塘约村脱贫经验及其对农村共享式发展的启示
2018-05-14游岸
游岸
[摘 要]塘约村脱贫在经济新常态下具有典型意义,其本质在于依靠内生动力走共享式发展道路。塘约村脱贫主要经验在于基层党组织对农村发展的出色领导,关键在于通过深化改革形成了集约化经营模式,而其治理方式的创新以及对权力的有效监督保证了发展的可持续。塘约脱贫经验对农村实践共享式发展的主要启示在于,基层党组织应当领导构建乡村社会共同体并激发其内生发展动力,必须坚持以深化改革促进生产力发展,必须坚持积极引导群众共同参与社会治理和权力监督。
[关键词]脱贫;共享;农村;改革
[中图分类号]F126 [文献标识码]A
2020年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是中国共产党提出的“两个一百年”奋斗目标的第一个百年奋斗目标。就全国而言,打赢农村脱贫攻坚战是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重要前提。自2014年起,贵州省安顺市平坝区塘约村通过一系列深化改革的举措,两年多时间就摘掉了省级贫困村的帽子,实现了户户脱贫。经济新常态背景下,塘约村的脱贫可视为依靠内生动力实现共享式发展的典型,其经验具有一定的参考价值和启示意义。
1 塘约村发展历程简述
塘约村占地5.7平方公里,耕地面积4862亩,下辖10个自然寨,11个村民小组,921户3393人。据村史记载,该村建于明末清初,多为明朝“调北填南”“调北征南”的后裔迁徙而来。自建村以来,农业就是主要产业,部分先祖具有经营意识,曾开办过染布、造纸、制陶等乡村手工业。由于民国时期土地兼并的盛行,新中国成立之前,该村土地全部被集中到县城的两个大户手中,村民大多为雇农、长工,温饱问题难以解决。
新中国成立后,塘约村确立了党在基层的领导,进行了土改和社会主义改造,发展了集体经济。20世纪80年代初开始实行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村民的劳动生产积极性及劳动生产率进一步提高。随着全国市场化改革的推进和沿海工业发展繁荣,从90年代中期起,塘约村的剩余劳动力开始外出到沿海打工,外出务工人员最多曾达到劳动年龄人口的2/3。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的实行和外出打工收入,既完全解决了塘约村的温饱问题,也使当地脱贫奔小康有了希望。
自2010年起,随着国际经济环境的变化和国内产业结构的调整,市场环境的严峻和自身竞争力的不足令在外打工的塘约村民收入日趋微薄,加之留守老人和小孩需要照顾,迫不得已,部分打工村民开始陆续返乡待业。由于传统农业对经济的承载能力有限,外出务工人员的回归降低了家庭收入水平,也使该村平均收入水平增长缓慢。与此同时,由于部分村民常年在外打工,耕地撂荒、土地资源得不到充分利用的现象也日益凸显。在此情况下,塘约村脱贫之路面临困难。至2014年,塘约村人均收入仅三千多元,只相当于贵州省农村平均水平的70%,耕地撂荒率达到30%。村集体经济不到4万元,成为空壳村。村风不振、人心低落、一盘散沙,村里出现乱办酒席大吃大喝、赌博、不孝敬老人不管教子女等陋习。
2014年的6月和7月该村分别遭遇了两次大水灾。面对自然灾害,单个农户的力量根本不足以应对。村干部和党员在灾难来临之时,积极带领村民展开自救,唤醒了全村内部的团结,也为灾后重建打下了坚实的基础。经过水灾之后的深化改革,塘约村形成了全体村民抱团发展、共建共享的发展格局,极大程度地激发了内生发展动力,乡村风貌焕然一新。到2016年底,塘约村人均纯收入达到了10030元,村集体经济收入达到202万元,从省级二类贫困村转变为安顺市小康示范村,并取得了贵州省十佳美丽乡村的殊荣。
2 塘约村脱贫的重要经验
