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代学徒制模式下学生“在岗学习”的实践探索
2018-05-14林楠
林楠
[摘 要] 主要根据现代学徒制的育人模式,以医药学校学生“在岗学习”为载体,从实施方案、实践过程、学习评价和存在的问题四个方面阐述了该育人模式的实践内涵,以期对现代学徒制的实施有建设性的建议和参考价值。
[关 键 词] 现代学徒制;在岗学习;人才培养模式
[中图分类号] G717 [文献标志码] A [文章编号] 2096-0603(2018)08-0203-03
现代学徒制是由学校和企业共同推进的育人模式,包括四个方面的重要工作内涵:(1)积极推进招生与招工一体化。(2)深化工学结合的人才培养模式改革。(3)加强专兼结合师资队伍建设。(4)形成与现代学徒制相适应的教学管理与运行机制。现代学徒制模式实施的前提是校企合作,核心是工学结合。职业院校与合作企业必须根据专业人才成长规律和工作岗位的实际需要,共同研制人才培养方案、共同开发课程和教材、共同设计实施教学、共同组织考核评价等。校企双方应签订合作协议,职业院校承担系统的专业知识培养和技能训练;企业通过师傅带徒弟的形式,依据培养方案进行岗位技能训练,真正实现校企一体化育人。
上海市医药学校是第三批国家中职示范校,2015年9月医药学校承担了《上海市职业教育国际水平药品检验专业教学标准》项目试点工作。该项目结合国际化医药企业对人才的素质要求,按照现代学徒制的理念,以“工学结合、校企合作”的方式,共同培养具有国际视野的药品检验的技术技能人才。在项目的教学计划中,分别在第四学期下半学期和第六学期设置了企业实践的教学活动,而其中第四学期下半学期的企业实践为“在岗学习”,以“现代学徒制”的模式进行,通过企业与学校合作、老师和师傅合作,使学生的行业认知、岗位认知、知识学习、技能培养、职业素养在企业真实岗位中得到培养。
一、制订学生“在岗学习”实施方案
现代学徒制模式下的“在岗学习”,需要学校与企业一体化、理论与实践一体化、教师与师傅一体化、学生与员工一体化。为搞好学生的“在岗学习”,学校和上药集团人力资源部进行了密切的贯通工作,分别组织了上药集团下属企业的人力资源部门负责人召开专门会议,确定了“在岗学习”的工作目标和实施步骤,在上药集团领导的大力支持下,学校与企业签订了校企合作协议,并共同制定了“在岗学习”实施方案。
(一)确定“在岗学习”目标
“在岗学习”的主要目标是使学生能够形成对医药行业的基本认知,对药品检验岗位的工作职责有具体的了解,学习岗位相关的专业知识,能够在师傅的带领下在真实的工作场景中完成工作,提升专业技能,并且培养一丝不苟、严谨求实、精准高效、遵规守矩的职业操守。
项目试点班学生前往企业“在岗学习”的岗位包括:理化检验岗位、仪器分析岗位、药物稳定性考察岗位和实验室管理岗位。
“在岗学习”的目标有:能够描述医药行业发展现状;详述药品检验工作的职责;举例说明企业文化,并完成规定的专业知识的学习;能够按照企业要求,在师傅监督下完成一个岗位或两个岗位的日常工作。
(二)“在岗学习”的工作要求
“在岗学习”是学生第一次踏入社会,并以学徒的身份进入企业学习,学习期间的安全最为重要,在学习之前需要进行安全知识教育,学校和企业都要对学生的安全负责,在学习期间还要为学生购买意外保险。学校和企业要明确各自的职责,建立应急处理预案,以防发生意外时责权不清。
在现代学徒制模式下,“在岗学习”要求严格按照师徒一对一的培养模式,建立师傅负责机制,一位师傅对一位学生的所有学习和评价负责。“在岗学习”的工作要求如下。
1.工作纪律
不迟到,不早退,如需请假需向学校老师和带教老师双方请假,获得批准后方可离开。工作中严格遵守企业规章制度,严守安全纪律,明确工作职责,禁止越权操作仪器设备,每天工作完成后需要填写工作日志,每周工作结束后,撰写周志,并汇报给学校老师。
2.态度
与带教师傅交流要语言举止得体,遇到问题虚心向带教师傅请教,带教师傅布置的任务,需要按时保质保量完成。
3.安全培训
参加企业的安全培训,并考核,达到要求方可上岗。
4.岗位学习
按照企业安排,每位学生至少在一个岗位上学习,每位学生应在师傅监督下完成一个岗位或两个岗位的日常工作。
5.总结
学生需要在完成一个月学习时,进行总结汇报交流,完成所有“在岗学习”后,再次总结,并进行汇报交流,同时完成总结报告。
(三)企业选择要求
