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于协调发展视角的长株潭城市群策略研究
2018-05-14张鹏李思陈刚
张鹏 李思 陈刚
本文从协调发展的视角来研究长株潭城市群,梳理关于城市群基本概念及城市群协调发展的研究成果,介绍长株潭城市群的发展历程并对2007-2016年间长株潭城市群协调发展进行模型分析,提出长株潭协调发展中出现的问题并进行分析,最终给出实现长株潭城市群协调发展的策略。
长株潭城市群虽然具有较强的自主调节能力,但三市在发展基础与发展潜力上存在较大差异,又充当各自的利益主体,因此在实际的发展中,三市又多从自身利益为出发点,较少的考虑整体利益,故城市群的整体协调能力不够。所以,随着经济的迅速发展,长株潭的协调发展也受到资源浪费、环境污染、人口膨胀等问题出现的影响。国家“十三五”规划中,在明确各城市群发展方向的同时,还着重指出了要注重发展城市群的协调性。如何实现长株潭城市群的协调发展即重要又迫切。
一、城市群协调发展概念及理论基础
纵观国内相关文献,我国许多学者对于城市群的概念都有过不同的研究视角,一类是从空间布局的角度来定义城市群,另一类是从经济发展与协作的角度来定义城市群。
戴斌(2004)提出了“城市群是指一定区域内城市分布较为密集的地区”。方创琳(2005)提出了城市群向大都市带转变的理论,城市群是城市发展到某一阶段的产物,它是源于某一城镇化范围内的地域组织。方创琳、宋吉涛(2005)等提出城市群是一种由“不同发育程度、不同等级、不同行政隶属关系的城市”构成的“结构体系”。敖丽红、王刚(2013)提出城市群即是“一定区域内空间要素的特定组合形态,是由一个或数个中心城市和一定数量的城镇节点、交通道路及网络、经济腹地组成的地域单位。”
“城市群协调发展”的本质在于城市群内各城市之间以及各单体城市与城市群整体之间的协调,它强调的是一种“个体与个体”、“个体与集体”之间的关系。本文认为城市群协调发展的内涵为:在相对开放的市场条件下,城市间以各要素的流动为基础形成一种日益紧密的经济联系,最终实现城市群在经济发展上均衡性和可持续性。
党兴华、郭子彦(2007)提出导致城市群内部利益冲突的重要原因是市场外部性与政府行为外部性。市场外部性包括产权不清晰、不完全竞争和不完全信息;政府行为外部性包括:区域壁垒、错误产业决策导致产业同质及恶性竞争。覃成林、周姣(2010)关于城市群协调发展的研究成果体现在以下两点:第一,城市群具有共同的利益目标。第二,城市群协调发展是地域发展的目的。
二、长株潭城市群发展历程
长株潭城市群包括长沙、株洲、湘潭三个城市,三个城市之间彼此相邻,沿湘江呈“品”字形分布在湖南省的中东部,其结构十分紧凑,构成了湖南省经济发展的核心增长极。长株潭城市群是本国范围内第一个自觉走向经济一体化的试验,1982年,“长株潭一体化”的设想首次被提出。1995年,三个城市的市政委进一步探讨和推进了长株潭一体化。1997年,强调要发挥长株潭的区位优势和资源优势,长株潭一体化有了实质性的进展。国务院于2006年提出的中部崛起战略中,长株潭城市群被重点关注。2007年12月,长株潭获批成为“两型社会”试验区,城市群围绕着这一主题取得了多方面的发展。2015年6月,“建设长株潭国家级城市群”在《湖南省新型城镇化规划》进中被列為首要位置。目前长株潭的城际铁路、城际快速干道、高速公路和省级公路等已将长沙、株洲、湘潭紧密相连,使得三市在地理位置上更加紧密。长株潭城市群占地2.8公里,到2016年三市人口增加到1450万人,三市GDP总量达到13834.65亿元,占全省的68.35%,同时人均GDP也在稳步上升。
三、理论框架与模型
(一)内部经济联系度:模型选取Morans系数来衡量长株潭三市之间的经济联系度,其值记作Z_1。公式为:
公式中x_i表示i城市的人均GDP,xi表示n个城市人均GDP均值;Wij为i城市与j城市的空间相邻权重矩阵中的权重值,这里将长沙与株洲,长沙与湘潭之间的空间相邻权重值设为0.8,将株洲与湘潭之间的空间相邻权重值设为1。当Morans系数大于零,表示i城市与j城市在经济增长上呈正相关,经济联系紧密;当Morans系数小于零,则表示i城市与j城市在经济增长上呈负相关,经济联系弱。
