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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农村经济发展部分不足

2018-05-14吕芳芳

财讯 2018年17期
关键词:科技成果农民农业

吕芳芳

长期以来,“三农”问题因被公认为是我国经济社会发展的“短板”而备受重视。自1982年中共中央、国务院印发的确定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的第一个中央一号文件以来,到2018年年初的《关于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意见》,党和政府陆续出台了20个与农业、农村、农民问题相关的一号文件。“三农”问题作为现阶段我国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的基础性工程,是能否按期实现两个一百年目标、完成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决定性因素。

四十年的农村改革构建了崭新的农村经济体制,形成了既适应我国经济制度性质,又符合农民物质文化需求的农村新经济体制框架;农业基础设施建设不断加强,农村社会公共服务水平持续提高,农村民生问题受到重点关注,农民收入增幅超越以往任何时代。

值得警惕的是,经历了大刀阔斧、一路高歌的体制根本性变革,改革已迈进全面深化阶段,进入深水区和攻坚期。既得利益阻挠、政治风险、调结构稳增长的新要求,都使得改革和经济增长的步伐放缓。一些被高速增长所掩盖的问题逐渐沉淀、累积、显现,“三农”领域的风险和矛盾日渐凸显。

(1)农业劳动力流失。大批青年劳动力加入外地务工大军,对农业生产漠不关心甚至一窍不通。老一辈农民虽然经验丰富,但年龄和体力已不能负担繁重的农业生产劳动。留守农村的人口绝大部分是老人、妇女和儿童。数据显示,留守人口中50岁以上占67%,初中文化程度以下的占85%。老一辈农民的老去以及青壮年劳动力的外涌,或将我们陷入农业生产后继无人的困境。农业在国民经济中占据基础性地位,农业发展出现可怕的“断层”,极易动摇国民经济的根基,引发经济发展后劲不足的危险局面。

2017年中央农村工作会议首次提出了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乡村振兴道路,致力于让农业成为有奔头的产业,让农民成为有吸引力的职业,让农村成为安居乐业的美丽家同。接下来我们将继续推动农村在教育、医疗、道路、水电等方面的基础设施建设,合理配置、使用农村“三资”,落实土地承包、流转政策,重塑城乡关系,走城乡融合发展之路。不断提高农民在第一产业发展过程中的参与度和受益面,彻底解决第一产业振兴和农民就业安置问题,实现一举多得,确保农业积极发展、农村繁荣稳定、农民持续增收。

(2)农业产业化水平低下。由于农民、农村在信息化、市场化方面的局限性,产销组织化偏低、信息不对称的问题时有出现。特别是我国开放程度的不断加深,带来了国际化、市场化程度的稳步提升,市场化程度相对较低的农业部门不可避免地要面对市场调节盲目性、滞后性、自发性的弊端,直接导致价格的暴涨暴跌时有发生,部分地区卖难、买难情况交替出现。大市场的要求与小农生产模式的矛盾日益加深。农业龙头企业是农业产业化不可或缺的一环,为沟通农业与市场的桥梁。但现实中,农业领域市场法规不健全、不配套,难以对双方的行为进行有效制约。在利益的驱动下,企业、农户都存在违约现象。当市场价高于合同价时,一些农户待价而沽,转而寻求更高出价者,有的甚至以次充优,掺杂使假,牟取不义之利。而当产品供大于求时,一些企业拒收拒购,压低收购价格或拖欠款项。任何一方的违约行为,都会使另一方遭受惨重的损失,最终导致的是两败俱伤的结果,影响农业稳定发展。

对此,政府应发挥好宏观调控职能,为农业产业化保驾护航,避免一手包办、放任不管的两极化做法。充分挖掘基层农技站在市场信息加工处理、供求信息发布等方面的作用,克服市场调节的自发性、盲目性、滞后性等“先天不足”。推动互联网+农业,根据市场需求调节农业生产供给。进行区域布局,明确主导产业和重点产品,科学规划,发展各具特色的农产品生产基地,防止农业生产同质化和分散经营导致的产业内耗和管理不便。发展规模经营,提高农产品商品率及劳动生产率,力图形成规模优势,实现最佳收益。及早出台规范农业市场化行为的相关法律法规;在价格出现较大波动时,给予农户和企业必要的帮助和补贴;合理科学地运用法律和经济手段,使农业产业化的两翼一—农业生产者、农业龙头企业在各自合法合理的轨道上运转,改两败为双赢。

(3)农业科技转化率低。我国在农业科技研发上投入的经费占农业生产总值的比重不足0.1%,农业技术推广经费的比重不到0.2%,都远低于世界平均水平。而工农业价格剪刀差的存在,使农业生产利润率远远小于第二、三产业,第一产业沦为投资者眼中的“鸡肋”。受经济利益的驱动,社会、企业、农户对农业科技研发的投入甚至可以忽略不计。现阶段,生活在农村、从事农业生产的农民中,初中以下文化水平的占八成半,与较低的文化水平相对应的是对新技术较差的接受和应用能力,新技术大部分停留在了纸上,被束之高阁,农业领域的经济和科技脱节严重。相当一部分农民对农业科技的理解仍停留在多用化肥、农药,拼命提高农作物产量上,不仅不利于农业发展,还会带来一系列环境、食品安全隐患。

要重视农业科技的作用,逐年增加对农业科技的投入,启动农业科研配套服务,通过资金奖励补助、政策优惠引导等措施,最大程度地化解科技成果成果转化风险。兑现农业科技开发金融优惠政策,鼓励社会各方资金参与到农业科技成果转化的行列中来,在农业科技成果转化中引入社会力量,充分利用社会资金,多渠道、多层次增加科技投入,实现农业科技成果向农业生产力的成功转化。农民对农业新技术的接受是农业科技成果转化为现实生产力的基础和前提。农技部门可以深入田边地头手把手地讲解科学技术,选取懂技术、善经营的农民作为示范,以消除农民的疑虑。同时,鼓励并创造有利条件,帮助农民特别是新一代农民通过各种途径提高知识水平、农业技术能力。为提高农业科技成果转化率奠定坚实的基础。

当下,我们应按照立足当前、着眼长远、统筹规划、切合实际的原则,使发展农村经济、创新农业生產、改善农民生活与经济社会发展的整体规划相衔接,与工业化、城镇化相衔接,有计划、有重点地推进乡村振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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