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藏传统环境意识及其时代新意
2018-05-05郭双节
郭双节
(西藏大学政法学院 西藏拉萨 850000)
在全球重视生态文明建设的时代,环境意识的重要性越来越凸显。西藏地处青藏高原腹地,自然环境恶劣,生态系统脆弱,西藏居民在长期生产生活实践中,逐渐形成一套人与自然和谐相处、共同发展的环境意识,对西藏自然环境保护、生态系统维持和资源有效利用发挥着积极作用。在提倡可持续发展、绿色发展的今天,促使我们加强对西藏传统环境意识的思考和研究。
一、作为社会实践的环境意识
环境意识深植于每个社会的历史发展中,是对自然事实和社会事实共同构建的环境的客观反映,是社会成员在长久的生活实践和精神实践中形成,指导人类的环境行为,并积淀成为当地社会成员的生活惯习。
环境意识一词最早发端于西方,由Roth于1968年提出,最初被称为环境素养,包括认知知识、认知过程和情意。关于环境意识,学界从哲学、文化、心理学、社会学等不同的学科视角进行界定。本文将环境意识界定为人们对客观环境的主观认知和行为取向,包括环境态度、环境价值观、环境知识、环境行为等方面。环境意识与社会形态、社会结构密切相关,具有惯例化、结构性和能动性的特征,符合社会实践的特征,因此,我们将环境意识视为一种社会实践。
环境意识作为社会实践,存在于一定的时空之中,是社会成员环境知识的累积和环境技能共同演绎的结果,为这一时空中的社会成员所共有,是社会成员与环境的互动中形成的为这一时空的社会成员普遍认同的观念和遵循的规则。
受地理环境、资源禀赋的差异性影响,社会成员的社会价值观和生活方式各具特色,环境意识也因此具有独特的地方特征。对西藏传统环境意识的研究中,宗教性是不可忽视的一大特征。学者多从宗教的角度进行考量,原始苯教和藏传佛教的教规教义是其中重要的构成:原始苯教的万物有灵论、众神崇拜和由此产生的禁忌文化是西藏先民最早的对人与环境的认知;藏传佛教宣扬众生平等、普度众生等教义为西藏居民与自然的和谐相处作出了巨大的贡献;受苯教或藏传佛教影响而生的西藏居民的生产生活习俗和简朴节约的精神追求,保护了高原生态环境。
学界虽然从不同的角度对西藏传统环境意识进行诸多讨论,但对传统环境意识仍未能作出科学系统的概括。基于2010年CGSS数据调查显示,西藏的环境意识得分48.32,在31个省区市中居于23位,而环保行为得分21.03分,居于13位。[1]该调查是针对城市居民的环境意识调查,却从一个侧面反映西藏传统环境意识。从数据来看,相较于排名靠后的环境意识,西藏居民的环保行为却显得更为积极主动。更有学者指出“藏民保护生态的传统是世界上其他民族所不及的”[2]。为更加清晰、深刻地了解西藏的传统环境意识,本文对西藏传统社会居民的环境意识进行研究,从环境态度、环境价值观、环境知识、环境行为等角度系统的阐释。
二、西藏传统环境意识
有关西藏生态环境的文献记载始于隋唐时期,西藏“本汉西羌之地。雷雨风雹霰雪,每隔日有之,夏节气如中土暮春之月。山有积雪。其草细不过三寸,牛马皆食之。地有冷瘴,令人气急,不甚为害。”约成书于公元903年的伊本⋅罗斯特的《珍宝志》记载“举目望去,到处是土地辽阔而人烟稀少的荒原地,夏季干燥无雨,冬季寒冷多雪。”这些文献描述了西藏自然环境的恶劣,而在2015年中国科学院发布的《西藏高原环境变化科学评估》报告指出,西藏高原“生态系统总体趋好”:高原气候向暖湿发展,受此影响水循环加强,高寒草原面积增加,生长期延长,森林和灌丛向西北扩张,局部湿地退化出现逆转。由此可见,西藏居民在与恶劣的自然环境的互动过程中,一方面适应了自然环境,另一方面又在实践中保护了自然环境。可以说,西藏居民与自然环境的互动过程中,在宗教、文化和实践的基础上形成了独具适应性的环境意识,走出了自己的和谐环境之路。
