查一查催命“责任状”背后的责任
2018-05-14铎印
铎印
北京大学政府管理学院教授袁刚在人民论坛撰文指出,下级单位或个人向上级单位或领导签署“责任状”,如目标责任书、安全责任书等,定下指标、时效、质量等,应该说是行政管理的一般做法。然而,本应该产生积极效用的“责任状”,现在却束缚了一些基层干部的手脚。(4月24日人民网)
古有军令状,今有责任状。应该说,需要签订责任状的工作一般都是重要的,而且签订责任状是推动工作的一种必要手段和形式,比如,安全生产就一直是责任状的内容。责任状就是承诺书,不仅是对上承诺,而且也是对下承诺。既然是承诺,那就要“说到做到、不放空炮”。只是当责任状泛滥成灾时,还能起到应有的作用吗?
现实中,一些工作却是让基层手忙脚乱。“上面千条线,下面一根针”,基层的工作任务本来就非常繁重,而每到年终还要应付各种检查考核,迫使基层有的工作不得不搞“上有政策下有对策”。责任状是体现工作落实的主要形式,也是上级考核评分的标准之一,曾有乡镇干部一年簽了33份责任状。一系列的“责任状”在年初下达,到年底就纷纷下来检查,使“责任状”变成“催命符”。最终,泛滥的责任状不得不让基层单位忙于在各种工作档案、材料中注水。
责任状依赖,似乎已是一种常态。我们在许多地方可以见到,不问权责平衡,不问承受能力,任务层层发包,压力层层传导,责任层层加码。无疑,基层单位多是形式主义密集的发生地,基层干部也多是形式主义深重的受害者。上级要求下级签订责任状,有助于倒逼工作落实,通过对目标的承诺、责任的明晰,可以更好地激发基层干部攻坚克难的意志,从这个意义上说,签订责任状也是一种积极的制度设计。然而,凡事过犹不及,假如将签订责任状作为一种推动工作的“万金油”,事无巨细都要求签责任状,这就有点走偏了,长此以往,也就沦为了一种形式主义。
查一查催命的“责任状”背后责任。签订责任状、实行目标责任管理的初衷是好的,如果放任各种责任状“满天飞”,势必造成基层干部忙乱不堪、无所适从,甚至带来浮夸虚报、数字造假、报喜不报忧等不正之风。 基层“责任状”的滥签之病,一定程度上说明很多地方工作作风极是浮夸,与当前党中央所要求的工作状态是不相符的。当前政府改革正加快脚步,但仍然有些上级单位部门还是想做甩手掌柜,滥发责任状,随意向下摊派任务,考核项目无序扩张。因此,对诸如滥发“责任状”等官僚主义揽权行为,决不能熟视无睹,不能任由其胡乱作为,对违背中央改革精神的部门利益和虚假行政,必须加以坚决制止。同时,有必要查一查催命“责任状”背后的责任,决不能让一些领导机关和部门利用“责任状”来继续当“甩手掌柜”,更不能习惯于站在上面发号施令,而把自己职责范围内的事也扔给基层。对这种靠签订责任状的“懒政病”,也该下猛药治一治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