湘潭市社会组织的党建创新面临的困境及路径探索
2018-05-14郭钊
郭钊
摘 要:社会组织是党的工作和群众工作的重要阵地,加强和创新社会组织党建工作,有利于社会组织借助党组织的政策指导、资源支持、人才保障等措施促进社会组织发展。目前湘潭市社会组织党建创新面临认识上、主体责任上、资源上等一些方面难点,通过提升社会组织党建认识、创新党组织设置、创新党建载体、创新活动方式等方式,能更好的实现社会组织实现以党建带动社会组织业务发展的目的。
关键词:社会组织;社会组织党建;党建创新
2015 年,中共中央办公厅印发《关于加强社会组织党的建设工作的意见(试行)》(以下简称《意见》)文件,明确指出“社会组织是我国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重要力量,是党的工作和群众工作的重要阵地,是党的基层组织建设的重要领域”。2016 年,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改革社会组织管理制度促进社会组织健康有序发展的意见》,将“坚持党的领导”作为社会组织发展的基本原则,并进一步要求“各有关部门要结合社会组织登记、检查、评估以及日常监管等工作,督促推动社会组织及时成立党组织和开展党的工作”。2018年,民政部发布《关于在社会组织章程增加党的建设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有关内容的通知》,明确将党的建设等内容要写入社会组织章程中。根据文件要求,湘潭市就社会组织党建工作,做了很多探索和创新尝试。
一、湘潭市社会组织基本情况
截至2017年12月15日止,全市共有社会组织2698个(其中正式注册登记1716个,备案982个),其中正式注册登记的社会团体807个,民办非企业单位902个,基金会7个。市本级共有社会组织444个,其中社会团体340个,民办非企业单位99个,基金会5个。每万人社会组织数达9.51个。
二、湘潭市社会组织党建创新面临的挑战
湘潭市社会组织党建有很多值得肯定和总结的相关经验,但是目前与新时代社会组织发展的要求和我们党对社会组织党建的要求有一定的差距。随着社会组织数量越来越多,覆盖的领域越来越广,社会组织党建的发展和创新也是目前要着力发展的点。具体来说,湘潭市社会组织党建创新面临的挑战有:
(一)社会组织党建的特殊性值得重视
与机关单位、事业单位、国有企业等有着完善的党建体系不同,社会组织党建构成本来就存在松散性,同时,社会组织内部的工作人员也具有流动性大、兼职人员较多,使得社会组织党组织面临党建工作困难的局面。另外,社会组织本身成立之初,就具有非盈利性、义务性、自发性等基本特征,部分社会组织成立的基础不太扎实,大多数社会组织没有稳定的经济支持,在党建建设方面积极性不强。
(二)对社会组织党建思想认识不够
一方面,一些已经成立多年的社会组织,对内部进行党的建设存在一些认识偏差,部分社会组织负责人认为在社会组织内部成立党组织,是政府加强了对社会组织的思想控制,让社会组织受到了监管,会限制社会组织自身业务的发展,部分自身发展有优势、资金充裕的社会组织,对于建立党组织这一做法甚至表示很排斥。
另一方面,社会组织业务主管部门对于社会组织党建工作认识也存在偏差,认为只要管理好社会组织业务就完成了使命,党建工作是民政部门的事,使得党建主体和责任主体不明确,在推动社会组织党建的过程中,积极性不强,党建工作难落实等问题。社会组织在党的建设方面,本来就人员紧张,大多数的社会组织工作人员是兼职和临时的,湘潭市有专职社会组织工作人员的本来就不多,社会组织中是党员的专职人员就更少了,一些社会组织的支部书记都是兼职的,很多有双重身份,既是单位党员又是社会组织党员,工作重心不在社会组织里。
(三)党建具体制度落实不到位
按照《意见》的要求,社会组织党建工作“由党委统一领导、组织部门牵头抓总、社会组织党建工作机构具体指导、有关部门齐抓共管的工作格局”,按照文件的要求,在地方上实质上存在对于党建主体的确定还不够具体,或者说社会组织党建的责任主体还需要进一步细化,到底是由业务主管单位负责,还是由登记管理机关来负责需要进一步落实。
