职业年金账户管理系统建设研究
2018-05-14农诺
农诺
职业年金在我国的初步建立预示着养老金“双轨制”成为过去,统一多层次的养老保险体系获得进一步发展。但是职业年金在实际运行中因本身制度缺陷加上外部实施环境尚不成熟等原因带来的种种问题也随之显现,阻碍着职业年金的长远发展。基于此,本文主要对职业年金账户管理系统建设进行分析探讨。
职业年金账户
管理系统 建设研究
前言
在老龄化不断加剧、养老成本高的社会环境下,确立职业年金制度是推动我国养老保险体系进一步发展的应有之义。但是,在具体实施过程中因制度本身缺陷和外部实施环境尚不成熟等原因,使得职业年金在推行落实方面仍面临诸多问题和挑战。在此背景下,科学分析现有问题并适时提出完善建议是当务之急。
代理人核心职责
根据职业年金业务的特点,代理人的职责主要分为四个部分:
(1)签订受托管理合同
负责选定受托人,代理委托人与受托人签订职业年金计划受托管理合同。
(2)缴费资金归集
负责制定资金归集政策,开立资金归集账户,逐级归集缴费资金,对缴费账户建账管理,完成缴费资金账实匹配确认,缴费资金归集账户与受托账户的资金划转,资金归集账户的监督审查。
(3)职业年金账户管理
承担职业年金账户管理职责,具体包括记录单位、个人缴费,记录基金投资权益,核定个人待遇,根据估值信息进行会计核算。
(4)信息披露
定期向受托人提供账户管理信息,向单位披露职业年金管理信息,向个人提供个人年金账户查询,向监管机构提供相关报告。
各省社保机构关注的重点问题
(1)各级社保机构应根据运作模式考虑人员配置和岗位设置。
首先我行建议职业年金账户管理业务设置三个岗位,分别是业务主管岗、业务复核岗、业务处理岗,业务主管负责业务流程制定、对外协调及日常运作的总体监督,业务复核岗和业务处理岗主要承担业务日常处理工作,业务日常运营采用双岗双人制,一方面可避免业务差错另一方面避免人为操作风险。
其次职业年金缴费资金归集工作我行建议设置两个岗位,资金归集的职责应包含归集、匹配、划转、核算等职责,参照财务管理制度的要求每级归集账户应设立两个岗位,并适当分配职责保证资金安全。
(2)各省人社厅在系统开发中常见的一些问题
目前部分省市的账户管理系统采用的是基本养老系统和职业年金系统相融合的模式,这种系统构架的优势是对原有社保体系的改动小,能够通过增减功能模块的方式较为快速的完成系统开发,但这种通过给现有功能打补丁的方式建立的系统也有局限性,一是后续功能开发必须兼顾现有系统模块,系统的后期拓展能力和稳定性相对较差;二是功能界面分散,系统功能一部分部署在公共系统中,一部分部署于专用系统,因此会造成业务后期操作难度加大;三是两部分系统不能兼顾,造成业务混淆,如安徽省系统构架中公共功能部分的缴费申请业务包含了个人退收和差额补退业务,这两种业务根据描述应属于职业年金赎回支付类业务,其出具的指令应为支付指令和支付明细,与所属的缴费业务类型完全相反。
如果能够单独建立职业年金账户管理系统在功能实现和流程对接上会更为顺畅,单独建立职业年金系统可通过中间库共享数据的方式与基本养老系统对接。如果不能单独建立,应该考虑实际业务性质和操作便捷性设置功能节点。
(3)职业年金系统如何满足信息披露需求。
信息披露包含两部分,一部分是管理人之间信息交互中的数据交换和报告披露,另一部分是对受益人提供的权益查询。管理人之间的信息交互和报告披露可通过数据接口实现,在提高披露便捷性的同时,还可以降低操作人员的业务处理难度。受益人的权益查询可以通过建立网站、手机、微信、自助终端等渠道,为受益人提供实时的业务查询,尽量避免采用纸质对账单等实体查询,实体查询方式一方面处理难度极大,另一方面数据内容滞后。
(4)通过系统监督管理功能模块,完善职业年金业务风险防控。
企业年金的风险控制流程和投资监督体系已经非常完善,因此企业年金运作中的投资监督经验具有较高的参考性,职业年金可以以此为借鉴开发具有针对性的职业年金风险监督模块。职业年金可以通过建立事前预警、事中控制、事后监督的完整体系实现对投资风险防范、操作风险控制、资金管理监督等多方面的综合管理。
(5)系统的开发中应注意的重点问题。
我们认为职业年金系统开发的主要问题在于虚账处理和业务逻辑互斥方面。具体表现为:
1.职业年金中虚账的存在造成各业务环节都要考虑两种记账方式的实现,一方面实账部分采用份额法另一方面虚账部分采用金额法,两部分资金的记账思路和处理方式完全不同。
