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汉南越王墓出土陶响器试析
2018-05-03林冠男
林冠男
(西汉南越王博物馆 广东广州 510400)
西汉南越王墓的西耳室中出土了7件扁圆形陶响器,后藏室出土了9件鱼形陶响器,它们都内置小颗砂粒,摇之“沙沙”作响。《西汉南越王墓》称之为“沙镲”[1],即用于伴奏的一种乐器,类似于今天的沙锤。有趣的是,同属西汉时期的徐州狮子山楚王墓中也出土了几件相似的器物,发掘者将之定名为“爽身陶器”[2],即沐浴除污用具。那么这类中空、内装砂粒的陶响器是乐器还是沐浴除污用具?我们不妨进行一番对比研究和梳理。
一、基本材料
(一)西汉南越王墓
1.扁圆形陶响器,7件,出土于存放墓主生前珍玩的西耳室。扁圆形,中空,内有小砂粒,摇之作响。细泥陶,高温烧制,胎质坚硬,为两片碗形陶片捏合而成,修边整齐。C205两面饰放射式蓖点纹,余6件为一面饰放射式蓖点纹,另一面饰圆圈戳印纹。或为乐舞时击拍用的“沙镲”。大小略有差异。直径8~11、厚3.8厘米(图一‥1)。
图一//西汉南越王墓出土陶响器
2.鱼形陶响器,9件,出土于存放大量饮食器具的后藏室内东北角的地板上,位置无规则。器体大小相近,用泥捏为两片,合成空心鱼形烧成,火候较高,胎质坚硬,内装砂粒,摇之作响,可能是舞蹈作节拍的乐器,与西耳室所出的7件扁圆形响器类同。鱼身两面划有鱼眼、嘴和鳃盖,体上戳印鱼鳞。其中8件用小竹管戳出圆圈作鳞纹,另1件以蓖点为鳞片。鱼体表面的颜色也有不同,其中1件黑如墨染,3件为灰褐色,5件呈灰红色。鱼长11.5~12.5、头宽4.4、体厚2.4厘米(图一‥2)。
(二)徐州狮子山楚王墓
一套沐浴器具,包括沐浴爽身陶器数件、陶搓、石搓各1件,出土于墓中西耳室沐浴银鋗内(图二‥1)。鋗上自铭“宦者尚浴沐鋗容一石一斗八升重廿一斤十两十朱第一御”。
沐浴爽身陶器,扁圆形陶器,内中空,用两个弧状压花陶片对合而成,鼓肚,薄边,便于握持,手感很好,为沐浴时敲腿捶背爽身之用。直径8.5~9、厚2.5厘米(图二‥2)。
陶搓,扁体长方形陶器,两面压制有不规则绳条纹,边饰星图纹,沐浴时搓背搓脚之用。长10.4、宽6、厚2.8厘米(图二‥3)。
沐浴陶搓石,长圆形,内中空,很轻,摇晃有声,表面有细密的小孔,粗而不糙。长20厘米(图二‥4)。
图二// 徐州狮子山汉墓出土沐浴器具
二、对比研究
(一)名称混用使器物功能可能被误解
《西汉南越王墓》记载:“扁圆响器……或为乐舞时击拍用的沙镲”[3]、“鱼形响器……可能是舞蹈做节拍的乐器”[4]。齐鸿浩认为,这类称为陶响器的“中空型陶器,在摇动时,随着动作的快慢可发出节奏不同的声响,与现代音乐中的伴奏乐器——沙锤的作用相近似,故其用途是古代的一种伴奏乐器。”[5]因此有学者将之确定为乐器进行研究[6]。然而“摇响器”,或说作为乐器的陶摇响器,从西周至汉代仅见南越王墓出土一例。同名相似器物主要出现于新石器时代,先秦及其后已颇少见。王子初说:“陶响器,是新石器时代遗址中常见的一种陶制发音器具,大多呈球形,带柄或不带柄。其基本特征是中空,内装陶丸子或石子,摇振之沙沙作响。其外刺有蓖点几何纹,钻有透孔。考古学上一般称之为陶响球。因这类器物也有做成盒状或者饼状的,甚至就是水罐的夹层里置有陶丸子或石子的所谓‘响铃罐’,故这里统称其为陶摇响器。”[7]李纯一认为:“据已发表的考古材料来看,这种陶制品绝大多数是属于新石器时代晚期的,先秦时期的则寥寥无几”,“进入历史时代,陶摇响器便突然衰落,退出了乐器界。”[8]因此较为公认的观点是:作为乐器的陶摇响器是新石器时代的常见乐器而非汉代。
