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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好用好新时代纪律建设的新标尺

2018-05-14王艳玲

求知 2018年11期
关键词:执纪规矩党中央

王艳玲(中共天津市委党校第2期年轻干部进修班学员、中共南开区委常委、纪委书记、区监委主任):

坚决维护习近平总书记党中央的核心、全党的核心地位,坚决维护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是党和国家前途命运所系,是全国各族人民根本利益所在,必须有铁的纪律作保障。新修订的《条例》,将“两个维护”作为出发点和落脚点,作为根本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予以明确,不仅写入“总则”指导思想部分,而且在“分则”政治纪律部分开宗明义增加对在重大原则问题上不同党中央保持一致行为的处分规定,特别是对“七个有之”问题细化具体化、作出了更有针对性的规定,使得践行“两个维护”既有规范性要求,又有强制性约束,为执纪量纪打造了精准的尺度,必将进一步引導全党增强“四个意识”,始终在政治立场、政治方向、政治原则、政治道路上同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确保全党令行禁止,确保党中央一锤定音、定于一尊的权威。

当前,反腐败斗争形势依然严峻复杂,全面从严治党依然任重道远。纪检监察机关作为政治机关,必须有对党绝对忠诚的政治自觉和舍我其谁的使命担当。律人先律己。作为执纪者,纪检监察干部要把学习《条例》作为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重要的政治任务,学出更加坚定的信仰,学出更加强烈的担当,学出更加纯粹的忠诚。要切实担负起全面从严治党的政治责任,让制度“长牙”,让纪律“带电”,旗帜鲜明、立场坚定、毫不含糊。要始终抓住政治纪律这个纲,坚持把政治纪律摆在首位,带动党的各项纪律立起来、严起来。要把践行“两个维护”作为根本政治任务,坚持从政治上发现、纠正和处置问题,坚决防止和纠正一切偏离“两个维护”的错误言行,做到党中央提倡的坚决响应、党中央决定的坚决执行、党中央禁止的坚决不做。要更加自觉地把“两个维护”落实到强化监督、执纪审查、调查处置、巡视巡察、问责追责等各项工作、各个环节,盯住“关键少数”,坚决查处违反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的行为,坚决防止“七个有之”,坚决清除对党不忠诚不老实、阳奉阴违、搞两面派、做两面人的人,坚决禁止党内搞团团伙伙、山头主义、圈子文化,推动政治生态不断修复、不断净化,促进铁的纪律真正转化为党员干部的日常习惯和自觉遵循,推动各级党委(党组)把“两个维护”贯彻落实到谋划重大战略、制定重大政策、部署重大任务、推进重大工作之中。

朱玉峰(中共天津市委党校第108期局级干部进修班学员、长芦盐业集团有限公司党委副书记、工会主席):

党的十九大明确提出把党的政治建设摆在首位,强调党的政治建设是党的根本性建设,决定党的建设方向和效果。此次修订《条例》的一个亮点,就是把纪律建设的政治性提高到了一个新高度,对关于政治纪律方面的规定作了进一步充实与完善。

中国共产党的立党之本,一靠理想,二靠纪律。政治纪律是各级党组织和全体党员在政治方向、政治立场、政治言论和政治行为方面必须遵守的规则,是我们党最重要、最根本、最关键的纪律。新修订的《条例》,全面贯彻落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紧紧围绕党中央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新时代党的建设总要求,把政治建设摆在首位,把坚决维护习近平总书记党中央的核心、全党的核心地位,坚决维护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作为出发点和落脚点,作为根本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推动各级党组织和党员干部始终在政治立场、政治方向、政治原则、政治道路上同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确保全党令行禁止。同时,《条例》对管党治党中的突出问题,特别是习近平总书记反复强调的“七个有之”问题作出更有针对性的规定,不断完善制度。

当前,长芦盐业集团有限公司的大局就是与渤化集团公司、环球磁卡集团有限公司的整合重组,这是市委、市政府和国资两委着眼全市国企改革发展大局作出的重要决策部署,对于优化国有资源配置、加快产业结构调整和转型升级,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作为长芦集团的班子成员,要认真学习贯彻《条例》,进一步增强“四个意识”,提高政治站位,严守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把思想和行动高度统一到市委、市政府决策部署上来。与班子成员共同努力,完成集团整合重组任务,打赢“三个攻坚战”,实现“六六三五”年度目标,在建设新渤化的新征程中作出新贡献。

