兴业银行绿色信贷实践分析
2018-05-14吴彩侠
吴彩侠
绿色信贷自2007年在我国提出以来,虽然受到广泛关注,但同国际水平仍有较大差距。兴业银行作为我国第一家“赤道银行”,在绿色信贷领域处于领跑者地位。因此对兴业银行绿色信贷实践情况进行研究是具有借鉴意义的。本文从总体实践情况、代表性产品、存在的问题三方面来阐述兴业银行绿色信贷发展现状,并提出了促进兴业银行绿色信贷发展的可行性建议。
绿色信贷 兴业银行
合同能源管理融资产品 节能减排
绿色信贷是政府制定的一种信贷政策,旨在通过经济手段限制高污染、高耗能产业的扩张,支持节能环保产业的发展以此来解决环境资源问题。它鼓励银行等金融机构积极承担社会责任,在开展信贷业务的过程中不仅要考虑银行自身利益,更要注重社会和环境影响。自2007年在我国推出以来,绿色信贷得到了政府和社会各界的关注和支持,但是观察我国商业银行的实施情况可以发现,其在我国未能达到预期效果,还存在很多问题。由于在绿色信贷领域起步早、成就多,兴业银行绿色信贷发展现状在我国商业银行中具有一定的代表性和典型性的考虑,下文就其绿色信贷总体实施情况和合同能源管理融资产品进行介绍,发现其中存在的问题,并寻找解决问题的思路。
兴业银行绿色信贷实践
(1)兴业银行绿色信贷发展进程
1.探索阶段(2005年至2007年)
興业银行在绿色信贷探索阶段,首先实现了经营理念和模式的转变。随着规模不断扩大以及我国环境问题甘益凸显,兴业银行逐渐意识到自身应该承担的社会责任并开始向“绿色银行”转变。2007年兴业银行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此后该行形成寓义于利的经营原则,自觉践行低碳环保的发展理念,将绿色经营理念贯穿于银行的日常经营活动中。
其次,这个时期的兴业银行在绿色信贷领域也取得了一定的成就。兴业银行与国际金融公司在2005年开始联合探索,并在之后的一年推出我国首个能效融资项目。此外,此时期兴业银行已经开始注重专业团队的建设,于2005年成立了能效融资团队,专门负责能效融资项目的开展。
2.发展阶段(2008年至今)
2008年开始,兴业银行绿色信贷进入发展阶段,创下多个“行业第一”,成就显著。2008年,兴业银行开始实施赤道原则。一年之后,其又设立专营机构,并在2012将其发展成为一级部门,也即现在的环境金融部。此外,截至2016年末兴业银行已经累计发布8份可持续发展报告,成为同业发布该报告最早、最多的银行。
自步入发展阶段以来,兴业银行持续深耕绿色信贷领域,成就了其在该领域的领跑者地位。2016年6月底,兴业银行绿色金融融资已经超过4300亿元,在全国占据了较大份额。同时,自加入“赤道银行”以来,兴业银行坚持履行赤道原则,适用赤道原则的项目逐年增多,所涉投资金额在2016年出现大幅增长。
兴业银行合同能源管理融资产品
(1)合同能源管理融资产品概念
合同能源管理融资产品是面向以合同能源管理方式向客户提供服务的节能服务商的绿色信贷产品。它较传统信贷产品有很多特点:在担保品上,以项目未来收益权质押为担保,解决了有关客户担保难的问题;在贷款时间上,分为短期和中长期,最长为五年;在还款方式方面,根据项目的回款进度确定还款时间安排,更加灵活。
合同能源管理融资产品的出现起源于节能服务商的融资难。市场中有一些采用合同能源管理运营模式的节能服务公司,这些公司由于规模较小经常面临融资难的问题,从而使一些可能会带来良好效益的项目不得不终止。而合同能源管理融资产品就是为这些不能满足传统信贷发放要求的节能服务商特别设计的。
1.兴业银行合同能源管理融资产品基本情况
合同能源管理融资产品在兴业银行最早出现于2007年。兴业银行成为当时国内唯一一个为节能服务商提供相关贷款的金融机构。此后在2012年又取得重大进展一一以未来收益权质押为担保,使其进一步标准化。
