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出台新规促进科技成果转化
2018-03-12
领导文萃 2018年3期
福建省十二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二次会议表决通过《福建省促进科技成果转化条例》。新修订的条例从组织实施、转化服务等几方面对科技成果转化做出了具体规定。为了打破事业单位科技成果转化的主要体制障碍,放权于科研机构和高等学校,条例从两个方面做出规定:一是明确研究开发机构、高等院校等事业单位对其持有的科技成果可以自主决定转让、许可或者作價投资等方式实施转化;二是允许研究开发机构、高等院校等事业单位转化科技成果所获得的收入全部留归本单位,纳入单位预算。(《人民日报》)endprin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