方建军进一步指出,这类器物分布在我国的四川、湖北、安徽、河南、山东、陕西、甘肃等地区,属新石器时代考古学文化,出土量比较大[9]。申莹莹对2012年以前我国出土的300余件新石器时代陶响器进行了研究:分为9种形状,多半为球形,表面有纹饰、镂孔[10]。与南越王墓陶响器最接近的扁圆形陶响器仅有两件。
可见南越王墓的扁圆形陶响器即便追溯到新石器时代,也是非主流的乐器类型。因而这些出土于汉代的陶响器追溯发端于远在新石器时代的乐器源流,就显得颇为牵强。笔者认为两者并无联系,是两物因定名同且外形近似使人们误认为同一类物品。
(二)南越王墓出土陶响器因形制特征不符合乐器的发声要求,实际上无法实现伴奏功能
从陶响球的发音原理和功能上看,作为乐器的带镂孔的陶响球所具备的乐器发声功能要明显胜于不带镂孔的陶响器:它所具有的球形的较大空腔,便于发声;器物上的镂孔也为声音的传播创造了很好的条件;内部较大的陶丸(为了不至于使其在摇晃过程中脱出)和用硬陶制成的球壁令其在相互撞击的过程中能够发出清脆悦耳的响声,具备了伴奏的功能。宋兆麟从民俗学资料入手,论证了陶响器众多形制之一的陶响球作为原始乐器存在的可能性:“陶响球显然已经不是生产工具与劳动对象的简单接触所形成的乐器,而是经过人们精心设计,利用弹丸与球壁相互撞击而发出的有节奏的音响……”[11],因而这样造型的陶响器,或者可以更具体地称之为“陶响球”的器物,与南越王墓出土的扁圆形或者鱼形陶响器,在外观形制乃至发音功能上都有本质的区别。
没有镂孔的陶响器器物本身是个闭合的整体,摇晃时需要用手掌覆盖住器物的大半个部分,这样的把持方式,对于器物本身声音的外传也是极为不利的。笔者对南越王墓及狮子山楚王墓出土的几件陶器进行摇晃对比试验:狮子山楚王墓的陶搓内仅有一粒比较小的砂粒,发音微弱;南越王墓的陶响器内均有数十枚小砂粒,虽然摇晃时发出的音量大过狮子山楚王墓的陶搓,但仍不足以成为伴奏的乐器,与今日之沙捶无法相比。
新石器时期还有几例被认定为乐器的陶响器——有手柄插入器物表面的孔中,操作时类似今日拨浪鼓或哗啷棒,有学者认为这种类型的响器具备了演奏的可能性,而属于乐器[12]。然而这样的器形与南越王墓出土的两种陶响器都不同:需要用插入的木棒才能使其实现伴奏功能,外形上两者也相距甚远。
(三)商周至秦汉时期遗址中曾出土过数件扁圆形陶器,让我们对南越王墓的陶响器功能有了新的认识
安志敏曾针对所见到的各种具有糙而不平麻面外表的陶制器物(有的是单片形,类似瓦片,称为“[13]”或“搓”;有的是中空陶质,即我们所讨论的陶响器)著文分析其功能,认为用途上包括:清洁搓垢、刮制皮革或其他等[14]。
以下3件标本是安先生认为具有“除污功能”的“搓”具,共同的特征是中空,泥制灰陶,质坚硬,形制复杂,内部中空,置水中可以浮出水面,烧制技术上水平较高。表面用凸线构成动物形或几何形图案,并密布着凸点。
