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学学校教职工的税务筹划
2018-05-14汪军
汪军
近年来,随着国家和政府对中学教育的重视程度不断增加,教职工工资资金等收入逐年提高,随着绩效工资改革的进行,各个学校对于教师的奖励和考核制度也是教师收入不断增长的原因之一,因此,中学教职工个人所得税从原来的基本为零到现阶段的呈逐年增长趋势。但由于个别学校领导、财务部门人员税收筹划意识不强,无计划地奖金、福利,导致部分教职工个人所得税税负较重,造成了同类学校同类教职工收入一样但个人所得税税负明显不同,导致教职工的纳税意识日趋淡薄,因此,对财务部门人员提出了新的难题,即如何能够合理对中小学教职工收入进行税务规划,合理合法的缴纳税款。
中学 教职工 税务筹划
税务筹划的意义
我国税收是强制的,征收是无偿的。但在具体的税收行为中,国家为鼓励某项产业的发展,依据现行客观条件和有利于发展的目标出发,制定出一些优惠政策。这就给予了纳税人一定的筹划权利,为纳税人实施税务筹划提供了操作空间,使企业税务筹划的具体运作成为可能。
加强税务筹划的前提条件
(1)树立学校员工税务筹划意识。学校领导应树立为学校教职员工谋利益的观念,以人为本,切实维护学校教职员工的利益。财务部门应充分认识到税务筹划的积极意义,强化税务筹划的重要性。学校可以加强相关税收政策知识的普及,帮助财务部门外的其他部门和教职员工对税收政策的了解和掌握,帮助全体教职工认识到税务筹划并不仅仅是学校财务部门的工作,而是关系到每位教职工的权益,帮助人人树立纳税意识、税收规划意识。
(2)提高财务人员业务素质。由于学校最主要的任务是做好教学工作,因此部分学校财务人员不是科班出身,或者对业务水平的提高不够重视,很难适应新形势下对财务人员新的要求。因此,财务人员应主动加强对财务会计知识的学习,并对学校的相关经济政策有所了解,对于业务的操作方法熟练掌握,掌握相关税收政策,对个人所得税等相关税收优惠政策理解透彻,并对国家政策的變化情况及时掌握和应对。学校也应组织或者创造条件帮助财务人员进行专业和财税方面的培训,帮助财务人员掌握相关税收法律法规,并能够深入理解相关政策,及时了解最新优惠政策,不断提升财务人员的综合业务素质。
另外由于财务人员在学校中收入在中下等水平,个人所得税负担不高,个别财务人员思想上没有主人翁意识,职业道德欠缺,认为搞不搞税务筹划和自己影响不大,根本没有为其他教职工考虑,也就造成高税负的教师意见较大,所以财务人员应加强主人翁意识和职业道德建设。
(3)加强与税务部门的沟通。应加强与税务部门的沟通,与税务部门之间保持良好的关系,争取税务部门的理解。由于地方税务部门具备税收执法权,同时具有一定的自由裁量权,并对税收制度存在更为明晰的解释权,因此,学校财务部门应加强与税务部门之间的良好沟通,以更准确的执行税法,合理执行税收优惠政策,特别是因财政原因而导致税负不平衡的时候,例如义务教育学校应在2009年7月实行绩效工资,而实际是在2010年兑现,2010年补发了2009年的增资部分和绩效部分,根据税务的要求,根据实际发放的工资计算个人所得税,那2010年补发那个月的税负就较重,这时候学校和教育局主管部门应和税务部门主动沟通。
当前中学教职工个人所得税税务筹知中存在的问题
(1)纳税筹划是纳税人根据国家税收法律法规,为了维护和保障自身合法权益,在对多种纳税方案进行选择的过程中,进行合理策划,选择其中税负最轻的方案。也就是说,纳税人通过合理筹划,尽可能实现“节税”的税收收益。因此,对纳税人的税务进行筹划符合国家税务相关法律法规,是纳税人依法维护自身权益的一种有效途径。
(2)对学校纳税筹划部门及其工作存在误解对于中学的教职工来说,由于专业及其他因素的限制,他们对于学校开展的纳税筹划工作存在着误解。在很多教师看来,工资奖金是由财务部门发放的,那么纳税筹划工作应当由财务部门承担。实际上,根据相关制度,纳税筹划工作应当由单位内部能够决定收入分配总量,制订收入分配标准的部门来承担的。在高职院校的日常管理工作中,教职员工的工资及奖金的发放是由学校人事部门决定的,学校财务部门只是按照人事管理部门的要求拨付的。也就是说,财务部门只是执行部门,无法决定收入分配及其标准,因此,不能单独完成纳税筹划工作。
(3)收入支付方式可能造成教职工本人税负的增加高职院校教师的个人所得税涉税项目涉及面广,涵盖面广,支付方式多样。就其内容来说,包括工资、薪金所得、劳务报酬所得等,支付方式也有很多种,包括按月支付的工资以及年终一次性支付的奖金等。而根据税法的相关规定,要以月实得报酬为应税收入。因此,如果按照自然支付模式就可能造成适用致,导致个人税负显著增加,税后收入明显减少的问题。
结束语
合理避税对于高职院校的发展具有重要的意义,不仅有利于提高学校的财务管理水平,促进中学教育质量的稳步提高,而且对于降低教师个人所得税的税收负担,提高广大教师的纳税意识都有积极的影响。个人所得税的税务筹划方法还有很多,高职院校相关职能部门及其相关财务人员,一定要非常熟悉个人所得税的法律法规,将学校教师个人利益和学校的整体利益相结合,设计合法合理的薪酬发放方案,灵活运用纳税筹划方案。学校要从维护教师切身利益的角度出发,努力在合理合法的限度内尽可能降低教师个人所得税的税收负担。
[1]个人所得税起征点调整的效应分析[J].蒋雄,熊娇.经营管理者.2010(05)
[2]我国现行税制对收入分配的影响分析[J].龚恩华.经济师.2009(0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