总起来说,塘约村能够迅速脱贫,在于采取了有利于带动人人参与建设、人人尽力、人人都有成就感,充分体现共建共享理念的农村发展路子。具体来看,塘约村在这条道路上形成了如下经验:
2.1 基层党组织发挥脱贫攻坚战斗堡垒作用
一是直面共同危机,敢于担当。2014年塘约村的水灾是该村历史上的大事,在水灾发生时村干部、党员及时组织救灾,令全村无一人因灾死亡,灾后又积极带领全村村民义务修复道路,在这些事件中党员干部践行了为人民服务的宗旨,展示了领导能力,树立起村民们信赖的形象。
二是推动深化改革,因地制宜建立合作社。水灾后塘约村一方面需要重建,另一方面农村确权工作又在不断展开,而确权之后面临的土地流转更是改革大事。对于农村土地流转,很多地方实行的是把土地流转给大户或城市资本,以便于很快看到经济效益,但更面临土地私有化风险和贫富差距拉大的问题。该村党总支书记及其班子成员根据多年经验形成共识,认识到农民单家独户、单打独斗不能致富,同时水灾之后的恢复生产乃至于脱贫更需要村民共同努力,因此确定了在党组织领导下建立合作社的道路。
三是带头破除改革发展的阻力。搞建设需要资金,而当时村集体经济不到4万元,党员干部主动担当起了改革的风险。村干部以个人名义申请到了120万元贷款,将这笔贷款用作了村集体合作社的启动资金,从而在流转到的土地上发展出规模化种植经济。党员干部为发展集体事业而主动承担风险,加之经营得当,经济收益极高,由此产生了示范效应,更令土地流转得以顺利開展。同时,这也使群众更加信任干部,相信参与抱团发展的好处,对实现整体共享式发展更有信心。
2.2 确权带动流转,走集约经营的共享式发展道路
2.2.1 全面开展确权,保障集体和农户合法产权。农村土地确权是由中央统一部署的农村改革重要工作,通过确权有利于明晰土地承包经济权属,有利于保护农民的土地承包权益,有利于盘活土地资源。塘约村的确权工作包括了对七种产权权属的明晰,即集体土地所有权、土地承包经营权,农民宅基地使用权、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林权、集体财产权、小水利工程产权的“七权同确”。在确权中,通过精确丈量发现,塘约的耕地面积并非之前的1570亩,而是4862亩,相当于原来的三倍。对于农户手中多出来的耕地,塘约村并没有给予没收,而是仍由农户承包;对于农户宅基地违占的问题,一是按规定要求清退,二是对于确实不能清退的则在缴纳一定费用后确权给农户。塘约村的确权工作使得各项资源权属清晰,有利于保护集体和农户的产权,更相当于给村民吃下了共享发展的定心丸。
2.2.2 土地流转入股,建立合股联营的产业合作社。该村在土地流转上选择走共享发展的道路,既做到让村民端好自己的饭碗,又通过流转的方式把土地的分散经营转变为集约化经营。在开展土地流转工作上,采取村民自愿原则,对农户承包的土地按流转前正常收益作价入股,由党员干部先带头流转,产生示范效应,再加以耐心细致的群众工作,最终以流转产生的实际效益打消了村民对流转的疑虑,现已全部完成土地流转工作。土地流转后农民具有了集体合作社“股民”的身份,根据自身所占合作社股份取得收益分红。目前,全村村民已实现全民股东化,合作社的经营总收益按照合作社+村集体+村民的模式进行分成。此外村民还可以根据自身技能选择在合作社从事相关生产工作,日薪水平为80元到100元。
2.2.3 调整产业结构,科学种植、现代经营,突破传统单一的农业生产模式。农业是塘约村主要产业,调整种植结构后平均每亩经济效益达到1万元以上。该村种植有多种等优质蔬菜水果,分别形成了蔬菜基地、浅水莲藕基地、经果林基地(桅红李基地、黑桃基地、软子石榴基地)、林下养殖基地、羊肚菌种植基地,所种植的品种均具有产量高、品质优、效益好的特点。
为发展高科技农业产业,塘约村与全国优秀的农业科技公司合作,引进了先进蔬菜种植技术及现代管理经验。如此一来,该村现不单打造出了占地900亩的科技农业示范园,专门种植绿色生态蔬菜,而且还发展带动周边蔬菜种植产业10万亩以上,形成了“塘约蔬菜”大园区。
