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由“角川商法”论文化产业价值链的建构

2018-05-07谭必勇邹燕琴吴赟

出版科学 2018年2期
关键词:出版业档案影视

谭必勇 邹燕琴 吴赟

[摘 要] 在新媒体融合的时代背景下,文化产业的产业关联度与融合性越来越强。本文以“角川商法”为切入点,以影视、档案与出版业的互动共享机制为例,分析影视、档案和出版业互动共享的模式、机制,研究“影視-档案-出版”文化产业价值链的构成,并针对目前“影视-档案-出版”产业价值链中出现的问题,认为应从完善档案资源创意开发路径、成立关联产业中心联盟两方面入手,逐步完善、提升文化产业价值链的构建方式。

[关键词] 文化产业价值链 影视 档案 出版业 互动共享机制

[中图分类号] G124 [文献标识码] A [文章编号] 1009-5853 (2018) 02-0028-08

[Abstract] In the integration of new media era, the industrial relevancy and integration of cultural industry are becoming stronger and stronger. This paper takes “Commercial Methods of KADOKAWA” as the breakthrough point, and takes the interactive sharing mechanism of film and television, archives and publishing industry as an example, analysis the interactive sharing mode of the film, archives and publishing, constitutes the “film and television-archives-publishing” cultural industry value chain. Finally, according to the problems of “film and television-archives-publish” cultural industry value chain at present, this paper points out the suggestions for improvement of constructing the value chain of cultural industry: (1) improve the creative development path of archives resources;(2) establish related industrial center alliance.

[Key words] Cultural industry value chain Film and television Archives Publishing industry Interactive sharing mechanism

1 引 言

“角川商法”源自日本出版界。日本角川书店(现名“KADOKAWA”)社长角川春树将文字、声音、影像三者结合,改编出版物制成电影、电视剧等影视作品,利用媒体进行宣传,使电影与出版互动共赢,这一套做法即“角川商法”。在角川文库中,1976年的《犬神家一族》是第一部依据出版物改编而成的电影,票房收入达13.2亿日元,《人性的证明》(森村诚一)票房高达22.6亿日元,自1977年到现在已印行340万册,是出版最多的原作,实现了图书出版与影视业之间的互动共赢[1]。

随着经济的迅速发展,人们的精神文化需求越来越大,档案也逐渐为大众所重视。2013年12月30日,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共中央政治局第十二次集体学习时指出:“系统梳理传统文化资源,让收藏在禁宫里的文物、陈列在广阔大地上的遗产、书写在古籍里的文字都活起来”。影视与出版业肩负着传播中华优秀文化的使命,而档案作为重要的文化资源,具有跨越时空的丰富的文化价值,让档案中的文字“活起来”,有助于更全面地传播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因此,笔者试图从这一角度出发,研究影视、出版与档案的互动共享机制。

目前,利用档案的影视节目越来越多地出现在电视荧屏上,由于档案天然具备真实性、完整性与机密性,影视节目利用档案作为证据或素材能够激发观众对节目的神秘感与好奇心,而且通过节目制作组的精良编排,这些节目在同时期节目的收视率竞争中取得了较好成绩,可见影视与档案互动的重要性日益凸显。与此同时,影视与档案互动形成的影视节目的相关图书也随着影视节目的热播而畅销,比如随着北京电视台卫视《档案》和中央电视台中文国际频道《国宝档案》的热播,两个栏目组分别推出了《绝密档案背后的传奇》(十卷本)、《CCTV国宝档案特别节目:国宝中的历史密码》(四卷本)。在影视与出版业中,档案逐渐发挥其文化价值与经济价值,利用档案所形成的电视节目、电影、纪录片、图书等一系列优秀文化产品产生了较好的社会反响及经济效益。

不难看出,影视、档案与出版业不断共享、创新和增值,初步形成了从档案资源创意开发-影视档案文化产品生产-影视档案文化产品传播-影视档案文化产品消费的完整的文化产业价值链,产生了较大的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本文以影视、档案与出版互动背景为切入点,分析以档案资源为基础制作而成的影视作品、图书出版物等蕴含不同程度档案元素的各种文化产品,深入剖析影视、出版与档案互动共赢的模式,阐述其文化产业价值链构成的重要元素和关键环节,从而提出对文化产业价值链构建的具体建议。

