浅议农地股份合作社经营体制
2018-05-14李炜
李炜
摘 要:为提高农业效益,促进农业现代化,我国进行一系列土地经营制度探索,而农地股份合作社便是探索形式之一。从实际出发,探讨适合我国农业发展的经营体制,以期待为我国特色农业发展提供建议。
关键词:农地股份合作社;农业;生产经营组织;农业经营体制
文章编号:1004-7026(2018)13-0040-01 中国图书分类号:F321.1 文献标志码:A
近年来,为了提高农业效益,各地政府盲目跟风,纷纷进行招商引资,鼓动资本下乡,威逼利诱的组织农户进行土地流转,违背农户意愿。为改变这一现象,我国各地出现了合作社、家庭农场等新型经营主体。新型经营组织的出现,极大的提高家庭农业收入[1]。但是在其发展过程中,还面临诸多问题。为此,本文探讨适合我国农业发展的经营体制。
1 农地股份合作社产生背景
改革开放以来,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对农业增产和农民增收作出了巨大贡献。然而,随着城镇化的推进,我国农业发展已经进入一个新的阶段,呈现出高投入、高成本、高风险的发展态势,传统家庭承包经营制劣势日益显著。为改变这种现象,各地进行一系列基本经营制度探索,农地股份合作社便是其中重要形式之一[2,3]。近年来,中央政府逐步重视以土地入股的形式发展农业适度规模。
2 农地股份合作社的优势
农地股份合作社是依据现代股份制企业而建立的,能够增强农业综合效益,提高农户收入。当前,合作社由入社農户与村集体通过“理事会制度、监事会制度和社员代表大会制度”(简称“三会制度”)对合作社进行共同管理[4]。其中理事会与监事会成员是由股东(社员)选举产生,主要负责合作社生产、经营、管理与监督等工作。农地股份合作社的出现打破了以家庭为单位的经营方式,实现了农地规模经营和农业生产方式的转变;而且,合作社这种以社员为主导的治理方式,极大提高了农民进入市场的组织化程度,引导农户与市场对接,增强农业的综合效益和整体竞争力,提高家庭农业收入[5]。
3 农地股份合作社内部治理的缺点
农地股份合作社的产生是一种自下而上的诱制性制度变迁,具有自发性和探索性,其存在一定程度的“路径依赖”,导致当前合作社治理乱象。当前实践中,有些农地股份合作社内部治理机制并不规范,如普通农户参与决策程度低,合作社与村集体“政社不分离”,内部人控制现象比较普遍,导致农村精英控制合作社决策;剩余索取权与控制权不对等,合作社分配制度和管理者考核制度尚不规范,未对委托者和代理者形成良好的激励;“搭便车”现象导致对经营管理者监督失控,农户名义上拥有监督权,但由于监督制度不完善,无法形成有效监督。这些问题严重影响合作社绩效。
4 农地股份合作社的出路
4.1 保持农户管理的地位
一方面,农地股份合作应坚持农户为主,加强民主管理,提高农户参与合作社管理的程度;另一方面,要对村集体组合进行行为约束,减少其控制合作社的可能性。尽量做到,在农户管理的基础上充分发挥村干部的能力。
4.2 坚持保护农户利益
合作社应实施固定租金与按股分红相结合的收益分配方式。在保障农户获得基本租金的水平上,让其拥有分享股份分红的权利。
4.3 加大政府扶持力度,保障入社农户收入
实施专项扶持,对运行规范、示范性强的名录农地股份合作社给予适当的财政支持、税收优惠与信贷资金支持。对参加农地股份合作社的农户给予适当土地流转补贴,确保其利益不受损。
4.4 建立健全社会化服务体系,增强合作社绩效
建立系统的农业现代化服务体系,完善相应的配套服务设施,保障合作社所需要的生产资源与劳动力资源,向农村合作社提供各种先进的技术服务。
4.5 加大宣传力度,提高农户对农地股份合作社的认知水平
可以通过召开村民会议,分发宣传资料等方式提高农户对合作社的认知。
参考文献:
[1]林毅夫.制度、技术与中国农业发展[M].上海:三联书店,1992:44-78.
[2]房慧玲.广东农村土地股份合作制研究[J].中国农村经济,1999(03):19-22.
[3]张兰君,赵建武.农村土地股份合作制模式研究[J].农村经济,2013(06):24-28.
[4]张笑寒,杜静.农地股份合作社的新动向与出路——以江苏省为例[J].山西农业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15,
14(10):999-1 002+1 008.
[5]张笑寒.农村土地股份合作社:运行特征、现实困境和出路选择——以苏南上林村为个案[J].中国土地科学,2009,23(02):38-4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