阜新地区开展农机报废更新补贴工作可行性分析
2018-05-09石超
石超
摘要:近年来,随着阜新地区农机化事业的快速发展,全市农机装备保有量大幅提升,但由于部分机具严重老化,超期服役,造成工作效率低下,作业质量不高,而且还给农机操作人员的安全和生态环境带来了严重的影响,开展农机报废更新十分必要。通过实地调研,就阜新地区开展农机报废更新补贴工作的可行性进行了分析,为全市更好地开展此项工作提出了建议。
关键词:阜新;农机报废更新;可行性分析
中图分类号:F3233文献标识码:A
doi:10.14031/j.cnki.njwx.2018.04.015
1开展农机报废更新补贴的必要性
农机报废更新是解决全市农机高污染、高能耗、低效益等问题的实际需要。近年来,随着阜新地区农机化事业的快速发展,全市农机装备保有量大幅提升,截至2017年末,全市农机总值达到25亿元,农机总动力达2215万kW,拖拉机保有量达652万台,配套机具达1107万台套。虽然农机总值和机具保有量处于较高水平,但是保有量的结构不尽合理,有部分机具已经不适合当前机耕生产,老化现象严重。据有关数据显示,全市在用的拖拉机中,使用10年以上的80马力以上大中型拖拉機占近20%,使用15年以上的50~80马力拖拉机占10%以上。使用年限超过12年的20~25马力拖拉机占20%,大量使用超期服役的农机具,不仅给农机操作人员带来了很大的安全隐患,而且极大地降低了农业机械的工作效率和作业质量,对生态环境也会造成严重影响。
农机报废更新工作是全市建设现代农业、推进转型振兴的实际需要。农业机械化是现代农业发展水平的重要标志,农业机械化的发展必须适应现代农业发展的根本要求。截至2017年末,全市主要农作物综合机械化水平已经突破80%,位于全省前列,但由于农机保有量的结构不合理,造成农业机械化总体水平不高,无法满足发展现代农业的需要。在能源日益紧张,全国大力推广绿色环保机具的环境下,采取有力措施对老旧落后的农业机械进行报废更新,大力推广应用各种节能环保的农业机械,保护生态环境,是发展现代绿色农业的必由之路。
2阜新市开展农机报废更新补贴工作的可行性分析
(1)在法规层面上,阜新市开展农机报废更新工作试点已经有了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机械化促进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机械安全监督管理条例》《辽宁省农业机械管理条例》等一系列法律法规为制定农业机械报废更新制度提供了法律依据。
(2)在技术层面上,农机工业发展具备了为农村提供节能、环保技术指标先进的农业装备的可能。近年来,全国农机工业结构得到进一步优化调整,一些节能、环保、可持续发展的农机化新机具和新技术得到重视和发展,一些代表世界先进水平的保护性耕作、深松技术、免耕播种和节能增效技术及产品得到大力研制开发并投入批量生产。从长远来看,发展节能环保型农机是“十三五”期间我国农机工业产业政策的重点,并且必将成为农机企业提高竞争力的首要选择。农机工业发展方向合乎建设现代农业发展的要求,为阜新市农业装备的扶优汰劣和实行报废更新制度提供了装备和技术支撑。
(3)在经济层面上,财政支持农机发展力度不断加大,为鼓励支持农业机械报废更新提供了物质条件。近年来,在农机购置补贴政策的带动下,阜新市广大农民群众对农业机械的投入热情高涨。据近几年全市农机化发展情况分析,农民群众购买农业机械的重点已经转向了先进适用的大中型农机具,补贴政策也逐渐向节能环保高效的农业机械倾斜,优化了全市农机装备结构,促进了先进适用的农机具和相关农机化技术的普及应用,提高了农业机械化发展质量。总之,将国家用于农机购置补贴资金的一部分进行农机报废补贴是可能的。
3几点建议
根据省农委的计划,在阜新市开展农机报废更新补贴试点工作,应遵循“农民自愿、国家扶持、方便高效、促进更新”的原则,对农民自愿报废淘汰达到报废标准或超过报废年限的老旧农机且购买新农机的给予农机报废更新补贴,鼓励和引导农业机械以旧换新和升级换代,加快节能、环保、安全农业机械的推广应用。
(1)加强组织领导。全市各级相关部门要加强协调,密切配合,制定方案,细化措施,搞好报废更新与购置补贴的相互衔接,优化程序,提高资金结算和兑付效率,确保专款专用。各级农机、财政主管部门要加强农机报废更新补贴资金实施情况的督促检查,严查伪造报废证明、套取补贴资金等违规行为。要建立报废更新信息档案,对受益人进行公示,接受社会监督。
(2)加强宣传,积极动员。组织辖区内乡镇农机站长等相关人员参加的培训班,学习有关文件精神,部署落实工作任务。利用各种媒体平台采取多种方式进行广泛宣传。并设立服务咨询电话,方便群众咨询,解答群众疑问。召开由经销商、报废回收单位参加的座谈会,充分听取各方意见、建议,完善操作程序。
(3)适当提高补贴标准。对符合报废条件的农机,农机管理部门应当适时开展宣传,引导、鼓励使用者对已满报废期限或者达到报废条件的农业机械主动报废,优先对报废旧机同时要购置新机者予以补偿。适度提高部分机型的报废补贴标准,增强农机户主动参与农机报废更新的积极性。
(4)将农机报废补贴与更新分开实施。随着新型城镇化的推进和农村土地制度改革试点的深入以及农机社会化服务的加强,农村劳动力转移大量增加,许多失地农民报废机具后不再购买新的农机具。为尽快消除落后产能,应在制定相关政策措施时,考虑将农机报废与更新分开实施,鼓励达到报废标准的农机报废,加快老旧农机具的报废进程。
(5)安排必要的工作经费。农机管理部门要进行报废回收各个环节的监管,工作量大,建议各级财政特别是省财政安排农机报废更新工作专项经费,用于农机管理部门监督回收单位拆解报废农机、办理相关手续的经费补助,促进农机报废更新补贴工作的实施。有条件的县还可以采取政府购买服务的方式,对回收企业从事农机报废回收给予补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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