浅谈建筑工程中质量监督
2018-05-14马天瑞
马天瑞
摘 要:工程质量监督是一项技术性很强的管理工作,各级质监站在监督过程中不断提高、强化技术管理的工作,通过建立技术管理制度,完善监督检测技术手段,提高监督人员业务素质,加强技术理论研究和总结,建设信息化管理,促进了工程质量监督工作的发展。但随着市场经济的不断深入,工程质量监督工作也必须不断的改革和深化。加强工程质量监督技术管理,是新阶段提高工程质量监督管理水平的必然要求,是创新监管模式,提高监督效率的重要举措,是坚持以人为本、全面协调发展的具体体现。
关键词:建筑工程;质量监督管理; 质量标准
1 前言
工程质量监督机构应不断建立健全行政管理、技术管理和质量监督制度,严格遵循质量监督程序,充分发挥各方责任主体的主导作用,依靠先进的建筑施工技术、质量管理技术和信息技术,充分运用手段监督管理工程质量活动,不断探索和实践适应新时期要求的质量监督管理新模式,建立规范的工程质量监督管理制度。质量问题影响工程寿命和使用功能,增加工程维护量,浪费国家财力、物力和人力,给使用单位和人民生活带来困难。本文主要就建筑工程质量管理的重要性,阐述了工程质量监督机构的职责,就工程质量监督机构如何履行职责进行了深入探讨,以进一步加强建筑工程质量监督,充分发挥工程质量监督机构的作用。
2 我国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管理现状分析研究
现阶段我国等同采用《质量管理与质量保证》(GB/T19000~1509000)系列标准,国家对建设工程质量控制尤为重视,许多科研单位、高校的科研人员在进行质量控制方面的研究,一些权威专家组成的专业质量控制机构也做了大量的工作,为科技成果转化为现实生产力提供了有效的途径,对工程项目施工阶段的质量控制进行研究,根据对影响工程质量的五个因素的分析,针对性地提出了“质量控制应‘以人为本,以人的工作质量保证工序质量,促工程质量”的观点。但是建筑业工程不断自我发展与完善的同时,质量事故也不断涌现。质量安全事故中,很大程度上与施工过程中的质量控制有关,所以我们在加大投资的同时,更应该提高对从业人员的素质及安全教育,加强质量管理措施。
3 建筑工程质量监督重点分析研究
3.1 现场质保体系检查
工程参建各方的单位资质、现场质保体系的组织机构和工作制度、人员及资格条件、岗位责任制,特殊工种的上岗证明。工程参建各方的质量责任制度建立和落实情况,建设程序、招投标、监理制度、强制性标准等执行情况,各级人员的质量责任、各阶段的工作制度和程序等。必要的质量保证措施,如计量设备定期鉴定、混凝土和砂浆试块的标准养护室、见证取样、各类设备仪器的检查等。
3.2 设计图纸及施工组织设计检查
查阅设计图纸、图纸会审资料,明确地基要求和基础结构形式、主体结构形式、混凝土强度和抗渗等级和沉降要求、沉降缝和施工缝设置要求、防腐和抗渗处理。查阅施工组织设计,明确地基基础、主体结构的施工方案、主要施工措施的技术要求、强制性标淮的贯彻情况。重要部位的钢筋加工及布置,预埋件、预埋管位置和要求。
3.3 质量保证资料检查
原材料、半成品、成品、设备的质量保证资料。施工检测报告,主要是混凝土、砂浆的强度试验报告,混凝土的抗渗试验报告,钢材焊接报告,地基基础的承载检测报告、主体结构的实体检测报告等。
工程整体功能性试验报告,主要是构筑物的满水试验、管道的水密性试验、消化池的气密性试验、相邻构筑物间差异沉降等。各类施工记录,主要是地基基础工程、混凝土浇筑工程、预制构件安装、预应力张拉等。
4 监督管理措施分析研究
工程项目质量监督是指为达到工程项目质量要求所采取的作业技术和活动。工程项目质量要求则主要表现为工程合同、设计文件、技术规范规定的质量标准。因此,工程项目质量监督就是为了保证达到工程合同、设计文件和标准规范规定的质量标准而采取的一系列措施、手段和方法。建筑工程项目质量监督按其实施者不同,包括三个方面即业主方面、政府方面、承建商方面,这里的质量控制主要是指承建商方面的内部的、自身的控制。
4.1 严格监督注册审查与施工过程中的检查
工程建设项目通过招标以后,在办理工程质量监督注册时,必须认真审查责任主体提供的资料,表现为各方主体的质量责任、质保体系资质和人员资格是否符合法律法规的要求。在施工过程中,检查责任主体的质量责任、质保体系资质、人员资格是否落实到位;检查施工单位是否按照审查过的图纸、规范进行施工、材料是否合格,检查监理单位是否尽职尽责;检查勘察设计单位是否履行自己的职责;检查建设单位是否有降低工程质量等级的要求;检查检测单位出具的报告是否真实可靠。监督地基基础、主体结构、竣工验收过程中的组织形式、验收程序、人员到位等情况,为了强化质量责任,采取人员到位签名制度,并存入监督档案。审查施工单位的竣工报告、建设单位的竣工验收报告、监理单位的质量评估报告、勘察设计单位的质量检查报告是否客观真实,符合规定要求。
4.2 建立工程质量监督注册告知制度
建设单位在办理工程质量监督手续时,工程质量监督机构应把工程质量监督计划、方式、方法、依据、手段和要求及时以书面形式告知相关责任主体,使他们充分享有知情权,以便于调动他们自查自纠、自我约束的积极性和主动性,自觉规范他们的质量行为,力求做到与法律法规相符合。
4.3 加强工程实体质量的监督检查
改变过去那种深入到每个工程项目每个工序的监督方式,改变传统“敲、打、看、摸”的落后检查手段。要以保证建筑工程结构安全,使用功能合理为目的,以地基基础,主体结构为重点,采取随机抽查巡回检查的监督方式,配合使用回弹仪、楼板厚度仪、钢筋定位仪、高精度水准仪等便携式设备,对混凝土的强度、楼板的厚度、钢筋的位置以及建筑物的沉降量進行定量抽查,用客观事实和科学数据说话。
5 结束语
由于诸多原因,上个世纪我国各类工程建设项目使用寿命缩短的问题己经不同程度的存在,有关钢筋混凝土工程的维修加固和补强现象不断增加,工程隐患使工程质量事故可能突然发生。质量低劣的工程,不仅会在经济上给国家造成重大损失,也将在政治上造成难以挽回的影响,贻误子孙,祸及后世。因此,掌握国家的法律、法规,探索和研究建设工程质量控制的问题,具有实际的意义。
参考文献:
[1] 蔡燕鹏.对我国现阶段建筑工程质量监督管理的分析[J].科技资讯,2009.
[2] 赵桂君.工程质量监督机构改革的趋势与对策[J].吉林建筑工程学院学报,200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