塘约村合作社还成立了负责市场调查和销售渠道维护的销售团队。他们在全省乃至全国范围进行市场调查,建立和维护稳定的销售渠道,从而既能够避免市场风险,又能够更好地解决生产与销售的矛盾。
为让每个返乡劳动力都得到发挥空间,塘约村进一步搞起了多种经营,实现“人尽其用”。根据对返乡人员进行技能划分,塘约村成立了相应的经济组织,如运输队、建筑公司、妇女创业会、农技培训中心和劳务输出中心等机构,大力发展除农业之外的二、三产业。这样既把原本分散的人力资源整合起来创造效益,又为村民提供了一千多个就业岗位。
2.2.4 善于利用外部资源。塘约村发展主要靠内生动力,但也不排斥利用一切值得利用的外部资源。例如,为进一步打造农旅一体化模式,该村就引进了好几所大学成立智库,制定规划方案,此外,该村还成立了旅游运营管理公司,高薪邀请专业操作团队参与打造。在金融方面,塘约村与贵州农村信用社等金融机构深度合作,使得发展所需要的资金贷款有保障。
2.3 制定村规民约,开展乡村治理,提高村民素质
塘约村专门成立了深化农村综合改革办的机构,经过村民代表大会讨论确立了村规民约“红九条”,并予以落实。其目的在于提振塘约脱贫攻坚的精气神,革除陈规陋习。红九条是村民内部达成的关于开展公共事业、卫生、贷款、自建房、行政、民俗、倫理等方面的契约。任何人违反红九条就会被列入黑名单三个月。
据当地介绍,如果因为违反红九条而进入黑名单,除了要接受三个月考察期的教育和惩罚,而且期满后还需要在村民大会上检讨错误,才能移出黑名单。红九条理顺了乡村内部的复杂关系,改善了村风民俗,提高了村民素质。这是当地村民自治非常重要的内容。而其在制定过程中经过了村民大会民主讨论,在内容上因地制宜符合村情实际,在执行上严格执行,以教育改造为目的。通过基于“红九条”的乡村治理,村民们形成了行为共识,内部更加和谐,组织化和凝聚力极大提高。
2.4 抓实权力监督工作,确保干部为民谋利,为民用权
在基层搞好权力监督,对促进农村经济社会稳定发展具有重要意义。在机制建设上,塘约村不断完善村委会自身监督、监督委员会监督和村民小组监督“三方”监督制度。监督机制的建立和运行,促使塘约村各种重要公共事务都在监督下开展,保证了村里的各项工作都合法有序地开展,不至于因干部的廉政问题破坏内生动力,也保证了不因干部腐败导致改革发展出现较大失误。在具体措施上,塘约村有一大创新,即在村务人员年薪制基础上,实行村级党员“积分制管理”。由村民对班子成员实行“驾照式”量化扣分管理,扣分直接影响干部的实际收入,确保党员干部必须对村民负责,必须真正为村民谋利益。
3 塘约脱贫经验对农村共享式发展的启示
习近平同志常说“小康不小康,关键看老乡”,可见脱贫奔小康是非常实际的概念。由于区位、资源禀赋等因素限制,塘约村的脱贫是在全国生产力已经达到了较大发展,全国范围已经实现总体小康之后才实现的,但这个村在自然和市场危机的激发下,通过共建共享式的发展,迅速壮大了集体经济,富裕了全体村民的生活,还避免了内部的贫富分化,这对于其他尚未脱贫的地方又具有启示性。
3.1 基层党组织应在构建乡村社会共同体和激发农村内生发展动力上发挥重要作用
在社会主义中国,农村的发展不能是自然缓慢的发展,否则必定在市场环境下处于不利势态,至于饭来张口式地依赖外部输入更不可能真正解决贫困问题。在最基层的农村,获得内生发展动力才是告别贫困的关键,动力来源则在于乡村社会共同体的构建。这种构建不是建立在关于团结的口号上,而是必须由基层组织来进行引领。在农村,基层党组织是最为吸纳人才和培养人才的环境,依靠基层党组织充分发挥其作用和先进性,党员干部不仅要身先士卒,一心为公,而且一方面要能出色领导乡村的经济共建,另一方面要做好干部联系群众的工作,这是把群众组织起来最有效的举措。基层党组织和党员干部除了要意识到所肩负的重要责任和使命,还要搭好过硬的领导班子,具备过硬的政治思想素质和专业技能,要经得起腐败等诱惑的考验。塘约村在发展过程中,首要的就是形成了一套过硬的领导班子。尽管这些干部没有高学历也没有很高的理论水平,但是在带领全村同步富裕的问题上体现出过硬的党性修养,充分发挥了出基层党组织的领导力。可见,在任何困难面前,只要党员干部不忘初心,心系群众就一定能焕发出极大的组织力,通过在共同利益和价值观基础上建构新型的乡村社会共同体,把各个分散的力量凝聚起来发挥作用,给农村发展带来新的生机。