1.标本1,河北易县出土,约为战国时期的遗物。扁圆形,中国国家博物馆藏。直径8.8、厚3.7厘米(图三‥1)[15]。
2.标本2,陕西西安半坡二号战国墓出土陶饼(M2‥2)。扁圆形,出土于人骨的胸部,压在铜镜上面。共出陶器皆为实用器,但该器无磨耗及使用痕迹。直径9.5、厚2.3厘米(图三‥2)[16]。
3.标本3,山西山阴古邑村出土陶响器,汉代遗物,或可早到战国时期。形状如青蛙或蛤蟆,一面为双鱼纹,一面为龙纹。中空,摇之有声。长10.5、宽8.5厘米(图三‥3)[17]。
标本1、2与南越王墓出土扁圆形陶响器颇似,标本3与鱼形陶响器相似。
史树青曾撰文推测标本1、3可能为古人用于灸病敷于患处的砭石[18]。笔者认为不妥。砭石在使用中需要加热处理,而这些空心类陶器为分片烧制后粘合,粘合后为封闭的空心陶器,再受高温会炸裂,且实际使用中,取扁石或陶砖更为方便,因此可以排除当砭石之用的推测。
由于安志敏先生的文章发表较早,近几十年又有一些新考古材料出土和公布,笔者再补充几例目前收集到的,做对比参考。
4.陕西黄龙西山坡[19]陶饼。此陶器为泥质灰陶,合范制成,火候较高,边棱留有烧制后削磨毛边的痕迹,体呈扁圆形,中间厚,周边薄。整体布满小乳钉,器物中空,内有颗粒物,摇之有声。直径11、厚2.1厘米。伴随出土的有两枚铜编钟。根据器物特征分析,为战国时遗物(图四‥1)。
5.秦都咸阳城遗址[20]出土陶饼2件。其中一件保存完好,细泥质,器身中空外鼓,中有小石丸一粒,摇动时发出清脆响声。上下两面均模印图案花纹,十分精美。器径10厘米。另一件已残,亦模印花纹,器径9厘米。陶鱼2件。鱼身中空外鼓,内含一粒小石丸,长15厘米(图四‥2)。
6.河南新乡五陵村西汉早期墓葬中,出土响盒(M30‥6)一件[21]。器物将两个模制的钵形体合成扁圆形,里面放入几个小石子,摇动作响。盒两面模印棱形纹、鱼纹和小点图案。直径10、厚4.2厘米(图四‥3)。
值得思考的是标本3、5、6的器物上均用鱼作装饰图案,联系到南越王墓出土的鱼形陶响器,这是否暗示着这类器物的使用与水相关?
以上器物均与南越王墓出土的陶响器的结构和外形非常相近,其中也包括非“响器”,笔者认为他们在功能上更接近于安先生推测的清洁之用的“搓”器。
图三//秦汉遗址中的陶响器
(四)徐州狮子山西汉楚王墓中,陶响器与作为洁身沐浴之用的“”或“搓”具同出,使我们对这类陶器的功能判定有了更明确的方向定位
自商周至汉代以来的墓葬、遗址中出土有陶搓或搓石类的除污用具不少,有些陶质,有些为天然火山石等。《说文解字》:“,瑳垢瓦石。”[22]《山海经》:“华山之首曰钱来之山,其上多松,其下多洗石。”[23]梁思永曾经指出,与盥洗用具有共存关系的一些陶制品,应是洗手用具[24]。
图四//与陶响器相似的考古出土物
