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务视角下科研事业单位固定资产管理研究
2018-05-14郭媛嫣陆学文夏敏
郭媛嫣 陆学文 夏敏
摘 要:2007年和2016年财政部两次组织开展了全国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清查工作,通过资产清查工作,大大促进了科研事业单位资产管理水平的提高,同时也暴露出一些突出问题。本文从财务管理的角度对科研事业单位固定资产管理在财务核算和日常管理中存在的问题进行了深入剖析,并提出了解决思路。
关键词:科研事业单位;固定资产管理;问题
科研事业单位的固定资产是国有资产的重要组成部分,是科研事业单位科研成果产出和日常业务开展的重要物质基础。但由于这些资产的形成基本无须成本,因此导致大多数科研事业单位在资产管理中存在管理理念落后、管理制度缺失、管理人员不足、管理手段落伍等问题。
一、固定资产管理存在的问题
1.固定资产财务核算中存在的问题
(1)不计提折旧,导致账实不符。尽管《事业单位会计制度》(财会〔2012〕22号)中已经将“累计折旧”引入到事业单位会计核算中,但制度并没有强行要求事业单位在固定资产核算中计提折旧。科研事业单位普遍不计提折旧,“固定资产”科目只能体现资产取得时的价值,而无法体现随着时间推移、资产使用以及技术进步等原因引起资产的自然损耗或价值贬值。这就造成事业单位固定资产的账面价值无法反映资产的真实价值,一方面降低了会计信息质量,另一方面为管理和决策带来不便。因此,事业单位应该对固定资产计提折旧,通过“累计折旧”反映资产价值的减损,从账面上动态反映固定资产的真实价值。
(2)固定资产大修和改造所发生的费用不通过“在建工程”科目核算,要么直接作为费用支出,不增加原有固定资产的价值;要么直接计入“固定资产”科目,形成一项单独的固定资产,导致资产账实不符。
科研事业单位通常都有一些维修类的专项经费,主要用于单位日常维修和改造。从维修经费中列支的金额不是特别大的,几万或者十几万的房屋构筑物的维修改造,一般直接在费用中列支,而不通过“在建工程”科目归集核算,这种做法明显有虚减资产价值之嫌;从维修经费中列支的金额较大的,几十万或者上百万的房屋构筑物的维修改造,往往直接计入“固定资产”,形成一项新资产,从数量上,又虚增了资产。无论哪种做法都不能从账面上真实反映资产的价值。而且当原有固定资产处置时,本不应该单独作为一项固定资产而作为一项固定资产常会被忽略,未能与原固定资产同时处置,资产价值又被虚增,导致账实不符。
因此,科研事业单位应按照《事业单位财务规则》(财政部令第68号)第四十二条规定要求,固定资产的新建、改建、扩建,或技术改造、设备更新和大修理工程等尚未完工建设项目实施过程中的各项资产,都应在“在建工程”中核算。
(3)资产入账不规范或者不入账,导致账实不符。科研事业单位取得的土地仅为土地使用权,按照《事业单位财务规则》要求土地使用权通过“无形资产”科目核算,能合理确定价值的按照实际价值入账,划拨的土地按照名义价值入账。但许多科研事业单位对于土地使用权不通过“无形资产”科目核算,而在“固定资产”科目中核算,而有的单位对于划拨土地不入账,这一做法既违背规则,又造成账实不符。
《事业单位会计制度》明确规定,“事业单位购入的不构成相关硬件不可缺少组成部分的应用软件,应当作为无形资产核算。”但某些科研事业单位却将中外文数据库、计算机应用軟件等不符合固定资产核算的资产在固定资产中核算。
有些事业单位对于接受捐赠的固定资产,如屏风、字画、瓷器等,不在固定资产中核算,仅仅只是造册登记,这既不符合财务规范,也造成账实不符。
2.固定资产日常管理中存在的问题
(1)固定资产定期盘点有形无实。对于固定资产管理,财务上除了要求对固定资产价值准确核算外,对资产实物的数量也需要准确记录,即账实相符。要实现账实相符就需要定期或不定期对单位名下的固定资产实物进行清查盘点。《事业单位财务规则》第十一条以及《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暂行办法》(财政部令第36号)对此都有明确要求。但由于科研事业单位资产取得基本没有成本,单位也无成本核算的要求,对资产管理无论是资产使用人还是领导层都重视不够,由于资产管理人员配备不足等原因,使得资产定期盘点留于制度,有形无实。固定资产定期盘查的非有效实施使得固定资产在使用过程中存在的问题难以被及时发现,从而导致问题处理滞后。
(2)固定资产管理信息化程度不高。以江苏省为例,经过2007年全国行政事业单位资产清查工作后,2009 年江苏省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信息系统就上线启用了,并于2010 年在全省行政事业单位全面推行,此系统为行政事业单位、主管部门、财政部门及时了解和动态管理权限范围内的资产状况提供了快捷有效的方式。但系统由于是财政部门主导设计建立的,其主要目的是实现财政对国有资产的监管,因此系统本身设计就忽略了广大事业单位自身对资产管理的要求,例如资产多条件查询、统计、分析等功能较弱,导致系统提供的资产信息质量不高,难以满足决策需求,也难以实现资产管理与财务管理相结合的目标。