2 影视、档案、出版的互动共享模式

2.1 影视与档案的联动模式

自1998年2月原东方电视台《星期五档案》创办以来,我国档案与影视业的互动就开始了,此后各级频道相继播出档案揭秘型节目,使得影视业与档案的互动日益频繁。

在影视与档案的联动模式下,影视机构形成的文化产品类型多样。徐俊杰将档案影视作品分为电影、电视栏目和文献纪录片[2]。蔡倩则指出档案电视节目从传统的节目分类上可以分为法制、综艺、军事、健康和访谈五种类型,从总体上看专题档案电视节目较多[3]。影视业利用档案的案例比比皆是,1996年上海市档案局、上海市档案馆与上海市广播电视局联合摄制了以档案工作为题材的8集电视连续剧《一号机密》,获得了第十七届电视剧飞天奖[4]。1999年9月,我国播出了利用档案制作的纪录片《共和国脚步》,该片向新中国成立50周年献礼,记录了新中国成立50年来的重大事件。此外,由江苏省档案局、江苏有线和星瑞影业公司三方合作打造的档案利用成果电影《韩国钧》,也于2014年11月28日在江苏省档案馆举行拍摄开机仪式[5]。

随着信息技术的普及与发展,影视与档案联动模式下的文化产品的种类和数量日益增多,其互动所产生的文化教育作用和社会经济效益不容小视。由于档案作为原始记录而具有的保密性和真实性,档案在社会人群中呈现出一种神秘感,档案部门与影视机构的合作能够全面地开发档案资源,使得历史重大事件及历史人物还原其真实面貌,并同时实现档案社会教育作用和文化存储功能。另一方面,档案是影视创作的重要资源。在影视作品制作过程中,影视机构需要搜集丰富的与主题相关的各种原始档案材料,并对其进行有效地整合与梳理,尽可能真实地还原历史事件的来龙去脉及事件原貌,并运用多表现形式加以展现,使得这些文化产品相对于档案部门生产的编研产品来说更具影响力、传播力和竞争力。影视与档案的联动模式如图1所示。

2.2 出版与影视的共赢模式

影视和出版这两大文化产业本身具有天然的联系,在媒体融合背景和IP热的时代背景下,影视和出版产业利用各自的专业优势加强互动,全方位运作IP产业价值链,使市场价值最大化。影视与出版业的互动共享共赢在1976年就已出现,角川春树介入电影制作、改编出版物并制作出首部电影《犬神家一族》,角川书店通过改变书店的收益结构,出版书籍并投入影视产业,为影视产品提供产品内容,极大地将出版物的价值发挥出来,提高文化产品的收益,日益产生巨大的经济效益。

一方面,出版为影视IP开发创造条件。由于具备较好的资源优势和产业优势,出版能够为影视IP开发创造良好的條件,一是能够为影视IP开发提供优质的IP资源,二是通过图书出版扩大宣传力度,提高影视的市场竞争力。正如黄雯所说,“出版成为影视IP开发的先锋”[6]。另一方面,影视IP能够反哺出版,推动出版创新发展。影视与出版的互动是双向共赢的,出版为影视IP开发提供丰富的资源,提高产业竞争力,同时影视化为图书也成为重要趋势,影视作品的热度能够带动出版业的发展,使出版迸发出新的活力,从而构建全新的产业生态环境,促进产业的升级。出版与影视的共赢模式在《哈利·波特》这一IP价值的开发中得到了充分体现,依托《哈利·波特》这一IP资源,相关的电影、游戏、动漫、主题公园等衍生产品都创造了极大的经济价值。影视与出版的共赢模式如图2。

