造型基础课程教学中的学生个人意识变化研究
2018-05-14林颖兵
林颖兵
摘要:造型基础教学过程中的学生课业创作与艺术创作一样,其过程同时也是思维变化的过程,在这个过程中存在不确定性、独特性等特征,本文结合造型基础教学经历和自身的艺术创作过程,对作品创作者的内心意识变化和与外界的关系进行了考察,通过记录这些个人意识变化过程以及对创作思路的外在观察,试图总结出各种创作的思维方式,已达到通过这些思维方式在造型基础教学中能引导学生在课业创作过程中改变单一、固定的模式化思维方式有助于提高学生的艺术感知能力。
关键词:意识变化;创作理念;造型基础;再构成
中国分类号:G64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码:1672-7053(2018)06-0108-03
目前国内的艺术设计专业的基础教学内容较多是以表现性基础教学作为主要教学思路,不仅重视客观的“再现”物体本身,更注重于主观的个人“表现”。传统的“写实主义”造型训练方法,是以现实主义的“再现”客观对象为目的的训练方式,这种方式在现代的多元文化的思想潮流下显得过于单一和思维僵化。许多艺术教育工作者都意识到这种训练方式的不合理,试图通过课程教学体验的改革,并开发了多种创意方法,总结出以强调“表现”特征的方法论。艺术表现的各种方法固然可行,但这可能只是解决了技术层面的表象问题。艺术是一种精神文化的创造行为,以“情感和想象力”为特征,创作中的具体方法只是手段,因此不能完全解决精神层面上的“表现”问题。艺术表现的最终目的在于传达某种内容,这种内容和意志是艺术创作行为的起点也是终点,艺术教育应强调思维优先,艺术表现应始终以主观意图为先导,是一种思维过程,这个过程不像解数学题那样的需要有很强的逻辑关系,从开始到完成往往是要经历一个阶段的思想意识变化过程。在艺术教育中,教师多提供给学生各种创作的思维方式,学生通过绘画创作对问题的思索和解决应该是很重要的。所以,注重个人意识变化是艺术创作的关键,即便是基础造型教学的学生课业创作,也是如此。
1考察艺术家的创作行为,探究意识变化的意义
一直以来,笔者对绘画制作过程的意识变化保持浓厚兴趣,并对艺术家的通常创作行为进行考察研究。以油画艺术者为例,其在绘画创作过程中主要使用油画技法,通过创作活动的体验来研究绘画艺术表现过程的意识变化。在本研究中,被详细考察的是艺术家作为制作者本人的创作行为本身的问题,也就是“如何画”的问题。这并不是单指技法的问题,用一句话来概括,就是关于创作理念的考察。本论文并不是对已完成的作品进行讲解,而是考察创作过程为中心,或者说对创作中所发生的各种问题的解决,并且在创作的展开过程中找出意义。
一般来说,作品的“完成”对于制作者来说是必须要达到的一种意图,一件作品是不是已经完成了,这应该是制作者自身的内在认识问题。绘画作品的完成可以说是创作行为中的意识变化过程的考察结果,是对自己的绘画行为本身进行考察,思考绘画制作的方向,探究自身内在的问题。
艺术家的绘画作品制作大概分为两种表现形式。一種是从写生或身边的可见物体的“形”开始发展,并进行构成的一种表现。另一种是从内心表现出来,无意识的完全自然和偶然中得到的,根据这种无意识所得到的形体开始联想、再构成、再调整的另一种表现。
2写生是模仿和个性意识想融合的一种艺术活动
造型艺术通常是受到外界(自然)的影响的,反映社会生活和表现艺术家的思想情感。我在绘画创作时以观察自然(写生等)和记忆、想象力相结合所形成的有机形态(可变化的有关联性的形体)为基础而展开,当然也采用并注重偶然性的效果,就是说不是单纯的写生,而是根据写生时的画面需要进行再构成的一种创作。
