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PP下载

多管齐下发展土地适度规模经营

2018-05-14王竹香

山西农经 2018年11期
关键词:优化配置农业现代化

王竹香

摘 要:人多地少是我国的基本国情,农户小规模分散经营一直是我国农业经营的主要方式。这种经营方式不利用资源的优化配置和劳动生产率的有效提高,在一定程度上延缓了农业现代化进程。本文从泽州县的土地经营情况,来探讨如何让土地作为农业生产要素充分流动起来,发展适度的规模经营,推进现代农业发展。

关键词:新型经营体系;优化配置;农业现代化

文章编号:1004-7026(2018)11-0056-02 中国图书分类号:F321.1 文献标志码:A

从长远来看,推动农业从传统的农户分散经营向集约化、专业化、组织化、社会化相结合的新型经营体系转变,是我国建设现代化农业强国的必由之路。只有让土地作为农业生产要素充分流动起来,才能发展适度的规模经营,推进农业的供给制结构性改革和发展现代农业。面对新形势新的挑战,广大农民对此进行了积极探索,形成多形式多路径发展适度规模经营。

1 土地适度规模经营的主要模式

1.1 土地租赁

土地租赁是指拥有土地承包经营权的农户将土地 经营权(使用权)转让给其他农户或经营组织,即保留承包权,转让使用权。其特点是承包农户不参与经营管理,只收取一定的租金,收益固定,不承担经营风险,是我县当前土地经营权流转的主要模式。2017年我县土地流转面积6 291hm2,占家庭承包经营耕地总面积的16%,其中:转包和出租4 775hm2,占流转总面积的75.9%。其优点:对农民而言,收益稳定,不承担任何风险,对流入方而言,赋予流入方充分的经营自主权,只要在不违反相关法规政策的前提下,种什么?怎么种?流入方说了算。如:泽州县的绿城林果专业合作社,2010年至今流转高都镇南焦庄、秦庄等7个村的农户承包地133.33hm2,目前已建成核桃示范园区133.33hm2,陆地蔬菜53.3hm2,中药材33.33hm2,养猪200头,薯类加工厂一期工程已经完成,去年还建成了桃子、草莓采摘园区,每斤可卖到38元。同时,得到更多实惠的是当地的农户,每年从合作社得到800多元的租金,放心在外打工,不外出的劳动力可以在合作社打工,每天50~80元的工资。

1.2 土地股份合作

土地股份合作是指有土地承包经营权的农户将土地经营权(使用权)入股到合作社、村集体经济组织或农业企业,农户参与经营,收益不固定。近年来,农村土地流转费用日趋高涨,受土地租赁费用增长以及国家惠农政策对农业发展的利好,通过股份合作,使承包农户和经营主体双方共担风险、共享收益的经营模式应运而生。从最初的“保底+分红”到真正意义上的风险共担、利益共享。目前多数还停留在“保底+分红”的阶段。其优点是:对合作社而言,降低了生产成本和经营风险,对农户而言,在保障基本收益的前提下,还可能获得土地规模经营和政策红利。如:山河镇的汇苑种植合作社2016年吸收以土地经营权入社农户41户,入社耕地面积8.3hm2,入社农户从合作社得到固定收益200元/667m2.年,另按照每亩折算1 000元的股金分享合作社的收益分红。

1.3 农业生产托管

农业生产托管是具有承包经营权的农户在不流转土地经营权的前提下,将农业生产中的耕、种、防、收等全部或部分作业环節委托给农业生产性服务组织完成的一种新的农业经营模式,有条件的话还可以将农资购买、粮食运输、晾晒或烘干、储存销售等环节全部委托给服务组织。简单地说就是“专业的人做专业的事”。其优点是:农业生产托管既保留了农户经营权,又解决了无人种地的问题,对农户来说省心、省钱,对经营主体来说增收、壮大,降低经营风险。同时有利于先进农业生产技术和先进的农业机械的应用,推进现代农业的发展。这种经营模式在我县已实施多年,去年泽州县作为山西省农业生产托管试点项目县,在实践中摸索出一些好的经验做法,如:晋城市天天鲜农产品专业合作社,2017年联合周边农机大户,充分发挥村级组织的作用逐村宣传引导,发展农业生产托管,项目确定后,积极组织人员力量,对农机手进行岗前培训,统筹安排作业任务,然后进行分片承包,责任到人,服务小农户1 186户,服务面积527hm2。还有泽州县宏达详农业专业合作社2017年率先购置了无人植保机进行专业的植保防治,根据地块情况,一天可以喷施20~26.7hm2,并且喷施效果很好,尤其是小麦灌浆期和农作物后期的防治,可以避免对庄稼的踩踏。2017年,泽州县农业生产托管服务小农户1.6万户,服务面积0.66万hm2。农业生产托管的经营模式已得到广大农户和服务主体的认可,最明显的是,由原来的服务主体找农户服务到现在的农户主动上门找服务主体服务,并积极同意签订服务合同,确保服务时间和服务质量,这种模式已成为实现小农户和现代农业发展有机衔接的桥梁和纽带,将是今后很长一段时间的主要经营模式。

