探索中外合作办学模式下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
2018-05-14杨麒玉
杨麒玉
【摘要】在中外合作办学机构开展基于实践取向、创新实践模式的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教育,能有效屏蔽合作办学存在的各种风险,弥补合作办学模式下学生思想政治教育的短板,对全面提高合作办学人才培养整体质量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关键词】中外合作办学;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
中外合作办学是我国高等教育的重要组成部分,是推动我国高等教育国际化、实现“本土留学”的重要形式和路径。《2003-2007年教育振新行动计划》将“进一步扩大教育对外开放”作为六项重要举措之一。2010年,《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刚要(2010-2020年)》提出进一步扩大教育开放,加强国际交流与合作。在中外合作办学迅速发展之际,如何提高中外合作办学人才培养质量成为重要命题。2013年12月,中共中央办公厅印发《关于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意见》,提出要把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融入国民教育全过程。
一、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是保障办学质量的客观要求
(一)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能有效捍卫教育主权
我国合作办学相关法规明确强调教育主权原则。《教育法》规定:“教育对外合作交流与合作坚持独立自主、平等互利、相互尊重的原则,不得违反中国法律,不得损害国家主权”;《中外合作办学条例》强调“要增强政治敏感性,牢固树立教育主权意识”。中外合作办学成为东西方教育思想渗透、教育主权博弈的必然产物,同时也使跨境高等教育面临政治、文化和意识形态等诸多领域的风险。一些西方发达国家把教育输出作为外交手段的有利补充,将教育资源负载政治因素,强行灌输政治信仰、宗教思想等,严重影响我国的教育主权乃至国家主权。因此,在中外合作模式下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能让青年学生正确认识时代责任和历史使命,有效捍卫国家的教育主权。
(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能自觉抵御文化侵蚀
合作办学的在引进国外优质教育资源,在开放共生的环境里培养优秀人才的同时,也存在文化侵蚀的危险。首先,开放共享的教育资源必然蕴含着学科知识以外来自资源输出国的文化因素,这种文化因素成为很多西方发达国家实现文化侵蚀甚至文化霸权的重要手段。其次,来自于中西方教师和学生之间在文化背景、文化传统和文化理念上的巨大差异。因此,中外合作办学面领着文化冲突的风险。如何在中外合作模式下做到中西兼容成為办学者亟待解决的问题。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能积极引导文化交融背景下的大学生增强文化自信,正确对待、批判吸收异域文化,形成平等、尊重、宽容的跨文化观,传播中华传统文明,展示当代中国青年良好的精神风貌和深厚的文化素养。
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应坚持实践取向的育人理念
(一)实践取向的人才观
在中外合作办学模式下的大学生中有效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应坚持实践取向的人才观。首先,中外办学模式下的大学生思想状态不同。其次,中外合作办学模式下的大学生教学模式不同。最后,中外合作办学模式下大学生管理方式不同。实践取向的人才观是中外合作模式下确定教育目的的根本,指引着人才培养的整体方针和实施策略,具有明晰的人才培养观,有利于自上而下坚定人才培养目标,提高人才培养质量。
(二)实践取向的课程观
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是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的重要内容,也是课程计划里的重要组成部分。20世纪著名哲学家杜威在《民主主义与教育》中提出“从做中学”的实践取向课程观,提倡用实践方式开展德育教育,认为教育在社会实践的大背景下才能够真正发挥作用。课程,是学校办学理念的直接呈现,也是教学相长的核心载体。实践是理论的源泉和基础,实践的课程观要求视教育为生活,让学生在活动中学习,自然地获得知识、养成品德。实践课程观指导下的思想政治教育,要关注学生的日常生活,把现实社会生活的一些内容有机融合到教育过程中,从而使学校成为“雏形的社会”。
(三)实践取向的方法论
社会活动作为思想政治教育的载体,能够使教育潜移默化地进行,实现教育与自我教育的统一,使思想政治教育的客体转化为主体,积极主动地接受教育。实践取向的方法论历来被诸多教育家、哲学家所倡导。实践取向的方法论指引思想政治教育,应主张“教育即生活”“学校即社会”“实践促理论”,学生是思想政治教育的参与者,而不是被动的接受者,应充分发挥学生在培养学习环节中的主观能动性。实践取向的方法论能科学指导思想政治教育,提高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有效性。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提出是为了有效地指导实践,但它更来源于实践,服务于实践,通过实践体现价值、实现超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