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用农产品质量对食品安全的影响及对策研究
2018-05-14李霞
李霞
摘 要 食品生产中,使用农产品是其主要的生产原料,使用农产品的质量对整个食品安全起着很大的影响作用,而近年来我国多地频发食品安全问题,对此本文主要对我国食用农产品质量安全在生产过程存在的问题进行分析,并根据具体问题情形提出相应的解决对策,以期能够解决食用农产品质量安全问题,使得食用农产品质量安全,食品安全。
关键词 食用农产品;食品安全;产品质量
1 前言
我国自改革开放以来农业发展速度就非常快,农业发展增长方式也从原来的传统数量增长型转变为质量效益型转变,农产品也从原来的短缺逐步发展到基本平衡再到现在的丰年有余。近年我国和各地城市都在着力构建农业标准化体系,改善农业经济结构,农产品较之原来也有了很大的提高,但是依然存在农产品质量安全不稳定的情况,“果蔬农药残留超标”、“毒豆芽事件”、“三聚氰胺毒奶粉事件”、“苏丹红事件”、“瘦肉精事件”、“果蔬重金属超标事件”等都可以看出食用农产品不安全导致的食品安全问题。以往我国食药总局抽检发现的食品安全问题中,一半以上的问题都是和食用农产品有关,例如农兽药残留超标、微生物指标不合格、重金属指标不合格等。所以食品安全中,食用农产品的质量安全是其中一个重要的影响因素,解决食用农产品质量安全问题对食品安全问题的解决有很大的意义。
2 食用农产品质量安全存在的问题
2.1 食用农产品生产环境不安全
在新中国成立后,我国的经济增长方式都是粗放型的经济增长方式,也因此换来了环境污染的沉痛代价,直接造成了土壤、水资源等的污染,也就导致以土地、水作为基本生产环境的食用农产品遭受到了污染,对食用农产品安全质量造成极大的影响,同时也成为了食品质量安全的重要影响因素。农药、化肥、农膜等的不当使用甚至违规使用造成了生产环境的恶化,而且这些污染具有长期性、隐蔽性和滞后性的特点,这也就给农业和相关产业的可持续发展带来了极大的影响,给使用农产品质量安全带来了极大的威胁。我国耕地重金属污染面积占耕地总量的1/6,耕地土壤重金属污染概率为16.67%,大约超过3亿亩的土地受到重金属污染。
导致土壤污染的一方面原因是农药和化肥大量的使用,另一方面的原因是工矿等企业的污染物的直接排放导致的污染。另外一些没有经过专业化处理或者没有处理的动物养殖污水大量排放也会加速土地污染。据FEDFSA(欧洲动物健康总会)统计,每年欧盟用在生猪、肉鸡、兔子等动物的生长素类抗生素就高达4700吨,占欧盟每年抗生素使用总量的35%。而这些使用在动物身上的抗生素会在动物体内残留,经由人体使用消耗掉一部分,剩余部分堆积在人体体内,成为人体的“隐形杀手”,堆积的越多,对人体健康就会造成越大的威胁。
2.2 农民安全生产意识较低
我国目前大约有2.5亿农户,平均耕地面积为0.49hm2/户,耕地大多是小农户生产,标准化实施程度较低。
首先很多都是各自为政,很少会对耕地进行统一管理,很多农户生产仍然以最初级、最原始的产品的形式走入市场,没有形成固定的产销合作关系,这样就不能够保证质量,也难以追溯责任。全国几亿农户都是以分散的方式生产粮食、动物产品、水产品、水果生蔬等。部分农民受私心和利益的趋势,不按照安全生产的规定,违规使用甚至滥用药品和添加剂,导致食用农产品受到污染,加工产品质量从源头上就无法得到保证。水果生产打催红素、水产养殖使用避孕药、生猪养殖使用瘦肉精等。食用农产品生产源头是加工产品质量安全控制的起点,也是整个加工食品安全的控制系统中最为关键和重要的环节。有关研究表明农产品质量风险高发的环节当属于农产品的种植和养殖环节。
