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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保险精准扶贫的文献综述

2018-05-14史泽赵君彦石哲

农村经济与科技 2018年1期
关键词:金融扶贫贫困精准扶贫

史泽 赵君彦 石哲

[摘要]自精准扶贫工作深入推进以来,随着农村金融环境的不断改善,保险被赋予了新的内涵——保险精准扶贫。通过对国内外近十年以来有关保险扶贫的文献梳理后发现,目前学术界关于保险在精准扶贫中的作用做出了充分的肯定,对保险精准扶贫的理论、模式与路径以及案例分析等方面进行了大量的论述。对国内外文献的代表性观点进行了概述,并对保险扶贫从基本理论、路径模式、制约因素等方面进行了综述和分析,对保险扶贫未来发展方向和重点做出了总结和展望。

[关键词]贫困;精准扶贫;金融扶贫;保险扶贫

[中图分类号]F323 [文献标识码]A

我国改革开放以来,扶贫开发模式不断创新,取得举世瞩目的成效。随着农村金融环境的不断改善,保险扶贫在解决贫困问题的道路上被赋予了较高的期望。自精准扶贫提出以来,我国政府、金融系统不断深化认识,创新工作机制,优化金融资源配置,围绕金融扶贫工作进行了大量的探索和实践,取得了一定成效。2016年中国保监会、国务院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办公室联合出台了《关于做好保险业助推脱贫攻坚工作的意见》,《意见》要求保险行业要充分发挥保险行业体制机制优势,履行扶贫开发社会责任,全面加强和提升保险业助推脱贫攻坚能力,助力“十三五”扶贫开发工作目标如期实现。至此,保险扶贫进入了一个全新的时期。

1 国外研究综述

1.1 贫困概念的界定

贫困是一种复杂的、综合的社会经济现象,是世界在发展的进程中所面临的巨大挑战。根据联合国对贫困的定义(UN,1998),贫困是对人的选择和机会的否定,是对人格的侵害。贫困意味着缺乏有效地参与社会的基本能力、没有足够的食物和衣物维持温饱、无法享受最基本的教育和医疗服务、没有权利、被排斥在群体生活之外。按照世界银行2000年发布的《世界发展报告》对贫困的定义(World Bank,2000),贫困是指福利的被剥夺状态,不仅指物质的匮乏,而且还包括低水平的教育和健康。除此之外,贫困还包括风险和面临风险时的脆弱性,以及不能表达自身需求和缺乏参与机会。

国外学者将贫困分为广义贫困和狭义贫困。所谓广义贫困,奥本海默(1993)认为贫困是指物质上、社会上的和情感上的匮乏,它意味着食物、保暖和衣着方面的开支要少于社会平均水平。1998年,诺贝尔经济学奖得主阿马蒂亚.森认为,所谓贫困是指人类基本能力和权利的剥夺,而不仅仅是收入低下。广义上的贫困更多的追求公平、平等,是人类社会发展的更高阶段。狭义上的贫困主要基于经济收入的视角,美国学者雷诺兹认为,贫困是指有较多的家庭没有足夠的收入维持基本的生活水平。

随着学术界对贫困问题的关注的不断深入,绝对贫困与相对贫困的概念相继提出。罗伯特 麦克纳马拉(1975)指出,绝对贫困是指一种生活条件,它受到文盲、营养不良、疾病、婴儿死亡率和预期寿命的限制,而使受害者出生时带来的基因的潜力不能得到发挥,实际上这是一种出于生存边缘的生活。相对贫困是指同社会一般水平相比其收入水平少到一定程度时维持的那种社会生活状况,各个社会阶层之间和各个阶层内部的收入差异。

1.2 反贫困理论研究

外国学术界关于扶贫理论主要体现在反贫困的论述,包含了从制度和规范化的角度保障贫困人口生活,从政策和制度的角度减少差距,推进社会公平,提高贫困人口生存与发展能力,维护其基本权利,使贫困人口更好融入主流社会,体现反贫困的人文关怀精神。

