环保产业发展过程中出现的三大问题机遇期
2018-05-02
“今年以来,环保产业总体呈现平稳发展态势,产业规模和投资双增长,多数环保设备实现了成套化、集成化和国产化,研发突破了一批自主知识产权的关键共性技术,正在加快形成现代化、国际化的环保产业体系。但产业发展过程中还存在价格、财税、金融政策机制有待完善、市场化秩序亟待规范的问题,表现为不规范竞标严重、税费负担压力大、民营环保企业融资成本高。”——提案
不规范竞标严重
记者:请介绍具体存在的问题及表现。
赵笠钧:具体而言,环保项目评标专家组构成不科学不合理,工程经济专家占比多,而环境技术专家数量少,尤其技术标评定主要依赖于专家主观打分,无法体现环保企业的技术、质量、运营管理等专业优势。突出表现为,大型环保项目的投标方基本由建筑工程或机械制造类企业牵头与环保企业组成联合体,且环境服务公司处于从属地位,话语权和定价权不高,使环保项目全生命周期管理运营风险加大。
记者:对于这几年行业中一直在热议的低价中标,您怎么看?
赵笠钧:无论是先低价拿标抢占市场份额,项目运行后再提价,还是企业战略转型需要,这些偏离实际成本的恶性不规范竞争,不以持续稳定运行为目标的短视行为,极不利于环保产业的健康发展,同时也造成环保行业平均收益率下滑明显。据测算,目前燃煤电厂烟气特许经营项目投资内部收益从12%下降至8%左右;水务项目从8%下降至4%到5%左右,仅与5年期的银行贷款基准利率持平;垃圾焚烧发电项目从12%下降至5%到8%左右。
记者:提案对解决这个问题有何建议?
赵笠钧:试行开展同业环境设施运营监督。相同地区或同一城市的不同环境基础设施运营公司开展交叉式运营期环境监督,保障低价中标环保设施的长期稳定达标排放。鼓励第三方社会机构开展环保企业综合评级,对于违反诚信或扰乱行业秩序、低价竞争或违规提价的企业,给予降级或实行行业性联合抵制,以遏制企业不规范竞争行为。
税费负担压力大
记者:提案说,近些年来,环保企业不仅面临增值税调高的税负压力,而且随同增值税附征的城市维护建设税和教育费也相应增加。但2015年7月,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发布的《资源综合利用产品和劳务增值税优惠目录》(“78号文”)取消了以往对污水、垃圾、危废、医废、污泥处理的增值税免征政策,实行即征即退政策,即污水、垃圾及污泥处理劳务在缴税后返还70%,需要缴纳30%的增值税;再生水产品缴税后返还50%,即需要缴纳50%的增值税。为什么会出现赋税增多的情况?
赵笠钧:环保行业不同于其它行业,进项税额抵扣较少。污水处理的成本主要为固定资产折旧、人工、药剂、动力费(电费、油料)、管理费用,其中能进行进项税抵扣的只有油料、药剂和电费,在总成本中所占比例很低,仅约为10%~25%。垃圾处理、危废行处理的成本主要为固定资产折旧、人工、电费、油料、药剂、运输费、管理费用,可进行抵扣的只有电费、油料费用,在总成本中所占比例比污水处理更低。对于环境咨询行业,人力资源成本无法进入销项抵消,也使得咨询业税收整体增加。当前,一般环保企业附征的城市维护建设税比例为7%,教育费附加比例为3%,地方教育费附加比例为2%,共计12%。此外,对于返还的增值税部分,被视同政府补贴收入,还要再被征收所得税。上述税负,累计约占污水、垃圾、危废处理费收入的4%~7%,造成利润率本就很低的环保行业盈利大幅下降,经营状况不良的亏损企业明显增多。目前,部分地区增值税即征即退政策各地实际执行流程及要求繁杂,在某些情况下,为了申请退税准备材料等耗费的人力、财力、物力等综合费用可能已经超过所退税额。以内蒙古为例,脱硫副产物石膏享受50%即征即退政策,但是实际执行层面处置费及退税流程费用成本可能将超过销售退税金额。
另一个原因,和78号文的出台有关。虽然这一文件旨在降低污水处理行业税费负担,但由于污水行业在这个文件出台前普遍没有征收增值税,现在出台了税费的退返等优惠政策,事实上是增加了税费负担,而且在“即征即退70%”的过程当中存在不确定性,可能造成一些隐性成本,还会给企业带来资金的时间成本等问题。
我认为,污水处理行业作为一个公共服务,税费高了自然就会传导到终端,不但加重老百姓的负担,也影响了社会资本进入污水处理等领域的积极性,这是一个值得引起更大关注的问题。
记者:提案给出了怎样的解决建议?
赵笠钧:提案建议“适度降低环保行业的相应税率”。因为环保行业属于准公益性行业,直接关系民生健康和生态环境,且行业平均收益率已降低至6%~10%。提案建议,对于污水、垃圾、危废、医废、污泥处理等营业收入,降低税率或增加退还比例。比如以不高于自来水行业征收的3%税率为宜,或参照生活服务业6%税率执行。对于环保行业即征即退的增值税部分,不再征收所得税。在所得税“节能减排技术改造”优惠名录中,增加脱硝、除尘项目企业所得税减免政策。完善即征即退相关细则,确保即征即退政策落地。简化脱硫石膏等副产物退税流程,降低企业退税等制度性成本。完善“不得享受增值税即征即退政策”相关细则,合理界定违法责任。
民营环保企业融资难成本高
记者:民营环保企业在融资方面有哪些实际困难?
赵笠钧:一是银行系统贷款利率高、周期短,难以满足环保行业收益低、周期长的融资要求。二是民营环保企业多为轻资产企业,难以满足金融机构的抵押条件。而央企、国企在这方面则好得多。
记者:如何解决民营环保企业融资成本高、难的问题?
赵笠钧:应加快落实绿色金融政策。切实推动银行等金融机构积极拓展金融产品和服务,落实排污权质押融资等政策,并在贷款额度、贷款利率、还贷条件等方面给予优惠;拓宽工业环境治理领域抵质押物范围,商业银行应鼓励应收账款质押、知识产权质押、股权质押等方式开展绿色信贷;通过国家补贴等手段,鼓励融资性担保机构加大对环保行业企业的担保力度,降低企业融资的担保费用。