狮子山楚王墓的这件“陶器”被命名为“爽身沐浴用具”,出自一件有“沐浴”铭文的银鋗里,银鋗出自专设的沐浴空间,空间内成组放置一批沐盘、沐鉴、沐鋗、釜、鍪、扁壶等御用大型沐浴铜器和银器,器皿中盛放有各类中草药、香料、浴巾、麻布、漆奁盒、化妆品等。说明这种扁圆形陶器应是具有洁身沐浴功能的器物而非乐器。取暖用具。城址中出土的17件分两式。I式7件,均残。为长圆形,板形凸弧似筒瓦,板中间有一条素面带纹,其左半部的擦面制成麻点面,右半部制成竖划纹。E5T6③‥12,通长23.3、中间宽7.2厘米,两端收缩为圆弧形。II式10件,多残缺。为长方形平板状,制法与I式相同。E5T9③‥37,残长7.8、宽5.4、厚1.3厘米。此类型陶与徐州狮子山楚王墓出土之陶搓石相似。成公M6出土的2件陶,细泥灰陶,陶质坚硬。M6‥176,平面呈窄长椭圆形,一面凸起,一面内凹,形似小筒瓦的一段。凹面为上,饰满平行折线构成的水波纹,凸面为下,饰满宽0.1厘米的细绳纹。器身长25.8、宽6.3厘米。M6‥175与之相同。
江苏徐州黑头山西汉刘慎墓[26]中(墓主为西汉楚王的宗室成员),西边厢北部有较为集中的陶搓石等沐浴用品出土。陶搓石M1‥31总体为上下鼓起的椭圆形,似河蚌。顶面卧有一蟾蜍,蟾蜍头部昂起,双目圆睁,张口,四肢伸展作游动状,整个形象生动活泼。背部饰有颗粒状圆点,器身下部同样装饰小圆点。器身长9、高4厘米(图四‥4)。
满城汉墓一号墓[27](西汉中山国王刘胜墓)中的后室出土石搓2件,质料为玄武岩火山弹,轻而粗糙,有蜂窝状小孔,呈黑灰色。器作扁平长圆形。完整者M1‥5184,长19.7、宽5.7厘米。伴随出土的器物有灯、罍、盆等铜器。
江苏盱眙大云山西汉江都王(第一代王刘非)一号墓[28]中,南回廊下层西部洗浴用品区,出土有陶搓1件和石搓3件。陶搓(M1‥3604)器表绳纹基本消失,长11.3、宽5、厚1.5厘米。同位置还出有鼎、缶、灯等。石搓由火山石磨制而成,器表为蜂窝状小孔。M1‥3601,圆形,器身较扁。直径8.2、高3.5厘米。M1‥3603形制同前。直径7.4、高2.6厘米。M1‥3602,长条形,器身略厚。长18.3、宽6.3、高3.9厘米。
以上列举的几个案例是战国到汉代的遗址中,尤其是贵族或诸侯王陵高等级墓葬中出土的“”和“搓”等。它们都与盆、鼎、灯、炉等被确定为盥洗器的用具同出,因而也被确定为具有沐浴清洁功能之用具(被定名为“”和“搓”其实已经确定了它们的用途)。这些器具虽然在形态上与南越王墓或狮子山汉墓出土之“陶响器”多有不同,但从功能上看,它们都是一种清洁用具。这样,南越王墓中出土的“陶响器”就更有可能作为一种清洁沐浴器具存在。如果其周围共出器物也
战国中山国灵寿城遗址[25]中出土了17件,即“民间搓澡之用具”,在同期的中山国第二代国君墓,成公M6的漆鉴内也出有2件陶,同出者还有火盆、鼎、齿耙、铜灯、鸟柱盆等盥洗用具及有盥洗器具组合,则能近一步确定它们的功能。
图五// 满城汉墓和南越王墓洗浴用器出土位置示意图
(六)结合南越王墓陶响器的出土位置推测,器物功能与沐浴、清洁相关更为合理
根据器物出土位置推测其功能用法是较为科学的推测方法,曾有人提出该类器物为儿童玩具[29],但南越王墓中出土的这几件器物,其伴出物多与儿童无关,故可以排除为“玩具”的可能性。
根据张建锋在《秦汉时期沐浴方式考》[30]一文中的考证,结合已经确定带有浴室空间的汉墓及其出土的相关沐浴用品,盆、鋗、壶、鍪、匜、勺等都可能在当时用于沐浴;一些带有铁链的壶、筒等也多与沐浴有关,是用来运输水的工具;鼎、鍪则是用来烧制热水提供沐浴之用。据上述观点,我们不妨来详细了解一下几个扰动不太严重的汉墓中陶(石)搓的出土位置和伴出物。
