面向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民族地区社会治理
2018-05-14黄骏
黄骏
摘 要: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对于新时代我国民族地区的社会治理具有十分重要的指导意义。新时代民族地区社会治理创新必须正确理解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对民族地区社会治理提出的要求以及民族地区加强和创新社会治理的意蕴,正确应对新时代民族地区社会治理面临的各种挑战。
关键词: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民族地区;社会治理
doi:10.3969/j.issn.1009-0339.2018.03.016
[中图分类号]D633.1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9-0339(2018)03-0079-06
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针对国内外形势的变化,把握时代脉搏,统揽全局,开拓进取,全面深化改革,在不断推进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实践中,形成了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是党和人民实践经验和集体智慧的结晶,也是马克思主义中国化的最新成果,对于新时代我国民族工作具有十分重要的指导意义。
一、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对民族地区社会治理提出的要求
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民族地区社会治理首先必须深刻领会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对民族地区社会治理提出的要求。在党的十九大报告中,习近平阐述了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基本方略,并用“八个明确”诠释了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核心要义。仔细研究这“八个明确”,实际上也对民族地区社会治理提出了六个要求。
其一,“明确坚持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总任务是实现社会主义现代化和中华民族伟大复兴”[1]13,要求新时代民族地区的社会治理必须坚持走符合国情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确保不迷失方向而误入歧途,与此同时,还以实现社会主义现代化强国和中华民族伟大复兴为己任。鉴于我国在本世纪中叶要建成富强民主文明和谐美丽的社会主义现代化强国,新时代民族地区的社会治理则必须为此作出应有的贡献,加快民族地区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步子,努力缩小民族地区与其他地区的社会发展差距。
其二,“明确新时代我国社会主要矛盾是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和不平衡不充分的发展之间的矛盾,必须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不断促进人的全面发展、全体人民共同富裕”[1]13,要求新时代民族地区的社会治理必须更加注重解决好少数民族地区人民对美好生活的期待和不平衡不充分的发展之间的矛盾,而且还要为此作出更多的努力,要坚持为民族地区人民群众谋福祉的发展思想,让他们对美好生活的期待能够早日实现。
其三,“明确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总体布局是‘五位一体、战略布局是‘四个全面,强调坚定道路自信、理论自信、制度自信、文化自信”[1]13,要求新时代民族地区的社会治理做到以下几点:一是必须按照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总体布局,积极推进民族地区的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社会建设和生态文明建设;二是必须将民族地区的社会治理纳入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战略布局框架中,从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全面深化改革、全面依法治国和全面从严治党对民族地区提出的要求出发谋划民族地区的社会治理;三是切实解决好民族地区社会治理面临的各种问题,增强对坚持民族区域自治制度的道路自信、理论自信、制度自信和文化自信。
其四,“明确全面深化改革总目标是完善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1]13,要求新时代民族地区的社会治理在坚持全面深化改革不走封闭僵化老路的同时,还要通过全面深化改革进一步完善和发展民族区域自治制度,根据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要求,着力完善民族地区的社会治理体系,提升民族地区社会治理能力现代化的水平。