(二)整体经济增长稳定性:利用城市群经济增长率变异系数来衡量长株潭城市群经济增长稳定性,其值记作Z_2,公式为:
公式中,yj表示j城市GDP增长率,表示n个城市GDP增长率的平均值,n为城市群中城市个数。如果变异系数越大,区域经济增长的相对差异越大;反之,如果系数越小,区域经济增长差异越小,区域间经济增长的促进作用越强。
(三)内部经济水平均衡性:采用城市群经济增长水平变异系数来估测长株潭城市群各城市之间经济水平的均衡性,其值记作Z3。公式为:
公式中,xj指j城市在某年的人均GDP,指在当年n个城市人均GDP的均值,n指城市群中的城市个数。此变异系数越大,表示各城市间的经济差距越大,同时反应各城市之间经济水平的均衡度低。
四、模型结果与分析
(一)模型结果
如图1长株潭城市群内部经济联系度变化趋势图所示,长株潭的Morans系数从2007年一直都大于零,但是数值一直非常小,且没有明显的提高,说明长株潭城市群经济上的联系还是相当紧密的,只是随着经济的发展,其经济上的联系并没有加强。这是由于长株潭城市群在形成初期,缺乏基础设施,产业结构分散、政策规划缺少影响了其在经济上的关联度。这使得长株潭在经济上的促进作用并不明显,相互依存性也不能得到有效提高。
如图2长株潭城市群经济增长稳定性的变化趋势图所示,可以看到这10年间的长株潭城市群经济增长率变异系数波动挺大,但是其波动的范围不大,且始终保持着较小的变异系数,表示三市之间经济增长的差异不是很大,一直齐头并进。可是由于基础不同,三市在共同增长的同时,之间本身的差异却在被拉大。不过值得肯定的是长株潭城市群的经济是相对稳定增长的,这些年间在国家、省、市政府的支持下,长株潭的综合能力也是在呈一个上升趋势,同时也因为跟珠三角、长三角等城市群相比,长株潭城市群经济相对薄弱,上升空间较大。
如图3长株潭城市群内部经济水平均衡度变化趋势图所示,2008年之前此系数还在不断变大,说明各市之间的经济差距在不断拉大。而在2008年达到一次峰值之后,曲线虽有下滑趋势,可是很快就趋于平缓,且不再有下滑趋势,说明长株潭城市群在经济发展过程中,各市之间的差距不能缩小,其经济水平均衡性也不能得到很好的改善,这样的经济发展与协调发展是不可持续的,并且在某种程度上可能影响城市群的存在。
(二)结果分析
1.三市的發展协调程度不高。长株潭城市群自2007年12月被获批“两型社会”建设实验区以来,经过不断发展,其经济实力不断增强,人口跟规模都在持续增长。由于长株潭三市在产业上的联动性差,所以凭借各自资源形成的具有自己特色的产业都不能达到规模化,核心竞争力不强。在发展中虽然一直强调经济一体化,可是长株潭各市政府独立存在,都有不同的出发点,有不同的利益诉求,故三市之间合作意识不强,在一体化的实施中也就很难达到想要的效果。从经济方面而言,2016年长株潭三市的GDP的总值达到13834.65亿元,其中长沙的GDP就占到9455.36亿元,在群体中的贡献达到68.35%,且这样的情况从2007年2016年是处于一种增长的状态,经济上的差异还在不断变大。
2.府际合作不力竞争不当。目前,长株潭城市群仍然实行“省统筹、市为主、市场化”的行政区划为主的管理方针。这种管理办法能够使各行政区发挥自身的积极能动性,但也使各市之间的经济联系被割断,致使市场融合得不到实质性进展。因为长株潭各市独立性较强,在“一体化”运行中,各政府不能打破行政区划的枷锁,且各市都把各自利益放在首位,都具有较强的地方保护主义,导致相互之间竞争激烈,暂时无法实现共同利益下的统一整体。在地方行政干预下,城市群公共资源很难实现优化配置,城市群区域内的基础设施很难实现共建共享,阻碍了一体化形成。
3.协调协调能力较弱。长株潭城市群的协调组织是两型社会试验区的管委会。一方面,这个机构无法定行政权,权利十分有限,此机构不参与市场交易,对于市场的调控能力有限。在机构设置方面,管委会大多是顶层决策类和文职类处室,一般从事顶层设计、规划制定、政策出台。而在城市群内的各项规划和重大项目上,缺少实操性强的公共综合服务的处室,实际是不具备这方面的人、财、物的实权,使得委管会并不能就此做出指导性的协调。例如,在湘江流域的治理问题上,三市纷纷争夺资源,却都逃避环境治理的责任。