1.狮子山西汉楚王墓墓室内开凿有庖厨间、礼乐间、御武库、沐器库、钱库、印库、厅堂、棺室以及妃嫔陪葬墓室和贮藏其他日常用具的御府库等各类功能完备的大小墓室计12间。陶搓出自西耳室,位于内墓道西侧的北端,是一间以储藏楚王御用沐浴器具为主的御府库。室内成组放置爽身沐浴用具,此外还出土有锺、灯、熏炉、烤炉等与沐浴相关的青铜器具[31]。
2.满城汉墓的石搓(M1‥184)出土于后室,后室侧室靠近东壁的铜罍下有木板痕迹,罍的附近发现封泥和搓石;西部出土错金博山炉和羊尊灯,“从出土器物观察,并参考二号墓的情况,侧室可能是象征的浴室”[32](图五‥1)。
3.大云山江都王墓中也有沐浴器具随葬的专区——“其中外回廊结构保存相对完整,其内随葬品多未受盗扰影响。回廊分为上下两层,回廊下层随葬品按功能分区放置,南回廊下层西部为洗浴用品区,西回廊下层中部和南部为乐器区,北回廊下层为车马明器区,南回廊下层东部到东回廊中部皆为庖厨区,东回廊下层北部为钱库区”,“洗浴用品中出有釭灯、雁足灯、五枝灯、鹿灯、豆形灯等灯具,以及铁炉、浮石(即石搓)、‘江都宦者’铭文银盆等”[33]。
4.南越王墓没有专门设置的浴室空间,扁圆形陶响器出自“属于存放墓主生前珍玩”的西耳室。对比狮子山楚王墓等大型墓葬来看,南越王墓的面积很小,仅为大型汉墓的几分之一(南越王墓墓室面积100平方米,狮子山楚王墓850多平方米),分室也极其简单,仅分7室,因此随葬品重叠放置情况随处可见,器物分类略显凌乱。出土扁圆形陶响器的西耳室根据遗存灰迹判断,在墓主人下葬时应搭有多层木架放置随葬品,经历两千余年,期间若干次山体被渗水浸泡(最严重一次没过墓室顶部),木架腐烂倒塌,随葬品散落使器物分组受扰动,但仍可以判断出该室内曾经集中放置了盥洗用器、丝织物以及车马兵器等。如果南越王墓的西耳室具备贮藏沐浴器具性质,则可以推断所出的多件扁圆形陶响器为沐浴器具。
这些陶响器的伴出物虽没有如狮子山楚王墓中有确切铭文的沐浴器具,但有大量具备沐浴功能的器具,且都集中分布在“陶响器”出土的位置旁:扁圆形陶响器(C205、C206、C208、C209、C210)分布较为集中的北墙靠南的中间位置即伴有直径为46厘米的大铜盆(C184),参考狮子山出土陶搓的沐浴银鋗直径为45.7厘米,功能应该一致;墓中出土的两套杵臼及四连体铜熏炉也都出于近旁。在扁圆形陶响器(C58)旁则伴有大量鼎、陶瓿、铜鍪、铜鋗、铜匜、铜壶、铜提筒等盥洗用具(图五‥2、3),另外几件陶响鱼出于后藏室(该室为厨房,以食物和饮食器具为主),周围也同出大量盥洗器。
不能回避,与扁圆形陶响器同出一室的器物中还有铎、琴钮、瑟枘、玉舞人等小件乐器,但仅此一点就断定陶响器为乐器有些牵强,且南越王墓专用的宴乐空间有另外的耳室(东耳室,其中随葬了五套大型乐器编钟编磬等,还有琴、瑟和一位被推测为乐师的年轻殉人),并非陶响器出土的西耳室。因此笔者推测,这些陶响器是沐浴清洁用具的可能性偏大。
非常遗憾,汉代出土的与南越王墓陶响器形制相近且功能明确的器物仅见徐州狮子山楚王墓一例,因此该器物的功能定位仍可讨论。我们也只能期待未来会有更多新材料的出土和及时公布,使南越王墓的这些“陶响器”的功能有一个更为明确的认识。
[1]广州市文物管理委员会等:《西汉南越王墓》,文物出版社1991年,第117页。