(一)环境态度
环境态度是环境意识的心理构成,是“个体对与环境有关的活动、问题所持有的信念、情感、行为意图的集合。”[3]在对传统环境的认知中,西藏居民认为他们生于自然、长于自然、依存于自然,对自然饱怀敬畏和热爱,并保持亲密无间的关系。
自然敬畏、崇拜——源自早期的环境威慑和宗教精神刻画。面对奇幻多变、高寒缺氧的恶劣自然环境,西藏先民缺乏对自然本质的认知,只能被动适应,他们对大自然的敬畏和依赖比任何一个民族都强烈[4]。为了解释地震、天火、雷电、冰雹等各种充满震慑力的自然现象以及瘟疫、疾病和生死等社会现象,西藏先民将自然界人格化,赋予其主宰祸福的力量,日月、天地、山水、草木、星宿、雷电、万物生灵等都被赋予生命和灵性:太阳保障万物繁衍生长;高山拥有至高无上的权利,主宰风雨、雷电;水是万物赖以生存的根源;土地主管万物生长,并能降下地震等灾害;动物与人的灵魂相通,是灵魂寄居之所;鸟类被视为连接神界与人界的天梯,具有特殊的智慧和能力等等。通过祈愿和祭祀仪式,西藏居民希望借动物、神灵与自然沟通,获得自然的眷顾和支持,免于灾祸、疾病的侵扰。动物崇拜、自然崇拜、神灵崇拜、祖先崇拜和灵魂崇拜由此产生,并衍生出各种禁
忌,最终整合成更能维系社会团结的信仰体系。以自然敬畏和崇拜为核心的环境态度,在藏传佛教传播时期又得到进一步加强,成为西藏居民对待环境的基本态度和行为准则。
人即自然,亲密无间——人与自然相处的生存智慧。“卵生说”是西藏先民对人类起源及人与自然环境关系的首次思考,认为万物皆生于卵,万物同源、生命相关;人是宇宙多元物质的一种,是自然的产物,是自然的一部分,与自然万物是平等地位的伙伴关系,不凌驾于自然之上。“猕猴与罗刹女结合衍生藏民族”是有关藏族起源的流行最广的神话,在《红史》《西藏王臣记》《西藏王统记》《大悲观音法类》《柱间史》中都有记述,表明了西藏先民对自身与自然界的联系的认知,对获得自然的眷顾的渴望。藏传佛教认为,人类源于自然,以自然为父母,人与自然万物“此有故彼有,此生故彼生”[5],彼此间互生共存。藏传佛教的重要思想“依正不二”是对生命主体与生存环境间关系的认知,认为生命主体与生存环境是同一整体,相互依存,密不可分。
热爱自然,自觉保护自然——生存实践的选择和自身情感的抒发。西藏居民对自然的热爱,是生存实践的自然选择,是发自内心的情感表达。“净土”“雪域”都是西藏居民对西藏高原的热爱之情,“尼玛(太阳)”“达娃(月亮)”等常用名字蕴含着对自然的崇拜和热爱。对西藏的热爱和自豪,对高原风光的眷恋通过诗歌、故事、戏曲等自然而然地抒发出来:“野鸭如金似玉,蓝蓝清波美饰;诃拉鲜花开放,青青草原美饰;邦金光彩炽服,甘美能健人体;瑰丽艳美照人,芬芳香气鼻喜”[6],这首敦煌写卷中的占卜诗句,展示了美妙的高原图景,充满了对自然的眷恋。藏戏《文城公主》中赞道:“西藏幅员广,五宝散四方,山有万株树,土地多平阳,五谷与六菽,莫不能生长,金银铜铁锡,样样皆齐备,牛羊遍山野,绸缎堆满仓,天下常太平,人民得安康……”[7],唐太宗赞道:“西藏,四海环布所拱,雪山矗立,如天然祭塔,草地上开满鲜花,河边长满茂密森林,粮食满仓,牛羊遍野……”[8]。这种热爱延续千百年,至今留存在西藏居民内心之中,并带到了与自然的互动中去,有效地保护了西藏的自然环境。
图1 藏传佛教生命圈①
(二)环境价值观
环境价值是环境意识的核心,是个体对环境的理性思考,是对环境价值大小、程度的衡量[9],反映了个体对环境的价值取向,具有导向性。一些学者认为环境态度通过环境价值观表现出来,笔者认为,环境态度更多的是感性的认知,环境价值观则是理性的判断,较之环境态度更为理性和冷静。西藏居民传统的环境价值观认为自然具有主体性,人是自然的一部分,与自然互生共存,人不是共同体的中心;在这一共同体中,要珍视自然界的能量,重视能量守恒,自觉维持能量的平衡。