反贫困总是和经济增长、社会全方面的发展密切相关,学者们从不同的角度对其进行解释,比如经济学理论、人口理论、社会人类学理论、政治经济学理论等等。其中,经济学理论是反贫困理论的主要奠基石。比如,马尔萨斯的贫困理论、马克思的贫困理论、纳克斯的“贫困恶性循环”理论、纳尔逊的“低水平平均陷阱”理论、阿马蒂亚森的权利贫困理论等等。

在反贫困的途径选择的问题上,西方学术界的视角很不统一,归纳起来主要有三种模式:资源配送模式、惩罚“机能障碍”模式和介入“机遇机构”模式。目前,关于如何解决贫困问题,得到学者和政府一致认同的是,应该大力发展基础产业,使受困群体具备内生的发展能力。目前,也有不少学者认为应该大力提升贫困群体的人力资本,尤其是儿童的受教育问题,阻断贫困的代际传播,使贫困家庭得到较大程度的改变。

1.3 保险扶贫理论与实践

在西方国家,保险作为一种重要的金融工具,在反贫困及民生保障方面起着十分重要的作用,其保险扶贫的理论成果主要体现在农业保险上。国外农经专家认为,农业保险的风险转移及经济补偿职能,适应农业生产者的切身需要。在农业现代化发展的进程中,农业保险也成为市场经济条件下政府对农业支持与保护的重要工具。

近一个世纪以来,西方国家在充分结合本国实际的条件下,探索出了几种不同的农业保险体系:美国和加拿大的农作物保险制度经过了多次的改革,形成了目前的政府主导、私营商业保险公司经营的模式;法德等欧洲国家采取的是政府政策支持、村民自愿互助合作的模式;日本的农业保险采取则的是区域性农业共济体制。

在其他发展中国家,由于各国政府认识到农业生产活动存在着较高的风险,为保证粮食安全及农民经营收入,政府一方面从财政上对农业进行补贴,另一方面通过建立国营保险公司或成立农业保险合作组织,提供农业保险服务,提高农业生产抵御风险的能力。

随着世界各国对农业保险地位认识的不断提高,越来越重视农业保险的建立和完善,并把建立国家支持的农业保险制度作为促进农业发展、保护农民利益的重要政策手段。

2 国内研究综述

2.1 贫困的定义

国内学者对贫困概念与致贫原因进行过相对较多的研究。蔡昉(2003)从经济发展角度对贫困产生的原因作出了分析,他认为经济发展水平低下,生产的财富不足以养活所有的人口是贫困产生的主要原因。然而,经济不断增长并不意味着贫困会逐渐减少和消失。杨宜勇(2003)则是从社会变革的角度,深层次的分析了贫困人口产生的原因,他指出每一次重大的社会变革,都会产生一部分的受益群体,但同时会使部分人受到重大打击,会导致其原本的生产资料及生产力得不到最大程度的补充与发展,可能会成为新的贫困人口。林毅夫(2003)也曾指出经济全球化和城市化也导致贫困的传递和扩大。另外,华迎放(2004)认为产业结构调整,也使得行业收入分配差距加大,大量人员失业,陷入贫困。还有学者是从社会环境与自然资源角度对贫困的成因进行了总结。王晓毅认为,贫困是指收入低下、物质条件极差、就业不充分、精神和外界压力大的一种社会环境。陈南岳认为生态环境脆弱导致部分地区生存条件差,土地生存能力低,从而产生生态贫困。姜德华指出引发山区贫困的过程或因素是资源的不合理开发和利用以及自然生态脆弱。

2.2 精准扶贫

“精准扶贫”的重要思想最早是在2013年11月,习近平到湖南湘西考察时首次作出了“实事求是、因地制宜、分類指导、精准扶贫”的重要指示。2014年3月,习近平强调,要实施精准扶贫,瞄准扶贫对象,进行重点施策。进一步阐释了精准扶贫理念。2015年1月,习近平总书记在云南调研时强调,要坚决打好扶贫开发攻坚战,加快民族地区经济社会发展。2015年6月,总书记到贵州省考察时强调,要科学谋划好“十三五”时期扶贫开发工作,确保贫困人口到2020年如期脱贫,并提出扶贫开发“贵在精准,重在精准,成败之举在于精准”,“精准扶贫”成为各界热议的关键词。