(四)支部阵地建设资源缺乏
第一,人员的紧张。全职在社会组织工作的人不多,大多数是兼职的,很多社会组织支部书记和支部成员都是兼职,在开展党建方面没有经验,也没有时间和精力。第二,资金的紧张。湘潭市社会组织很多都是基于政府需要,在政府指导下成立和发展的,党建的资金都是由市里相关部门拨付的,自主性和自我造血能力不足,社会性没有真正实现,对政府的依赖比较大。第三,党建活动地紧张。社会组织很多都没有党建活动地,普遍存在“有组织无活动,有活动无质量”等问题。第四,社会组织党建知识的培训也不够多,湘潭市社会组织党建知识培训和学习大多由市民政局组织实施,一些社会组织想交流考察和外出培训的机会不多,部分社会组织党支部负责人迫切想通过学习先进典型或先进经验,来提升自身党建工作思路。
三、湘潭市社会组织党建创新的基本思路
(一)提高社会组织党建创新思想认识
党的领导应该贯穿于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各项建设中来,将社会组织的党组织建设是中国特色社会组织发展的必经之路,社会组织只有将党的建设与自身发展有机统一起来,才能更好的实现自身长期发展。必须要将社会组织党组织建设与“四个全面”战略布局,“五位一体”的总体布局中,才能进一步加强党的执政定位,促进社会组织健康发展。
(二)将社会组织党建与社会组织管理结合起来
将社会组织的党建和社会组织管理的全过程结合起来,就是要在社会组织登记、日常检查、年检、评估等工作中,同步将社会组织党建工作的要求融入进來,利用各种管理活动推动社会组织党建的工作,满足《意见》中提出的党建相关要求,促进社会组织更有序健康的发展。
(三)加大对社会组织党建创新理论和知识培训
一方面,组织社会组织党支部成员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推进 “两学一做”学习教育活动。另一方面,以着力提升社会组织党务工作者党建业务能力为目标,组织开展社会组织党支部书记、支委的专题培训,特别是开展对新设立社会组织党支部书记的培训。
(四)创新党建载体和方式,探索新模式
首先,要创新党组织设置方式,巩固党组织基础。按照“一方隶属、参加多重组织生活”原则,对专职、兼职的党员参加组织活动作出相关明确,对于联合党支部的党员管理,明确其权利和义务。其次,着力解决社会组织党建活动中资源紧张问题。相关部门可以通过将财政预算、社会筹集、党员自愿交费等渠道多方筹集资金,为社会组织党建发展提供资金支持,解决社会组织党建发展的资金要求。再次,以党建活动来推动社会组织业务活动。社会组织党建活动有其特殊性,与传统的党建开展模式应有不同,要探索符合社会组织发展特点的党建新模式和方式,创新党建活动的载体,可以将党建活动与社会组织的业务活动创新性的结合起来。最后,提升政府在社会组织党建工作创新的领航作用。通过政府购买社会组织服务、社会组织党建活动项目化、党建引领公益创投等方式,将湘潭市的“五个一批”行动继续深化和落实,推动一批以包含党建工作元素的公益项目、社会服务项目,用奖励的方式吸引社会组织积极参加党建活动,同时也在政府层面创新了社会组织党建工作发展的新模式。
参考文献
[1]王焕培.政府购买社会组织社会服务研究,湖南省社会主义学院学报[J].2017(6).
[2]徐宇珊.刚性嵌入与柔性融入:社会组织党建工作路径探索——以深圳市社会组织党建工作为例,中共福建省委党校学报[J].2017(4).
[3]陈韵.社会组织党建的现实困境及其破解,党政论坛[J].2017(1)
[4]李明忠.加强社会组织党建工作的思考[J].改革与开放,2016(19).
[5]王思林,郭玥.双向赋权:新社会组织党建工作的一项发展思路[J].观察与思考,2016(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