其五,“明确全面推进依法治国总目标是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1]13,要求新时代民族地区的社会治理必须按照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要求,从民族地区社会发展的实际情况和现实需求出发,尽快在这些地区构建起与现代法治理性相适应的社会主义法治文化,在少数民族群众中树立起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相适应的“法治信仰”,努力推进民族地区的基层治理法治化。
其六,“明确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最本质的特征是中国共产党领导,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的最大优势是中国共产党领导,党是最高政治领导力量,提出新时代党的建设总要求,突出政治建设在党的建设中的重要地位”[1]13,要求新时代民族地区的社会治理必须保持政治定力,坚持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旗帜鲜明地与反对中国共产党领导的民族分裂势力、宗教极端势力和恐怖主义势力作坚决的斗争。同时,還要通过各种方式进一步加强少数民族地区党的组织建设和思想政治建设,切实增强少数民族地区基层党组织的凝聚力和战斗力。
二、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视野下民族地区加强和创新社会治理的意蕴
党的十九大报告强调要加强和创新社会治理,并对如何加强和创新社会治理作出了部署。要正确理解这些要求,领会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视野下民族地区加强和创新社会治理的意蕴,必须把握好以下几点。
(一)必须始终把人民利益摆在至高无上的地位,让改革发展成果更多更公平惠及全体人民,朝着实现全体人民共同富裕不断迈进
这也意味着我们必须按照这个要求加强和创新民族地区的社会治理,使之能够更好地保障和改善民族地区的民生水平,确保在民族地区“不断促进社会公平正义,形成有效的社会治理、良好的社会秩序,使人民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更加充实、更有保障、更可持续”[1]31。
(二)加强和创新社会治理必须打造共建共治共享的社会治理格局
在计划经济时代,我国的民族区域自治已较好地发挥出了在社会治理方面的共建共治共享作用。如今,随着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市场经济逐步建成,我们也必须从民族地区的社会发展实际情况出发,致力于民族区域自治制度与时俱进的创新发展,让这一制度在新时代能够更好地打造符合国情、符合民族地区区情的共建共治共享的社会治理格局,使其在新时代具有更强的生命活力。
(三)必须从党委领导、政府负责、社会协同、公众参与、法治保障五个方面来完善社会治理体制
在坚持民族区域自治制度的同时,必须根据民族地区的实际情况,按照这“五位一体”的社会治理体制建设思路,通过制度创新建设处理好民族地区社会治理各方的关系,使之能够更好地适应民族地区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发展,并能在民族地区更好地打造符合时代发展要求的共建共治共享的社会治理新格局。
(四)提高社会治理社会化、法治化、智能化、专业化水平
与其他发达地区相比,我国少数民族地区在这四个方面目前显然还存在比较大的差距,这也要求我们一方面必须从民族地区的特殊情况出发,实事求是、扎扎实实地做好提升“四化”水平的工作;另一方面要增强紧迫感,努力加快民族地区社会治理社会化、法治化、智能化、专业化的步子,缩小与发达地区的差距。
(五)加强和创新社会治理
党的十九大报告强调要具体做好七个方面的工作,一是加强预防和化解社会矛盾机制建设;二是健全公共安全体系;三是加快社会治安防控体系建设;四是加强社会心理服务体系建设;五是构建政府为主导、企业为主体、社会组织和公众共同参与的环境治理体系;六是加强社区治理体系建设,实现政府治理和社会调节、居民自治良性互动;七是加强农村基层基础工作,健全自治、法治、德治相结合的乡村治理体系 [1]33—34。这七个方面工作实际上也是我国民族地区加强和创新社会治理的七个抓手,为民族地区指明了今后加强和创新社会治理的突破口以及需要落实好的方位。
三、新时代民族地区加强和创新社会治理面临的挑战
(一)社会治理观念和手段相对落后,不能适应经济社会发展的要求
改革开放以前,我国一直沿用高度一元化的社会管理模式,这种社会管理模式的最大特点,就是管理上的高度集权。在计划经济时代,我国的高度一元化社会管理模式在高效动员和集中利用社会资源干大事方面发挥了重要的作用,也在某些方面收到了很好的效果。然而,改革开放以来,我国的计划经济体制已被打破,社会发生的深刻变革以及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逐步建立,使得原来高度一元化的社会管理模式已经越来越不适应社会发展提出的要求。经济成分和经济利益格局的多元化、社会组织形式的多样化以及人们参与社会政治生活方式的日益多样化,加速了过去那种高度一元化的社会管理模式的解体,传统的社会管理观念日益不合时宜。
我国民族地区面临的情况也一样,与比较发达的地区相比,目前民族地区很多人对社会治理缺乏应有的认识,或习惯于用传统的“统治”观念来理解社会治理,或更愿意用传统习俗认可的方式和手段来解决社会矛盾、纠纷以及相关问题,哪怕这些传统的“统治”观念已不合时宜,或已经很难解决甚至无法做到公正理性解决今天出现的社会矛盾、纠纷和相关问题。所以,如何改变民族地区社会治理观念和手段相对落后的现状,使之适应民族地区经济社会发展的要求,无疑是新时代民族地区加强和创新社会治理面临的一大挑战。