2.3 档案与出版的互动模式

档案是可供多维度开发利用的文化资源。不过,在档案开发利用过程中需要注意保护隐私权和档案所有人的知情权等。出版业在媒体融合的新时代背景下,应该主动承担传播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宣扬优秀中华传统文化的社会责任,充分利用档案机构的资源优势,将有助于提高出版业的经济效益与社会效益。

由此可见,档案由于自身的特性成为出版业的重要开发资源,档案是反映社会发展变迁的重要记录,有效开发档案资源并出版档案图书有利于充分发挥档案社会教育的功能,提高档案的利用率和社会档案意识。出版因其文化产业内容多样性的内在要求,应合理开发包括档案文化在内的文化资源,深入挖掘档案文化内容,出版寓教育性与历史性于一体的档案题材图书。档案作为文化资源被应用到出版业中,是在媒体融合时代将让档案中的文字“活起来”的重要契机,是档案机构对外宣传档案、提高档案服务的重要手段。而出版业充分利用档案资源,是出版业形成新的文化产业形态的关键,有利于进一步扩展出版业的图书范围。档案与出版的互动模式具体如图3。

3 “影视-档案-出版”的产业价值链

产业价值链是由多个不同性质的参与者组成的,包括多个能够产生价值增值的独立价值环节的价值系统。英国经济学家查尔斯·兰蒂(Charles Landry)进行文化产业研究时,认为文化产业价值链由5个价值环节组成,分别是创意生成、文化产品生产、文化产品流通、发送机构和观众与接受。他认为创意的生成是第一个价值环节,强调创造性本身,这一环节参与的主体是文化内容的提供者。第二个价值环节实际上是从创意到产品的一个过程,即文化产品的生产,这一环节的主体除了文化内容的提供者,还包括文化产品生产的企业。第三个价值环节是文化产品的流通,该环节主要是以文化中介和经纪企业为市场主体。第四个价值环节是发送机构,参与的主体则主要是演出经营场所及播放机构。最后一个价值环节则是最终的文化消费——观众与接受[7]。

通过查尔斯·兰蒂提出的文化产业价值链,笔者清晰地看到文化产业价值链中包含的相关产业以及内部各环节之间紧密的联系,了解从创意的生成到消费的各价值环节并最终实现文化产业盈利的过程。笔者依此分析“影视-档案-出版”的产业价值链,从横向来看,影视、档案、出版产业相互交叉和渗透,共同构成文化产业价值链的组成部分,使“影视-档案-出版”文化产业形成以档案资源开发为核心的产业价值链横向结构。从纵向来看,档案资源的创意开发、影视档案文化产品的生产、影视档案文化产品的传播、影视档案文化产品的消费等关键环节环环相扣,形成具有内在逻辑的线性纵向产业价值链结构(如图4),从而推动影视、档案与出版产业的有效整合,初步实现影视、档案与出版互动共享的产业价值。

3.1 档案资源创意开发

档案作为数量浩繁的重要文化资源,承载着丰富的历史文化及社会记忆。档案资源开发是指档案部门采用现代化信息技术与方法,通过档案信息资源的挖掘、采集、处理、传输等方式,实现档案社会价值和经济价值的基本活动[8]。一般来说,由公共档案部门组织、以国家财政投入为资金来源的档案资源开发属于公益性开发,其开发成果应无偿向社会提供。但“影视-档案-出版”产业价值链中,档案资源创意开发的主体既包括档案部门,也包括影视机构和出版机构,因此资金投入既有国家财政的投入,也有影视机构和出版机构的资金投入,开发的成果是以档案资源为基础制作而成的影视作品、图书出版物等蕴含不同程度档案元素的各种文化产品。这类文化产品通过深入挖掘档案文化资源,对档案的每一个细节进行深入细致的解读,丰富了影视文化产品的文化内涵,提高了影视作品的收视率和图书出版物的销量,同时也实现了档案的价值,为社会文化提供深层次的服务。档案在文化产业价值链中发挥了重要作用,对档案资源的创意开发成为产业价值链各个环节能否顺利铺开的关键。