近年来,我国学者和地方政府从精准扶贫的定义、扶贫对象瞄准、实施机制等方面进行了不同程度的研究和实践。黄承伟(2013)认为,精准扶贫就是将扶贫资源瞄准贫困人口,并追求贫困人口规模减少的“精准”要求。王剑(2015)指出,精准扶贫相对于“大水漫灌”式粗放扶贫来讲,扶贫对象更加明确,扶贫责任更加清楚,扶贫考核机制更加扎实,扶贫效果更加显著。

2.3 金融扶贫理论

自精准扶贫提出以来,我国政府、金融系统不断深化认识,创新工作机制,优化金融资源配置,围绕金融扶贫工作进行了大量的探索和实践,取得了积极成效。2013年12月,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了《关于创新机制扎实推进农村扶贫开发工作的意见》,要求从创新金融产品和服务、推动农村金融合作、完善扶贫贴息贷款、进一步推广小额信用贷款等方面完善金融扶贫服务机制。2015年11月,中国人民银行、国家发改委、财政部等七部门联合印发了《关于金融助推脱贫攻坚的实施意见》。《意见》从准确把握总体要求、精准对接多元化融资需求、大力推进普惠金融发展、充分发挥各类金融机构主体作用、完善精准扶贫保障措施和工作机制等方面提出了金融助推脱贫攻坚的细化落实措施,对深入推进新形势下金融扶贫工作作出具体安排部署。

我国学者在科学理论与实践的指导下,也对金融扶贫做了相关的研究。王德振(1990)首次提出产业扶贫的概念,他强调金融在扶贫中既要体现输血功能又要增强造血功能。江春等(2013)对改革开放近30年来的扶贫工作进行了总结,他指出金融扶贫最佳方式并不是直接给穷人提供贷款,而是通过金融发展改善宏观经济环境和市场运行,创造更多投资、就业机会。张宇飞(2016)表示,金融机构向贫困家庭提供储蓄、信贷、保险等服务,能使贫困家庭有能力继续生产,提高贫困人口的教育水平,促使贫困人口的生产能力得到提高,也可以给予贫困人口基本的生产生活保障,避免因病因灾返贫的现象发生。李丽红(2016)也认为金融机构可以通过向一些企业或产业提供金融服务,促进企业或产业的发展,为贫困地区及贫困人口的经济发展创造良好的外部条件。

但是,金融精准扶贫工作也面临着现实困难。刘静(2013)通过对河北省金融扶贫工作的调研后得出结论,认为金融扶贫面临的问题,主要有扶贫任务重、扶贫资金严重流相对不足、信用体系不健全和抵押保物不足等。林志勇(2016)则是从资金风险和资金缺口两个方面,阐述了金融手段在实际扶贫工作中遇到的困难。么晓颖(2016)也认为,金融扶贫在信贷风险、有效金融服务供给等方面的存在缺陷。吴滋兴(2016)特别强调,贫困人群作为金融扶贫需求方,在接受金融资源上具有先天弱势,缺乏金融准入条件。

2.4 保险扶贫机制与路径

2015年9月,中共中央办公厅下发的《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打赢脱贫攻坚战的决定》提出金融支持脱贫攻坚的一揽子政策。使扶贫开发金融服务和普惠金融发展取得了显著成效,贫困地区金融服务水平明显提升。文件要求保险机构要精准对接脱贫攻坚多元化的保险需求。

保险作为金融扶贫的重要手段,从很大程度上化解了金融扶贫中遇到的问题。保险的基本职能是经济补给和损失补偿,派生职能包括防灾减损和资金融通,这些职能天然契合着精准扶贫的理念。