(二)经济基础相对比较薄弱,严重制约了社会治理现代化水平的提升
历史唯物主义的一个基本观点,就是经济基础决定上层建筑。社会治理要走向现代化,当然也需要经济基础的强有力支持。改革开放以来,我国的经济增长速度虽然惊人,到2010年,中国的GDP总量便已经跃居世界第二。然而由于我国少数民族地区大都地处偏远,发展起点低,经济基础相对比较薄弱。
2015年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执法检查组在关于检查《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族区域自治法》实施情况的报告中指出,2014年,民族8省区生产总值加起来只比广东省略高,全国30个自治州经济总量加起来不及一个苏州市。经济总量小、产业结构不尽合理、自我发展能力较弱、抵抗风险能力较差是民族地区面临的普遍问题。报告还指出,全国14个集中连片特困地区,有11个在民族地区;民族8省区农村贫困人口2 205万,占全国农村贫困人口的31.4%;贫困发生率14.7%,高于全国7.5个百分点[2]。
经济基础薄弱和贫困发生率高,使得民族地区人民群众的物质生活需求难以得到充分的满足,民众参与社会治理的积极性也就很难提高;发展相对滞后,这些地区市场经济发育显然很不成熟,因此也谈不上建构起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社会治理体系,政府和市场的关系还远没有理顺,在很多情况下,政府和市场两个主体无法有效通过“看得见的手”和“看不见的手”对资源要素进行更为优化的配置,这些都严重制约了社会治理现代化水平的提升。同时,因为经济基础薄弱,民族地区社会治理现代化的基础建設还比较欠缺。比如相关岗位的专业人才配备和培养、智库建设、社会组织和公民的素质提升,还有社会治理现代化需要的科技手段配备等方面,与其他地区相比都有较大差距。有研究表明,截至2014年,民族地区的IPv4(互联网协议的第四版)占有量,除了广西在全国占有比率为1.41%以外,西藏、云南、内蒙古、新疆等地区的占有率均低于1%[3]。而我国工信部2018年已经提出,要大力发展基于IPv6的下一代互联网。由于社会治理基础建设的欠缺和滞后,民族地区无论软件还是硬件都无法满足社会治理现代化对其提出的越来越高的要求,严重影响了民族地区加快社会治理现代化的步伐。
(三)社会治理问题复杂而且特殊,引发不安定的隐患因素较多
当前,我国少数民族地区社会治理需要应对的问题很多,而且这些问题往往也更加复杂、更加特殊。首先,“三股势力”从来都没有停止破坏活动,在国际反华势力的支持下,一直都在利用各种机会制造事端,挑起民族冲突,破坏民族团结,以达到其分裂国家之目的。2008年3月和2009年7月,拉萨和乌鲁木齐发生性质恶劣的打砸抢烧暴力事件,2014年3月云南昆明火车站发生暴力恐怖事件,同年4月和5月恐怖分子在乌鲁木齐火车南站制造的恐怖袭击以及在乌鲁木齐人流量较大的沙依巴克区公园北街早市制造爆炸案,都说明“三股势力”的作乱使民族地区社会安全受到严重威胁,社会稳定形势十分严峻。
其次,我国陆地与14个国家接壤,陆地边境线长2.2万公里,其中1.9万公里在民族地区。边境地区国土面积197万公里,人口2 300多万,其中少数民族人口近一半,有30多个国家与周边国家同一民族毗邻而居[4]。随着我国的进一步对外开放,民族地区的“三非”(非法入境、非法居留、非法就业)人员也日益增多。这些流入我国民族地区的“三非”人员,大多没有固定住所,没有正当职业,也没有生活来源,对其进行有效管理显然极为困难。“三非”人员的增多不仅大大增加了民族地区社会治理的成本,而且还带来了许多难以解决的问题,成为引发社会不安定的隐患。如何管理好“三非”人员,是民族地区社会治理的一个难点工作。
四、面向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新时代的民族地区社会治理创新路径选择
(一)明确政治方向,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
明确正确的政治方向,才能确保社会治理创新沿着正确的路径前进。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对民族地区社会治理具有重要意义。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是马克思主义中国化的最新成果,所提出的“八个明确”和“十四个坚持”,回答了如何实现“两个一百年”奋斗目标、如何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问题。当前我国民族地区的社会治理,当然也要为实现“两个一百年”奋斗目标和中华民族的伟大复兴作出自己应有的贡献。面向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新时代的民族地区社会治理创新,必须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按照这一思想对民族地区社会治理提出的要求,在正确理解党的十九大报告提出的加强和创新社会治理的基础上,更好地为进一步完善民族区域自治制度和推动这一制度的与时俱进服务。
(二)转变治理观念,努力推进民族地区的社会治理现代转型
