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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户籍警为何呼吁姓名立法

2018-05-14张蕾

新传奇 2018年20期
关键词:姓名权姓氏姓名

张蕾

改名有什么要求?有不少改名需求的人,很多是因为不喜欢父母给自己起的名字,长大了想改掉。但名字不仅仅是一个简单的符号,它还关系到姓名诚信等一系列问题,而改名还可能给自己的生活带来麻烦,所以改名要慎重。

为什么要改名

在网上询问“如何去派出所改名字”、“改名字容易吗”的人不在少数。一个叫郭某某的大三女生表示,从小就想改名字,现在大三了都没有改成。自己明明是一个女孩,却被爷爷奶奶起成了赤裸裸的男孩名。她无奈地说:“每次到新的班级点名,遇见新的人自我介绍,老师同学都要笑,说怎么是个女孩,那种被嘲笑的滋味很不好受。”

一名网友在去年她25周岁的时候终于改了名字。她说:“我花了近半个月的时间,跑派出所了解要求,具体内容还要去两次,跑中国人民银行一次开征信报告,跑刑侦大队开无犯罪记录证明。”

从网友们总结的经验看,虽然各地机关对于改名的要求或多或少会有所差别,但申请书、户口本、身份证、在校证明、在职证明、居委会证明、无犯罪证明等相关材料可能是需要准备的,而更重要的是要有正当理由。

去年从工作岗位上退休的北京老户籍民警、姓名学专家关玺华表示,从派出所反馈的信息来看,不同的人要求改名的理由都不一样,有的人是因为对父母给起的名字不满意;有的是因为名字有歧义,不好听;有的是因为父母离婚,要改姓;还有的是被算卦的忽悠了,说命里缺水,得起个带水字边的字,不改就婚姻不顺等等。

当然,还有一部分人改名是心怀鬼胎,干了不少骗钱之类的坏事,臭名远扬,名字实在不敢再用了。比如有人在国外欠了债,跑回国,再出国不敢用原来的名字,到派出所要求改名、改护照。

这不仅涉及到姓名诚信的问题,还牵涉到派出所能不能给公民改名字的问题。“中国没有姓名法,派出所改名字依据的是有关部门的规定,原则上是可以改名字,但要有正当的理由。”

另一位老户籍民警表示,在他接待过的要求改名字的人中,家长给孩子改名的比较多,大多是找人测过字,图吉利。

他还注意到,有些家长给孩子起名喜欢挑笔画越多、越复古的字。父母给孩子改名操作起来相对容易,而成年人因为牵涉到学习工作履历和很多其它身份证件,公安机关受理起来会更慎重,他们本人也会谨慎很多。

关玺华则表示,用冷僻字取名,不仅给公安机关的工作出了难题,也会给孩子以后的生活带来不便。据他所知,更有奇葩的家长到派出所给孩子起名就叫一个字“王”;还有人要申请改名叫“大雄”,没有姓,“可能是机器猫看多了”。还有些居民认为可以随便起名字,甚至在姓名中加入英文字母或者符号,比如:张A、李@等等,以追求姓名的与众不同。

一个姓名权官司打了五年

在2017年11月24日最高人民法院公布的一批指导性案例里,有一起为了给女儿取名字而将公安机关告到法院的案例。

因为涉及法律适用问题,需送请有关机关作出解释或者确认,这起案件历时5年才有结果。

事情缘起一对夫妻因酷爱诗词歌赋和中国传统文化决定给爱女起名为“北雁云依”,并用这个名字办理了孩子的出生证明和计划生育服务手册新生儿落户备查登记。

就在他们用“北雁云依”为女儿办理户口登记时,却被济南市公安局历下区分局燕山派出所(以下简称“燕山派出所”)拒绝了,理由是孩子的姓氏必须随父姓或者母姓,然而夫妻俩一个姓“吕”,一个姓“张”,无人姓“北”或“北燕”。

夫妻俩后以《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规定了姓名权为由,将燕山派出所告到当地法院,要求法院确认派出所拒绝以“北雁云依”为姓名办理户口登记的行为违法。

当时《民法通则》和《婚姻法》对于公民能否选取“第三姓”并没有明确的规定。该案经过两次公开开庭审理,后因案件涉及法律适用问题,需送请有权机关作出解释或者确认,该案于2010年3月11日由法院裁定中止审理。

2014年11月1日,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一次会议通过了《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務委员会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第九十九条第一款、〈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第二十二条的解释》。该立法解释规定:“公民依法享有姓名权。公民行使姓名权,还应当尊重社会公德,不得损害社会公共利益。公民原则上应当随父姓或者母姓。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在父姓和母姓之外选取姓氏:(一)选取其他直系长辈血亲的姓氏;(二)因由法定扶养人以外的人抚养而选取抚养人姓氏;(三)有不违反公序良俗的其他正当理由。少数民族公民的姓氏可以从本民族的文化传统和风俗习惯。”

2015年4月21日本案恢复审理。正是基于这一规定,济南市历下区人民法院在恢复审理后判决驳回了原告的诉讼请求。法院判决认为,“北雁云依”的父母自创姓氏的做法,不符合公序良俗对姓名的规制要求。

老户籍警呼吁姓名立法

面对奇奇怪怪的名字,户籍警经常不知道该如何处理,这在关玺华看来,都是因为缺少一部明确的姓名立法。

“像日本、新加坡等国家都有姓名法。日本有姓名用字表,公民给孩子起名字,到派出所去报户口,户籍警先查姓名用字表,如果你的名字表上没有这个字,你就不能用这个字起名字。还有的地方规定,不允许有太多的重名,名字经查有三个以上的,别人就不能再叫这个名字了。”

作为研究姓名学的专家,关玺华认为,由于涉及到姓名诚信和公序良俗,应当有明确的规定,每个公民一生可在成年前变更一次姓名,成年后没有特殊的原因,不能随便更改姓名。

“此外,公民可不可以改姓?什么情况下可以改姓?是否应该建立一个姓名字库,规定字库之外的生僻字、标点符号、英文字母等等不能作为名字使用?”关玺华认为,用法律的形式把公民起名、改名的规矩规范下来,这对社会、对公民个人都有好处。

关玺华还提醒,名字不是一个简单的符号,而是有法律效力的属于个人的称谓,关系到姓名诚信等一系列问题。而且改名很有可能会给自己的生活带来麻烦,因为名字改了,户口簿得改,身份证得改,房产证得改,护照得改,驾驶证得改,有汽车的车辆保险的受益人得改,医疗保险得改,养老保险得改,人寿保险得改,“如果您不改,那就麻烦大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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