“在岗学习”是校企深度合作的产物,所以在选择企业时,需要选择具有良好校企合作经验,同时又是行业或产业内的先进企业,同时为满足国际化人才的培养需要,企业也需要是先进的外资企业或国际化的先进国有企业。为顺利开展“现代学徒制”模式下的“在岗学习”,对企业要求包括:(1)具有药品检验的职业岗位,能够将学生安排在合适的岗位,并且岗位的工作条件完备,保障设施齐全。(2)带教师傅认真负责,能够乐于承担人才培养的责任,明确人才培养目标,将学生视为新员工来培养,杜绝企业实习时将学生作为廉价劳动力的现象。(3)与医药学校有合作关系,并且能够按照学校和企业共同商定的培养计划的要求培养学生,随时能够与学校沟通,及时反馈学生的学习情况。
(四)岗位选择要求
学生参加“在岗学习”的岗位必须与人才培养方案一致,与就业岗位一致。根据药品检验专业学生的职业生涯路径,精准选择就业岗位作为在岗学习的岗位,包括药物分析检验员、现场质量控制员、药品研发助理实验员。虽然各个企业又对岗位设置了不同的细分岗位,所以应尽量选择能够从事更多种类工作的岗位,有利于学生接触更多的工作任务,同时对有条件的企业,也可实行轮岗制,即带教师傅固定岗位,而学生则在不同岗位中轮转,以學习更多的内容,但依然遵循师徒一对一的学习方式。
(五)师傅选择要求
在现代学徒制模式下的“在岗学习”,带教师傅的选择是重点,带教师傅不仅要求是企业的技术骨干,并且要有一定的带教能力,善于沟通,能够评估风险,能够按照要求给予学生评价。企业和学校对师傅的教学能力有培训和指导的职责。
(六)学生安排
学生在“在岗学习”之前需要进行动员培训和安全培训,明确学习目的和流程,明确评价标准,明确企业工作规范和安全自护知识,并根据家庭住址就近分配实习单位。
二、学生“在岗学习”的实践过程
(一)校企联席会议,确定“在岗学习”培养方案
在学生进行“在岗学习”之前三个月,针对本次实习,邀请有对口岗位的符合企业选择要求的合作企业参加校企联席会议。会议议程包含以下几个方面:(1)向企业介绍本次在岗学习的情况。(2)学习期间学校和企业的责任和义务。(3)学习期间产生的费用安排。(4)岗位选择原则和带教师傅甄选原则。有条件的企业进行商讨,给出可以提供的岗位个数和带教师傅人数,并与企业的人事部门和岗位主管形成联合的领导小组。
(二)确定企业、岗位、师傅,安排和分配“在岗学习”学生
经过汇总和遴选,最终确定9家企业和单位,每家企业提供的岗位均为药品检验岗位,带教师傅均选择企业中具有技师或高级技师职称的专业技术人员,并根据企业提供的岗位数量和学生家庭住址将学生分配至固定岗位。
(三)学生上岗前培训(学生动员、企业培训)
在进厂学习前两星期,公布学生的学习单位,召开学生动员大会,让学生明确本次“在岗学习”的目的和学习任务,学习的评价标准和学习期间的管理办法。进厂前一周,聘请企业安全管理人员、技术骨干等专家,为学生开展为期一周的安全和企业规章制度培训,并要求学生对自己所学习的企业进行网络调查,了解企业文化和企业产品等信息。
(四)教学资源开发(教材编写、考核标准编写)
确定参加企业后,与企业共同商定探讨“在岗学习”方案和“在岗学习”的学习内容,将能够在企业中学习的内容,按照企业标准操作规程,整理相关知识和操作流程,编写“在岗学习”教材,为学生在学习过程中,提供相关的知识点和技能点参考,并且将所有学习内容制定成专业的考核标准,考核标准中附有详细的操作步骤和分数等信息,企业师傅将根据考核标准对学生的操作进行考核,并给出分数,作为学生“在岗学习”的最终成绩之一。
(五)“在岗学习”管理
“在岗学习”不同于顶岗学习,其学习管理应相对严格,在为期两个月的“在岗学习”过程中,要求学生每月回学校以汇报交流的形式汇报一个月的学习内容和学习心得,不同企业的学生可以进行交流讨论、互相学习,同时,每个星期向学校老师以邮件的形式汇报一周工作,同时也反馈对企业带教师傅和学习内容的问题,以便老师监督学生的学习情况,了解学生的学习进度,也了解带教情况。企业带教师傅如果有对学生的问题,也可以随时与学校老师沟通,学校老师负责协调。针对9个企业,学校老师在“在岗学习”期间做到每个企业走访,实地了解学生的学习情况。最后学习结束后,每位学生需要对“在岗学习”收获进行总结和思考,提出下学期在校学习的重点和有待解决的问题。
(六)学生“在岗学习”总结
在整个实践过程中,充分发挥了校企合作的优势,学校与企业联系紧密,学校对学生的学习情况有充分的了解,同时也了解了企业和带教师傅的相关能力,现代学徒制模式下的“在岗学习”并非将学生全权交予企业和师傅进行培养,学校不仅要在整体上对学生的学习内容可控,而且通过监督和评价指标,对学生的学习效果也做到可控,把握人才培养方向,确保人才培养质量。同时“在岗学习”是学校以“工学结合”模式培养学生的一部分,并非人才培养的终点,“在岗学习”结束后,学生还需要回到学校,进行学校学习,进一步学习理论知识和操作技能,为最后一个学期的顶岗实习积累更多的专业知识。