当今中国虽然还尚未能说已经完成了由计划经济体制向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社会转型,民族地区的情况更是如此,但在这种社会转型已经成为不可逆趋势的今天,我们的社会治理无疑也必须适应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发展的要求。这也意味着我们原有的那种适应计划经济体制的社会管理观念必须尽快转变。换言之,高度一元化的社会管理模式要改变,政府可以包办一切的观念要改变,强调由上至下行政管控的做法也要改变。即便是在传统习俗影响还相当强大的民族地区,也要从本地区的实际情况出发努力推进社会治理的现代转型。要认识到社会治理必须有社会多种主体的积极参与,包括各族群众的积极参与,因此要注重培育民族地区公民在进一步改革开放的实践中参与社会治理的意识和能力,着力打造符合当地实际情况的共建共治共享社会治理格局,形成多方参与而充满活力的社会治理;要加快民族地区的政府职能转变,着力构建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发展要求的、具有地方民族特色的服务型政府。
(三)重视社会治理基础建设,着力提升民族地区社会治理“四化”水平
党的十九大报告强调,要提高社会治理的社会化、法治化、智能化、专业化水平。对于民族地区而言,提高社会治理的“四化”水平,加大社会治理基础建设的力度至关重要,因为民族地区在这方面与其他地区相比差距仍较大。需要指出的是,这种基础建设与通常我们说的物质层面的基础建设有所不同,这种基础建设主要包括能为这些地区社会治理提供支持的人才培养、智库建设、社会组织和公民的素质提升,以及社会治理现代化需要的科技手段配备,等等。重视民族地区社会治理基础建设,既要加大对社会治理现代化的基础建设投入,包括加大对软硬件建设的投入,也要扎扎实实做好这些方面的工作而不能流于形式不讲效果。要根据民族地区社会治理的特殊情况,以及民族地区不同地方社会治理的“四化”短板,有针对性地进行改善和加强,确保这些地区社会治理的“四化”水平能够尽快得到有效提升,不断缩小在这方面与发达地区的差距。
(四)加强法制建设,将民族地区的社会治理纳入到法治化轨道
国家治理需要全面推进依法治国,民族地区的社会治理无疑也要纳入到法治化轨道。目前我国一些民族地区的法制建设还落后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发展的要求,一些地方虽然早就实行民族区域自治,但相应的自治条例一直都没有制定出来,其他相关的法规也极不完善。为此,面向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新时代的民族地区社会治理创新,首先必须加强法制建设,使民族区域自治法律制度在与时俱进中不断完善,能够适应这些地区经济社会的发展,也使这些地区所有的社会治理行为都能做到有法可依。要做好民族地区的普法工作,使各族群众都知法懂法守法,自觉维护法律权威,从而更好地形成民族地区良好的法治氛围。
(五)加快推进民族地区社会治理体制改革,让各类社会治理主体更积极有效地参与社会治理
党的十九大报告强调加强社会治理要“完善党委领导、政府负责、社会协同、公众参与、法治保障的社会治理体制”[1]33。新时代民族地区社会治理创新,必须在这五者的有机结合方面有所突破。要通过全面深化改革,不断推进民族地区社会治理制度建设的创新,包括社会治理的协商沟通机制、社会冲突和社会矛盾纠纷多方化解的机制、社会治理合作的激励机制和信息资源共享机制,通过创新搭建更多的平台,开通更多有效的渠道,为各类社会主体积极参与和协同参与治理提供更多的机会、更多的便利,从而有效形成具有民族特色的共建共治共享社会治理格局,打造出有利于民族地区全社会参与治理的环境与氛围,构建更有利于全方位协同治理的社会空间。
(六)促进民族地区各方面的协调同步发展,确保民族地区的社会治理多头并进
当前,在民族地区实现全方位协同治理最大的困难就是这些地区各方面发展的不平衡,这主要是指民族地区的政治建设、经济建设、社会建设、文化建设、生态建设往往不能同步推进或做不到齐头并进,使得其他方面建设的滞后经常成为某一方面建设的掣肘,或者反过来,某一方面建设的滞后,又拖了其他方面建設的后腿。而民族地区的情况又很特殊,很多事情都涉及民族、习俗、宗教等敏感问题,这些敏感问题在各个领域都有存在,一个领域发生的事,往往同时也在其他领域产生连锁反应,可以说是牵一发而动全身。因此,面向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新时代的民族地区社会治理创新,也必须在解决好这类问题方面有所突破。要致力于促进民族地区各方面的协调同步发展,一方面要花大力气补齐现有的短板,确保各个不同领域不同部门也都具备相应的能力,能够携起手来更好地参与协同治理,齐心协力形成一种跨领域跨行业跨部门的共建共治共享社会治理格局;另一方面则要积极探索这些地区能够更好发挥社会治理协同效应的路子,建构起符合民族地区实际情况的社会治理联动机制,确保这些地区的社会治理多头并进。
[参考文献]
[1] 本书编写组.党的十九大文件汇编[M].北京:党建读物出版社,2017.
[2]向巴平措.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执法检查组关于检查《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族区域自治法》实施情况的报告[EB/OL].(2016-02-26)[2018-04-22].http://www.npc.gov.cn/wxzl/gongbao/2016-02/26/content_1987063.htm.
[3]孙秀丽.区域与融合:边疆民族地区网络化问题分析[J].贵州民族研究,2016(3).
[4]国务院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兴边富民行动“十三五规划”的通知[EB/OL].(2017-06-06)[2018-04-27].http://www.gov.cn/zhengce/content/2017-06/06/content_5200277.htm.
责任编辑:潘宏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