3.2 坚持以深化改革解放和发展农业生产力,铸就农村共享式发展物质基础
关于农业的改革发展,邓小平同志曾提出过“两个飞跃”的思想:“第一个飞跃,是废除人民公社,实行家庭联产承包为主的责任制。这是一个很大的前进,要长期坚持不变。第二个飞跃,是适应科学种田和生产关系社会化的需要,发展适度规模经营,发展集体经济。这是又一个很大的前进,當然这是很长的过程”。回顾农业改革的三十多年历程,主要地实现了第一个飞跃,解决了“分”的问题,激发了农民自主经营的动力和活力,解决了温饱问题,但是由于“分”的程度过多,集体经济遭到削弱,农民群体日益陷入分散化,农业经营单打独斗,贫富分化明显,生产力水平和经济效益得不到进一步的提高,乃至于农民撂荒土地或者转给资本、大户盲目开发。长此以往,不但农业自身将无法有效应对面临粮食生产危机、耕地危机、生态危机、市场危机等挑战,也会对整个国民经济发展构成严重的负面影响。同时,随着科技水平的提高,整个社会化生产的水平提高,以及人们的利益关联度提高,因此,“统”的改革任务就日益凸显出来。因此,实现农业“第二个飞跃”,既有客观条件,也有利益和危机下人们的主观动力,在全面深化农村改革中应当给予高度重视,不失时机地推动。塘约村的脱贫,是对“第二个飞跃”的生动体现。让塘约村变得一穷二白的水灾,作为自然界的危机唤醒了人们,如果分散化的状况继续延续,在社会大变革的竞争环境中,不但家乡经济不会有起色,甚至塘约村也会因日益衰退而终被废弃。依靠改革,走新型集约化、产业化的道路,把分散的产权以流转的方式进行统一经营,依靠集体的力量“抱团取暖”,搞好基础建设,调整产业结构,运用现代农业技术,依靠内生动力走共建共享的道路,才能让原本因为各种原因(尤其是区位、自然禀赋等原因)而被落下的乡村焕发生机,才能把被个体生产局限性束缚的生产力解放出来,把分散切割的生产力凝聚起来,把贫困村的生产力整体发展起来。
3.3 积极引导村民参与共同治理对于确保农村共享式发展可持续有重要意义
共识是共享式发展的观念基础,基于共识的共治是共享式发展的治理要义。而今塘约村民最普遍的共识就是“穷则思变”和“村集体统一经营”。这是是从共同利益的角度得出的重要共识。过去单个农户分散经营,而现在土地流转到合作社,集约化经营发展使村民既能分红又能在土地上劳动获得工资,这种变化使全体村民们感受到共建共享的好处,家庭团圆了,家乡气息更和谐了。种种利益增量能够促进分散化状态的完结,令共享式发展得以继续延伸。然而,仅仅有这些还远远不够,因为在培育凝聚之时,也要看到以往的落后思想文化对发展的阻碍。农村社会的一些落后习气,如自私散漫、攀比、吃喝享受、“等”“靠”“要”的心态都会不断消解内部凝聚力,削弱脱贫的内生动力。需要注意的是塘约村对这些问题的治理主体不仅仅是村干部,而是全体村民,例如在村规民约“红九条”的制定和实施中,每个塘约村民都真正成为实现乡村治理的主体。在塘约村,村民们逐渐地把自己作为集体的一分子,逐渐具备起主人翁精神,目标一致共同进步,对整个集体环境既爱护又负责,这实际上就是共同治理的精神和行为表现。塘约经验表明了,共同治理是共享式发展的重要保障,应当通过制定合理的村规民约把乡村共同体维系起来,既要共同反对村民的陈规陋习,又要对基层权力进行共同监督。落实到每个村民则应表现为既积极参与共同建设,也需要更积极地参与乡村治理过程和政治生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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