2 实践中存在的问题

2.1 土地流转信息不畅问题

由于农村承包地没有一个管理系统和信息平台,土地的承包情况只能到村或乡镇进行人工查询,有的资料保存不完整还查不到。流出方和流入方信息不畅通,经营主体想流转土地只能通过亲戚、朋友或村级组织寻找地源,效率很低。

2.2 二轮承包剩余期限的问题

目前二轮土地承包合同的剩余期限还有近10年时间,此次土地确权也是按照原二轮合同的起止时间进行完善。面对土地经营权期限越来越短的现实,一些大的新型经营主体想加大投资,发展现代农业的信心有所动摇。虽然十九大报告提出“土地承包到期后再延长30年”,但没有相关明确的规定,二轮到期后是否需要再续签合同或者到期后不做任何调整续签合同再延长30年,还是保持整体不变,根据相关规定进行“大稳定、小调整”?工作中在指导经营主体和承包农户签订流转合同时把握不准流转期限是超过二轮承包剩余期限还是超过二轮到期后再延长30后的剩余期限。

2.3 土地租金不能兑现的问题

目前的耕地地力保户资金补贴对象原则上为拥有耕地承包权的种地农民,补贴不得用于高效农业,成片良田转为设施农业用地常年不种粮的,不予补贴。现实中,按照“谁种地补给谁”的原则,承包地转包给他人的按承包协议处理,多数是补贴给具有承包权的流出农户,种粮补贴已成为承包农户的一项固定收入补贴。有的经营主体流转后改种果树、药材的,除给予农户正常的租金外,还得另加上因不种粮食而使农户得不到的补贴资金,无形中将这部分农业补贴资金转嫁给经营主体,难以承受。致使部分流转主体因农业效益低,流转租金无法兑现,解除流转合同。

2.4 农户弃耕撂荒的承包地不能收回的问题

随着城镇化发展的加快,越来越多的农民季节性或长年在外打工,收入大部分来自二、三产业,承包土地基本上是粗放经营,只为了满足家人和亲戚朋友的需求,或者只种农业生产条件好的,对于不能通车的或遭动物祸害的沟、坡地常年撂荒。但当一些经营主体想投资发展干鲜果或中药材去和他们协商流转价格时,农户却要价较高,最低不能低于国家的农业补贴,致使流转搁浅。究其原因,《农村土地承包法》第二十六条明确规定:承包期内,发包方不得收回承包地。农户将承包地撂荒没有成本,甚至还有可能获得国家的相关補贴。这对保护耕地和适度规模经营发展现代农业是个很大的制约因素。

2.5 土地股份合作社的经营效益问题

目前土地入股经营的有加入经营比较好的农业企业或合作社的,由于农业生产周期长、经济效益低,盈利能力还较弱,农户不愿承担更大的风险,多数还停留在“保底+分红”的利益分配机制,经营主体的经营风险仍然较大;也有少数新组建的合作社的(农户只以承包地入股,不出资或少出资),实行“利益共享、风险共担”,但缺乏好的经营管理带头人,也缺乏发展资金,“合作”流于形式,基本属于僵尸合作社。

2.6 农业生产托管中的问题

通过对农业生产托管的探索和试点,取得了一定的成效,但仍存在单个服务组织服务能力不强,部分农户和服务组织规范化意识不高,托管环节少,农机手短缺,播种收获时农业机械严重不足,农机利用率不高等问题。

3 建议

尽快建立农村承包地管理信息系统应用平台,要有专职人员负责,而不是仅仅挂靠在农经部门的农村承包地流转服务中心。

尽快从国家层面明确农户承包地的承包剩余期限,对撂荒几年以后的承包地发包方可强制收回其承包经营权,用于解决人地矛盾或另行发包。

扩大农业保险范围,对规模经营主体给予保费补偿,降低投保成本,进而降低农业经营风险,

要整合“小、微、散”农民专业合作社,可以引进种田能手等职业经理或者既有资金实力又有经营经验的企业投资,也可以和基层供销社联合,与村两委密切配合,共同组建联合服务体,分享政策红利和规模经营的红利。

加大政策扶持和财政支持力度,鼓励多形式、多环节、全程式农业生产托管经营模式,农业生产服务组织要广泛吸纳农机大户,增强服务能力,也可跨区域进行合作,提高农业机械的利用率和经济效益。

从长远来看,通过实施“三权分置”促进土地资源优化配置,发展集中连片适度规模经营,推进农业的供给制结构性改革和发展现代农业,是发展的目标和方向。不同的规模经营模式都是基于当地的生产力发展水平、新型经营主体的发展状况、农村人口结构、收入状况等因素,应因地制宜、因势利导、多管齐下、共促发展。

猜你喜欢

优化配置农业现代化
电网无功补尝的优化配置分析
咸宁市农业现代化现状及发展对策
论我国法院职权的优化配置
金融对农业现代化发展的影响及对策实证分析
高校人力资源优化配置的路径研究
贯彻新的发展理念 促进农业现代化
合理配置QoS改善校园网络环境
农业现代化及其金融支持的国际经验
中国特色农业现代化道路的内涵与实施策略研究
排队论在医院门诊收费管理中的应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