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浅谈节约型农村宅基地管理中存在的问题和对策

2018-05-14王锦利

中国房地产业·下旬 2018年4期
关键词:农村宅基地节约型

王锦利

【摘要】基于当前资源利用的方式和特征,我国一直强调建设资源节约型的国民经济体系,并且采取一系列的措施加快建设资源节约型社会。而这也是我国经济社会发展,推动资源可持续利用的有效措施之一。农村宅基地同时兼具生活和生产两种功能,是我国非常重要的自然资源之一,但是农村宅基地的管理现状并没有达到预期的效果。文章首先分析我国农村宅基地管理的现状,然后深入分析管理中出现的问题,并提出针对性的管理措施。

【关键词】节约型;农村宅基地;现状和对策

作为我国农村土地的重要构成之一,宅基地是农民生存的根本保障,也是我国赋予农民的一项基本社会福利保障。现阶段,我国农村宅基地的管理呈现出空心化的特点,因而合理利用土地和节约土地成为当前土地管理的核心,所以针对节约型农村宅基地的管理,我们必须加快实现宅基地管理的标准化和规范化。

1、节约型农村宅基地管理的现状分析

由于当前农村人口数量的逐步增多,导致我国农村宅基地面积需求呈现出逐年增长的趋势,但是宅基地的实际需求与供给之间存在极大的矛盾,出现供不应求的状况。此外,农村宅基地在使用过程还存在较多的问题,主要表现为以下几个方面:

1.1农村宅基地的使用权分配缺乏合理性

现阶段,我国农村宅基地的审批权在乡镇政府以及村干部手中,因而经常会出现以权谋私的现象,而且还有部分农村地区出现非常严重的越权划拨现象。我国《土地管理法》第六十二条明确规定了宅基地的批准程序、使用标准和原则,特别是宅基地的批准,需要由乡(镇)人民政府审核,最终由县级人民政府的批准同意。在这种制度下,宅基地的划拨审批完全由政府决定,从而实现政府对土地资源管理与保护的有效监督。但是在实际审批宅基地过程中,村干部掌管土地审批的大权,导致实际审批中出现非常严重的以权谋私和越权划拨的情况。另外,还存在一种非常普遍的现象,大部分的乡政府管理人员和村干部利用自己的职权,占领较多的土地搞建筑,这种行为对我国宅基地的管理秩序造成极大的影响,而且使其他农民的权利受到侵害。

1.2农村宅基地的使用和流转秩序比较混乱

由于大部分地区的村干部掌握宅基地的审批和划拨大权,滥用职权、私自审批土地的情况非常严重,这种现象在偏远的农村地区更为显著。现阶段,我国宅基地的审核和宅基地的使用监督都是由基层国土参与管理,但是出于各种因素的制约,农村宅基地审批与划拨的权利还是在村干部手中。比如:在2016年的一次为了推动天津市“宅基地改革试点工作”和“集体土地使用权及地上房屋确权登记发证工作”的调研中,我们发现某个区的个别村中,村民持有90年代中期颁发的土地证,发证面积多数超过400平方米(天津市的宅基标准是最大200平方米),更有个别的土地证面积高达1000平方米,而更为重要的是,这些土地证据说根本无法查询到相关的登记档案。

农村宅基地的流转和使用环节存在极大的问题,导致该环节的秩序非常混乱。现阶段,由于我国城市化建设的进程的逐步推进,一方面,大部分的农村人口选择外出务工或者是在市区购房,而其在农村的宅基地基本上都通过买卖和出租的方式进行流转和使用,但是宅基地并没有进行变更登记,与我国《土地管理法》中“以证管地”的要求相违背。另一方面,国家和某些省市拨付大笔经费用于农村集体土地的调查和登记工作,但是却又由于下面各级政府的种种顾虑,使得这类工作收效甚微。

此外,我国农村还存在一户多宅和私自占地建房的情况,一部分农村人口满足再次申请宅基地的条件时,政府对其划拨的土地远多于其实际需求,因而就会占用大量的土地建房,但是原先的房子并没有按照规定拆除,而且也不遵守旧宅基地的回收规定。这也是我国出现空心村现象的重要影响因素。

2、节约型农村宅基地管理的具体措施

2.1加快建设和完善我国宅基地使用体制

提升宅基地流转和使用的规范化程度,政府必须制定有关宅基地一户一宅的管理条例,需要注意管理条例的可实践性,为宅基地的流转和使用提供更加实用的政策保障。受到各方面影响因素的制约,我国农村集体建设用地的制度改革和建设还非常滞后,有关宅基地的产权界定问题、流转问题和收益的分配问题都没有得到非常妥善的解决,导致我国农村宅基地管理问题非常显著。所以我们首先需要提升对农村宅基地改革的认知和重视,从节约土地和利用土地的角度,加快促进我国农村宅基地使用体制的建设与完善,逐步提升农村宅基地流转的规范化程度,提升农村居民对宅基地经济价值的认知,了解宅基地中所存在的隐形市场。细化宅基地管理的相关实施准则,制定完善健全的法律法规,从而实现宅基地改造的科学合理化[1]。针对农村古旧建筑物,与普通的农村宅基地存在差异,我们应该采取区别对待的态度。例如:祠堂,首先需要对其进行科学有效的评估,判断其所具有的实际价值,是否有必要投入一定的資金进行修复,如果没有任何价值的祠堂,就需要按照相关规定予以拆除。

2.2完善社会的基础保障体系,重视农村弱势群体的安置工作

相对于城市中的弱势群体,农村的弱势群体更为庞大,大部分的农村弱势群体需要依赖种地维持基本的生活。虽然我国改革开放政策已经实施很长一段时间,但是农村社会保障体系的建设并不完善。在处理农村居民的用地改造问题时,首要任务是弱势群体的安置工作。在进行农村基础设施的建设过程中,投资规模和所获得经济效益完全不成比例,政府对该方面的支持力度较小。我国针对农村提出的三农政策,虽然能够在一定程度上改善农村人口的生活状态,但是农村用地的集约利用仍然非常困难。因此,多方社会资源和公益组织结构的支持是必不可少的,这样才能为农村基础设施的建设与完善筹集更多的资金,重视养老的基础设施的配备,加快对社会保障体系的建设与完善,从而推动我国顺利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

结语:

由于缺乏完善的法律保障和政策支持,导致农村宅基地私下交易现象非常严重,而且存在非常庞大的隐形交易市场。农村人口缺乏建房规划的认知,导致宅基地利用集约化水平较低,宅基地的使用效率难以达到预期。加快对农村宅基地体制的建设与完善,严格落实宅基地的登记体制。

参考文献:

[1]左利.农村土地管理现状存在的问题及解决策略[J].中国集体经济,2017(36):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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