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国时期县教育局长考试初探
——以1928年江苏省县教育局长考试为例
2018-05-16重庆师范大学
■高 纪/重庆师范大学
一、县教育局长考试应试人员与录取人员基本情况
民国时期,县教育局长考试作为县一级教育行政机构领导者选拔的主要手段,为国家县一级基层教育组织提供了充足的领导人才,县教育局长考试的应试人员与录取人员的基本情况主要体现在应试人员与录取人员的籍贯、年龄、应试资格等方面。
(一)籍贯
参加1928年江苏省县教育局长考试的应试人员和录取人员的籍贯表如下:[1]
本届考试教育局长应试人员与录取人员籍贯表
这次县教育局长考试的应试人员来自民国时期江苏省的45个县,共144人,其中江甯10人参加考试,录取1人,灌安8人参加考试,录取3人,六合6人参加考试,录取1人,宜兴6人参加考试,录取1人,阜甯5人参加考试,录取1人,城5人参加考试,录取2人,吴县3人参加考试,录取1人,无锡2人参加考试,录取2人,如噶2人参加考试,录取1人,丹徒1人参加考试,录取1人,铜山1人参加考试,录取1人,沛县1人参加考试,录取1人,其余各县虽有参加这次教育局长考试的应试人员,但无人被录取。
从以上数据可以看出,民国时期县一级教育局长考试的应试人员与录取人员仅仅来自本省内各个地方,这表明县教育局长考试只面向本省内的人员,参与考试者和录取者受到地域限制,这不利于优秀教育人才投入到县一级基础教育的实践中,进而损害基层教育的质量。
(二)年龄
1928年江苏省县教育局长考试应试人员年龄分布如下表所示:[2]
教育局长考试应试人员年龄统计表
参加这次县教育局长考试的应试人员中年龄在20-23.9岁的有4人,年龄在24-25.9岁的13人,年龄在26-27.9岁的有20人,年龄在28-29.9岁的有21人,年龄在30-31.9岁的有22人,年龄在32-33.9岁的有22人,年龄在34-35.9岁的有5人,年龄在36-37.9岁的有16人,年龄在38-39.9岁的有4人,年龄在40-41.9岁的有7人,年龄在42-43.9岁的有1人,年龄在44-45.9岁的1人,年龄在48-49.9岁的有1人,年龄在60-62岁的有1人。
由此我们首先可以知道,民国时期的县教育局长考试对于应试人员的年龄限制不大,年龄在20岁至62岁都可参加县教育局长考试;其次,参加县教育局长考试的应试人员年龄主要集中在20岁至42岁,共140人,年龄超过42岁的应试人员仅有4人,由于青壮年应试人员占应试人员总数的比例极大,这就造就了民国时期的县一级基层教育局长以青壮年为主,年轻化色彩浓重,缺乏足够的教育经验,不利于基础教育政策的制定和实施。
(三)应试资格
本届考试教育局长应试人员资格比较表如下:[3]
资格 应试人数录取人数录取比例旧制师范或高中师范科毕业 111 14 12.61%专修科毕业 5 1 20%高师毕业 10 0 0专门学校毕业 3 0 0大学毕业 15 1 6.67%合计 144 16 11.11%
参加本次县教育局长考试的应试总人数144人,录取了16人。其中旧制师范或高中师范毕业的应试人员共111人,录取了14人,这111人包括前省立一师12人、前省立二师14人、前省立三师8人、前省立四师19人、前省立五师13人、前省立六师11人、前省立七师2人、前省立九师5人、前省立代一师12人、江北师范4人、锗蜀师范1人、母里师范1人、其他旧制初师6人,一中高师科1人、江南粹敏女师1人、暨南大学师范科1人,专修科毕业的应试人员共5人,录取了1人,这5人包括一师专科2人、四师专科1人、五师专科2人,高师毕业的应试人员共10人,无人被录取,这10人包括南高师4人、北高师2人、武昌高师1人、雨江优师2人、大夏大学高师科1人,专门学校毕业的应试人员3人,无人被录取,这3人包括江南高等实业1人、无锡国学院1人、省立法政专门1人,大学毕业的应试人员共15人,录取了1人,这15人包括北京师大1人、中央大学1人、北京大学1人、东南大学2人、南方大学3人、复旦大学1人、光华大学1人、文治大学1人、金陵大学1人、之江大学1人、日本大学2人。
参加此次考试的应试人员中,旧制师范或高中师范科毕业的人数最多,录取的人数也是最多的,而大学毕业等应试人员人数较少,录取人数也较少,这说明在民国时期县教育局长的学历主要是旧制师范或者高中科毕业,他们自身学历较低,不利于基层教育政策的制定和实施。
二、县教育局长考试细则
1928年江苏省县教育局长考试细则主要包括考试的举办单位,考试时间、考试报名及手续审查、入场手续及程序、应试规则和考试科目时间支配表。
(一)考试报名及手续审查
1928年,江苏省县教育局局长考试是由中央大学举行的,报名时间截止在1928年10月30日,报名人数合计179人,但是经由中央大学所属职员在1928年10月29日至31日上对所有报名人员的审查过后,其中20与人因手续不全被淘汰,10余人因手续不合格手续也被淘汰,剩下的144人作为手续合格者参与这次县教育局长考试。
(二)入场手续及程序