同时,资产信息披露制度的不健全,导致公众很难监督资产配置是否合理,有无超标配置资产,资产购置是否按照政府采购的要求执行;资产使用是否具有效率,是否存在闲置资产;资产处置是否符合程序和要求,是否存在人为原因造成资产灭失。
(3)固定资产保管、使用、维护力度不强。固定资产通常按照“谁用、谁管、谁负责维护保养”的原则实现日常管理,通过两次资产清查发现,有些单位或者部门,还存在人员已经退休或岗位变动多年,资产却尚未移交,或者资产已经移交,但不做资产信息变更。而有些科研事业单位,固定资产购置,往往不是按需购置,而是依照项目经费要求购置,因此重复性购置低端仪器设备现象较为严重,甚至有些仪器设备闲置多年不用。
二、解决思路
1.树立新的固定资产管理理念,提高资产管理意识
对于科研事业单位而言,固定资产管理是一项重要工作。既要从理念上认识它的重要性,更要从形式上体现出它的重要性。现实中,尽管有些科研事业单位按照制度和政策的要求组建了资产管理委员会,制定了相关资产管理制度,但仍有体量较大的事业单位没有独立的资产管理部门,资产管理职能分散在财务部门、办公室、后勤等多个部门中,也未按照资产体量配备足够的专职人员进行资产管理。没有独立的职能部门和足够的资产管理员,资产的精细化管理就难以实现。因此,科研事业单位应该树立“像管理资金一样管理资产”的新理念,把管钱和管物放在同等重要的位置上,避免重资金管理轻资产管理,重资产购置轻实物管理。建立固定资产扎口管理,完善资产管理制度和理顺资产购置和处置程序,把好“配置关、使用关、处置关”,配以法规、制度、政策的宣传和培训,提高各级管理人员的管理意识和业务水平,实现固定资产的有效管理。
2.改进固定资产财务核算方法,提高资产信息质量
首先,科研事业单位应该像企业一样,通过“累计折旧”科目对固定资产进行折旧计提,即使没有企业那样成本核算的要求,也有真实反映单位资产价值的责任。不计提折旧必然导致资产的账面价值与资产的实际价值不相符。其次,运用“在建工程”科目,改进事业单位对资产大修的核算,加强资产的实物管理与价值管理相结合。再次,科研事业单位应该规范对土地使用权、软件、数据库等的核算,通过“无形资产”科目而非“固定资产”科目进行核算。对于接受捐赠的文物或陈列品应据实入账,无法确定价值的,以名义价值入账,切勿让此类资产游离在账外。
3.健全固定资产管理制度,提升资产管理水平
自从2007年全国行政事业单位资产清查之后,各级政府出台了一系列制度政策,从资产购置、使用、处置、信息公开等方面规范资产管理。然而,建立固定资产内部控制制度和固定资产绩效评价机制是从不同维度对固定资产管理的强化,也是对资产管理制度的进一步完善。
固定资产内部控制制度的建立,是单位内部从风险识别的角度,通过对固定资产管理业务的配置、使用和处置等关键环节实施有效控制,是实现管理目标的过程,也是解决资产日常管理问题的有效措施。内控制度能确保单位业务稳健高效运行,同时防范资产管理事前风险,实现事中控制和事后监督、纠正,并确保财务记录、财务报告信息和其他管理信息及时可靠和完整的制度保障。
固定资产管理绩效评价机制的建立,是单位依照预先确定的标准和一定的评价程序,运用科学的评价方法,对固定资产管理从资产投入力度、资產管理水平、资产运行效率、资产管理效果等方面全面综合的考核。这一制度能够比较全面地反映单位固定资产管理的水平。作为一种激励机制,如果能有效地与预算、财务相结合,将评价结果作为单位下年度事业性国有资产预算额度和新增资产配置的重要依据,这不仅将成为科研事业单位对提高固定资产管理绩效水平的内在动力,而且也将成为单位提高固定资产管理水平的有效途径。
4.完善资产管理信息+系统,提高信息化水平
尽管国有资产管理信息系统已经建立并使用,但资产管理信息系统主要是依照行政部门对国有资产管理的要求设计的,而少有考虑事业单位自身对事业资产管理的要求,资产管理的信息化,不仅要实现对资产的动态化管理,更要为事业单位自身在资产配置、使用、共享、处置等方面提供准确、可靠的决策数据。
因此可以尝试将国有资产管理信息系统与财政预算管理信息系统、国库集中支付管理信息系统、政府采购管理信息系统以及单位内部财务核算系统进行整合,实现“多维”链接,为资产管理、预算管理、财务管理提供更多的信息支持,真正实现资产管理与预算管理相结合,资产管理与财务管理相结合,资产管理与绩效管理相结合,实物管理与价值管理相统一的目标,在资源整合的基础上,实现资产共享和优化配置,以信息化推动资产管理科学化、精细化、规范化,提高工作效率和管理绩效。
参考文献
1.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事业单位会计制度,2012.
2.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事业单位财务规则,2012.
3.杨超.科研事业单位固定资产管理存在问题与对策.行政事业资产与财务,2015(18).
4.郭媛嫣.对于江苏省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信息系统的若干建议.行政事业资产与财务,2015(22).
5.财政部会计司.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规范讲.经济科学出版社,2012.(责任编辑:兰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