以北京卫视的《档案》为例,这个揭秘性的讲述栏目,充分利用观众对长期以来保管严密的档案的好奇心,通过对国内外已经解密的军事档案、外交档案、安全档案、经济档案等进行深度解读、尽可能地将传奇的历史人物和事件真实面貌还原出来,并通过主持人讲解、视频档案播放、画面重现等方式立体地呈现在观众面前,选题新颖、广泛、深刻,《档案》栏目取得了很好的收视率,同时《档案》栏目组编辑出版了相关图书,均有较好的社会反响。

北京卫视《档案》栏目总制片人吕军在接受采访时表示:“《档案》栏目与国家档案局中央档案馆的密切合作为节目的成功发挥了支柱性作用。我们的创作就好像矿工身后有强大的档案矿藏,国家各级档案部门保存的珍贵而庞大的档案资源为节目的创作和创新提供了源源不断的动力。通过对档案线索的顺藤摸瓜和深入解读,挖掘出鲜为人知的故事,这正是《档案》栏目有别于其他历史纪实类节目的突出特点。”基于此,吕军要求团队中的每名编导在调研选题可行性研究阶段,就要到相关档案馆、图书馆、资料馆去找线索、查资料;在使用一份档案时,要对其中的每个细节进行深入细致的分析解读,定期邀请档案馆的老师为编导讲授开发利用档案的基本方法。吕军认为,“台本是节目的重中之重,内容在原创的基础上注重发现新故事、新观点、新立意”[9]。基于此,以档案为线索,对珍贵而庞大的档案资源进行深度创意开发,深入挖掘出鲜为人知的故事,是形成文化产业价值链的关键环节。

在现阶段,由于档案的机密性,很多较为机密的档案仅在编史修志、行政查考和科学研究等方面能提供给相关科研专业人员和行政人员进行查阅,没有对普通大众进行完全开放,因而档案资源创意开发的内容主要集中在对现有已解密档案的资源进行开发,内容涉及政治、军事、历史、社会、科技等各个方面,其中解密历史传奇人物的故事是观众最关注的主题,其次是政治方面的主题。综上,对档案资源的创意开发要求作为档案收集者和保管利用者的档案馆明确档案资源开发权,档案部门、影视机构和出版机构联合开发档案资源,并依据历史事件、社会热点、观众需求等明确开发主题。

3.2 影视档案文化产品的生产

目前“影视-档案-出版”产业价值链上生产的文化产品主要是影视作品和出版图书,其他衍生产品并不多见。影视作品的生产主要是通过影视工作人员大量收集与主题相关的国内外档案,对其进行有效梳理与分析,将原本扑朔迷离的历史事件或传奇的历史人物按照线索真实完整地呈现在观众面前的过程。在影视档案文化产品生产的过程中,影视机构与国内外档案馆(室)、档案专业院校及相关部门的交流合作,影视机构与出版社的合作戰略是文化产品生产的重要前提。

事实上,影视机构与国内外档案馆(室)、档案专业院校及相关部门的交流合作频繁,如北京卫视《档案》每一期节目播出之前,节目组工作人员都会广泛收集档案资料,不仅与各个档案馆、博物馆、情报部门、纪念馆合作,还会面向大众征集相关材料,甚至不惜高价去其他国家查阅购买相关的档案。如在拍摄解密电影中007原型的专题节目时,北京卫视《档案》栏目组通过各种渠道搜集资料,为解密007原型联系了英国国家档案馆和英国军情六处,最终获取到了007原型的珍贵档案资料,包括007原型双面间谍达斯科·波波夫个人照片、指纹资料、驾照复印件等重要的个人档案资料,此外还有把他发展为德国间谍的好友约翰尼的照片和达斯科·波波夫与英国军情六处的协议等秘密档案,其中涉及达斯科·波波夫退休后的生活安排等珍贵档案内容。毫无疑问这些珍贵的档案资料为解密007原型提供了确实可靠的证据[10]。北京卫视《档案》栏目组与中国人民大学信息资源管理学院也有专门的合作计划,该项目由冯惠玲教授牵头发起,合作形式包括:在中国人民大学信息资源管理学院挑选具有深厚专业能力的同学组成学生社团“兰台春秋”,为每期栏目提出改进意见和修改方法;每月挑选一批同学参观制作《档案》栏目的过程,参与节目内容的策划;每学期接受师生参观实习,相互交流;为《档案》栏目在校园进行宣传推广;组织学生围绕栏目进行策划比赛;由中国人民大学老师给《档案》栏目组成员进行相关专业培训;在学院和栏目组的网站上进行资源共享;对相关资源进行挖掘,推出文化产品;联合举办国际学术研讨会等[11]。