非人类中心主义的共同体意识。环境共同体是近几年兴起的术语,是指客观存在的与环境有关的共同体。西藏居民认为人与环境、万物共同构成一个自然整体,人是环境整体的一个组成部分,不是整体的中心,与自然万物互生共存,人类自身不具备优越感和优先性。“六道轮回”是藏传佛教最深入人心的大众佛学知识,向我们展示了宇宙众生是一个整体,彼此紧密相连,处于共同的网络之中。为形象的宣扬这一义理,藏传佛教绘制了“生存圈”(又称“生命圈”),如图1所示。六道是人与动植物、自然界共同构成的生命系统,人是生命系统的一部分。六道轮回给人提供了上升或下降的通道,可以升至神界,也会转生为动物。这样一个开放的生命系统,将人与自然界连结为一体,且剔除了人类中心主义,将“我”放于自然万物之中,“我”源自因缘际遇,使人摆脱对“我”的执着,放弃优越感和优先性,在万物平等中构成与自然万物互生共存的整体。
坚持能量守恒,自觉维持自然界的平衡。能量包含的范围广阔,包括太阳、土地、森林、水、农作物、动物……原始苯教、藏传佛教的中心思想是为了维持自然界的平衡,实现能量的守恒。“卵生世界说”认为由地、水、火、风、空五大精华中形成一枚巨大的卵[10],卵中衍生出自然万物,五种精华即是支撑世界的能量,这是西藏先民对能量朴素认知。苯教众神源自西藏先民对能量畏惧和渴望,苯教经典《十万龙经》中,记载了三种主要神灵“年”“鲁”“赞”,形成一个规范的神灵体系,掌控着所有的能量,并通过自然万物释放出来,整个西藏地区的自然环境就是一个能量世界,受到人们的敬畏。藏传佛教认为神掌控“风”“火”“土”“水”“光”等元素,或拥有某种力量,能给人类社会或人自身施加影响。能量是维持西藏居民在高原生存的基础,西藏居民们对自然界、对能量十分重视,种种禁忌、祭祀仪式是对获取能量维持生存和发展以及维持能量守恒的祈望,简朴自然生活观念,不重视物质的享受是对能量守恒的遵循。
(三)环境知识
环境知识是环境意识的基础,是公众对环境的基本理解和辨识。在实践中西藏居民积累了大量的与环境有益的知识,随着苯教和藏传佛教的教化和禁忌文化、民谣谚语、神话传说的传播历代相传,被观念化和契约化为西藏居民的环境知识,对保护西藏的自然环境和生态系统起到了不可或缺的作用。笔者从物种多样性保护、生态安全、资源利用与保护等不同角度进行阐释。
物种多样性保护。西藏居民对物种多样性的保护源自对自然的敬畏和崇拜,并在宗教、法律中有鲜明的体现。原始苯教禁止伤害神山圣湖里的动物,禁忌狩猎鸟类、飞禽和水中动物,禁忌故意打死虫类。藏传佛教的戒律“戒杀生”被西藏居民严格遵循,“夏日安居”则是其中的一个生动实践,藏历四月至六月期间,为避免在夏季来临万物复苏之际踩伤小生灵,僧侣闭关修行,到六月底才能解禁,同时也要求民众不得到寺院周边、草地、森林劳动或游玩,不得在树茂草丰之处重建房舍,不得滥伐花草树木及毁坏种子,[11]这些禁忌是对动植物保护的生动写照。西藏的法律规章也明确了对物种的保护,《法律二十条》《十三法典》《日垄法章》都规定不允许随意伤害野生动物,野生动物视为大自然的一员,与人享有同等的地位[12],西藏居民对一切动物持平等、爱惜之心,自发的保护野生动物,已经内化为西藏居民的行为准则。