三、学生“在岗学习”的实施效果评价
对整个“在岗学习”的实施效果的评价,要建立完整多维度的评价体系,既要对学生的学习情况进行评价,也要对带教师傅和企业进行评价,更要对学习内容的适应程度进行评价,只有通过多方面的评价,才能进一步完善“在岗学习”方案,提高“在岗学习”的效率,以便现代学徒制模式的“在岗学习”人才培养方法能够延续和推广下去。
(一)对学生评价
对学生的评价分为三方面,第一方面是带教师傅对学生的操作能力进行评价,这部分评价根据制定好的考核标准,带教师傅根据学生的操作水平给出评分,属于客观的评价;第二部分是带教师傅对学生职业态度或职业素养方面的评分,包括学习主动性、工作態度、对企业的规章制度的遵守程度、学习期间与其他员工的人际关系等内容,属于带教师傅对学生的主观评价;第三部分是学校对学生的评价,通过学生每周对学习内容的汇报、每月的回校交流汇报和最后的实习总结,考查学生对行业的了解情况、岗位责任的认知情况、企业文化的了解程度和对学习内容反思等内容。三个方面综合后,给予学生最后的“在岗学习”的总分,计入学生的总成绩。
(二)对带教师傅评价
对带教师傅的评价,要从两个方面评价,第一是企业对自己的带教师傅进行评价,带教师傅定期会向所在企业汇报带教情况,企业根据带教情况给带教师傅评定等级;第二方面是学校对带教师傅的评价,主要是根据学生考核评价表的完成情况、学生的学习完成情况,以及学生的反馈,给予带教师傅等级评定。企业和学校的等级综合后,判定带教师傅是否完成带教任务。
(三)企业评价
企业评价从“在岗学习”方案完成情况以及对学生和带教师傅的监管情况考虑,根据事先制定的方案判断企业是否完成学生的培养任务,是否履行安全教育职责,是否为学生提供安全的工作环境,是否对带教师傅的带教履行监督职责,遇到紧急情况能否及时处理等方面进行整体的评估。
(四)学习内容评价
“在岗学习”的学习内容是根据人才培养目标和企业的实际情况,学校和企业共同制定的,但在实行过程中难免会发现不足之处,学习结束后需要对所有学习内容进行评估,对整体学生完成良好的学习部分保留;对学生普遍完成不好的部分或降低难度或在后一学期的学习中重点提升,也可以在“在岗实习”前的学习过程中加强该部分学习;对学生普遍学习到的技能,但是并未列入学习内容的部分,增补到学习内容中,并在今后学校的学习中缩短该部分的学习时间,同时针对每位学生的学习情况,因材施教,在后一个学期中根据每位学生学习的短板之处,加强教育。
四、实施“在岗学习”亟须解决的问题
现代学徒制模式下的“在岗学习”,是对新形式的校企合作的一次探索,过程中也遇到了诸多问题,主要有以下几方面问题亟须解决。
(一)完善校企合作機制
现代学徒制要求企业对实习学生以培养员工的方式培养,而企业往往对实习学生不愿意花精力培养,经常把学生当作廉价劳动力,虽然建立订单培养模式,学生即企业的未来员工,可以解决这一矛盾,但是对药品检验岗位工作来说,每个企业每年的新员工数量一般只有几人,没有办法通过订单培养方式解决。所以,完善校企合作的机制,将企业纳入人才培养的一部分,学校和企业共同解决企业为了培养学徒遇到的困难,是实行现代学徒制需重要解决的问题。本次“在岗学习”的师傅带教费用和学生的工资,部分从学校人才培养费用中支出,部分由企业承担,大大减少了企业在成本控制上的顾虑,提高了企业的积极性,但是这种培养模式还需要进一步完善,需要形成学校和企业联系更紧密的合作机制。
(二)校企共建“在岗学习”基地建设
将现代学徒制模式下的“在岗学习”不断延续和推广下去,仅仅提高企业的积极性,培养带教师傅是不够的,需要学校和企业合作,在企业建立在岗学习的基地,实现学习基地共建共享,即学校和企业共同出资建设,由企业管理、运行和使用基地的设施设备,但企业需承担学生的培养职责,学校负责在基地中学生培养的总体质量控制。
(三)提升带教师傅的教学能力
由于中国现代学徒制模式还没有得到广泛使用,而企业的带教师傅虽然具有很好的工作能力,但是往往会做不会教,教学能力还有待提高,所以在推广现代学徒制模式的“在岗学习”中,对带教师傅的培训至关重要,直接影响学生的学习质量。而对如何培训带教师傅,无论是学校还是企业都没有完善的培训方法和评估指标,本次实践过程中,对带教师傅的培训和评估作了积极的探索,但是还不够完善,需要在实践过程中积累更多经验,建立提升带教师傅教学能力的长效机制。
参考文献:
[1]徐国庆.我国职业教育现代学徒制构建中的关键问题[J]. 华东师范大学学报(教育科学版),2017,35(1).
[2]杨红荃,苏维.基于现代学徒制的当代“工匠精神”培育研究[J].职教论坛,2016(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