出版图书主要是随着相关影视节目的热播衍生的产品。影视机构与出版社的合作主要基于影视节目的热度,由于影视节目对主要揭秘国内外重大事件或解读刚刚解密的重要档案,通常有一定的神秘感和新颖性,出版的内容一般是影视节目的节目内容,即一些传奇人物或事件的揭秘档案。影视节目内容的选题新颖性、历史事件解读的全面性、资料来源的可靠性进一步促成影视档案产品出版。出版基于影视节目的强大影响力和较高关注度,开发较为热门的档案影视节目,针对影视档案节目的优质内容进行筛选整合,编排出版影视档案节目相关图书。由于粉丝经济效益,热门影视节目的忠实观众基于对节目内容的喜爱,会主动购买影视相关图书进行阅读,进而形成良好的经济效益,全方位立体展现档案的文化价值,这也是影视反哺出版的表现。如中央电视台中文国际频道与中国青年出版社合作出版的四卷《CCTV国宝档案特别节目·国宝中的历史密码》。

随着档案节目越来越受到观众的关注和喜爱,影视档案出版的相关图书也随着电视节目的热播而畅销。据不完全统计,广东电视台新闻频道、北京电视台、中央电视台、上海电视台纪实频道这四个电视台频道已经根据以档案资源为基础的档案节目内容出版了相关图书20多种(如表1所示),可见档案、影视与出版业互动共享是一种发展趋势,档案部门、影视机构与出版社通过互动共享有利于充分发挥档案的价值、挖掘档案的本身价值及其衍生价值,从而达到产业最大的经济效益。

3.3 影视档案文化产品的传播

从影视、档案、出版业的跨行业互动共享机制看出,影视档案文化产品的传播主体、传播媒介和传播效果都有较大的变化。

(1)传播主体。传播主体主要包括新闻传播从业人员、出版社、报刊等,影视、档案、出版的互动共享机制极大地提高了影视档案文化产品的传播深度和广度。国内影视档案节目的传播以新闻传播从业人员为主,新闻传播从业人员通过电视台传播档案文化产品,由于电视台的公信力和权威较高、覆盖范围较广,传播效果和传播广度不言而喻。以北京卫视《档案》栏目为例,栏目工作人员为筹备节目前往各档案馆、博物馆和图书馆查找相关资料,最后精心策划制作的《档案》通过电视台、新闻网站等官方传播渠道进行宣传并播出,由于国家或各地方电视台具有公信力和权威性,作为影视档案文化产品的传播者,传播的内容更容易被接受和认可。

合作出版社及报刊对影视档案文化产品的传播主要侧重于出版图书及刊载新闻两个方面,合作出版社对影视作品内容进行挖掘整理、梳理编排、出版图书,扩展了文化产品的传播渠道,使文化产品形式更加多元,价值传播影响更加深远;合作报刊对传播文化产品的传播具有辅助作用,扩大了档案文化产品的受众群体,为进一步立体式宣传档案文化及档案事业提供了新方式。2010年8月,《中国档案报》与北京卫视《档案》栏目实现跨媒体合作,双方达成战略合作协议,《中国档案报》利用平面媒体对《档案》栏目进行宣传并提前预告,双方共同策划相应的重大选题,共同开发社会市场资源,努力成为平面媒体与电视媒体跨媒体合作传播成功范例[12]。

