。

例如,在“欢欢喜喜庆国庆”一课中,“理解国旗、国徽、国歌等国家象征的意义”是重要的法治教育目标。对于二年级学生而言,这些国家象征的意义是客观严肃的,也是抽象生涩的,这样的内容需要教师做细致准确的讲解。进入高年级以后,法治教育的容量和难度都会加大,法律本身具有的权威性以及法律语言所具有的严谨性,对教师教的准确性提出更高要求,讲授法在法治教育的教学中应该被更广泛地选用。

虽然讲授法在知识授受方面有独一无二的优势,但是,如果教师长期使用单一的讲授法,会抑制学生学习的独立性、主动性和创造性,使学生产生依赖心理,习惯被动接受知识,很难开发学生的思维。因此,讲授法一方面在法治教育中最为常用,另一方面也需要老师们谨慎使用。

(2)讨论法。讨论法是学生在教师指导下围绕某些问题各抒己见、展开讨论,辨明是非真伪,以此提高认识或弄清问题的方法。它以启发式教学思想为基础,不局限于传统的单向活动,而是在学生之间、师生之间展开活动,通过互相交流,使师生相互启迪。[2]借助这种开放式的教学方法,不是将法治教育的内容原原本本地传授给学生,而是通过教师提问或学生提问,师生一起讨论学习,激发思维。讨论法有助于培养民主的课堂氛围,培养学生良好的倾听习惯。

例如,“快乐过新年”一课涉及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中有关禁放限放烟花爆竹的规定。课堂上,老师组织学生展开讨论:放爆竹是我国重要的民俗现象,但是,爆竹易燃、易爆、易伤人,还影响空气质量。那么,燃放爆竹的民俗习惯是不是应该禁止呢?通过开放的话题,互动的交流,孩子们相互启迪,对生活的思考和探究也更加积极深入。

要有效使用讨论法,教师需掌握两个要点:一是把握好讨论时间。时间不够,讨论会不够深入;时间太长,不仅浪费教学时间,课堂节奏也会松散。二是设计好讨论问题。问题过易或过难,都会让讨论变得无意义。

(3)谈话法。谈话法也称问答法,是教师根据教学目的、任务和内容,向学生提出问题,要求学生回答,在问与答的过程中引导学生获得新知识或巩固所学知识的方法。其优点是能优化学生思维,锻炼、培养学生的思维能力和语言表达能力,良好的问答氛围还有助于建立良好的师生关系。[3]

例如,在教学一年级下册第10课“家人的爱”一课时,为了让学生理解“爱的表达方式是多种多样的”,老师向学生提问“父母忙于工作,甚至外出打工,没有时刻陪伴我们,是不是就不爱我们了?是不是没有承担监护人的责任?”在学生产生困惑时,老师用谈话的方式,一步步引导学生思考:父母辛勤工作是为了给家人更好的生活;离家在外的父母也在想念着孩子,想念着家人;每一个节假日父母匆匆归家的脚步,每一次电话里父母谆谆的叮咛,都是爱的表达,都是在承担监护责任。在这一案例中,教师利用谈话,帮助学生的思维从片面到全面,从肤浅到深刻,从凌乱到清晰,很好地达成了教学目标。

(4)参观访问与社会调查法。参观访问与社会调查法是教师根据教学目的和要求,有目的、有计划地组织学生走出校门,接触实际,了解社会,促进学生素质发展的教学方法。[4]参观访问与社会调查有助于培养学生分析问题、解决问题、参加社会实践等多方面能力。法治教育过程强调小课堂联系大社会,在社会实践中培养真情,获得真知,并达到处理问题的真会。因此,参观访问与社会调查法在法治教育过程中经常被用到。

例如二年级上册“班级生活有规则”一课,在第一栏“班级生活放大镜”教学中,老师可以让孩子调查班级生活中不遵守规则的现象,然后,在第二栏“大家一起来约定”教学中,引导孩子一起制定班级规则。“这些是大家的”一课教学中,老师可引导孩子通过调查记录,通过采访同学和老师,了解学校公物的使用和保护现状,明确爱护公物的规则,提出保护公物的办法。这样的参观访问与社会调查能让生活成为最好的教材,孩子們在真实情境中经历发现问题、分析问题、解决问题的过程,参与社会的意识与能力都得到很大提高,法治教育的信服度得到提升。

教师采用参观访问与社会调查时要注意:参观前,要针对教学内容提出明确的参访目的和要求,指导学生做好准备工作;在参观访问和社会调查过程中,要对学生做具体的组织和指导,以保证活动安全顺利进行;在参观访问和社会调查后,要引导学生及时整理材料,写出报告,做好总结。

法治教育的教学方式还有很多,每种方式都各具特点,各有优劣。只有紧扣目标,根据内容合理选择,才能发挥每种教学方式的优势,提高法治教育教学实效。

参考文献:

[1][2][3][4]刘刚萍.初中思想品德课堂教学方法运用探究[D].重庆师范大学硕士论文,2015.

(作者单位:杭州市基础教育研究室

浙江杭州 310003)

责任编辑 毛伟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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