自然环境安全意识。西藏生态安全拥有极高的敏感性,为了保护自然环境和生态平衡,西藏居民在自然环境安全方面做了极大的努力。西藏水资源十分丰富,西藏居民依然遵循着多种禁忌保护水资源:禁忌将污秽之物和脏物堆砌和扔到湖里,禁忌捕捞水中的动物等;[13]在实行水葬的地区,一般选择远离居民生活用水和居住的区域,且多选水急鱼多之处,这对防止污染、保护水源和水环境起到了重要的作用。神山崇拜源自西藏高原纵横的巨大山系,在神山上禁忌挖掘、砍伐和打猎,在一定程度上防止了水土流失,促进了高原山地的水土保持。牧区严禁挖掘草地(表土),严禁不分地界和季节胡乱放牧,有效保护了草场,遏制草地沙化,维护了高原草场的生态平衡。在农区,动土要先祭祀土地神,禁止随意挖掘土地,要保持土地的纯洁性,这有利于保护耕地资源,防止土地沙化。不随意采摘或砍伐有限的花草树木,极大的保护了西藏高原的水土,改善了生态环境。
适度资源消费。无论农业、牧业,还是日常生活,西藏居民都坚持“适度”的原则,既满足生活需要,又保护了脆弱的生态环境,同时秉持勤劳节俭的生活方式,维持了自然生态资源循环的平衡。藏传佛教在肯定自然万物的生命价值与生存权的同时,强调人们要“克制私欲”“节俭平和”。受藏传佛教的影响,西藏居民重来世轻今生,“同归极乐”是他们的最大追求,不重享受,许多人一生清贫,精神生活和信仰追求却十分富足。在西藏的农牧区,人们的生产活动不以高产为目标,仅满足生活所需,生活上勤俭节约,清心寡欲。藏王松赞干布颁布的《法律六条》规定“要行笃厚,信因果,忍耐痛苦,顺应不幸”“要钱财知足,使用食物与货物务期适当”“要不生嫉妒,与众和谐”等规定,强调因果报应,追求知足、和谐的生活态度,是对保护资源、适度消费的法律规定。
(四)环境行为
环境行为是环境意识的外显构成和现实表象,是社会成员的具体行动。相较于环境态度和环境价值观,环境行为是一种现实的行为选择。本文考察的环境行为是社会公众受环境意识影响对自然环境做出的行为选择。在西藏,受宗教和制度规范的影响,西藏居民的环境行为参与度高、层次深,是基于可持续发展的亲环境行为。笔者主要从禁忌行为、习惯法规范和习俗仪轨等方面进行阐释。
禁忌行为——社会控制的主要手段。原始苯教的“万物有灵”和藏传佛教的教义在世俗生活中形成了种种禁忌行为,形成一个系统的禁忌网,成为西藏社会对自然环境实施社会控制的主要手段。神山禁止挖掘、采集、打猎和喧嚣;神湖、水源禁止污染;土地严守“不动土”原则,农区动土须先祈求土地神,且要保持土地的纯洁性;禁忌随意挖掘草原,不分地界和季节胡乱放牧;禁止捕捉、惊吓和食用鸟类;严禁狩猎,捕捉幼小动物;禁止捕捞水中动物;禁忌故意杀死虫类;将家畜视作朋友,平等相待,陌生人禁忌进入牛羊群(圈)、清点牛羊数等;饮食上,禁忌食用一切爪类动物,忌食蛙等水中动物等。违犯禁忌,会招来疾病或灾祸。种种禁忌或出于对自然的感激,或来自对自然的畏惧,实际上约束或规范了人们对自然界的行为,保护了动植物的正常生长,保护了自然环境。
法律法规——环境保护的习惯法规范。苯教的“万物有灵”和禁忌是朴素的自然环境保护行为。西藏的统治阶层开始制定一系列的法令、规定,构成西藏居民环境行为的传统习惯法规范。宗喀巴大师、西藏噶玛政权早期,在教规中规定到某一时期禁止打猎,藏巴汗政权时期制订了统一的法典《十六法》,正式以法律形式提出“封山封林,禁猎野生动物”,从五世达赖喇嘛开始,每世达赖喇嘛都发布封山蔽泽(封山令和封川令)的禁令,禁止在某一时间段猎杀野生动物,违者将受到严惩。历代达赖喇嘛和摄政每年都要宣讲《日垄法章》,规定不许伤害山沟里除野狼以外的野兽,平原上除老鼠以外的生物,违者给予不同惩罚[14]。这些法律法规得到西藏居民的普遍遵守和认可,成为人们普遍遵守的行为准则,客观上保护了西藏的生态系统,维护了生态系统与自然环境的平衡。