笔者认为,通过仔细观察自然,可以增强主观的个性表现。艺术创作不是从什么都没有开始创作,那时候一定存在着某种起因。在自然仿效的过程中,我们即使无所改变地描绘现象世界,但对描绘者来说,它对物体的看法会随着各种因素的变化而变化,并产生一种制约,这种制约是对物体产生新的概念后暂时失去想象力,也就是对物体产生肯定的态度(这种态度是理性的)后在画面进行描绘。
观察与想象→对物体肯定(制约)→记录(作画)
当人们观察对象时,不可能是按照最初所看到的形状去描画,虽然对象是相同的,但是绝不可能总是限于相同的感觉。当你模仿对象时不管画得多么接近对象,也不可能跟对象物是一模一样的,所以在这种意义上说描绘者带着主观的意识存在。另外,在模仿对象的同时,从眼中看到的事物,可能只是冰山一角而已,多数的物体都从眼中“逃过”。例如:凭记忆画一个你所熟悉的人的面部,你会发现所熟悉的人的面部细节有些部分想不起来,这应该是很正常的一件事。即使说要忠实地模仿对象,也一定会选择或取舍对象物的某些部分。因为模仿中包含了理想化,所以写生是模仿和个性意识相融合的一种艺术活动。
绘画创作时,再现现实世界并非单纯的外形模仿,同时也表现了艺术家的某种思想或理念。比如中国画讲究的“气”、“意”、“理”等眼睛看不见的东西,也包含在里面。也就是说,“理念”和“制作”是通过模仿自然来跨越现象世界的。在写生的时候,会有某种的视角,或是对事物的捕捉方法等等,画的不单是事物本身,而是接触这些事物时自己所持的某种态度(图1)。
3描写对象时的意识变化
绘画创作中主观和外部世界相互影响产生了变化。这种变化过程的大概流程是:
灵感(主观)→外部客观世界←→主观→作品。
绘画制作中的变化理论上是客观和主观的原因造成的。客观的转变会造成主观的变动,这被认为是意识性的问题。例如:画一朵鲜花时,当鲜花枯萎后心情会随着花的干枯而低落。但是有时候也会对枯萎的花朵产生特殊的美感,而对盛开的鲜花感到不快。从人的感情的转变,以及花的状态的变化所能看出主客观交替转变的原因,同时制作中的画面产生了变化也是理所当然的。随着客观的变化和主观的作用,这样反复多次之后会对事物产生新的认识,在感性上活性化。观察物体时可以采用改变视点等方法来找到适合自己的看法。(例如:立体派一方面对物体的执着追求,另一方面又根据画面的力学自由地解体,并重新构成新的画面。)
视点的改变等方法对所要描写的对象会产生各种新的看法,并且根据制作中作者状况的改变等因素的影响,画面的形成也会跟着发生变化,产生的因素可以考虑以下五种情况:
1)视点的改变。
2)时间的变化。
3)对象物质的变化和动态发生的变化。
4)作者在不同环境中的心理变化。
5)与创作中的作品相互作用中发生变化。
4变迁已确立的主体,促使创作者(学生)在画面中找到新的制作方向
在绘画创作过程中,比起合理的设计,更多的人更倾向于瞬间的灵感。这种灵感在作品形成的过程中,为了充分地表现画面,那画面构成就是不可缺少的问题。考虑构成中的颜色和形状是怎样的一种关系,这种关系如何在表现中展开。
根据普遍的创作体验,创作的行为可以分为两种类型。一种是具有明确的图像形式的场合。也就是创造过程取决于这个图象,创作方向是显而易见的;另一种是在创作的初期阶段,脑中没有明确的图像形式,而是在当时偶然和瞬间中显现出的片段,也可以说是一闪而过的图像,这些片段集合起来再构成的一种创作过程。