其次,动物产品养殖难免会遇到病危或者病死的禽畜,部分养殖户为了减少个人损失会将其低价卖给不法商贩,有一些专门低价收购这些病危或者病死禽畜的不法商贩会将自己收购所得的大批病危或病死禽畜转售给熟食加工厂进行熟食加工或者饭店。有些养殖户将病死禽畜拉去掩埋也不乏有人会将其挖出去变卖。
然后农村地区除了县级地方有专门的部门监管外,其他距离县城比较边远的农村地区因为信息闭塞,很多不法厂商和经销商也就有了生存的空间,给食品安全带来了很大的隐患。很多农村种植户没有良好的食品安全意识,对种植物滥用农药的现象非常突出,少部分人知道自己的瓜果前两天刚喷了农药,还没有过农药期,也还是将其流转到市场中贩卖。
最后,在比较偏远的农村地区,农民普遍缺乏产品质量意识,更多的是关心产品销售的价格。
2.3 食用农产品从投入到产出过程監督不到位
实际使用农产品监管主要是有两个方面存在问题。
第一个问题就是食用农产品到消费者这一条链条过长容易因为监管不到位而导致信息不对称的现象发生。食用农产品到消费者口中,首先是要先从农业的投入种养殖,再到初级农产品的加工,经历初加工和深加工,继而再流转到农产品市场,最后经由消费者购买到达消费者手上,这一条链条模式过长,环节步骤过多而容易出现某一环节的监管不到位,形成信息不对称。
第二个问题就是当前我国的食用农产品监管模式存在问题。当前对食用农产品的监管根据其职责可以将其划分为工商、农业、食药、卫生、环保等多个部门,但是不同部门之间的定位、职权分配、具体职责等都不清,不同部门都具有各自的执法权,这也容易造成多个部门共管或者多个部门踢皮球的情况,使得食用农产品监管效率低下。不够清晰的权力边界以及交叉重复的机构职责使其监管产生了冲突或者出现了监管的盲区。监管体制存在的漏洞以及缺乏统一的监管标准在一定程度上也容易导致食品安全问题的出现。
2.4 食品企业重利益轻质量
据有关数据统计显示,当前我国一共有44.8万家食品生产加工企业,企业规模在10人以上的有6.9万家,而规模在10人以下的小作坊、小企业则有35.3万家。从上述数据可看出小作坊、小企业占据了我国食品企业总数的80%,小作坊、小企业成为食品企业的主力军。而食品安全质量在很大程度上和企业规模有一定的关系,当企业的生产规模越大,企业的卫生设施才会比较健全,才会有更高的质量安全要求,同时也才会对食品的检测、生产的要求更加严格。一般小作坊的规模小、数量多,但是市场占有率低,效益也不高,要按照质量标准来生产的可能性不大,生产过程极其容易出现不规范的现象,同时也没有那个经济能力去采用先进的监管手段实现自我监管。部分小作坊为了能够降低生产成本,通常会选择一些质量较次、价格较低的原料进行生产,这样的产品本身质量上就已经大打折扣了。同时在一些缺乏有效安全监测手段和质量控制措施的食品批发市场,一些造假者经常会伪造、滥用商标来欺骗或者误导消费者购买商品。所以企业的社会责任感是非常重要的,公司应当要承担起这种社会责任感,否则造假低劣产品泛滥很容易使公众的健康置于危险境地,使得公众陷入恐慌。
3 食用农产品质量安全问题的解决途径
3.1 大力推进生态农业模式
大力推进绿色农业、有机农业、生态农业是未来农业发展的必然发展趋势,也是发展安全食品的必由之路。
首先在进行农业产业结构调整的过程中,可以通过农业经营模式的创新,实现农户、基地、企业三者的相互合作来替代原来小户分散种植、各自为政的局面,实现标准化的农业生产,提高农产品质量,同时根据标准化的要求进行统一的供种、供药,对种植作物进行统一的服务管理和销售、售后跟踪等,以此来形成一条富含区域特色的农业经济。同时还要定期以及不定期的抽检食品安全。
其次要采用系统工程的方法,合理的规划和组织农业生产。以改善农业生态环境作为切入点,全程控制农业的产前、产中、产后的一体化质量管理,从加工食品的源头消除食品带给人类的健康危害。
