双创视角下扬州“校企联盟”运行机制和绩效评价实证分析
2018-05-14伏小良刘细萍
伏小良 刘细萍
摘要:面對经济发展新常态,国务院审时度势,出台关于“大众创业,万众创新” 若干扶持政策和具体实施方案。本文通过对扬州市区域实地调查,了解分析“校企联盟”运行现状,存在的问题。在剖析问题产生的原因基础上,提出相应的解决对策。
关键词:双创;校企联盟;实证;对策
“大众创业,万众创新”双创经济是我国政府面对经济发展新常态,不断优化产业结构,提升产业经济市场竞争力的背景下提出的。扬州市委、市政府相继出台扶持政策、健全联盟运行机制等具体实施的方案,双创集聚区、双创特色区、众创载体密度等呈现梯度上升,区域经济产业集群培育日趋明显、重点项目建设持续推进。
基于课题研究,掌握、了解扬州市“校企联盟”运行机制和绩效产出具体情况,在2017年3月——8月期间,实地走访和调查扬州大学、扬州职业大学、扬州市科技局、扬州力创机床等具有代表性的科研院所、扬州各类产业创意园及科技型生产企业等共计32家企事业单位。
一、扬州“校企联盟”发展现状
(一)营造联盟发展环境
早在2009年,扬州出台《扬州市推进“千企升级”工程实施意见》,明确了中小企业转型升级的主要目标和工作重点,将科技创新、新品开发、工艺改造、人才建设、管理优化、机制创新、品牌创建、节能减排、信息化应用、经济技术交流与合作等十个方面作为推进中小企业转型升级的工作重点。加大对科技创新政策宣传贯彻力度截止到2017年末,先后在各县(市、区)和园区召开政策宣讲会100多场次,中小企业负责人约3000人参加,发放《政策汇编》10000多册,积极指导高校、企业、科研机构、创客等用足、用活、用好各项创业、创新扶持政策。
(二)搭建联盟发展平台
“十三五”以来,扬州市委、市政府在注重出台政策性引导促进校企联盟发展的同时,相继开展一系列以技术创新、产业创新等为主题或主旨的交流活动。分别在全市范围内开展“百家企业院所行”、“百名院士扬州行”、“百个项目签约式”等多系列联盟、共创推介介绍活动。其中,在2017年4月18日“扬州烟花三月下扬州”的“中国扬州科技创新成果展暨洽谈会”活动中,吸引500多位来自国家著名高校和科研单位的科技嘉宾与扬州市中小企业的代表进行协商洽谈,并签署了多项合作协议。在2018年上半年,扬州多次组织高校、企业间的交流活动,在“走出去”的同时不忘记“请进来”,通过组织技术人员赴外学习和邀请专家入厂指导相结合的方法提高企业的技术创新能力和高校科研成果的转化。
(三)推进联盟纵深发展
近年来,扬州智谷高科技产业园、生态科技城、文化创意产业园等高科技产业发展集聚区加强了科技型企业与各大高校和科研机构的合作日益密切。通过调查,在32家科技型企业中,有22家与我国清华大学、南京大学等等著名学府及江苏农业科技研究所等科研机构建立了长期的合作关系,占企业总数的68.78%。这些企业通过产、学、研协同开发,将企业的技术研发资金优势同科研机构的高级研发人才优势相结合大大地提高了企业技术研发的水平和效率。
(四)强化联盟社会效应
(1)生产员工状况。2017年,扬州市32家科技型企业中直接从事产品生产的员工人总数为5759人,占员工总数的57.98%。企业技术人员占员工总数的平均比重为20.63%,该比重在平均值以上的企业有17家,占企业总数的53.13%。有13家企业的中高级职称人员比重在15%以上,占企业总数的40.63%。
(2)产品品牌与质量认证。品牌认证在一定程度上可以提升产品的知名度,而需求者在购买商品时倾向于选择那些品牌知名度较高的产品。在扬州市32家科技型企业中,有30家属于省级以上高新技术企业,其生产的主导产品均获得过省级以上奖项,其中有4家企业的商标被评为中国驰名、10家企业被评为江苏省著名商标,并且32家企业都通过了ISO9000质量体系认证。
