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管新规新机遇
2018-05-19张峰
张峰
4月27日,经国务院同意,中国人民银行、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国家外汇管理局联合印发了《关于规范金融机构资产管理业务的指导意见》(下称《资管指导意见》)。
作为“大资管行业”统一监管的里程碑,《资管指导意见》的落地有着划时代的意义。一方面,它将进一步健全金融监管体系,推动资管业务回归本源,守住不发生系统性金融风险的底线;另一方面,也会激发行业的业务热情,革新业务,有利于行业长期稳定发展。
伴随《资管指导意见》的贯彻落实和金融机构业务调整的深入,将重塑行业格局,对金融机构产生重要影响。
回归本源 由“量扩张”转向“质提升”
事实上,早在《资管指导意见》(征求意见稿)中,就已经对资产管理业务给予了明确的定义和界定:资产管理业务是指金融机构接受投资者委托,对受托的投资者财产进行投资和管理的金融服务。金融机构为委托人利益履行勤勉尽责义务并收取相应的管理费用,委托人自担投资风险并获得收益。这既明确强调了资管机构理应践行“受人之托、代人理财”的本质,也指出了资管业务的本源与初衷。
随着统一监管、避免监管套利、打破刚性兑付、去通道等内容的确定与落实,虽然短期内会令金融机构经历阵痛,但从长期看,将有利于资管行业回归业务本源,奠定资管行业长期健康发展的坚实基础。可以预见的是,《资管指导意见》在立足整个资产管理行业的前提下,会进一步规范金融机构资产管理业务,统一同类资产管理产品监管标准,有效防范和控制金融风险,促进资产管理业务规范发展,引导社会资金流向实体经济,支持经济结构调整和转型升级。
在此背景下,以往部分金融机构资管业务“野蛮生长”的方式有望得到改善,行业将从追求规模快速增长的“量扩张”阶段,转向更加严控金融风险、提升主动管理能力、注重客户综合体验的“质提升”阶段。
同时,也势必会对资管行业的生态产生一系列积极影响。比如,过往受热捧的资管产品将从传统的固定收益产品趋向更多元化的权益产品,注重对二级市场的研究,从而提高金融机构的主动管理能力。再如,资产配置理念也会愈发深入人心,金融机构的服务模式将百花齐放,普惠金融方向的智能投顾以及高端家族财富办公室都将大获发展。此外,金融机构从业人员的素质会大大提升。
综合来看,《资管指导意见》中,破刚兑、防风险、去杠杆、去嵌套、减通道等基本原则没有发生太大变化,强化监管的方向没有发生根本改变。毋庸置疑,金融机构已经进入发展新阶段,所有机构不仅要面对严格统一的监管标准,还要站在同一个起跑线上开展业务,这对于一直坚持高标准严要求,以风险防控能力和主动管理能力为核心竞争力的金融机构是重大利好。
财富管理需要“有源之水”
在新时代,具备突出的主动投资管理能力与服务能力,能够前瞻、深入了解客户需求,为客户提供综合性服务的金融机构会占据发展先机。由此来看,以客户为中心、为客户提供全面的财务规划的财富管理行业将迎来历史发展新机遇。
在探讨财富管理机构发展机遇时,我们首先必须清晰认识到,一家专业的财富管理机构必须具备三个基本条件。
第一,财富管理机构必须持牌经营。随着统一监管力度的逐步升级,持牌经营是金融机构合法、合规开展理财业务的必由之路,这既是行业的准入门槛,同时也为投资者遴选出了投资运作规范的机构。
近年来,监管层严控金融风险,对于金融机构的资质审核更加严苛,“牌照”的审核、发放也略有收紧。举例来看,自2016年9月以来,全国各地收紧了第三方独立基金销售牌照的审批,2017年全年监管层只发放了两张牌照。截至目前,全国共有376家机构获得基金代销牌照,其中剔除银行、证券、保险、期货四类金融机构,共计116家第三方理财机构获得基金代销牌照,嘉实财富在2012年成立伊始取得了该牌照。
第二,财富管理机构需要具备专业视野和对各类资产的研究与判断能力。