习俗仪轨——极具生态意识的惯习。恶劣的自然环境造就了西藏先民极具生态观念的生产生活方式和仪式仪轨。西藏有诸多祭祀仪式与习俗,成为稳定的民俗文化习惯,内化为藏民族的心理和行为准则。在藏区饮茶或饮酒,一般要弹酒敬神,弹洒三次表示敬奉天、地、神和和对佛法僧三宝的祈祝。在农区,春天种植之前要先煨桑焚香,祭祀土地神,夏天庄稼生长的季节,禁止人们在田间吵架、焚烧发出臭味的东西,秋天收获时有望果节,表达对土地的感激和丰收的祈愿。玛尼堆遍布高山和湖泊各处,人们见到“玛尼堆”要按顺时针方向旋转一或三圈。这些祭祀仪式和活动,标记了西藏自然万物的神圣性,增强人们对自然环境的敬畏和保护,有效减少了对自然环境的破坏行为,保护了西藏的生态系统和自然环境。
三、西藏传统环境意识的时代新意
在长久的历史发展中,西藏居民走出了一条人与自然可持续发展的道路,究其原因,是西藏居民高度的环境意识和环境素质,是充满智慧和自然关怀的环境意识。受道德约束、宗教教化和社会压力的影响,西藏居民的环境意识都能付诸具体的实践,有效保护了西藏的自然环境。在加强生态文明建设、推行可持续发展的今天,西藏传统环境意识依然散发着熠熠光辉。
(一)打造尊重自然的环境伦理
早期西藏先民对自然充满畏惧,随后在原始苯教“万物有灵”论和禁忌行为的强化下,西藏居民对自然环境和自然万物充满敬畏和崇拜,随着藏传佛教的传入和藏传佛教对自然认知的思想的影响,这种敬畏被深刻描画在西藏居民的潜意识中,对自然的敬畏、尊重和崇拜至今依然发挥作用。
自然敬畏包含了现代生态伦理所要求的敬畏生命、关心动物、保护物种多样性的情怀,引导人们树立敬畏自然、人与自然亲密无间的观念。苯教的“万物有灵”、藏传佛教的“因缘”教义自然崇拜的核心和表现,教化人们秉持“无我”态度,破除自我优越感和优先性,克服人与自然的疏离,形成人与自然和谐相处之道。亡者尸体喂食秃鹫的天葬习俗,避免了对脆弱地表环境的破坏和自然资源的浪费,同时也是对人源于自然又回归自然的终极诠释。保护山川湖泊、绿树青草、土地和一切生命是自然敬畏的结果。
在追求“绿色发展”和可持续发展的今天,我们要发扬西藏居民这种朴素的尊重自然的思想,引导社会和公众认识到人类是地球生命共同体的一员,与其他生命共同构成相互依赖的生态系统,放弃自我优越感,充分发挥自身的“善”,尊重自然环境和自然万物,关心自然环境和一切生命,不以破坏自然环境和伤害一切生命为代价换取发展。
(二)构建崇尚和谐的发展观念
西藏传统环境意识中,和谐是西藏居民与自然互动的行动准则,追求山川静谧、湖泊清幽、草原生机、土地活力,自然环境不被打扰。《三藏法数》中的“正由业力,感报此身,故名正报;既有能依正身,即有所依之土,故国土亦名报也”,《经藏略义》中的“风依天空水依风,大地依水人依地”等论述,深刻展现了人与自然依存关联,不可分割的统一性。西藏居民在自然中感悟生命的存在,获取对自身的认同,形成人即自然的认知,并从自然中获得生产生活资料,获得修行自身的基础与动力,从而与自然亲密无间,和谐相处。
为保证生态系统不被破坏,一切生命不被伤害,自然崇拜、神灵的崇拜、各种禁忌、慈悲为怀、因果报应、禁止杀生等教义和禁忌有效控制和约束了西藏居民的行为,将对自然环境和自然万物的损害控制在最小范围内。原始苯教中有“破坏环境有罪”[15]的观念,《鲁念萨达》《十万龙经》等苯教经典中中都有破坏环境受到惩罚的典故,认为名山大川和湖泊河流都在龙王管辖范围之内,一旦被腥气污染,就会惹怒其神祗,人们将会灾祸临头。[16]藏传佛教要求世人珍惜世间万物,尊重一切生命体和非生命体的存在。这些宗教思想对于西藏先民自觉保护生态环境具有重要的引导和控制作用。
在雅鲁藏布江河谷、山南谷地等农区,人们依据环境和气候变化开展农事活动,形成了适应海拔和地理环境的河滩川水地耕种、浅山耕地与牧草地相间、脑山地放牧的布局,并实施轮作休耕制,构建了一个有效利用资源、节约资源的农业系统。游牧是西藏牧区的典型方式,草场被分为冬季草场和夏季草场,天气变冷时,牧民将牲畜逐渐转移至海拔较低的冬季牧场;天气渐暖,则将牲畜转入夏季草场。这是为了保护草场,促进牧业的良性发展而形成的非正式制度。农牧业的生产方式也是追求人与自然和谐的生产实践。这种和谐观念还被贯穿于人与人、人与社会的互动过程中。