宗燕锋(中共天津市委党校第2期年轻干部进修班学员、中共天津市委办公厅秘书处处长):

新修订的《条例》已于2018年10月1日起施行。这次修改有三个鲜明特点:

一是更加突出维护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比如在“总则”中增加了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和“两个坚决维护”、牢固树立“四个意识”等内容,在政治纪律部分增加了对在重大原则问题上不同党中央保持一致,搞山头主义、拒不执行党中央确定的大政方针,落实党中央决策部署打折扣、搞变通,对党不忠诚不老实、搞两面派、做两面人等行为的处分规定。二是更加突出体现近年来全面从严治党和纪律建设的新经验新成果。比如将实践中普遍运用的监督执纪“四种形态”充实到《条例》中,增加了将党的十八大以来不收敛不收手、问题线索反映集中、群众反映强烈、政治问题和经济问题交织的腐败案件作为查处重点等内容,同时注重与其他党内法规衔接,充分吸收纪律建设理论、实践、制度创新的成果。三是更加突出解决管党治党中发现的具有重要性普遍性问题。比如将故意规避集体决策或借集体决策名义集体违规、以学习培训和考察调研等为名变相公款旅游、在选举中搞有组织的拉票贿选或用公款贿选、违规干预和插手市场经济活动等、干扰巡视巡察工作、充当黑恶势力“保护伞”、借用管理和服务对象钱款等、利用决策和审批过程中掌握的信息从事营利活动、对配偶子女及其配偶失管失教等监督执纪中新型违纪行为列入违纪范畴并作出具体处分规定,促使党员干部明纪律、知敬畏、存戒惧,筑牢遵规守纪的思想防线。

《条例》的修订彰显了党中央坚定不移推进全面从严治党的鲜明意志,我们要在深入学习领会上下工夫,在坚决贯彻执行上作表率,在努力担当作为上见实效,特别是要把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摆在首位,自觉在政治上思想上行动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努力做到忠诚干净担当。

李俐(中共天津市委党校第2期年轻干部进修班学员、中共天津市委党史研究室研究一处处长):

新修订的《条例》进一步扎紧了管党治党的制度笼子,释放出“全面从严”“越来越严”,以铁纪管党治党的强烈信号。《条例》把纪律建设的政治性提高到了一个新的高度,学习贯彻好《条例》,要将严守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作为首要任务。

1.牢固树立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意识。此次修订《条例》,紧紧围绕党中央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新时代党的建设总要求,把政治建设摆在首位,突出强调坚持和加强党的全面领导,坚决维护习近平总书记党中央的核心、全党的核心地位,坚决维护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作为年轻干部,要牢固树立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意识,坚定“四个意识”,强化“四个自信”,坚持“两个维护”,在政治上讲忠诚、在组织上讲纪律、在行动上讲原则,确保始终在政治立场、政治方向、政治原则、政治道路上同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

2.学深悟透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要求。加强纪律建设,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处于首要位置。新修订的《条例》在政治纪律方面新增5条、修改12条,新增和修改条款数在六项纪律中居于首位。要认真对照学习,学深悟透《条例》条文规定,特别是关于政治纪律政治规矩的界定,扎实做好明底线、知红线的工作。懂得什么话不该说,什么事不能做,什么状态或思想不能有,什么工作必须做好,要真正将纪律和规矩内化于心。

3.严格执行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要求。学好《条例》,重在执行,贵在严格。作为年轻干部,尤其要关注政治纪律方面的修改,严格落实 “五个必须”“五个决不允许”硬性要求。要尊崇党章党纪,自觉置身于纪律和规矩之下,时刻保持对党章党规党纪的敬畏之心、执行之律,要增强执纪执行力,严格按党性原则办事,按政策法规办事,使铁的纪律真正转化为日常习惯和自觉遵循。要注重加强修养,明荣知耻,讲操守、重品行,见微知著、防微杜渐。