(2)传播媒介。20世纪30年代,德国哲学家海德格尔认为“人们正在进入世界图像时代”[13]。到20世纪末,随着互联网的迅速发展及科学技术的进步,数字媒体逐渐渗透到人类社会的方方面面,人们也更倾向于观看图像化和视觉化的文化产品。正是在“视觉化时代”、新媒体融合的时代背景下,影视档案文化产品的图书出版孕育而生。因此,其文化产品传播媒介除了一般的传统媒介如报纸、杂志外,还包括广播、电视、音像、电影、图书及各类社交媒体。影视档案出版的文化产品通过网络上的各类社交媒体、新闻网站及广播电视快速传播信息,辅以报纸、杂志、图书等纸质媒介进行传播,实现文化产品线上线下的全面覆盖式传播。例如北京电视台《档案》在央视网站、中国档案报、微信公众号中都有不同程度的宣传和报道,影视档案文化产品对档案内容的利用也很好地激发了观众的兴趣,实现了全媒体式的传播。上海市档案局(馆)联合真实传媒有限公司策划制作的8集微纪录片《上海记忆:他们在这里改变中国》(每集8分钟),通过《档案春秋》微信公众号、上海档案信息网、中国新闻网、凤凰资讯门户网站进行宣传,并于2016年8月8日至15日在上海电视台纪实频道首播[14],辅以《上海档案》《档案春秋》《中国档案》等期刊的刊载,新华社、《人民日报》、中新社等报纸上的详细报道,以及2017年在上海广播电视台融媒体中心进行的全网独家首播[15],充分實现了文化产品的全媒体式的传播。

(3)传播反馈。由于影视档案产品的传播对象主要是影视档案节目的粉丝,传播效果主要反映在影视节目的收视率及出版图书的销量上。影视档案节目近年来的发展态势较好,收视率逐年增长,增长态势良好。例如,被当地市民评选为“年度最佳电视节目”的《档案无锡》,可见这部系列电视节目深受当地观众的喜爱。据CSM的数据,2011年1月至5月,档案揭秘型节目的播出时长共37870小时,同比增长33%,数据显示观众每人累计的收视时长为280分钟[16]。由此可见,影视档案产品通过电视媒介的迅速传播越来越受到观众的喜爱,收视率也呈现逐年增长的趋势。同时,出版图书的销量也随着档案节目的播出不断增长,影视、档案与出版的双向互动产生了良好的经济效益。

3.4 影视档案文化产品的消费

从连续几年保持较好收视率的影视档案栏目以及热销的栏目同期出版的图书可以看出,影视档案文化产品的消费在一定程度上提高了影视业和出版业的经济收益,带来了良好的社会效益。中央电视台中文国际频道的《国宝档案》栏目自2004年10月开播以来,秉承文化担当意识、奉行精品意识与创新意识,将一系列精品节目奉献给海内外受众,先后获得“2012—2013年度优秀国产纪录片及创作人才扶植项目优秀栏目”和“中国广播影视大奖·广播电视节目奖”(第23届“星光奖”)两项国家级奖项,2011年以来多次被评为中央电视台“品牌栏目”,2014—2015年均占据央视传统型纪录片栏目收视率前五位[17],展示了良好的引导力、影响力、传播力和专业水准。北京卫视《档案》栏目则受到中老年观众、高学历观众和高收入群体的喜爱[18]。

《国宝档案》栏目组推出的《国宝档案》和《国宝中的历史密码》等文化衍生品也得到受众较大的认可。亚马逊官方网站数据显示:《国宝档案4:玉器 陶器 瓷器 金银器案》一书在“玉石器考古销售排行榜”中排行第38位[19],《国宝档案1:青铜器案》在“金属器考古销售排行榜”中名列第51位[20]。《国宝中的历史密码》(四卷本)在当当网“考古知识读物”类图书销售榜中位列第63位[21],而从评论情况看,购买者多为影视节目的粉丝,影视节目与出版实现了共赢。由此可见,较高的影视栏目收视率和良好的图书出版销量已经初步实现了“影视-档案-出版”产业价值。

4 对文化产业价值链构建的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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