首先应试人员考试前一天下午到考试处报道,凭履历、保证书获取准考证。其次考试当日,应试人员到报到处报到,考试当日的报到处有五张桌子,即为五处报到处,应试人员准考证上考号为1号至36号的应试人员在第一张桌子处报到,准考证上考号为37号至72号的应试人员到第二张桌子处报到,转考证上考号为73号至108号的应试人员到第三张桌子处报到,准考证上考号为109号至144号的应试人员到第四张桌子处报到,准考证上考号为145号至180号的应试人员到第五张桌子处报到,应试人员在报到处验对准考证及照片,验对无误后,在准考证上加盖国章(在考试进行期间,已经参与考试但是在考试中违背考试规则的应试人员,经试验委员认为不准参与考试者,由报到处扣押应试人员的准考证,不允许其在参与考试,并把准考证作为证据存档),应试人员在考场入口,凭盖国章的准考证进入考场,根据准考证上的座位号,对号入座,并将准考证放在考桌的左上角,考试前监视人员凭准考证验证号数及照片,验证无误后,正式发卷考试。
(三)应试规则
首先应试人员要遵守试验委员的命令,应试人员只能用试卷末页准备好的稿子,不能另用稿子,同时要保持试卷与稿子完整,考试结束后,稿子和试卷一起交给监视人员,其次,考试时间结束后立即停笔交卷,不得超过考试限制时间,交卷时要把试卷的浮签揭去,试卷缴纳后,应试人员不得请求添改字句,同时应试人员出考场后,不能在进入;最后如果试验委员当场发现应试人员不遵守考试规则者,立即勒令其出考场,其全部成绩作废。
(四)考试科目时间支配表
考试科目时间支配表如下:[4]
十一月一日 十一月二日十一月三日报到给卷 报到给卷八时—八十五十分九时—十一时教育法令江苏教育状况 党义八时报到八时半—十一时半口试一时—一时五十分 报到给卷 报到给卷 报到二时—五时教育学术与实际问题 口试 口试
三、县教育局长考试应试人员考试成绩
(一)考试成绩
教育局长考试各科分数统计表如下:[5]
分数 党义 教育 教法 教概 平均95-100 2 90- 3 85- 2 2 80- 1 1 6 75- 2 1 10 70- 1 9 18 3 65- 4 8 18 18 12 60- 5 5 15 16 14 55- 1 8 13 16 8 50- 17 15 19 23 29 45- 30 20 27 11 22 40- 24 21 16 8 17 35- 12 21 6 2 17 30- 8 15 6 6 10 25- 2 12 5 1 6 20- 11 7 2 2 2 15- 6 4 2 1 10- 3 2 1 1 1 5- 3 1 1 0-4.9 7 1 1 1合计 141 143 143 143 143中数 49.48 41.55 51.2 60.12 48.75
这次县教育局长考试的内容有党义、教育法令、江苏教育状况、教育学术与实际问题。每门考试总分100分,其中应试人员党义考试分数集中在20分至55分,党义考试分数较低应试人员,教育学术与实际问题考试分数集中在20分至55分,教育学术与实际问题考试分数也较低,应试人员教育法令考试分数集中在40分至65分,相较于他们党义和教育学术与实际问题的考试分数稍微高一些,应试人员分数最高的是江苏教育状况,分数集中在45分至75分,但总体分数都较低,作为国家县一级基层教育组织的领导者,这是满足不了要求的。
从以上数据说明,民国时期,县一级基础教育局长考试的应试人员对国民党党义不够熟悉,理解不够深刻,对教育学术与实际问题缺乏探究,对于本省内的教育状况,教育法令,他们了解得也不够深入,鉴于这种情况,这些选拔出来的县一级教育局长是无法满足岗位的要求的,这不利于符合基层教育实际情况的教育政策和措施的制定和实施,进而损害基层受教育者的求知权利。
(二)录取人员名单
1928年江苏省县教育局长考试中被录取的16名应试人员分别是:曹中权、姚仁寿、谢植梅、陈竞、谢文乐、邵贵骧、马赞元、丁宜孝、江源岷、陆仁寿、张锡昌、郑飞卿、季承恕、谷延寓、董国藻、贾书法。
四、对当代县级基层教育组织领导人才选拔的启示
(1)县级基层教育组织领导人才对于国家县级基础教育政策的实施具有十分重要作用,所以我们在选拔基层教育组织领导者时,要放开地域的限制,让教育人才在全国各地流通,使优秀的教育人才投入到基层的教育实践中去。
(2)在选拔基层教育组织领导者时,我们要慎重,要重视应试者的教育经验,不能只看应试成绩,我们应该把应试者的教育经验作为一个必备条件,同等条件下,优先录用经验丰富者。
(3)在选拔基层教育组织领导者时,我们要十分重视其自身的学识学历,学识丰富者被选用于基层,有利于基层教育政策和措施的制定与实施。
(4)在选拔基层教育组织领导者时,我们应该着重考察其对于岗位所在地区教育状况的了解情况,考察其对教育法令熟悉度,考察其对教育学术与实际问题的灵活运用能力,只有了解当地教育实际情况,才能发现不足,才能实事求是的制定相应的解决措施,同时也只有熟悉教育法令,灵活运用教育学术知识处理实际问题,才能更好的解决问题。
参考文献:
[1]国立中央大学教育行政周刊[J].1928(68):18~20.
[2][5]国立中央大学教育行政周刊[J].1928(68):22.
[3]国立中央大学教育行政周刊[J].1928(68):21~22.
[4]《国立中央大学教育行政周刊[J].1928(66):15~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