浅析新会计准则中公允价值的应用
2018-05-14杜明丽
杜明丽
近几年来,我国企业在国外的投资,融资活动愈来愈频繁,公允价值的使用将大大加快同国际经济活动规则和会计规则的接轨。随着市场经济体制的不断改革,我国的会计准则也逐渐发生改变,公允价值在新会计准则的应用过程中点据十分重要的地位。总之,公允价值的出现是符合我国市场经济健康发展的需求。目前,企业合并、资产减值、投资性房地产以及债务重组等多方面已采用公允价值进行计量。本文章对公允价值的相关概念及其在新会计准则中公允价值的应用进行了分析。
公允价值 新会计准则 应用
公允价值的概念
公允价值是指在公平交易中,熟悉情况的交易双方自愿进行资产交换或者债务清偿的金额。在公平交易中,交易双方应当是持续经营企业,不打算或不需要进行清算,重大缩减经营规模或者在不利条件下仍进行交易。
公允价值在新会计准则中的应用
(1)在投资性房地产中的应用
采用公允价值模式计量的投资性房地产,应同时满足以下俩个条件:条件一是投资性房地产所在地有活跃的房地产交易市场;条件二是企业能够从房地产交易市场上取得同类或类似房地产的市场价格及其他相关信息,从而对投资性房地产的公允价价值做出科学合理的估计。
投资性房地产采用公允价值模式计量的,不计提折旧或摊销,应当以资产负债表日的公允价值计量。资产负债表日,投资性房地产的公允价值高于其账面余额的差额,借记“投资性房地产一公允价值变动”科目,贷记“公允价值变动损益”科目;公允价值低于其账面余额的差额做相反的会计分录。
(2)在金融资产中的应用
1.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
主要是指一些企业不准备长期持有,准备在短期内出售通过价格差异进行获利的,公允价值能够可靠取得的债券和股票投资。在资产负债表日企业会计入员应该判断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的公允价值是否发生了变动,并将价值变动部分计人“公允价值变动损益”科目,同时调整其账面价值,将公允价值变动部分计入“交易性金融资产—公允价值变动”科目。
2.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减值损失的计算
第一,可供出售金融资产的后续计量在资产负债表日时,可供出售金融资产的公允价值高于其账面价值的差额,借记“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公允价值变动”科目,贷记“资本公积—其他资本公积”科目;公允价值低于其账面价值的差额做相反的会计分录。
第二,确定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发生减值的,按应减记的金额,借记“资产减值损失”科目,按应从所有者权益中的转出原计入资本公积的累计损失金额,贷记“资本公积—其他资本公积”科目,按其差额记入“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公允价值变动”科目。
第三,当已确认的减值损失的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在随后的会计期间内公允价值已上升且客观上与确认原减值损失事项有关的,应按原确认的减值损失,借记“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公允价值变动”科目,贷记“资产减值损失”科目。
(3)融资租入固定资产
企业采用融资租赁方式租入的固定资产,虽然在法律形式上资产的所有权租赁期间仍然属于组出人,但由于资产的租赁期基本包括了资产的有效使用期限,承租企业实质上获得了租赁资产所能提供的主要经济利益,同时承担了与资产所有权有关风险。
融资租入固定资产的入账价值按租赁开始日,租赁资产的公允价值与最低租赁期付款额的现值两者中较低者来确定,而最低租赁付款额作为“长期应付款”入账核算,两者的差额作为“未确认融资费用”。所谓最低付款额,是指在租赁期内,承租企业应支付或可能被要求支付的各种款项,加上由承租企业或其他有关的第三方担保的资产余值。
(4)资产减值测试
1.资产减值判断
首先从企业外部信息来源看,资产的市价在当期大幅度下跌和加工出的产品销量大幅下跌;其次从企業内部信息来源看,有证据表明资产已经陈旧过时或者其实体已经济损坏以及实现的营业利润远远低于原来的预算或者预算金额,资产发生营业损失的价值远远高于原来的经济预算,出现大损耗的现象。
2.资产组的减值处理
第一步:判断是否存在减值迹象;
第二步:减值测试,资产组可收回金额小于资产组的账面价值;
第三步:账务处理。首先将资产组减值损失按账面价值比例摊销到单项资产;其次若单项资产计提减值准备后的余额不能低于(公允价值-处置费用的差额;未来现金流量的现值;零);最后若有剩余资产减值损失,与其他单项资产之间进行二次分配。
(5)企业合并
我国新会计准则明确将企业合并分为同—控制下的企业合并和非同—控制下的企业合并。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发并采用权益法(以账面价值为计量基础);非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则使用购买法(以公允价值为计量基础)。
非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差额分三种情况,分别采取不同的方法进行处理。第一、购买方原已持有的对被购买方的投资,在购买日的公允价值与其账面价值的差额、因企业合并所放弃的资产、发生或承担的负债及发行的权益性的证券的公允价值与其账面价值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第二、在购买日,购买方对合并成本大于合并中取得的被购买方可辨认净资产份额的差额,确认为商誉。第三、在购买日,购买方对合并成本小于合并中取得的被购买方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的差额,应先对取得的被购买方的各项可辨认资产、负债及有负债的公允价值以及合并成本的计量进行复核,经复核后合并成本仍小于合并中取得的被购买方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其差额应当计入当期损益。
(6)公允价值在非货币性资产交换准则中的应用
非货币性资产交换同时满足如下俩个条件。第一、该项交换具有商业实质;第二、换人资产或换出资产的公允价值能够可靠计量。
按照新会计准则规定,非货币性资产期末以历史成本与可变现净值熟低计价。可变现净值低于历史成本时,针对差额计提相应减值准备,账面价值趋近公允价值,此时进行非货币性交易,在公允价值计量下,不会产生交易收益;而当市价高于历史成本时不做账面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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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王海民.中级财务会计[M].西北大学出版社,2011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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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彭海燕公允价值在新会计准则中的具体应用分析[J].中国外资,2014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