泽阿劳(糖尿病)土家医疗效评价标准研究
2018-05-11杨德良李媛媛
杨德良 李媛媛
(湘西土家族苗族自治州民族中医院,湖南 吉首 416000)
糖尿病是由于胰岛素分泌绝对或相对不足,以及机体靶组织或靶器官对胰岛素敏感性降低一起的以血糖水平升高为主要特征的慢性的代谢性疾病,其发病率逐年递增,预计到2025年糖尿病患病率将突破3.33亿,其急慢性并发症如糖尿病酮症酸中毒、糖尿病高糖高渗综合征及视网膜、肾脏等病变亦是糖尿病致死致残的主要原因[1]。本研究通过土家医对糖尿病诊断、疗效评价的整理、总结、规范,初步制定展现土家特色的糖尿病疗效评价标准。
1 诊断标准
1.1 西医诊断标准 本病的西医诊断标准参照《中国2型糖尿病防治指南》[2]中糖尿病的相关标准。
1.1.1 临床表现 以多饮、多食、多尿及原因不明之体重减轻为主要临床表现;也有多饮、多食、多尿症状不明显,以皮疹瘙痒、眼疾、眩晕、肺痨、胸痹心痛、水肿、疮痈等病症就诊。
1.1.2 辅助检查
1.1.2.1 血液检查 血糖(诊断必须静脉采血,监测可用指血检测毛细血管血糖);OGTT;糖化血红蛋白、糖化血清蛋白、C~肽释放试验、胰岛素释放试验、糖尿病自身抗体、血脂。
1.1.2.2 尿液检查 尿糖、尿酮、尿蛋白阳性。
1.1.2.3 人体测量学 体重指数、腰围与腰臀围比率。
1.1.2.4 其他 血酮体、电解质、血气分析、血尿渗透压。
符合上述临床表现,并且空腹血糖(禁热量摄入至少8h)≥7.0mmol/L;或随机血糖≥11.1mmol/L,或口服葡萄糖(75g)耐量试验中2h血糖≥11.1mmol/L时,无糖尿病病症状者,需改日重复检测2次血糖达上述标准即可明确诊断。
1.2 西医分类标准 参照WH0(1999)的分型标准[3]糖尿病可以分1型糖尿病、2型糖尿病、其他特殊类型糖尿病、妊娠糖尿病共4种类型。
1.3 土家医证候诊断标准
1.3.1 热盛津伤证 主症:口干咽燥,渴喜冷饮,易饥多食,尿频量多,身体渐瘦;舌干红,苔黄燥或苔少,滑数或弦细或细数。次症:心烦易怒,溲赤便秘。
1.3.2 痰(湿)热互结证 主症:形体肥胖,腹部胀大,口干口渴,喜冷饮,饮水量多,脘腹胀满,易饥多食;舌质淡红,苔黄腻,脉弦滑。次症:心烦口苦,大便干结,小便色黄。
1.3.3 气阴两虚证 主症:咽干口燥,口渴多饮,神疲乏力,气短懒言,形体消瘦;舌红少津,苔薄白或少苔,弦细数或沉细。次症:腰膝酸软,自汗盗汗,五心烦热,心悸失眠,或纳差腹胀,大便溏薄。
1.3.4 肝肾阴虚证 主症:小便频数,浑浊如膏,口干咽燥,形体消瘦;舌红,舌干瘦,少苔或苔薄白,脉细或细数。次症:视物模糊,腰膝酸软,眩晕耳鸣,五心烦热,低热颧红,多梦遗精,皮肤干燥,雀目,或蚊蝇飞舞或失明,皮肤瘙痒。
1.3.5 阴阳两虚证 主症:小便频数,浑浊如脂如膏,甚至饮一溲一,五心烦热,口干咽燥,神疲,耳轮干枯,面色黝黑;舌质淡,苔白而干,脉沉细无力。次症:腰膝酸软无力,畏寒肢凉,四肢欠温,阳痿,下肢浮肿,甚则全身昏肿。
2.3 量化标准
2.3.1 症状分级量化标准[4]见表1。
表1 症状分级量化标准
续表1 症状分级量化标准
2.3.2 土家医辨证分型表见表2。
表2 土家医辨证分型表
续表2 土家医辨证分型表
3 疗效评价标准
3.1 临床疗效评价标准 显效:临床症状、体征明显改善,证候积分减少≥70%;空腹血糖及餐后2h血糖下降至正常范围,或空腹血糖及餐后2h血糖下降超过治疗前的40%,糖化血红蛋白值下降至6.2%以下,或下降超过治疗前的30%。有效:中医临床症状、体征均有好转,证候积分减少≥30%;空腹血糖及餐后2h血糖下降超过治疗前的20%,但未达到显效标准,糖化血红蛋白值下降超过治疗前的10%,但未达到显效标准。无效:中医临床症状、体征均无好转,空腹血糖及餐后2h血糖无下降,或下降未达到有效标准,糖化血红蛋白值无下降,或下降未达到有效标准。
3.2 土家医证候疗效评价标准 治愈:症状改善率≥90%;好转:90%﹤症状改善率≥30%;未愈:症状改善率﹤30%。
症状改善率:(治疗前症状积分—治疗后症状积分)/治疗前症状积分×100%
5 讨论
本研究通过对大量土家医医药文献的研究,初步建立了土家医对糖尿病主症评分标准及临床疗效评定标准,规范了治疗原则及治疗方法,丰富了土家医治疗特色、诊疗技术难点、解决方法和追踪监测等内容。
[1]中华中医药学会.糖尿病中医防治指南[J].中国中医药现代远程教育,2011,9(4):148~151.
[2] 中华中医药学会糖尿病分会,中国2型糖尿病防治指南[J].中华糖尿病杂志,2014,6(7):447~498.
[3] 王吉耀,廖二元.内科学[M].北京人卫生出版社,2010,2:1029~1044.
[4] 郑筱萸.中约新约临床研究指导原则(试行)[S].北京:中国医药科技出版社,2002,4:233~23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