崇尚和谐是新时代的发展要求,一方面是人与环境的和谐,一方面是人与社会的和谐。人与自然的和谐要求我们追求社会经济发展的时兼顾自然生态系统的承载能力,追求二者平衡发展,社会物质资本增加的同时,自然资本也要得到保持,并保持自然生态系统的生机和恢复能力。西藏居民追求和谐发展的观念和实践对我们和谐具有重要的启示。
(三)培育乐天知足人生态度
在旧西藏,物质资源特别是生活资源匮乏,当地居民所能获取的生存和发展资源有限,受藏传佛教的影响,西藏居民重视精神满足,获得精神的圆满,不重物质享受,生活简朴,在艰苦的自然环境和匮乏的物质资源中怡然自得。
西藏居民追求简朴的生活方式。饮食是为了“治饿”,牛羊肉、酥油糌粑和茶是西藏居民的主要食物谱系,忌食鸟类的肉和蛋,忌食驴、马等圆蹄类动物和蛙等水中动物,对食物的选择限制在最小的范围内,满足生存需要即可,不好饮食享受。西藏农区村落依自然环境而建,建筑材料多为就地取材,随处可见的石头是常用的建筑材料,房屋多建在山脚下,向上延伸,院落较小,是为了少占土地或动用土壤,对有限的土地资源进行保护,房屋多呈人畜共处的结构,不追求居住享受。牧区一般在牧场周围搭建帐篷,随牧场而迁移。农牧业生产均不以高产丰产为目标,牧人放牧是为了创造财富,不会有意扩大畜牧规模,畜牧仅维持在满足生存需求、维持日常生活的水平,农民耕作也是为了满足生活基本需要,不过分追求扩大生产规模和高效益。
追求简朴的生活,苦中作乐,乐天知足是藏民族的一大传统,客观上营造了与自然和谐共处的生存模式,在物欲横流的今天,不失为一笔宝贵的精神财富。
(四)养成克己自律的言行准则
克己自律是用道德标准自主自觉的约束和控制言行。纵观藏人的一生,是克己自律的一生,对佛法的不懈追求、神山圣湖的尊崇、对生命万物的尊敬,诸多禁忌和违背禁忌的可能惩戒,诸多的言行规则,让西藏居民一生严格要求自己,严守藏传佛教教义,严防触犯禁忌,顺应自然环境,顺从自然规律,坦然面对生活,内化为西藏居民的言行准则,可以说这是一种对自身完善的追求。
克己自律、知行相长上升到道德层面,成为一种良好道德控制力,有效保护了西藏的自然环境和社会文化环境。西藏水资源丰富,当地居民依然十珍视,加以保护,禁止污染河湖;洗脸时用茶碗盛水,一点点倒在手上擦脸面,丝毫不浪费;不乱挖河道引水,极大地保护了西藏的水资源。“冬不吃夏草,夏不吃冬草”是西藏牧民普遍遵守的放牧原则,既是对不同季节草场的保护,也是自我严格约束。
现代社会,道德滑坡是一种普遍现象,人们更多的倡导和呼吁言行自由,自我约束和控制逐步减弱,不知而为、知而不为、言行不一、躬行不力等越来越普遍。因此,我们要发扬藏族传统的克己自律的道德传统,使其成为社会公众的普遍道德行为准则,增强自我约束、自我管理、自我控制能力。
四、结语
西藏传统环境意识是当地西藏居民的智慧和实践的结晶,构成一套完整生态伦理文化,协调着人与自然的关系,打造了人与自然平衡发展的思想认知,塑造了藏民族的行为规范和处世之道,真正为保护西藏脆弱的自然环境和应对匮乏的物质资源起到了积极作用。非人类中心主义的自然环境伦理、人与自然亲密无间的相处之道、人与自然和谐统一的发展之道,对于应对生态危机、保护自然环境、实现绿色发展、具有重要的启示和借鉴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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