[2]徐州汉文化风景园林管理处、徐州楚王陵汉兵马俑博物馆编:《狮子山楚王陵》,南京出版社2010年,第52页。
[3]同[1]。
[4]同[1],第297页。
[5]齐鸿浩:《中空类糙面陶具的定名与用途》,《华夏考古》1998年第1期。
[6]a.孔义龙:《从先秦摇响器看南越王墓摇响器的新生》,《天津音乐学院学报》2009年第2期;b.孔义龙:《南越国宫廷乐——晚开的礼乐奇葩》,《星海音乐学院学报》2009年第3期;c.孔义龙:《从贾湖龟甲到南越响陶——摇响器的辉煌历程》,《艺术探索》2009年第3期;d.孔义龙:《从西汉南越王墓音乐器物看南越国宫廷礼乐的兴衰》,《交响(西安音乐学院学报)》2010年第1期;e.郑祖襄:《试述中国音乐起源的多地域、多民族现象》,《中央音乐学院学报》2005年第3期。
[7]王子初:《摇响器》,《乐器》2001年第4期。
[8]李纯一:《中国上古出土音乐综论》,文物出版社1996年。
[9]方建军:《陶响器——一种原始摇奏乐器》,《乐器》1988年Z1期。
[10]申莹莹:《中国新石器时代出土乐器研究》,中央音乐学院博士论文,2012年。
[11]宋兆麟:《陶响球和古球戏》,《史前研究》1987年第1期。
[12]同[9]。
[13]东汉·许慎:《说文解字》(附检字),中华书局1963年,二六九上。
[14]安志敏:《古代的糙面陶具》,《考古学报》1957年第4期。
[15]同[14],图版贰-7。
[16]金学山:《西安半坡的战国墓葬》,《考古学报》1957年第3期,图版十五-2,图14。
[17]同[14],图版贰-9。
[18]史树青:《古代科技事物四考》,《文物》1962年第3期。
[19]中国艺术研究院音乐研究所、陕西省考古研究所、西安音乐学院:《中国音乐文物大系 陕西卷》,大象出版社1999年,第14页。
[20]吴梓林、郭长江:《秦都咸阳故城遗址的调查和试掘》,《考古》1962年第6期。
[21]新乡市博物馆:《河南新乡五陵村战国两汉墓》,《考古学报》1990年第1期。
[22]同[13]。
[23]晋·郭璞著、袁珂校注:《山海经校注》(最终修订版)卷二《西山经》,北京联合出版公司2014年,第19页。
[24]梁思永:《国立中央研究院参加教育部第二次全国美术展览会出品目录(节录)》,《燕京学报》1937年第21期。转引自安志敏:《古代的糙面陶具》,《考古学报》1957年第4期。
[25]河北省文物研究所:《战国中山国灵寿城——1975~1993年考古发掘报告》,文物出版社2005年。
[26]刘尊志等:《江苏徐州黑头山西汉刘慎墓发掘简报》,《文物》2010年第11期。
[27]中国社会科学院考古研究所、河北省文物管理处:《满城汉墓发掘报告》,文物出版社1980年。
[28]李则斌、陈刚:《江苏盱眙县大云山西汉江都王陵一号墓》,《考古》2013年第10期。
[29]朱瑶洁:《传承中的发展 陶响球演进历程》,《中外玩具制造》2014年第6期。
[30]张建锋:《秦汉时期沐浴方式考》,《考古与文物》2015年第6期。
[31]同[2]。
[32]同[27]。
[33]同[2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