(3)技术创新产出状况。——技术水平。目前,扬州市32家科技型企业生产的高新技术产品主要分布在机械、新材料、新能源、电子等领域,在这些企业的主导产品中有3.41%属于国际领先水平,13.64%属于国际先进水平,2.27%属于接近国际先进水平,59.09%属于国内领先水平,21.59%属于国内先进水平。 ——产品销售。2017年,扬州市32家科技型中小企业的高新技术产品的销售收入达到了340658.21万元,占销售收入总额的72.42%,比上年增加了33.80%。32家企业生产的主导产品均拥有较高的市场占有率。以江苏金方圆数控机床有限公司为例,其生产的数控压力机占国内市场30%的市场份额,占国内同行的50%产量,产品销售覆盖全国,并先后出口德国、西班牙、英国、美国、俄罗斯等十多个国家和地区。
(4)企业信息化程度。企业信息化属于现代企业管理机制、方式、手段的最直接体现,未来企业的价值优势来自于企业的快速反应,而信息化水平则是快速反应的关键。
通过调查发现在这32家科技型中小企业中,在产品设计和制造过程中使用信息化的企业达到了29家,占企业总数的90.63%;其中有25家采用了ERP(企业资源计划管理系统),占企业总数的78.13%。这些企业通过产品设计和制造信息化可以节约生产成本、提高产品合格率。除此之外,企业还可以根据市场要求的变化迅速做出反应,达到降低企业库存率,提高企业资金利用和控制企业经营风险的目的,从而增强企业竞争能力。
截至2017年年底,有24家企业实现了企业信息化集成,占企业总数的75.00%。这些企业能够将信息以更加及时、准确、明晰的方式传达给公司决策层,从而提高了整个公司的工作效益,建立企业人、材、物、产、供、销的科学管理体系。如:扬州锻压机床集团近年来投入三百余万资金,进行企业信息化建设。早在2006年起,该公司在计划、采购、生产、库存等环节实施了ERP管理,2007年建成了PDMCAD集成的国内领先的现代研发平台,2008年实现了ERP与PDMCAD的集成应用,为企业创造了可观的利益空间的同时给企业提供了进一步发展的空间。
二、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共同利益的诉求点上
目前,在联盟合作过程中,联盟参与方对联盟的内涵不是十分明晰,联系的纽带强度和牢固度欠缺。在实际运行过程中,各自对责任、权利和义务的界限划分存在一定的模糊性,以至于难以形成长期的、稳定的合作关系。某些具有战略性的合作项目,往往由于利益机制不健全、信息渠道不通畅、责权关系不清等原因,一旦出现某种困难或纠纷,就会造成合作失败,校企联盟成为“公益支持”的代名词。
(二)联盟合作机制上
目前,一部分科技创新实力较弱的高校承接大项目的能力和实力不强,与企业之间的合作仍局限于产学合作这个层面。研究实力较强的高校在联盟过程中,很多单纯以技术服务、科技成果一次性转让或者科研课题申报的形式,短期博弈关系在一定时间内依然存在。针对某些高新技术产业或产品,战略性、前瞻性的联盟机制还没形成。“碰撞式”偶发性联盟很大程度上抑制着高校研发的持久性,同时也不利于企业取得长期市场竞争力的提升。
(三)资源禀赋的利用上
目前对于联盟双方来说,产学研合作的平台较多、资源丰富、不同主体各有优势,例如:高校和科研机构拥有教授、专家、设备、实验室等科研资源;企业拥有资金、设计、生产、管理、销售、市场等资源。但是,在实际联盟合作的过程中,缺乏成熟的运行机制,并没有充分實现各方主体的优势互补,尤其是一些资源的使用存在重复浪费的现象,资源共享不到位。
(四)高校教学领域上
对于高校而言,联盟形成的产学研合作首先应该是一种培养创新型人才的有效模式,其次才是一种促进科技成果产业化的经济模式。但是,目前高校的产学研合作往往局限在科研领域或成果转化,趋向“短、平、快”的利益性合作,忽略了教学领域的合作,没有把人才培养较好地融入联盟形成的产学研合作中。
三、加强扬州“校企联盟”运行机制和绩效评价建设的对策
(一)加强对校企联盟发展的外部支持
1.加强对校企联盟的规划与协调
面对激烈的市场竞争,政府应从联盟的战略高度来主动适应经济全球化。在制定驱动策略时,紧密结合发展实际,明确校企联盟重点方向和支持领域。在地方发展规划中,朝着有利于积极提高区域经济创新能力、优化产业结构体系的建设。
2.建立多元化的社会融资体系
自主创新要“开花结果”,需要强大的资金支持。多元化融资体系显得十分迫切和必要。
从扬州政府的角度来看,设立联盟专项基金账户,支持范围不仅着眼于重点科技产业、重大创新项目,还应该给予不同类型的校企联盟差别化的的扶持,力求用好、用足、用优扶持基金。