陈钰(中共天津市委党校第2期年轻干部进修班学员、中共天津市和平区委南市街道党工委书记):

新修订的《条例》表明了党中央用严明的纪律管党治党的坚定决心,释放出将全面从严治党进行到底的强烈信号。新《条例》释放新要求,新要求激励新作为。作为一名党员领导干部,面对全面从严治党永远在路上的新时代内涵,要做好“三个表率”。

一做旗帜鲜明讲政治的表率。研读新修订的《条例》,与2015年修订的《条例》相比较,最为直观的感受就是政治性更强。对党忠诚、政治坚定,是党员领导干部的首要政治原则,也是必备的政治品质。要坚持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武装头脑,筑牢理想信念“压舱之石”,树牢“四个意识”政治高线,把政治纪律摆在各项纪律的首位、置于最高位置,把坚决维护习近平总书记党中央的核心、全党的核心地位,坚决维护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作为最根本的政治纪律,不折不扣地落实党中央各项决策部署。要旗帜鲜明坚持党对一切工作的领导,把党的政治建设摆在首位,把准政治方向,涵养政治生态,永葆政治本色,提高政治能力,充分发挥基层党组织领导核心和政治核心作用,把方向、管大局、保落实。要坚持问题导向,保持战略定力,毫不动摇地推进党风廉政建设“两个责任”在基层落实落地,把全面从严治党落实在街道基层“最后一公里”。

二做从严监督执纪的表率。规章制度执行实不实,关键在于监督问责严不严。新修订的《条例》对党纪与国法的衔接在第27至30条、第33条中作出详细规定,这就要求广大党员特别是党员领导干部不仅要模范遵守国家法律,更要接受严格的纪律约束。作为一名街道工委书记,要坚决扛起管党治党主体责任,克服思维惯性,不断提高思想政治水准和把握政策能力,经常用纪律的尺子去衡量约束党员的行为,正确用好监督执纪“四种形态”,对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及时咬耳扯袖、红脸出汗,使铁的纪律转化为党员干部的日常习惯和自觉遵循。《条例》既是律人更是律己的“尺子”,作为一名党员领导干部,要进一步增强纪律意识和规矩意识,坚持高标准、严要求、做模范,对照《条例》严格约束规范行为,从自己管起、从自己严起,做遵守纪律的模范。

三做勇于担当作为的表率。制度的执行,根本目的在于规范管理行为、激活内生动力。新修订的《条例》明确对贯彻新发展理念失职等六种违纪行为作出从重或加重处分的要求。这就是说在推进高质量发展过程中,不担当、不作为等失职现象也是违纪,也会被问责。当前,南市街道正处于加强党的建设、推动社会治理的关键阶段,迫切需要广大党员领导干部迎难而上、滚石上山,牢固树立“为官避事平生耻”的理念,以身作则、以上率下,强化“等不起”的紧迫感、“慢不得”的危机感、“坐不住”的责任感,引领广大党员群众既当创新引领者,又当改革实干家,扭住关键、把握重点、精准发力,奋力开启新时代南市街道发展的新征程。

严俊(中共天津市委党校第55期青年干部培训班学员、北辰区小淀镇副镇长):

新修订的《条例》紧密结合新时代新使命新要求,对党的十八大以来纪律建设理论、实践、制度创新成果进行了总结提炼,彰显了纪律建设的政治性、时代性、针对性。通过学习,有如下体会:

一是深刻领会严守政治纪律的重要性。作为在基层一线从事拆迁等具体工作的党员干部,过去确实存在重业务、轻理论学习的现象,这次通过认真学习《条例》,尤其是第六章“对违反政治纪律行为的处分”,我深刻认识到了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全面从严治党永远在路上、越往后执纪越严的决心和力度,必须更加认真学习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和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不断提高学习的自觉性、主动性,切实增强纪律规矩意识,严肃执行党规党纪,坚决不触底线、不踩红线、远离高压线,以实际行动践行“四个意识”和“两个坚决维护”,始终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通过打牢思想基础、筑牢思想防線,常修为政之德、常思贪欲之害、常怀律己之心,切实做到勤政为民、廉洁从政。