目前,兴业银行合同能源管理融资产品已经覆盖我国节能减排的主要领域。但由于我国绿色信贷目前仍处于探索阶段,因此兴业银行针对合同能源管理融资的审核较一般信贷更为严格,成本更高。我们从兴业银行发布的可持续发展报告和年度报告中发现,截至2016年末,兴业银行绿色金融累计投放金额仅占其贷款总额的0.52%,而合同能源管理融资又只是绿色金融的一小部分,由此可以推算目前其总量较少。
2.兴业银行合同能源管理融资产品效益分析
经济效益方面,根据有关资料的数据显示,由于合同能源管理融资业务存在诸多不确定性,违约风险较高,因此其利率也普遍偏高,一般为基准利率上浮20%-30%。较高的利率和较低的违约率为兴业银行带来了一定的利润。随着政府对环境资源问题的重视程度不断提高,合同能源管理作为节能环保行业的一个分支领域,之后也必将面临更大的发展机遇,给兴业银行带来较大的经济效益。
社会效益方面,兴业银行绿色信贷支持的项目近年来的节能减排量不断提高,带来了良好的环境效益,尤其是对减少我国二氧化碳的排放效果显著。此外,随着合同能源管理融资产品等绿色信贷产品的推出,兴业银行在全球银行业中的排名和品牌价值不断提升。由此可以看到,由于兴业银行合同能源管理融资产品等绿色信贷产品的发展尚不成熟,目前所产生的社会效益要高于经济效益。
兴业银行实施绿色信贷存在的问题
(l)绿色信贷相关法律制度不完善
相关法律不健全,是绿色信贷在我国发展面临的最大问题之一。首先,我国在绿色信贷方面的立法工作存在严重的滞后性。时至今日,我国政府尚未颁布有关绿色信贷的法律法规,相关主体的责任尚不明确,不能对绿色信贷提供坚实的法律保障。其次,司法部门对于绿色信贷的实施缺乏足够的法律监管,部分环境违法行为未受到应有的惩罚,导致兴业银行绿色信贷资金安全未能得到有效的保护。
(2)缺乏有效的绿色信贷沟通机制
在目前我国缺乏统一的信用评估标准的情况下,兴业银行需要利用有关部门披露的相关客户的环境信息和银行同业披露的相关客户的信用信息来对客户的绿色信贷项目进行评定和考察。但由于兴业银行与环保部门和银行同业之间未能建立起畅通有效的信息沟通机制,信息收集较为困难且收集成本较高,从而使其在对企业的信用风险和环境风险进行评估时面临着诸多困难,无法真正做到信贷与环境保护关联。
(3)专业技术与人才的匮乏
虽然,兴业银行在绿色信贷相关技术的掌握和专业人才的培养等方面位居国内各大商业银行首列,但是其与发达国家的商业银行相比还存在很多不足。例如:缺乏与绿色信贷相关的完整清晰的规范和程序;环境风险识别、测量和监控技术尚不成熟;在项目可行性、节能量计量方面经验不足。大部分职员也只接受了金融和会计知识的培训,缺乏处理环境事务的知识和能力。
兴业银行绿色信贷发展的对策建议
(1)完善相关法律法规
我国应该加快相关法律制度建设,建立完备的绿色信贷法律体系,通过立法明确有关责任主体应该承担的责任,充分发挥法律的规范和指引作用。同时也要加大监督管理力度,对贷前、贷中、贷后各个环节进行严密监管。对于那些对环境造成一定程度的污染、违反相关环保法律的企业和项目,政府有关部门应该根据有关法律对其进行严厉的处罚和制裁,提高兴业银行对于企业环境风险的关注度。
(2)增强信息的可获得性
增强企业环保信息的可获得性,将有助于提高兴业银行对金融风险的防控能力。有关责任主体要相互配合,加快创设一个至关重要的环保信息交流平台,使各方在绿色信贷业务开展过程中做到互通有无。环境保护部门以及相关监管机构应加快建立企业环保信息库,增强企业环境行为的公开性。各银行也应该将企业环保信息纳入信用体系,从而增强信息的可获得性,降低兴业银行获取信息的成本。
(3)加快人才队伍的建设和专业技术的掌握
兴业银行现有专业技术人员尚不能满足银行加快绿色信贷发展进程的要求,因此兴业银行既要加强银行内部人才培养,又要积极引进专业型人才、加强与相关专家的交流学习。在专业技术的掌握方面,兴业银行应该加强与国外绿色信贷实施状况良好的银行的交流,引进国际先进技术,并在此基础上开展绿色信贷专业技术创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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