4.利益驱动下对资源环境的忽视。长株潭城市群一直提倡资源节约型和环境友好型的科学发展观,可是在当下不完善的市场经济体制下,人们的活动大多以实际利益出发,这使得城市群的环境问题日益严重。该城市群属于我国的老工业基地,对我国做出了不少贡献。可是,其粗放的生产方式,也对环境造成了破坏,并且在日益加重,使得环境问题已经成为经济发展的制约因素
五、长株潭城市群协调发展策略
(一)加强整体规划与基础设施建设
城市群整体发展规划的核心任务是改善区域内各城市在发展上的协调关系,促进协调发展。长株潭城市群已经批准实施了多个区域发展规划,但是具体实施中会更多的考虑自身利益,所以很难落实发展规划。长株潭在今后的发展过程中,应注重整体利益,对整体区域制定合理有效的规划,并且还要适时进行监督;同时,整体规划的过程中还应结合时代的脚步,使其规划更加科学合理,从而有效的提高长株潭协调发展水平。
城市群的基础设施是各城市发展的必备物质基础,是城市群各项功能的支撑体系。区域基础设施对整个城市群区域的协调发展具有重要意义。达到优化重组城市群空间结构,优化资源配置,城乡间协调发展,城乡差距不断缩小的效果。只有达到基础设施互联互通的效果,才能加强人员和要素的流动,减少交易时的成本,同时使居民的生活更加便捷,实实在在的实现区域一体化。
(二)完善与考核相适应的奖惩制度
一方面,长沙、株洲、湘潭各政府按财政收入比例出资,由三市共同统筹发展基金,这项基金一部分可以用作三市发展中的调节资金,用来调节城市之间,城乡之间的差距,在发展上实现均衡。另一方面,可消除行政限制,实现基础设施建设在城市群区域内的共建共享。比如,长株潭三市应按照各地区情况,具体分担区域基础设施任务,综合利用,以达到城市共建共享的效果,从而提高市民对一体化的认同感。然后,针对一些非协同发展行为,可以实施一定的惩罚措施,比如上缴一定数额的财政收入,缴纳城市群共同发展基金等,从而对各市形成约束力,促进彼此发展的关联性。
(三)加强组织的协调能力
城市群的协调发展不仅需要国家政策的支持和调节制度的保障,还需要区域内的协调组织发挥实际的协调能力。由本地政府所组成的区域协调组织不具备对公共事务的处理能力,使得对整体的协调作用单薄。在此种情况下,必须加强协调组织的协调能力来提升长株潭的协调发展水平。应从制度建设、公共服务建设、职能部门建设以及管理人员能力培训等方面进行综合提高。此外,长株潭城市群的协调组织机构应实现多元化发展,鼓励更多的民间组织或者民营企业也参与到政府的行政工作和公共事务中去,共同发挥作用。
(四)节约利用资源重视生态环境
长株潭城市群的经济水平尽管有了很大的提高,但是工业化进程中的“高消耗”、“低效率”造成了资源的大量浪费,工业垃圾,工业废水,工业废气的不合理处置造成了生态环境的破环,造成了湘江流域水体污染,造成了一定程度的空气污染,近年雾霾时常出现,这些对长株潭城市群的协调发展影响深远。在今后的发展中应该注重节约利用资源,重视生态环境,以实现在经济上的可持续发展。从污染物排放角度,应确定污染物的排放标准,对污染物的排放权交易制度进行建立,通过技术更新对高污染行业进行改革,减少污染。在环境治理方面,应制相关规定规定,倡导企业进行自主治理。以湘江流域的治理为例,沿湘江两岸的居民在利用水资源的同时也应当承担起流域治理的责任。同时,面对环境保护,应加强宣传、积极参与、共同监督;在资源节约方面,应同时改善开发方案和开发技术,从而提高矿产、森林、土地、水等资源的利用率,以保持资源对城市群以后发展中的支撑作用。(第一作者单位为西藏民族大学管理学院、第二作者单位为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益阳分行 、第三作者单位为西藏民族大学管理学院)
【基金项目】: 本文系2017年西藏自治区哲学社会科学专项资金项目《西藏县域经济空间关联与区域协同发展研究》(项目编号:17CGL001); 2017年西藏民族大学青年学人项目 《基于网络分析视角的西藏县域经济关联研究》(项目编号:17MDQP02);2013年西藏自治区高等学校教学改革研究项目《西藏高校管理类专业构建学风建设长效机制研究》(项目编号:2013ZJJG25);和西藏民族大学工商管理专业综合改革项目的阶段性成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