二是深入理解问题导向的现实性。新修订的《条例》坚持了问题导向,针对管党治党的突出问题和监督执纪中发现的新型违纪行为,扎紧制度篱笆,实现制度建设与时俱进。党的十八大以来,我们党不断深化对管党治党规律的认识,创造积累了许多新经验新做法,同时也在实践中发现了不少新问题。修订后的《条例》进一步把实践经验总结提炼出来,针对新出现的问题和新型违纪行为作出了新的明确规定。比如,对“四风”隐形变异,对以学习培训、考察调研等为名变相公款旅游等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新表现作出了处分规定;增加了对贯彻党中央决策部署只表态不落实,热衷于搞舆论造势等形式主义、官僚主义行为的处分规定等内容。有助于进一步扎紧制度笼子,促使广大党员懂法纪、明规矩、知敬畏、存戒惧,筑牢不可触碰的底线。

三是深度理解相关法规体系间的关联性。党的十九大以来,党中央一再强调,要坚定不移、一以贯之全面从严治党,建立管思想、管工作、管作风、管纪律的从严管理体系。新修订的《条例》,用严明的纪律管全党、治全党,就是落实这一要求的具体体现。《条例》将党章和《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等党内法规的要求进一步细化和具体化。将过去几年实践中普遍运用的监督执纪“四种形态”写入了“总则”,进一步强化了抓早抓小、防微杜渐的作用。《条例》与新颁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做好衔接,把对党员涉嫌犯罪的表述修改为“贪污贿赂、滥用职权、玩忽职守、权力寻租、利益输送、徇私舞弊、浪费国家资财等违反法律涉嫌犯罪行为”;增加了规定党组织在纪律审查中发现党员严重违纪涉嫌违法犯罪的,原则上先作出党纪处分决定,并按照规定给予政务处分后,再移送有关国家机关依法处理;增加了规定党员被依法留置、逮捕的,党组织应当按照管理权限中止其表决权、选举权和被选举权等党员权利。分析法规间的关联性,更有助于学习《条例》,更有助于正确理解和把握《条例》精神实质,进而更好地规范和约束我们的行为,更有利于推动各项工作。

董照南(中共天津市委党校第41期处级公务员任职培训班学员、天津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庭长):

《条例》的颁布和实施,将会保证我们党始终坚持做到立党为公、执政为民和实现好、维护好、发展好最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对维护党的章程、严肃党的纪律、保证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的贯彻执行发挥重要作用。同时,也将保证党的纪律的严肃性,通过将法纪引入到党的队伍建设中,使我们执政党的地位得到进一步巩固和加强。通过学习深刻感受到,《条例》是关于党的纪律和纪律处分方面的一部重要的党内法规,它是维护党的团结统一的有力武器,是保持党的先进性和纯洁性的重要条件,是党的路线政策方针得以实现的重要保证,对于增强党的凝聚力和战斗力、密切党与人民群众的血肉联系具有十分重要的作用。

学习《条例》,关键在于正确理解和把握《条例》的精神实质,重点在于规范和约束我们的行为,目的在于带领广大党员干部抓好各项工作。因此,我们要进一步增强组织纪律观念,自觉做到遵守党的纪律不动摇,执行党的纪律不走样,时刻用党的纪律严格要求和约束自己,规范我们的一言一行。

通过学习,我充分地认识到,《条例》是依据党章和宪法、法律,结合党的建设与实践,以党内法规的形式明确回答了党的纪律和纪律处分方面等一系列重大问题。在学习上要用正确的理论武装头脑,树立正确的理想信念和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和价值观,自觉提高拒腐防变的能力;在工作上要兢兢业业,积极向上,不慕名利,坚持为人民服务的思想;在生活上要勤俭节约,自觉抵制贪图享受和金钱至上论,自觉抵制歪风邪气,管住自己、管住家人和身边的人。要自觉增强党性观念,吃苦在前享受在后,踏踏实实做事、平平淡淡做人,同时要认真贯彻落实党在新时期的路线方针政策,以求真务实的工作作风努力为我党的各项事业发展贡献力量。

指导教师:张承刚 杨继忠 王淑娟

龚 正 陈宏慶 贾倩霞

责任编辑:张 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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