最后政府要加大对生态农业和生态化肥的研究力度,大力的向农户推广生物防治技术,积极研发能够向广大农户普及且所需成本较小的快速检测工具和检测方法,立足于农产品的根本来解决因为食品污染而引起的对人体的健康危害。
3.2 政府要加强对农民、食品加工流通企业等的教育培训,增强其食品质量安全意识
要不断加强对农民以及食品加工流通企业的培训,提升食用农产品以及农产品加工的从业者的素质能够得到有效的提高,这也是保障食品质量安全的有效途径。定期整理一些食品安全事故案例,整合质量法律法规对一些企业负责人和企业骨干进行培训,组织农民进行知识宣讲,使其能够清晰食品生产者的法定质量责任和义务,使得农民能够具有较高的食品安全意识。对食品加工企业管理人员进行《食品生产许可证》、 HACCP、ISQO9000、GMP等有关内容的培训,使得管理人员能够树立起现金的质量理念,掌握基本的质量管理知识,使得企业能够建立起品质保证体系,保证体系的正常实施和保持。加强对质量检验人员的培训,使其能够更好的熟练其操作技能,同时还要加强其风险防范和处理技术的培训。同时相关监管部门和企业还可以通过印发食品质量检测知识和处理技术手册、开展知识宣讲等手段来提升相关人员的食品安全意识。
3.3 创新监管模式,完善农产品流通供应链式信息服务模式
为了能够最大限度的避免食品监管过程出现的寻租风险,有效的发挥监管的作用,应该要建立完善的行政程序体制,提高监管的透明度,通过建立听证会制度、建立申诉程序和制度,讓公众代表参与到食品安全监督机构的重大决策中。作为地方最具权威的监督机构的各级人大应该充分发挥监督作用,对违法的危害食品安全的行为要做到及时发现、及时纠正以及及时撤销,同时要采用国际一流标准来进行监管,强化食品安全过程的检测技术、控制技术、风险评估技术、预警技术等。明确各监管部门的职责,划定好权力边界,杜绝权责不清的现象的继续发生。
为了能够消除信息不对称的现象,使得监管能够落实到各实处,应该建立起科学的农产品供应链服务模式,该模式是以供应链信息化平台为基础,信息化平台中建档供应链中的企业、农民自治组织、有关监管部门和消费者、农产品生产、加工销售企业、市场中介组织、消费者等的相关信息,任何一主体都能够向平台提供相关信息,以期能实现从农产品的种养殖到消费者这一条链上的信息透明化、公开化,保证食用农产品质量安全。
3.4 建立健全食品质量安全市场准入制度
面对占食品加工企业大多数的小企业、小作坊,要使其能够提高食品加工生产的质量安全,就必须建立健全食品质量安全市场准入制度,提高企业准入门槛,保证食品安全。
对此可以借鉴相关发达国家在这方面的经验,具体有如下要求:
首先从事食品生产加工的企业或者个体业主必须配备相应的生产设备、计量仪器、检测手段以及内部质量管理制度等基本条件,同时要进行食品生产加工必须是在获得《食品生产许可证》的前提下方可进行。
其次出厂食品必须贴上市场准确的QS质量安全标志,保证公民食品食用安全。
最后要通过立法来强制生产经营者向消费者提供真实、详细的食品质量信息。例如食品的配料、生产日期、保质期、生产厂家的相关消息等,严厉打击提供新家信息或者不提供相关信息的企业。
4 结语
食用农产品质量对食品安全的影响非常大,为了保证人体健康,必须从食用农产品的生产到加工的各个环节进行严格把控,做到链条信息的透明化、公开化,让消费者真正的买的放心、吃的放心。
参考文献:
[1]梅星星, 喻春桂. 食用农产品质量安全现状、存在问题及政策建议[J]. 中国食物与营养, 2014, 20(3):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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