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职音乐的生本位课堂评价
2018-05-14周夏芳
周夏芳
[摘 要]课堂评价是教学中常用的教学方法,对学生的学习发展具有重要的意义,因此在中职音乐课堂教学中,教师要重视课堂评价。结合新课程改革中关注学生、以生为本的要求,结合自身的教学经验,提出了优化中职音乐课堂评价的三点策略:注重对学生个体的个性评价;通过激励和奖励进行评价;开展学生间的互评,对此具体论述。
[关 键 词]生本;中职音乐;课堂评价
[中图分类号]G71 [文献标志码] A [文章编号] 2095-8854(2018)06-0150-01
一、优化中职音乐课堂评价的重要性
音乐课程的评价应充分体现全面推进素质教育的精神,着眼于评价的教育、激励与改善的功能,通过科学的音乐课程评价,有效地促进学生发展。可见,评价是一种积极的教育手段,通过积极有效的评价可以在音乐活动中消除学生不敢唱、唱不好的不良情绪,激励学生大胆参与,勇敢尝试,从而提升自身的音乐素养。
二、传统的音乐课堂评价存在的问题
1.重结果重技巧
在音乐课堂评价中,教师更关注学生的五音标准、咬字清晰、声音悦耳等歌唱的基本功。这种“专业”审美要求对于中职生而言不免严格了,这就使学生在课堂中忽视了音乐的其他功用,如体会歌词的寓意、旋律的优美和情感的传达。音乐课堂上,他们不得不跟随教师或录音学唱、模仿他们的唱法,导致都是千篇一律,毫无个性。
2.赞美语言空泛
在音乐活动中,我们教师经常会听到教师这样赞美学生的作品:“很好”“很不错”“真棒”“你真厉害”等,这样的赞美不否认也有一定的激励、导向功能,但如此贫乏、空洞、缺乏针对性的评价让学生难免觉得应付。
三、中职音乐课堂评价的有效策略
1.注重对学生个体的个性评价
在音乐课堂上,很多不擅长歌唱的学生,在其他同學唱歌的时候,他们总是坐在位置上“金口不开”,或者同桌间趁机聊天捣乱,这不仅影响了其他同学的学习,也对音乐课堂的氛围和管理带来不利影响。但从这些中职生角度考虑,他们对学唱歌的音乐课堂不擅长也不感兴趣,勉强贪玩好动的他们认真学习、安分坐着确实有点强人所难。对于这样的学生,教师的批评指正对他们的教育效果是短暂的,也是收效甚微的,甚至会伤害他们幼小的心灵,因此要对这些学生采取个性评价。我们班的李某基本不参与课堂歌唱活动,但有次在同学们唱歌的时候突发奇想打起了节拍,刚开始是双手拍掌,之后又双手拍桌,见大家不理他,他越拍越起劲,同学们也越唱越激昂,歌唱的效果反而前所未有的好。唱完之后同学们不约而同地大笑起来,都有种尽情尽兴的感觉。于是我抓住时机表扬了李某的节拍打得好,带动了大家的歌唱激情,并希望在今后的音乐课堂上由他继续来打节拍,同学们也给予了赞同与鼓励的掌声。从这以后,李某在音乐课上虽然仍不爱唱歌,但也认真多了,默默记住音乐的节奏,在同学们歌唱的时候帮着打节拍,并带动了其他不爱唱歌爱捣乱的同学一起参与进来。
2.通过激励和奖励进行评价
在音乐课上,我经常给予学生单独表现的机会,学完一首歌后我总让学生举手展示自己,但一段时间后,我发现举手的总是那几个学生,很多胆小害羞的学生即使学得认真、唱得好听,也不敢站在同学们面前表现自己。尽管我也用语言鼓励他们“胆子大点”“站起来就是勇士”,但同学们还是低着头不敢站起来,这时候如果教师点名勉强学生唱歌,那他肯定是心情紧张、声音细小,课堂效果自然不好。于是,我想到了用奖品来奖励课堂表现好的学生,利用物质奖励进行课堂评价,虽然看起来不起眼,但正好迎合学生兴趣,也能起到不错的激励作用,激发学生在音乐课堂上的表现欲,使音乐课堂活跃起来。
3.开展学生间的互评
传统的课堂评价都是教师对学生的评价,教师的评价带有成人的眼光,习惯从声色、节奏感、神态等专业性的角度进行评价,但中职生正处于音乐启蒙阶段,这些评价要求对他们似乎太高了。
在学习《嘎达梅林》和《阿拉木罕》时,在学生基本学会了之后,我就让学生分小组练习,之后再进行小组互评、评比。为了获得教师的表扬和同伴的肯定,各小组都在认真学唱,小组内先展开了帮学带唱,唱得好的同学指导没学会、唱不好的同学熟悉歌词、纠正音调,唱得好的同学在获得同伴肯定、指导同伴的过程中表现了自己获得了歌唱的自信心。有的小组不仅练歌,还创造性地边唱边用手表演,脸上表情丰富。练习结束后,各小组进行成果展示与互评,小组间学生又在评价中取长补短,歌唱兴趣和水平都在慢慢提升。
在中职音乐课堂评价时,教师要做到以生为本,关注学生的个性、兴趣和心理需要,根据学生的实际出发,开展个性评价;灵活采用语言和物质进行激励评价;借用学生的眼光来发现问题、解决问题,开展同伴互评。课堂评价需要教师的教育机智,需要在实际工作中不断探索以期触动学生心灵,发挥评价的作用。
参考文献:
[1]向育国. 试论中等职业学校音乐教学创新[J]. 教育科学(全文版), 2016(4):239.
[2]李捍卫. 中职学校音乐教学的现状及改进[J]. 教育科学(全文版), 2016(12):2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