积极引导各类金融机构和金融组织加大对校企联盟项目的融资力度。有条件的可以设立校企联盟专项贷款,对不符合专项贷款条件的联盟项目,而前景较好的,适当放宽融资条件。
对于社会风投机构,扬州政府应加以引导利用。指导建立风投资金的进入、退出、社会补偿机制,逐步建立风投运行完整体系。在政策上给予风投资本适当优惠,调动风投运作的积极性。
针对联盟各方内部运行资金保障体系的建立上,鼓励联盟方每年从联盟收益中留存适当比例,辅以税收优惠、减免等政策,设立校企联盟专项基金或创新基金。
3.创建有利于联盟的政策法制环境
法制环境的建设。创新型社会需要社会法治的支撑和保障。在联盟过程中,要加大知识产权保护的力度,加强各方权益的实现保障建设。力求规范联盟各方的行为,明晰责、权、利,最大限度降低联盟交易成本,提高校企联盟的诚信运作,实现联盟利益的最优、最大化,形成校企联盟的规范有序。
政策环境的建设。针对校企联盟的政策扶持上,扬州政府可以建立由市财政、各级金融机构、社会风投等单位组成,共同参与制定支持计划和总体扶持方案。一方面运用财政税收、财政补贴、价格指导等管理手段,积极推进和引导校企联盟发展方向、联盟重点领域;另一方面,设立校企联盟专项基金、政府购买等形式,有计划的经济资助部分校企联盟项目,尽可能解决联盟项目中融资渠道少、融资难等问题。
4.整合联盟中介服务平台建设
培育校企联盟中介服务市场。扬州市相关主管部门在支持校企联盟发展过程中,采取积极的态度,创造有利条件,培育校企联盟技术市场、科技人才市场、联盟融资渠道及科技中介服务,完善联盟建立的配套体系。
规范校企联盟中介市场服务。在校企联盟活动中,如何充分发挥联盟行业协会中担负的桥梁和纽带作用,建设和健全的协会功能建设,成为校企联盟成功与否不可或缺的关键环节。各级政府应该着力于对目前现有联盟问题进行认真彻底的疏理和整顿,强化日常分类管理。在吸取相关联盟发展成功典范基础上,出台校企联盟指导性规范或联盟行为准则,促进联盟中介市场服务专业化、信息网络化、行为规范化、效益最大化方向发展。
(二)完善校企联盟内部管理
1.完善运行机制
完善的校企联盟运行机制联盟成功与否的关键环节。联盟的出发点和落脚点是不断增强联盟各方的市场竞争力。在实践中,为了提高各方的经济和社会效应,必须不断强化吸引外部潜在联盟者的加入,促进内部激励机制和淘汰体制的形成。在选择联盟伙伴的方法上,遵循市场法则,优胜劣汰,尤其要注重联盟各方能否优势互补,资源禀赋充分利用以及市场战略目标的一致性。在形成联盟伊始,科学分工,保证联盟各方的权利、责任、利益的统一协调;在实际运作过程中,加大联盟成员内部的激励和约束管控力度,科学合理的日常管理成为校企联盟取得长效的根本保证;校企联盟利益分配应该遵循相对客观和公平。
2.规范运行过程
校企联盟的出发点和落脚点表明,联盟模式和内容是相对宽泛和自由的,同时联盟管理的规范化是其得以持续、长久运行的关键所在。第一是校企联盟市场战略设计。联盟战略必须考虑联盟各方的资源优势和资源特点,联盟阶段的运行安排和各自主要分工以及战略配合,确保联盟进展顺利。第二是联盟形成的运行管理阶段。要求对联盟运行全程进行精细化管理,根据既定联盟目标,不断协调在运作过程中遇到的新问题,出现的新状况,及时修正可能出现的偏差。第三是全方位进行联盟绩效评价。在评价过程中,遵循客观、公证、科学的原则,合理规划绩效评价方案和具体指标体系,以期联盟各方权、责、利的统一,保证校企联盟实施的高效。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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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金项目:江苏高校哲学社会科学研究《双创视角下“校企联盟”运行机制和绩效评价研究》,项目编号:2017JSB2012
作者简介:伏小良(1970),男,本科,讲师,研究方向:物流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