2.虚账计息的方式和周期会造成实际支付时权益的差别,因此对计息周期和计息方式的设置应加以关注。
3.职业年金收益人进行待遇领取时会同时涉及多种业务,因此支付环节的设置应综合考虑各种因素影响,如虚账计息周期、虚账到账时间、支付时是否允许虚账存在、支付开始后是否允许缴费、支付方式对税的影响等。
4.人员转移涉及到的虚账处理,各省人社厅有一定的政策权限,因此制定相关流程前应先明确省内政策原则。
(6)账户管理系统与受托人、托管人、投管人等角色涉及的接口开发。
建议各管理人之间建立一对一数据接口,社保机构作为账户管理人应侧重与受托人和托管人的接口开发,首先受托人作为业务指令的中间环节,数据接口应包含划款、收账.估值等一系列的电子数据对接。其次职业年金中普遍存在支付压力较大的情况,因此社保机構建立与托管人的支付划账接口尤为重要,这既包含了支付指令和支付明细的对接,也应包含失败数据的二次分发和汇总,便于二次支付业务的完成。
(7)职业年金业务流程安排建议。
职业年金整体流程分为计划建立阶段和计划运作阶段,在计划建立阶段我们建议采用一个虚拟计划和一个虚拟组合的模式建账,这种建账的方式一方面便于统一收益率核算,另一方面可以降低建账和运作难度。在计划运作阶段建议对虚账运作环节要特别关注,首先在缴费业务中可能存在虚账做实资金不能在缴费截止日前到账,造成成交业务处理停滞,从而延迟整体业务运作;其次在支付阶段人员的待遇支付\转移需要进行虚账计息、虚账做实、支付申请\转移申请等一系列业务才能最终完成,因此是否在一个周期完成上述所有业务需要配合省内财政资金能力和业务互斥统一安排。此外,待遇支付应考虑到不同人员不同业务情景,例如是否有老人、中人的支付方案,上述人员是否纳入职业年金统一规则;最后我们建议提前评估待遇支付人员数量和资金规模,提前做好支付预案,避免运作后频繁出现巨赎回的情况。
(8)虚账计息和虚账做实应注意的问题
支付/转出前应第一步完成临时性计息,代理人根据虚账最终余额向财政申请资金;第二步代理人应等财政做实资金到账的当月提交做实申请和支付申请。
注:1.完成计息后,做實资金到账前,虚账不再计息。
2.代理人在做实资金到账前不能提交做实和支付申请,避免造成成交业务停滞。
3.可将计息周期调整为月,从而避免支付前计息工作从而缩短运作周期,但需提前考虑复利的影响。
(9)估值日的确定
建议估值日设置参考支付和缴费业务的需要,如果每月底进行待遇支付,则应以待遇支付日为起点减去各管理人业务处理周期来确定,同时考虑是否与缴费到账日是否冲突。
(10)统一收益率模式下估值处理的时间安排
统一收益率运作模式下,代理人账管系统于T+3日收到估值,T+4日要完成成交出具相关报告,业务时间紧张,建议统一收益率计算和审核方提前1-2个工作日完成统一估值确认。
(11)机关宝和账管系统数据的对接问题
社保中心机关宝和账管系统接口应能够实现数据不落地直接对接,且为双向交互,便于账管读取业务申请数据和代理人实时查询虚账余额、业务报告等信息。
(12)归集户利息处理方式
归集户利息进入受托户时应按每个人资金实际沉淀产生的收益计入个人账户,但实际运营中难以实现将利息资金分割并通过记账投资的流程计人个人账户,因此代理人可约定由其中一个计划定期将利息收入纳入估值核算,直接估增估值进行分配,从而兼顾公平性和可操作性。
(13)可借助商业银行专业运作经验开展职业年金账户管理系统建设
首先,商业银行作为企业年金账户管理的主要机构可针对职业年金账户管理特点单独开发职业年金账户管理系统供社保机构参照使用,能够有效解决职业年金运作中统一收益率设置、虚账建立、虚账计息、虚账做实等问题。其次,商业银行针对企业年金待遇支付、人员转移等环节的大数据量处理工作有着成熟的经验,可以为社保经办机构提供完整的账管一一受托一一托管的交互对接方案。最后,中国农业银行等大型商业银行已经深入的参与到广东、贵州、浙江等省的职业年金账户管理咨询和业务流程设计工作当中。
结语
职业年金落地实施迫在眉睫,相关单位应该重视在实施职业年金过程中所暴露出的问题,积极应对。职业年金账户管理系统作为职业年金运作中重要的一环,应受到各省社保机构和职业年金管理委员会的高度重视,稳妥有效的推进账户管理系统建设工作,可以促进职业年金实现健康、平稳的发展,为职工创造更多的福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