《资管指导意见》要求,金融机构发行和销售资产管理产品,应当坚持“了解产品”和“了解客戶”的经营理念,向投资者销售与其风险识别能力和风险承担能力相适应的资产管理产品。要向投资者传递“卖者尽责、买者自负”的理念。
我们认为,财富管理机构要做到卖者尽责,必须拥有宽阔的专业视野、扎实的投资研究实力和资产配置能力作为基础。在财富管理领域,资产配置决定了财富管理业务的成败。
真正的财富管理业务需要“有源之水”,方能打通财富管理业务的各个环节。“源”是什么?“源”是建立在科学、专业的投资管理逻辑和成功的实践方法之上。近20年来,嘉实积累了对风险防控、投研方法论、市场、资产的深度认知,嘉实财富作为一个开放的平台,有效整合了集团的优势资源,有能力为投资人提供专业、优质的财富管理服务。
第三,财富管理机构必须坚守合规经营,必须塑造严格完备的风险管理能力。这始终是保障客户利益的核心必要条件,也是财富管理行业最为看重的能力。专业的财富管理机构应具有风险识别、评估和控制的完备体系,具有明确的风险管理流程和风险化解方法,对于信用风险、市场风险、流动性风险、技术风险、政策法规风险和道德风险进行持续监控,防患于未然。
嘉实财富在此基础上,以制度和流程建设为核心,以制度的执行和监督为关键,追踪并运用先进的风险管理技术和方法,为实现投资目标和客户利益提供合理保障。同时在合作机构的选择和金融产品的遴选中,嘉实财富实行四层准入、层层把关的做法,确保产品符合合规要求。
维护客户利益、创造价值是首要使命
展望中国的私人财富管理市场,前景可谓非常广阔。招商银行与贝恩公司联合发布的《2017中国私人财富报告》显示,截至2016年,中国个人可投资资产千万元人民币以上的高净值人群规模已达到158万人,全国个人持有的可投资资产总体规模达到165万亿元人民币。
这既为我们肯定了未来发展的机遇,同时也对财富管理行业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即如何塑造专业、规范、提供多维度综合服务的财富管理机构。我们认为,随着社会财富与百姓需求不断快速增长,财富管理行业也的确需要自身变革。财富管理机构应该试图去建立一个更加完善的体系,这样的体系至少可以解决三个方向的问题:理财师的利益如何能够更好地代表客户的利益;如果理财师的能力有限、经验不丰富,怎样保障理财师为投资者提供优质的财富管理服务;财富管理机构怎样能够保障投资者的资金是安全的。
由此,我们也进一步判断,在《资管指导意见》的指引以及行业快速发展的趋势下,财富管理机构的商业模式将发生重大改变。
一家卓越的财富管理机构,其商业模式一定是更加符合行业发展趋势,且契合投资人利益需求。嘉实财富从成立之初就探索推行账户管理模式,旨在践行财富管理业务的核心要义,实现以客户为本的初衷。
新的财富管理模式首先应该是有好的顾问服务。与向产品方收取销售佣金的“卖方代理”模式不同,不收取销售佣金、收入全部来自投资者支付的账户管理费的“买方代理”模式,才是符合投资者利益的最好制度安排。在“买方代理”模式下,投资顾问依据投资者的委托,在授权范围向投资者提供建议或以投资者名义管理其账户内的资产配置和实施投资决策等,投资顾问只向投资者收取一定的服务费用,不再向产品方收取任何销售佣金。
由于账户管理倡导的“买方代理”商业模式决定了理财师的收入来源于管理费,而不是佣金,这使得理财师必须站在投资人的角度,制定出适合投资人的资产配置方案,积极主动思考如何让收益符合投资者的预期,如何为客户提供稳健、全面的服务。
展望中国财富管理行业的发展前景,财富管理机构和财富管理从业者也需要清楚地认识到,有两个主要任务始终摆在我们的面前:首先,财富管理机构一定要通过合规、专业的财富管理服务,帮助投资者实现金融资产的保值、增值和传承,这是财富管理机构的根本职责;其次,财富管理机构必须坚守金融行业本源,肩负起为财富管理行业正本清源的重任。
(作者为嘉实财富总经理,编辑:吴海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