保险扶贫在金融准入条件上,有着先天的优势。廖新年(2012)提出保险机制在支持农村扶贫开发中具有独特优势:可成倍放大扶贫资金效用,提高贫困人口抵抗风险能力,调节利益分配关系,改善贫困地区金融生态。周正(2015)表示保险业作为金融营业风险的专业机构,在向贫困地区面临的风险提供保障具有技术上的优势。焦清平(2016)认为保险扶贫更具有精准的特点,扶贫资源通过保险机制,可以直接面向贫困地区和弱势群体。李鸿敏(2016)提出,保险业可以从做好基础扶贫工作、参与医疗养老体系建设、完善贫困地区灾害风险转移机制、参与贫困地区综合开发等方面支持农村扶贫开发事业。杨雪美(2016)认为农业保险能够充分发挥政府和市场两方面的作用,有助于提高财政扶贫资金的精准率和使用效率,更精准的配置扶贫资源。赵忠世(2016)表示保险为资源反哺提供了现成的通道,财政资金能够通过购买扶贫保险为贫困人口增加切实福利,而保险的乘数杠杆效应,可以撬动更多资金流向贫困地区,充分放大财政资金的扶贫功效。

在保险扶贫模式的选择上,吕岩(2015)提出“保险+”将成为扶贫主流模式。“保险+信贷”“保险+订单农业”“保险+期货”“保险+农资采购”保险与农业产业相结合可以帮助贫困地区有的放矢的发展相关产业。焦清平(2016)则提了保险扶贫的另外3种模式:农业保险“精准滴灌”的扶贫模式、贫困人群“缺口补位”的扶贫模式与贫困地区“造血式”扶贫模式。吴焰(2016)主要是以“阜平模式”为样本,对其保险扶贫的发展思路进行了梳理,认为保险扶贫的发展,离不开政府的大力支持,通过三农保险“联办共保”、扶贫贷款“风险共担”的制度设计,放大财政资金扶贫的投入效应。

在近些年保险扶贫取得成绩的同时,我们也不能忽视其不完善的地方。刘静(2013)指出,农业保险发展滞后,覆盖率低、承保范围小,同时保险机构经营成本较大等因素,制约着保险扶贫的发展。赵文新(2014)认为,农业风险较大、农村贫困人口抵御风险的能力较低,农户存在逆向选择和道德风险等一系列因素制约着保险扶贫的开展。谭正航(2016)从机制建设方面对农业保险扶贫进行了研究,他通过对大量的保险扶贫案例分析,认为当前我国保险扶贫在法律保障机制建设上还存在着较多的缺陷。

为了解决保险在扶贫中存在的问题,我国学者从以下几个方面提出建议。郭生臣(2015)建议,应大力探索保险扶贫的新模式,通过发挥保险机制的风险分散和信用增级功能,引导信贷资金更多流向贫困地区。冯文丽、李建英、黄华等(2016)在结合“阜平模式”的具体措施上,指出农业保险精准扶贫需要政府的精准支持,保险公司精准开发新险种,加强贫困地区保险的精准宣传和精准政策支持保障。谭正航(2016)提出,农村精准扶贫精准脱贫战略目标实现,离不开农业保险的有效支持,政府应立足与农村扶贫开发的需要,完善农业保险扶贫法律保障机制。

3 总结与展望

长期以来,我国扶贫工作主要是以政府主導,随着社会经济的增长,人民收入的增加以及社会保障制度的完善,扶贫工作将进入一个新的时期。保险精准扶贫的提出,也使扶贫工作变的更加多元化。

保险行业应该抓住“精准扶贫、精准脱贫”这条主线,通过精准发力,完善保险金融服务,促进贫困地区和贫困人口提升自我发展能力,增强贫困地区“造血”功能。保险参与精准扶贫,可有效地提高财政资金的使用效率,缓解财政压力,充分发挥其发展生产经营的主动性和创造性。

保险行业要充分发挥体制机制优势,精准创设完善保险扶贫政策,精准完善支持措施,创新保险扶贫产品,满足贫困地区群众对保险服务的需求,进一步提高贫困地区保险密度和深度。

保险行业还要积极履行扶贫开发社会责任,提升保险的社会管理属性。全面加强和提升保险业助推脱贫攻坚能力,为实现到2020年打赢脱贫攻坚战、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提供有力的保险支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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