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教融合下大型仪器设备共享内部控制思考
2018-05-14艾青
艾青
摘 要:大型仪器设备是提升科技研发水平的根本,然而在现实中存在着大型科研用仪器设备重复购置、闲置的问题。本文将从科技融合下仪器设备共享内部控制中存在的问题入手,并分析相关问题存在的原因,最终提出解决相关问题的策略。
关键词:科教融合;仪器设备;内部控制
2016年,全国公投入研究与试验发展经费为15676.7亿元,比前年度增加1506.9亿元。2017年11月10发布了,2016年全国教育事业发展的统计公报中显示,2016年各类各级学校教育科研设备总值为8166.81亿元,比2015年增加887.5亿元,增长12.2%。从上述两组数据可以看出,国内各级各类的教育科研设备总值已占到2016年全年科研经费投入5成以上。对于我国来说,科教融合下的大型仪器设备共享,可以有效地节约社会资源,并发挥最大功效。但是,在大型仪器设备共享中存在着一定的问题,只有其加强内部控制,才能有效保障国有资产的保值与增值,并获取最大收益。
一、科教融合下大型仪器设备共享内部控制存在的问题
所谓科教融合下的大型仪器设备共享,指的是合理有效利用各类各级学校的大型科研仪器设备资源,从事科技研发工作,进而实现大型仪器设备的共享。科教融合下的大型仪器设备共享过程中与仪器设备的管理人、保管人、使用人的三个因素有着密不可分的关系,共享过程出现的问题也是围绕着上述三因素产生的,因而将围绕其开展论述。
(1)管理人方面存在的问题。据《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暂行办法》第三条的规定,凡属于事业单位的各类各级学校所拥有的仪器、设备都属于事业单位的国有资产。从现实情况来看,事业单位性质的学校所购进的设备大多数由国家财政统一拨付,因而学校大型仪器、设备的所有权属于国家。而学校履行该项国有资产的管理职能,则作为管理人的学校是全权行使所有人权益的主体。
学校作为管理人存在的问题在于管理人的权责不明晰。对于国有资产来说,存在一个缺陷在于,谁代表国家行使权力的问题。正常来说,各类各级学校应该为其所拥有的仪器设备做好保值、增值、维护工作。但因其不是实质上的所有者,其仅是有占有、使用、部分收益的权利,却没有处分的权力,因而在这方面有时显得有些苍白无力。可以说,因管理人的权责不明晰,给仪器设备共享内部控制带来了一定的麻烦。
(2)保管人方面存在的问题。科教融合下,各类各级学校对于大型仪器、设备拥有占有、使用及部分收益的权利,因此其理所当然的负有保管的义务。但由于学校的仪器、设备的利用存在着一定的特殊性,使得保管人身份的确定上不是十分的清晰。比方说,保管人可能是学校下设的单位如高校的学院、系、研究所等,也有可能是个人。由于保管人的多样性,为高校大型仪器、设备的内部控制管理带来了一定的复杂性。
保管人的权责不明晰。学校的仪器设备总是落在实际的保管人处,这些保管人有可能是校内的二级机构,也有可能是个人。保管人与所有权有最大的区別在于,其要履行所有权人委托保管的责任,保证仪器设备的正常功能实现、使其不可轻易毁损及丢失,但是并没有收益及处理的权利。因而,形成了保管人履行保管义务,所有权人支付其一定的报酬作为对价。但是对价与其所担的责任及工作强度是否合理、妥当,可能是无人问津了。同时,通过保管人的辛勤、努力工作,该设备创造出多少价值,甚至实现了保值与增值,所有权人也未必全部都知晓。因而,保管人由此很可能逐渐丧失了工作的积极性与主动性,给设备有效共享增添了难度。
(3)使用人方面的问题。科教融合下,大型仪器设备的使用人,大致可分为三类:其一,保管人与使用人合一,也就是固定使用人;其二,本校内不占有该仪器设备但使用该仪器设备可能是校内用户;其三,非本校研究机构或人员在其研发过程使用的该类仪器设备可认定为校外使用人。
使用人权利义务不明晰。使用人是与具体设备发生直接使用关系的单位组织或个人。使用人的特征为通过支付一定的对价来使用该设备,但设备使用过程中的维护、保养及是否毁损则不是使用人所关心的问题,从而在其使用过程,可能给设备、仪器造成无谓的毁损。另外,使用人的支付对价有可能是经济性如,测试费、试验费,也有可能是某项科研成果,由于对价方面的不确定,给设备的共享增加了变数。
二、科教融合下大型仪器设备共享内部控制中的应用策略
(1)共享内部控制中应形成一定的利益机制。国家在对于各类学校的仪器设备投入方面,固(转52页)(接53页)然存在其一定公益性的,但是如只谈公益性,不谈效益,最终损害的还是设备所有权人的利益,亦即是国家利益。因此对于大型仪器设备的共享内部控制过程中,利益机制的形成问题是不可回避的。
首先,作为所有权人代表人的学校应该合理、有效地行使管理人权利。其应以国家科研目标为导向,合理规划及布局相关设备的采购、使用。从而避免仪器设备的重复购置。
其次,保管人方面。除了担负保管责任外,更要代表学校获取仪器设备使用方面的最大利益,建立、健全设备的成本核算体系,确立较为合理的收费标准。
最后,使用人方面。这是设备共享中的关键环节,管理人除了要收取使用人仪器设备的费用以外,还要在共享合同中明确设备的安全性、完整性,同时对于使用人维护设备的行为应予以一定的奖励,促使其努力保持设备的完好性。
(2)建立利益补偿机制。首先,建立管理人的有效奖惩机制。国资管理部门为了推动学校更好地实施仪器、设备的共享,应建立、健全对管理人的利益补偿机制。对于管理人在设备共享过程中为国家创造的价值做出的努力,应给予一定比例的补偿。同时对于因管理不善造成的损失,要对校主要管理者予以经济、行政甚至是刑事方面的处罚,从而达到奖惩的目的。
其次,学校要切实做好设备保管制度。保管人作为学校仪器设备的直接管理人,应负有一定的保管责任。学校应明确仪器设备的折旧、使用年限、净残值,以及设备的操作及使用范围。同时,积极敦促保管人按章执行。学校还应定期盘点、检测相关设备的数量、性能,对于检查过程中发现的问题应该认真对待,不能出现徇私舞弊的行为。
最后,补偿设备使用人的机制。对于设备的校内使用人,视其运用科研设备而创造价值的大小,可以在精神上、物质上予以适当的嘉奖。而对于校外使用人则要对其设备共享过程中设备的维护,保养、保持原状的程度给予适当的经济补偿。这样既做到了维护学校公益性的特征,又达到了保证国有资产保值与增值的目的。
三、结语
科学的发展、科技的创新离不开国家大型的科研设备作为支撑,我国对于科研所需的大型仪器设备在财政投入方面抱以积极支持的态度。因此,近些年来随着国内财力的增强,对于科研设备的投入更是不吝惜。但是,在国内大型科研设备的购置过程中,重复采购现象还是较为显著的,这不仅浪费了纳税人的金钱,还浪费了有限的资源。如果采取科教融合的方式,将大型仪器设备进行共享,既能提高科研设备的利用率,使其发挥应有的作用,还为我们国家节省财政资源,可谓是一举两得。
参考文献
1.武晓峰.推动高校大型仪器设备共享促进人才培养和科学研究工作.管理观察,2013(35).
2.许建峰.高校大型仪器共享平台的设计与实现.实验科学与技术,2013(2).
(责任编辑:王文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