造型基础的教学中,如果学生在大脑中有明确的图像形式的情况下,就会根据这些图像来进行制作的。但在实际的创作过程中“心目中的印象”通过材料和技术完成了一件绘画作品后,如果这件作品不能满足于心目中的印象效果,往往就会“破坏”掉画面或覆盖掉,返回到未完成的状态。这是因为在绘画过程中,心目中内在的印象与眼前自己的作品产生对比。这样,理念和自己的作品形成对比后,结果在创作中的作品无法超越理念,这是我经常会出现的情况。我对自己制作中的作品常常一时感到不满意,这种情况的出现是由于是理念和手产生了不一致状况,比起画面里产生的作品,理念占绝对的优势。
学生经常会有这样的体验:如果实际所产生的画面远离了自己的意图时,这种状态下就会想“破坏”掉画面,这种自发的“破坏”行为很有可能会在下一个画面中出现质的转变,对画面的展开产生各种可能性,并变化出新的形象。英国的代表画家弗朗西斯·培根针对这种破坏的心理是这么说的:“画面上色彩痕迹,这暗示了另一个痕迹,我可以从那里开始展开。制作中常常会出现自己连看都不想看的画面,我觉得这是不行的,所以就拿起画笔这里涂那里涂,这时,从这个混乱的画面中我获得了从来没有见过的全新的印象,并从中得到各种创作的可能性。”
培根是通过无意识的涂改画面来得到一种新的印象,并从中展开。这种画面的涂改并不是把画回到零的状态,更不是一种失去自信心的行为。这种行为可以说是一种创造性的“破坏”,目的不在于“破坏”,而是冷静的判断自己现在正在做的事情,然后在被涂改的画面中找到新的制作方向。这些无意识涂改的行为在绘画制作过程中常常是有必要的。对作者来说,那是决胜负的時候,通过这种创造性“破坏”行为后,在画面中会产生变化,而且往往会在画面质量上得到提高。
灵感(主观)→人为的“破坏”产生变化(客观)→主观→作品。
例如,对主题已经确立了的画面进行“破坏”、“扩大变形”、“合成”等方式进行有机形态的再构成(图2)。
创作者主观的多样性和个别性是创作的前提条件。作者在绘画创作过程中产生“破坏”行为的主要原因是主观印象和作画时客观的变化引起的,创作过程中内心活动和心目中的印象等问题被当作考察对象时,它们会成为自己的个人意识问题。以上是关于创作理念与产出的作品之间不一致导致“破坏”画面的原因。
创作者在创作的环境中,对作品注入了丰富的情感,这是一种非常重要的创作态度。但是过于执着的那个状态对于正在创作中的作者来说应该是不冷静的,对自己的作品无法冷静地去思考,比如说点评他人的作品时,相对的可以轻易地指出许多问题,这说明在看别人的作品时容易保持着冷静的态度。所以我在做画时为了画面上的突破,经常把画旋转并观看,这样做对在制作中的作品能得到某种全新的看法(如图2)。
在图(图3)、(图4)中,画面的主体对象上下颠倒,通过这样的方式改变已经确立好的主体形象,这时针对当时画面,首先强烈意识到的是形体和色彩的关系,这可以说是打破了原有在脑中已形成的概念,产生全新的视觉感受。
5结语
艺术创作的过程中存在着某种创作思维方式,这种思维方式的表现过程也是个人的意识变化过程,这个过程带有不确定性、独特性等因素。与之相应,艺术设计中的基础造型训练中应该把每一个学生当做一个独立艺术人,理应强调人的感性,强调情感上的体验和感受,每个学生在创作过程中的思维不断地变化,教师不能按照统一的标准、用单—ID模式来要求所有的学生。学生在创作过程中产生的各种意识变化,这些思维变化以及偶然性所引发的问题是激发学生创新的动因,教师和学生如果能多关注这些意识变化所产生的新想法和新问题,对师生都具有积极的意义和价值,从而才能更好地实现造型基础教学的根本目标。
本文系2016年福建省本科高校教育教学改革研究项目(对接海西文化创意产业链的艺术设计人才培养,编号:J2160245)阶段成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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